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转身离开之后,我再一次逐张看着那些纸条。
    纸条上的内容都已经无关紧要了,我只是不舍得那些点点墨迹。
    那些看似不经意碰触上去的黑色墨迹,仿佛简渊深邃的眼眸。
    正充满着期盼的,神情的凝视着我,已经能与我心神相通了。
    我怕简渊着急,便令秘密驿道把我和贺兰已经返回边塞的消息。
    先行一步,飞书传送于边塞。
    此次返回边塞,如果像来时,只有贺兰我们两个人。
    宝马良驹,返回的行程一定会快很多。
    但是,现在加了石少雄,特别是含烟。
    我们的行程,顿时就慢了下来。
    而我,又失去了铁血马那样能耐得住千里奔波的良驹。
    现在骑的,虽然是一匹好马,但是终究不及铁血战马。
    于是,一行四人,紧赶慢赶,终于在日落之前赶到了青山城。
    只从边塞重燃烽火,青山城虽然一直饱受着战争的恐慌,纷扰。
    好在,城池终究没有真正的被兵火焚诼。
    我们进得城中,看见冬日暮晚的城中。
    虽然一如既往的萧条,却还井然有条。
    可以想见,这里的人们,已经逐渐适应战争了。
    故土难离的老百姓们,无奈之下,都对战争,抱着一副听之任之的态度了。
    进城之后,和过往一样,我们不想在城中奔驰,引发无端恐慌。
    便齐齐下了马,索性牵着马去寻官驿。
    我们要在青山城歇息一夜,明天早晨继续向燕阴口进发。
    青山城里,还是那个官驿,还是那几间陈旧的低矮房舍。
    可能是刚从海内归来,见惯了卫城里那些齐整些的房舍。
    哪怕是曾经被普庆阳侵占的阳陈郡,比此处,也好过不是一点半点。
    所以此刻,我觉得眼前官驿,仿佛更加破败了。
    尤其是门前那两个被风雨漂的发白的灯笼,在冬日暮色晚风里抖抖索索。
    散发出微弱的光芒,好像两个奄奄一息的苟延残喘者,令人不忍猝睹。
    我不禁又想起当初,和贺兰在此处共睡一榻的情形。
    心中不免有些暗自庆幸,幸亏这个人有些聪明一时,糊涂一世。
    懵懵懂懂的,全不往其他地方琢磨。
    即便是如今已经知道我的女子身份,还一心一意只当我是个同袍好兄弟。
    人生在世,能遇见简渊这样的爱人,统帅。
    贺兰这样的好搭档,好战友,也算是夫复何求了。
    不过,从那以后。
    我始终不知道,贺兰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我是女子的?
    虽然我被简渊从荒原里带回来之后,边塞之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是女儿身。
    那天凌风关的接风宴席上,第一次看见我身穿女子服饰的贺兰。
    神情之中,却是嘲笑多于惊讶。
    似乎在说,哈,这下你终于藏不住了吧!
    反倒令我对他那份深藏不露的淡定,刮目相看了。
    可也正因为如此,在以后和他的并肩作战之中。
    彼此之间,也更加的信任默契,亲如手足了。
    官驿里面,闻声出来相迎的,还是那个又老又愁苦矮小猥琐的老仆人。
    我记得他的名字,好像叫做倭三。
    因为当时觉得这个老头的名字特别奇怪,所以印象极深。
    他仿佛并不记得我和贺兰,依然对着我们谦卑的躬身。
    用苍老的声音,缓缓的说道:“几位将军来啦……请把马匹给老奴吧。”
    含烟忽然跑到倭三面前,激动的大叫道:“阿三伯伯,真的是你吗?”
    正牵着马,准备去给马匹上料的倭三听含烟这么大声一叫。
    身子不禁剧烈的颤抖了一下,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抬起头,努力睁大昏花的老眼。
    惨淡灯光中,仔细对着含烟看了半天。
    最后,眼泪就不可抑止的下来了。
    倭三一只手抓住几匹马的马缰,一只手哆哆嗦嗦的,就要来摸抚含烟的小脸。
    看到倭三那只皴裂污黑手背,一旁的贺兰和石少雄老大替含烟不忍。
    好在,倭三情难自抑的龌鹾指尖,终于没有触碰到含烟细白透明般的脸庞。
    只是老泪纵横的呜咽道:“大小姐,大小姐,没想到我倭三,还能活着见到大小姐啊……”
    含烟却一把抓住倭三的手,失声哭喊道:“阿三伯伯,爹爹他……他在何处啊?”
    我慌忙示意少雄接过这个老人手中的马缰,贺兰见状,也赶紧过去帮忙。
    我便和含烟一起,把这个泣不成声的老人扶进驿馆正厅之中。
    在那个神情依旧懒散的驿官不胜惊讶的目光中,我们把老人扶在一张小凳子上坐下。
    从这一老一小的对话中,我很快就弄清了含烟的身世。
    含烟的身世,对于我来说,其实一直是个谜。
    刚开始的时候,我因为怕伤害到她,从来没有问起过她的来龙去脉。
    后来就是,没有时间,也懒得去问了。
    在这一老一少哭哭啼啼的诉说之中,我逐渐知晓。
    眼前的金含烟,果然不是一般平民女子。
    她的爹爹金之城,竟是西秦皇朝正三品的光禄大夫。
    因为直言进谏冒犯了皇帝;其实是监国摄政的太子。
    五年前,金之城便被流放到西秦海外的大荒苦寒边塞。
    这个金大人本来就是一介耿直书生,身子生的单薄文弱。
    凄凄惶惶的,被发配到边境最偏远寒苦的一个地方做拯役。
    当时,金之城随身跟着的,只有这个老仆。
    当地的县拯老爷自负才高,却被明珠暗弃,扔在这个鬼不下蛋的地方。
    成天郁怀充塞,满心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
    看着县衙里的一帮子人,怎么着都横不是鼻子竖不是眼。
    偏偏这金之城又不懂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理儿。
    不肯放下身段,去阿谀这个芝麻官儿,求得一个栖身之所,好为将来之宜。
    这下,可就呛着了县拯老爷的肺管。
    三天两头寻金大人的不是,尽给他小鞋儿穿,变着法的折腾他。
    可怜这个金大人原来在家中金奴银婢,在朝中更是人人敬奉。
    何时受过被这种猥琐小人折挫的辱?气忿不过,很快就一病不起。
    县拯老爷心里恨着这些眼高于顶,权势熏天的朝廷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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