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有个哥哥还不赖(2更)
弃奴翻天:少帝的宠妃最新章节!
“而你的体质……”
在姜灏眸光转向姜璃的时候,她心中一凛。‘终于要解开一个谜题了!’在她洗髓的时候,她就察觉到了原主身体的特殊,也从而知道了她和另一个异魂进入同一个身体,根本就不是巧合。
他们,都是被身体的特殊体质,吸引而来!
“阿璃,你的体质,被称为先天无暇玉体。”姜灏的眸光变得凝重而认真。
姜璃错愕的看着他,眼神有些懵。她不太明白什么叫先天无暇玉体,只是觉得很厉害的说,求解释啊喂!
“所谓先天无暇玉体,就是在修炼中,可以最大限度的吸收魂力。比如,一般人只能吸收一块魂石的五分之一,天骄人物可以吸收到五分之三,而你则可以吸收五分之五。你能比其他人存储数倍的魂力,别人是一口缸,而你是一池水。在魂力的存储上,你便立于不败之地,可以同境界无敌。”
姜灏的解释,解开了姜璃心中太多的疑问。
比如,她为何对魂石的消耗这么大!
为何,她可以发出多次天赋技能,而不会出现魂力枯竭的状态。
原来,这一切都归功于她这特殊的体质。
“母亲的家族……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须臾之后,姜璃忍不住低声喟叹。谷揽月到底来自什么样的家族,又为何会出现在后晋?甚至与姜临风结为夫妻,过着普通的日子。
还有,她和姜灏的体质都如此逆天了,那么谷揽月呢?这位在那特殊家族中的天才,她到底拥有什么样的可怕体质!
突然间,姜璃发现,这个世界比她想象中的更要广袤,她所接触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阿璃,你别太难过,母亲或许是被她家族的人接走了,我们早晚有一天会与她见面的。”见姜璃沉默不语,姜灏误以为她是在思念母亲,便柔声安慰。
姜璃收敛心思,看向姜灏,心中有些自嘲。
她占了人家妹妹的身子,还要享受这份来自血脉亲情的宠爱么?起码,在遇到姜灏之前,姜璃内心中的自己,还是那个古巫国的女皇陛下。
“哥!”姜璃突然喊道。
“嗯?”姜灏看向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你放心,姜家的事,我会和你一起承担。”姜璃郑重的承诺。在刚才那一瞬,她想明白了。她不想心安理得的接受姜灏对她的好,就必须要付出一些,让她心中无愧。
“不用。这件事交给大哥,你安心修炼就好。陆氏,目前来说算是一个不错的栖息之所,能够庇佑你成长。阿璃,虽然大哥不知道为什么你的灵窍突然开了,但是,即便你能修炼了,我也不希望你卷入这些恩怨之中。”姜灏拒绝了姜璃的提议。
姜璃蹙眉,姜灏的真心,让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
“阿璃,你真是大哥的骄傲。你进入了大哥梦寐以求的书院,所以,你要替大哥完成这个心愿,好好的在白垣书院中修行。”
“……”
姜灏的话,分明是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了。以他的天赋,完全可以等他修炼成为灵皇之后,再来报仇。可是,他却选择潜伏在最危险的地方,想办法去接近姜家的仇人,这说明家族之恨,在他心中已经刻骨铭心,如果不解决,他也无法安心修炼。
“皇帝为什么非要爹死?”从姜灏的作为,姜璃已经猜到了那幕后黑手。
姜临风的罪行,本就充满了疑点,又莫名的畏罪自杀,这也不符合姜临风的性格。
姜灏眸光凌厉起来,他沉声道:“因为,爹反对向陆氏动手。”
!
姜璃心中一片震惊。
她没想到姜临风的死居然与陆氏也有关系!这到底是因为世界太小,还是因为冥冥之中的定数?
姜临风是因为反对了皇帝对付陆氏的心思而被构陷杀害,而她辗转之下,却进入了陆氏做女奴?
