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最不喜乌鸦这种鸟,中外都是如此,把乌鸦说成是报丧的使者,这么说不是没有道理。乌鸦跟秃鹫一样都是食腐鸟类,且嗅觉十分灵敏,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之外有死人,它们马上就能闻到,会群起而啄食。
苗苗看方奇脸色不大好看,便说:“几只乌鸦有什么好惊悚的,看你这样子。”
方奇却说道:“我觉得东边应该是出事了,回来时看看探马信息官怎么说吧。”苗苗“嗯”了声,“老道那铜钱却是古怪,若是能取了铜钱,我也看看那东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我总觉得那不仅仅只是铜钱那么简单,说不定是一种法器。”
方奇笑,“不会吧,我好像没听说过哪个和尚拿着铜钱呆在那敲啊敲的,人家用的是木鱼。”
“嘿嘿,那可不是和尚用的东西,我怀疑老道挖的那座古墓是衣冠冢,并不是真正的古墓,不然就算是普通人的坟墓塌陷了也会有个比较大的坑,唐朝距今也不过几百年,这里的地形不会变化太多。”
她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但也要问了老道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里多路打马就到,到了地方,老道和十娃已经搭了个简单的茅庐。侍卫们把粮食和锅碗瓢盆卸下给老道,老道招呼十娃做饭。
方奇把药拿出来让他们先冲水喝下去,老道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为了重新变成人,硬着头皮也得喝,两人喝下去不久就开始折腾,那动静跟鬼哭狼嚎差不多,别说哲别那些侍卫吓躲闪的远远的,便是方圆几里地的野物也给惊的四处奔蹿,倒把哲别他们给高兴坏了,拿下弓箭四处追跑着射猎。不大一会儿便送来几只肥大的野兔。
方奇则拿出银针给老道和十娃施针,以便让药物更好地渗透到七筋八脉,他们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算消停下来。十娃到底是个孩子,看见野兔又高兴起来,拽过去便撕咬,被老道喝止,让他放在火上烤着吃。十娃便拿着野兔直接架在火上做烧烤,连苗苗都看不下去,这小子跟野人没多大区别。
苗苗跑到哲别那边没多久,方奇也跑过去,虽说他不怕食尸鬼,可是面对这两人心里硌应。哲别这边也在做烧烤,他们蒙元人不用洗的,直接剥皮掏去内脏洒上盐巴便架在火上烤,没多久就香味扑鼻。哲别他们好久没这么打野味吃了,围坐在一起拿出酒囊一边喝酒一边吃肉。
几个人边吃边喝,哲别问方奇:“大人,你为什么要帮他们?”
方奇一时倒是愣了,是啊,刚开始只是说跟老道做买卖,可是老道根本就没愿意和他做这个买卖,后来打起来挨揍了才带他们来找蔡小娥的尸骨。按理说,不帮他们也没话说,可是方奇想的是若是不帮他们,他们会犯下更大的罪业。自已没见到也就罢了,见到了却袖手不管,不知道这个账会不会算在自已头上。
打个哈哈,“没什么啊,我这人吧,心特软,见不得人家哭鼻子,尤其是女孩子,一哭我就没咒念,这老头要是哭起来比姑娘还惨,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吧,谁让我爱管闲事呢。再说了,俺们那旮旯尽是活雷锋呢。”
苗苗自然免费赠送一个白眼给他,不过却没说什么,只是一口酒一口肉地吃喝。
方奇吃喝完了,又去给老道和十娃诊治,药物服下去一个时辰之内就会起作用,此时用针最好不过。银针探进去果然一如他所料,老道体内仍然有真气的存在,有了这股真气就好办了,他只需要打通他的各处经络让真气流动起来便可,消除阴寒之气最好的办法便是以内向外让体内血脉动起来。
可是十娃就麻烦些,他体内毫无真气,方奇施针之时还需要渡入真气助他经络通畅无阻。这孩子看起来个子很高,实则是个又憨又傻的家伙,脑瓜不太灵光。他身上起这么多的疙瘩是体内的毒气外放所致,他的毒气实际上就是人的尸毒。
