对于人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看到了自己的死亡,明知道会死而无法自救,那生命剩下的每一秒钟,都会处在恐惧中,其实没有任何人能坦然面对。
    杨牧的话起到了安抚的作用,但也只是表面上。
    大家心中这时都在想着好多事。
    过去,现在,没有未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足足二十分钟,大家都还是一动不能动,被伞膜和丧尸压在墙壁上,四周黑漆漆一片,那盏小灯倒还亮着,但光线实在是放不出去。
    “好了,怪无聊的,大家都来说说自己的事,做个详细的自我介绍,我们现在貌似有了很多空闲时间,而能做的除了车祸,也就没有别的。”
    杨牧说完,看大家不说话,就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这段经历无论讲给谁,那都是做够传奇的。
    即使胡蝶和林悦已经大略听过,可如今听杨牧富有感情的,详细的又讲了一遍,她们还是震惊,最后觉得伤感,落泪。
    哭的不止胡蝶林悦,其他人也都哭了,都觉得好心疼。
    原来这个男人小时候如此的苦!
    和野狗与野狼抢食吃?
    为了躲避人贩子在大山里好几年?
    连续那么长时间都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好可怜哦!
    然而,这么可怜的男人,原本应该成长的一无是处,他却偏偏这么优秀,这怎么可能呢?老天给凡人开的玩笑嘛?
    在大家激动的时候,杨牧哈哈大笑。
    “哈哈!就知道我这一招好用!哈哈,果然把你们说哭了,老子这一招曾经在大街上屡试不爽,每次给小少妇讲,她们都会把我如同小奶狗一般的抱在怀里,啧啧啧,那股奶香,真的浓厚!”
    所有人都傻了,没想到这个时候杨牧还有心事开玩笑?
    偏偏这玩笑还如此流氓!
    什么浓厚的奶香啊,下流死了!
    大家被他影响,这一次心中真的没那么怕了。
    当然,也是因为适应了眼前环境的原因。
    反正丧尸过不来。
    它们毕竟没有智商,这时如果能让开,把这个伞膜接起来,很轻松就能抓到人。
    可是它们拥挤在一起,就算有聪明的丧尸此时能想到要钻进伞膜,估计也白搭。
    被困的人动不了,拥挤的丧尸同样动不了。
    杨牧的故事就算讲完了,换其他人讲。
    谷大森的人生很悲哀,从小就懦弱。
    讲了一半就被年糕给打断了。
    “行了行了!讲什么啊!换人!他的故事我不想听。”
    谷大森哀叹,但没办法,他反抗不了年糕。
    “那我来说,我叫方荷。”
    方荷开口了,开始讲述她的彪悍人生。
    所有人都震惊,包括杨牧。
    没想到方荷人生的戏剧程度,竟然不比杨牧差。
    这是个从小就很苦的人——她傻。
    她爸她妈都以为她是傻子。
    后来离婚,就把她扔给了奶奶管,父母都去了外地。
    十二岁那年奶奶去世,临死之前拉着方荷的手只是哭,不说话。
    方荷在那一年毛瑟顿开,对奶奶道:“我能活下去的,奶奶要是死了,我给你建坟墓。我知道爸爸不孝顺你,他不是好人!”
    奶奶笑了,就这样撒手人寰。
    而方荷竟然真的把奶奶的尸体拖出了家门,到了后山,挖了一夜的坑,把奶奶给埋了,自己在坟头插了个树枝,磕了三个头,之后离开沦落天涯。
    她和杨牧不太相同,因为她是女孩子,而且没有人贩子追她。
    只是不久之后她就被人收养了,一个饭店。
    人家天天让她洗碗干活,可她手脚太笨,经常打碎碗。
    十四岁,那一家终于将她赶走,有人调查他们雇佣童工的事情。
    而十四岁的方荷饭量又大,所以主人家决定不要她了。
    她也无所谓,出门后觉得这个城市太小,听说大城市好发展。
    于是方荷用自己唯一的钱买了张火车票,之所以到汉宁,是因为她的钱只够买到汉宁的票。
    下车后,一个男人就跟了上来,问她:
    “小妹妹,你是从外地来的吗?”
    那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色眯眯的。
    十四岁,方荷还不算很漂亮,但也有模子了。
    她当然还是很傻,智商不高。
    但是毕竟她在酒馆里干了两年,听说过很多事!
    看着那男人,方荷道:“你是想要骗我吗?”
    那男人愣了,一时无法回答。
    方荷伸出手,拉住了男人的手,道:
    “那你骗我吧,不过要给我饭吃。”
    于是方荷就这样被男人带走,去了一个小房子。
    路上那男人买了四个肉包子。
    进入房间后他就开始脱方荷的衣服。
    方荷一点也不反抗,只是吃着包子。
    于是那一天方荷失去了少女的身份,在吃了四个包子的过程中,那个男人在他身上发泄了欲望。
    何其彪悍啊!