“阿璃,这些事大哥处理就好,你不用操心。”姜灏抬起手,在她头顶上揉了揉。
这种宠溺的动作,换了别人,姜璃会把那只手砍下来。
但是,如果是姜灏的话……那就算了。
“阿璃这次来,是找第二灵武魂的吧。来,大哥帮你!”
……
接下来的两天,姜璃算是见识到了姜灏对这个妹妹的宠爱。
第一天,他抓了十几个灵武魂来到姜璃面前,然后又嫌弃的丢了七八个,剩下的灵武魂摆在她面前,让她挑选,不满意再接着找。
直到姜璃无奈之下,说出自己要找的灵武魂是玄罡龟后,他才罢手。
“来,阿璃吃点东西。”姜灏捧着摘下来的鲜果,洗干净,擦拭好了之后,递到了姜璃面前。“虽然我们是魂体进入灵武界,但是感知却是存在的,不吃点东西,会很饿。”
姜璃咬了口一个颜色鲜亮的果子,小脸一苦:“有点酸。”
“酸吗?来换一个。”姜灏蹲在姜璃面前,从她手中拿过那咬了一口的果子,又递了一个给她。
“怎么样?”姜灏小心翼翼的看着姜璃。
见她小脸上洋溢出笑容后,他才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你等着,大哥再去给你摘一些。”说罢,他身影一晃,消失在姜璃眼前。
“阿璃,你渴不渴?大哥给你准备了蜂蜜水。”
“阿璃,热了吗?大哥给你编了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就不热了。”
“阿璃,累不累?大哥背你好不好?”
“阿璃,你别动,想干什么告诉大哥,尽管使唤不要客气。”
“……”
姜璃懒洋洋的躺在草地上,双手垫在脑后,望着晴朗的天空,感叹的道:“有个这样的哥哥,感觉真不耐!”
姜灏坐在姜璃身边为她遮挡阳光,眸光渐渐犀利起来。“阿璃,吴骞那老狗敢伤你,你放心,大哥会为你报仇的!”
吴骞!
姜璃笑容收敛,双眸眯了起来,心中冷笑。这条老狗三番两次的在她面前蹦跶,真是让人生厌啊!
“而你的体质……”
在姜灏眸光转向姜璃的时候,她心中一凛。‘终于要解开一个谜题了!’在她洗髓的时候,她就察觉到了原主身体的特殊,也从而知道了她和另一个异魂进入同一个身体,根本就不是巧合。
他们,都是被身体的特殊体质,吸引而来!
“阿璃,你的体质,被称为先天无暇玉体。”姜灏的眸光变得凝重而认真。
姜璃错愕的看着他,眼神有些懵。她不太明白什么叫先天无暇玉体,只是觉得很厉害的说,求解释啊喂!
“所谓先天无暇玉体,就是在修炼中,可以最大限度的吸收魂力。比如,一般人只能吸收一块魂石的五分之一,天骄人物可以吸收到五分之三,而你则可以吸收五分之五。你能比其他人存储数倍的魂力,别人是一口缸,而你是一池水。在魂力的存储上,你便立于不败之地,可以同境界无敌。”
姜灏的解释,解开了姜璃心中太多的疑问。
比如,她为何对魂石的消耗这么大!
为何,她可以发出多次天赋技能,而不会出现魂力枯竭的状态。
原来,这一切都归功于她这特殊的体质。
“母亲的家族……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存在!”须臾之后,姜璃忍不住低声喟叹。谷揽月到底来自什么样的家族,又为何会出现在后晋?甚至与姜临风结为夫妻,过着普通的日子。
还有,她和姜灏的体质都如此逆天了,那么谷揽月呢?这位在那特殊家族中的天才,她到底拥有什么样的可怕体质!