佛教徒不吃肉,就是因为他们相信相信万物有灵,人在杀死动物时,动物的恐惧会生成毒性凝结的肉里,同时也会把动物的“业”也存在于肉里。人吃后毒性和“业”也转移到人的身上,对人的修行很有妨碍,也许不一小心便招惹上了恶业。
这种事信则信,不信也无关紧要,普通人活的很苦逼,要面对各种社会压力,此生都不能好好过下去,何谈修来生福气?但是吃肉不吃肉不要紧,千万别作恶。
方奇疏通了十娃身上的经络,跟对老道一样,也在他的风府穴上扎了一针释放出体内毒气。
回到帅府果然有探马来报,说是东瀛倭寇又派出人马烧杀虏掠无恶不作,让人听了很是不爽。幸好晚上济州那边便传来好消息,陈唐已经攻下城池,这次可不是赶跑喇嘛和回鹘人,而是赶尽杀绝,绝不让他们在这里生存下去。
第二天枣州那边也传来消息,说是徐州派出人马偷袭庙村,被孟昭打的四散而逃。一连好几天方奇都去给老道治疗,眼见十娃脸上的疙瘩越来越小,老道也是十分高兴,这老道体内的真气恢复了,自已也每天盘腿坐着修行。
白天把埋在乱坟里的尸骨取出来焚化,慢慢清除这一遍乱坟地,埋葬在这里的尸体都是无主之户,死了也没人来祭奠,老道便带着十娃每天参度做简单的道场超度鬼魂。这也是消业的一种方奇,借以消除他以前行下的恶业。
到了第四日,方奇针灸完毕,那老道脸上铜钱便哗啦啦掉下来,方奇以前还对苗苗的说法抱着疑惑的态度,现在掂起铜钱来看,这铜钱并非是唐代开元通宝之类的孔方兄,而是内孔呈现出外弧形四角八面的古怪样式,铜钱上铸着“得壹元宝”几个字。
方奇一摸到铜钱便觉得这东西有股奇异的吸引力,能把吸附在手上,想甩都甩不掉,还好他以真气由内而外面把铜钱弄掉。随后老道身上的铜钱尽数全掉落下来,一共是十四枚。
苗苗看方奇脸色不大好看,便说:“几只乌鸦有什么好惊悚的,看你这样子。”
方奇却说道:“我觉得东边应该是出事了,回来时看看探马信息官怎么说吧。”苗苗“嗯”了声,“老道那铜钱却是古怪,若是能取了铜钱,我也看看那东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我总觉得那不仅仅只是铜钱那么简单,说不定是一种法器。”
方奇笑,“不会吧,我好像没听说过哪个和尚拿着铜钱呆在那敲啊敲的,人家用的是木鱼。”
“嘿嘿,那可不是和尚用的东西,我怀疑老道挖的那座古墓是衣冠冢,并不是真正的古墓,不然就算是普通人的坟墓塌陷了也会有个比较大的坑,唐朝距今也不过几百年,这里的地形不会变化太多。”
她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但也要问了老道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里多路打马就到,到了地方,老道和十娃已经搭了个简单的茅庐。侍卫们把粮食和锅碗瓢盆卸下给老道,老道招呼十娃做饭。
方奇把药拿出来让他们先冲水喝下去,老道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为了重新变成人,硬着头皮也得喝,两人喝下去不久就开始折腾,那动静跟鬼哭狼嚎差不多,别说哲别那些侍卫吓躲闪的远远的,便是方圆几里地的野物也给惊的四处奔蹿,倒把哲别他们给高兴坏了,拿下弓箭四处追跑着射猎。不大一会儿便送来几只肥大的野兔。
方奇则拿出银针给老道和十娃施针,以便让药物更好地渗透到七筋八脉,他们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算消停下来。十娃到底是个孩子,看见野兔又高兴起来,拽过去便撕咬,被老道喝止,让他放在火上烤着吃。十娃便拿着野兔直接架在火上做烧烤,连苗苗都看不下去,这小子跟野人没多大区别。
苗苗跑到哲别那边没多久,方奇也跑过去,虽说他不怕食尸鬼,可是面对这两人心里硌应。哲别这边也在做烧烤,他们蒙元人不用洗的,直接剥皮掏去内脏洒上盐巴便架在火上烤,没多久就香味扑鼻。哲别他们好久没这么打野味吃了,围坐在一起拿出酒囊一边喝酒一边吃肉。
几个人边吃边喝,哲别问方奇:“大人,你为什么要帮他们?”