    她根本不怕自己被骗,因为她傻!
    从此方荷成为了这男人的女人。
    男人原来是个黄牛,倒票的。
    方荷就跟着他干。
    干了几年男人被抓,方荷也进去了所里。
    只关了三天就要被放出去。
    方荷死活不出去,说这地方有饭吃。
    当时可是难为死了派出所的民警,那是找了四五个力气大的,才把方荷给抬出去。
    方荷又成了孤家寡人,她不知道要如何生活了。
    有一点她和杨牧是一样的,就是要活下去。
    当然方荷没想这么复杂,她的真是想法是今天我要吃什么。
    之后她就进了一家舞厅,遇到了教她跳舞的女人。
    随便跳了两年丑小鸭,十八岁后她绽放了,成为了那个舞厅中最漂亮的女人。
    所有男人都肯为她花钱。
    而她来着不惧,前提是那男人要请她吃美味。
    后来她遇到了宋军,宋军觉得她美艳无比,并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
    她当然足够独特。
    一个不受社会一切伦理道德限制,一个没有文化修养,一个美颜芳华绝色,一个性格彪悍的吃货,当然跟大多数女人都不同。
    于是宋军决定不问过去,把方荷占为己有。
    方荷没有立刻同意,她其实不好拒绝比人,因为她觉得一旦拒绝了别人,就等于很多事需要自己去谋划,她不擅长这些东西。
    那么之所以拒绝宋军,她有一个任何人都想不到的理由,就是她要结婚!
    那是奶奶小的时候跟她讲过的事情。
    说她傻,以后一定要找个老实的男人结婚。
    就这样方荷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爬上了舞厅保安宿舍的床,告诉他,想和他结婚。
    那保安都傻眼了,不知道舞厅花魁是怎么想的。
    在此之前他只能远远看着方荷,从来不了解这是个怎样的女人,只知道她漂亮,并且时刻穿梭在男人之间。
    保安同意了,他觉得能娶到方荷也是一种幸福。
    这段婚姻期间方荷离开了舞厅,与男人回了老家,办了喜事。
    只是半年时间,男人对方荷厌倦了,时长想起他做花魁的事。
    有那么一次他喝多了酒,要打方荷。
    结果被方荷反打了。
    “奶奶也有错的时候,老实的男人,小气!”
    方荷留下一句话,离开了家,办了离婚手续,重新回到舞厅,又开始了花魁的生活。
    一年后她和宋军在舞厅相遇。
    此时的她已经更加完美,更加有女人味,那身材最是让人着迷。
    宋军有一家模特公司,于是让她过去。
    此间宋军当然也做了推手,然后方荷的天生丽质才是最好的本钱,她那不在乎一切的态度反而成了一种气质,让她在模特圈迅速走红,并且冲出亚洲,走向了世界。
    或许方荷傻里傻气的待人方式更适合国外,她没什么可藏着噎着的。
    对一个东方男人说,老娘可能睡过一百多个男人。
    那东方男人百分之一百说她是烂货。
    可对一个西方男人说出这样的话。
    对方可能会说,不可思议,你so sex,非常性感!
    并不是说西方男人就喜欢烂货,只是他们往往将性和爱分开,对于他们而言,方荷是大师级的人物,经验丰富。
    总之,方荷在国际市场如鱼得水,让宋军都很意外。
    这就是方荷所有的故事,她回国的时候之所以不出门,因为她无事可做。
    她的思维单一,想法简单,觉得独处是快乐的,那么她就一直独处!
    说起来和潘凤找麻烦可能是方荷唯一的乐趣。
    她其实从没把潘凤看成是情敌。
    在她的思维力,潘凤只是个让她生活没那么无聊的物件罢了。
    潘凤看方荷是个虎娘们,殊不知在方荷的逻辑里,潘凤和她一样傻。
    故事讲完了。
    大家听得无声。
    同时感叹——
    真的是好彪悍啊!
    这个女人活的跟所有人不一样,她不懂什么叫礼义廉耻,根本没人告诉过她。
    所以她在十四岁那年,被一个坏男人带回家睡觉,毫无羞耻感,毫无恐惧,毫无不适应。
    她可能还很高兴,因为她得到了四个包子。
    如果以女性为角度,如果把方荷作为主角,其实也可以写出一本很现实主义的小说。
    她的人生值得思考。
    你能说她不幸福吗?没人能,因为她的价值观不属于这个社会。
    杨牧感叹,潘凤也在感叹。
    或许自己真的啥,和方荷这种女人较劲,是她最不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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