突然间,姜璃发现,这个世界比她想象中的更要广袤,她所接触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阿璃,你别太难过,母亲或许是被她家族的人接走了,我们早晚有一天会与她见面的。”见姜璃沉默不语,姜灏误以为她是在思念母亲,便柔声安慰。
姜璃收敛心思,看向姜灏,心中有些自嘲。
她占了人家妹妹的身子,还要享受这份来自血脉亲情的宠爱么?起码,在遇到姜灏之前,姜璃内心中的自己,还是那个古巫国的女皇陛下。
“哥!”姜璃突然喊道。
“嗯?”姜灏看向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你放心,姜家的事,我会和你一起承担。”姜璃郑重的承诺。在刚才那一瞬,她想明白了。她不想心安理得的接受姜灏对她的好,就必须要付出一些,让她心中无愧。
“不用。这件事交给大哥,你安心修炼就好。陆氏,目前来说算是一个不错的栖息之所,能够庇佑你成长。阿璃,虽然大哥不知道为什么你的灵窍突然开了,但是,即便你能修炼了,我也不希望你卷入这些恩怨之中。”姜灏拒绝了姜璃的提议。
姜璃蹙眉,姜灏的真心,让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
“阿璃,你真是大哥的骄傲。你进入了大哥梦寐以求的书院,所以,你要替大哥完成这个心愿,好好的在白垣书院中修行。”
“……”
姜灏的话,分明是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了。以他的天赋,完全可以等他修炼成为灵皇之后,再来报仇。可是,他却选择潜伏在最危险的地方,想办法去接近姜家的仇人,这说明家族之恨,在他心中已经刻骨铭心,如果不解决,他也无法安心修炼。
“皇帝为什么非要爹死?”从姜灏的作为,姜璃已经猜到了那幕后黑手。
姜临风的罪行,本就充满了疑点,又莫名的畏罪自杀,这也不符合姜临风的性格。
姜灏眸光凌厉起来,他沉声道:“因为,爹反对向陆氏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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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璃心中一片震惊。
她没想到姜临风的死居然与陆氏也有关系!这到底是因为世界太小,还是因为冥冥之中的定数?
姜临风是因为反对了皇帝对付陆氏的心思而被构陷杀害,而她辗转之下,却进入了陆氏做女奴?
“阿璃,这些事大哥处理就好,你不用操心。”姜灏抬起手,在她头顶上揉了揉。
这种宠溺的动作,换了别人,姜璃会把那只手砍下来。
但是,如果是姜灏的话……那就算了。
“阿璃这次来,是找第二灵武魂的吧。来,大哥帮你!”
……
接下来的两天,姜璃算是见识到了姜灏对这个妹妹的宠爱。
第一天,他抓了十几个灵武魂来到姜璃面前,然后又嫌弃的丢了七八个,剩下的灵武魂摆在她面前,让她挑选,不满意再接着找。
直到姜璃无奈之下,说出自己要找的灵武魂是玄罡龟后,他才罢手。
“来,阿璃吃点东西。”姜灏捧着摘下来的鲜果,洗干净,擦拭好了之后,递到了姜璃面前。“虽然我们是魂体进入灵武界,但是感知却是存在的,不吃点东西,会很饿。”
姜璃咬了口一个颜色鲜亮的果子,小脸一苦:“有点酸。”
“酸吗?来换一个。”姜灏蹲在姜璃面前,从她手中拿过那咬了一口的果子,又递了一个给她。
“怎么样?”姜灏小心翼翼的看着姜璃。
见她小脸上洋溢出笑容后,他才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你等着,大哥再去给你摘一些。”说罢,他身影一晃,消失在姜璃眼前。
“阿璃,你渴不渴?大哥给你准备了蜂蜜水。”
“阿璃,热了吗?大哥给你编了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就不热了。”
“阿璃,累不累?大哥背你好不好?”
“阿璃,你别动,想干什么告诉大哥,尽管使唤不要客气。”
“……”
姜璃懒洋洋的躺在草地上,双手垫在脑后,望着晴朗的天空,感叹的道:“有个这样的哥哥,感觉真不耐!”
姜灏坐在姜璃身边为她遮挡阳光,眸光渐渐犀利起来。“阿璃,吴骞那老狗敢伤你,你放心,大哥会为你报仇的!”
吴骞!
姜璃笑容收敛,双眸眯了起来,心中冷笑。这条老狗三番两次的在她面前蹦跶,真是让人生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