方奇一时倒是愣了,是啊,刚开始只是说跟老道做买卖,可是老道根本就没愿意和他做这个买卖,后来打起来挨揍了才带他们来找蔡小娥的尸骨。按理说,不帮他们也没话说,可是方奇想的是若是不帮他们,他们会犯下更大的罪业。自已没见到也就罢了,见到了却袖手不管,不知道这个账会不会算在自已头上。
打个哈哈,“没什么啊,我这人吧,心特软,见不得人家哭鼻子,尤其是女孩子,一哭我就没咒念,这老头要是哭起来比姑娘还惨,我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吧,谁让我爱管闲事呢。再说了,俺们那旮旯尽是活雷锋呢。”
苗苗自然免费赠送一个白眼给他,不过却没说什么,只是一口酒一口肉地吃喝。
方奇吃喝完了,又去给老道和十娃诊治,药物服下去一个时辰之内就会起作用,此时用针最好不过。银针探进去果然一如他所料,老道体内仍然有真气的存在,有了这股真气就好办了,他只需要打通他的各处经络让真气流动起来便可,消除阴寒之气最好的办法便是以内向外让体内血脉动起来。
可是十娃就麻烦些,他体内毫无真气,方奇施针之时还需要渡入真气助他经络通畅无阻。这孩子看起来个子很高,实则是个又憨又傻的家伙,脑瓜不太灵光。他身上起这么多的疙瘩是体内的毒气外放所致,他的毒气实际上就是人的尸毒。
佛教徒不吃肉,就是因为他们相信相信万物有灵,人在杀死动物时,动物的恐惧会生成毒性凝结的肉里,同时也会把动物的“业”也存在于肉里。人吃后毒性和“业”也转移到人的身上,对人的修行很有妨碍,也许不一小心便招惹上了恶业。
这种事信则信,不信也无关紧要,普通人活的很苦逼,要面对各种社会压力,此生都不能好好过下去,何谈修来生福气?但是吃肉不吃肉不要紧,千万别作恶。
方奇疏通了十娃身上的经络,跟对老道一样,也在他的风府穴上扎了一针释放出体内毒气。
回到帅府果然有探马来报,说是东瀛倭寇又派出人马烧杀虏掠无恶不作,让人听了很是不爽。幸好晚上济州那边便传来好消息,陈唐已经攻下城池,这次可不是赶跑喇嘛和回鹘人,而是赶尽杀绝,绝不让他们在这里生存下去。
第二天枣州那边也传来消息,说是徐州派出人马偷袭庙村,被孟昭打的四散而逃。一连好几天方奇都去给老道治疗,眼见十娃脸上的疙瘩越来越小,老道也是十分高兴,这老道体内的真气恢复了,自已也每天盘腿坐着修行。
白天把埋在乱坟里的尸骨取出来焚化,慢慢清除这一遍乱坟地,埋葬在这里的尸体都是无主之户,死了也没人来祭奠,老道便带着十娃每天参度做简单的道场超度鬼魂。这也是消业的一种方奇,借以消除他以前行下的恶业。
到了第四日,方奇针灸完毕,那老道脸上铜钱便哗啦啦掉下来,方奇以前还对苗苗的说法抱着疑惑的态度,现在掂起铜钱来看,这铜钱并非是唐代开元通宝之类的孔方兄,而是内孔呈现出外弧形四角八面的古怪样式,铜钱上铸着“得壹元宝”几个字。
方奇一摸到铜钱便觉得这东西有股奇异的吸引力,能把吸附在手上,想甩都甩不掉,还好他以真气由内而外面把铜钱弄掉。随后老道身上的铜钱尽数全掉落下来,一共是十四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