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中华说着,便赶忙往外走去了。
    张美玲看着陈晓白,摸着她的头,语气慈祥,说道,“妈已经退休了,之后啊,你就好好在家里安胎,到时候妈伺候你坐月子,你婆婆年纪大了,也不好让她两地跑。”
    陈晓白又哪里不知道这个道理,笑着点头,手一直不停的在自己的肚子上抚摸着,说道,“知道,不过妈,婆婆要是想来,那咱们也得好好接待着的,她也是个好婆婆。”
    当了母亲之后,她才知道想要一碗水端平有多不容易。
    先不提万忠军不是张敏静亲生的,还能不偏爱的对待四个儿子。
    再说万幸,陈晓白总觉着因为小丫头早年间受过的苦,她就总想着多补偿一点,有点什么好的,就总想着先给万幸补补身体。
    也好在万志高是个心大的,减渣子也吃的开心,有好东西,得了之后也知道先给他姐姐一部分。
    不然,她也还真的很难当好一个好母亲。
    张美玲点点头,“是这个道理。”
    说着,她又看了看陈晓白的肚子,眼眶也有点红。
    自打陈晓白不能怀孕以来,他们老两口,哪怕是远在北京城,也挡不住那些闲言碎语,不知能听见多少乱说话的,现在女儿能重新怀上,不管生男生女,都让他们也觉得又宽心,又觉得终于抬起了头。
    等孩子出生了,她左右手牵一个,怀里再抱一个,好好地回去炫耀炫耀!
    专门气气楼里那些没事干,就会瞎琢磨人家的长舌妇!
    第173章
    因为陈晓白历尽辛苦, 好不容易才终于又怀上了的孩子, 家里的饭菜也变得格外的丰盛了起来。
    因为要顾着陈晓白的营养, 沈荣思还特意托关系, 请来了一个因为受伤, 从部队退下来, 专门为重要军人家属工作的营养师, 根据着陈晓白的身体,给她开了点适合的药物。
    说来也是奇怪的很。
    陈晓白就跟万幸一样,都是苦夏的人, 一家人都担心夏天陈晓白会因为吃不下饭导致营养不了,如果这样的话,那肚子里的孩子就会很危险, 母亲也绝对好受不到哪里去。
    可陈晓白一改往日的没有胃口, 除了一开始受了累,在车上颠簸了一天导致的有些轻微出血之外, 后面的这几个月, 居然睡得香、吃得饱, 一丁点害喜的反应都没有。
    这一下可给家里几个老人高兴坏了, 一个劲儿的夸孩子会疼人, 也希望这孩子别突然翻脸, 这都已经七个多月了,到快生的时候再突然开始折腾他母亲。
    *
    就在万家、陈家和秦家三家人都欢欢喜喜的时候,贺家就不那么的好过了。
    几个月都仿佛有一层阴云笼罩在贺家头顶上, 难以消散。
    贺家老爷子沉着脸坐在了堂屋的主坐上, 看着在厅里跪着的贺学义,整张脸上,没有一丁点的表情。
    贺家四个兄弟姐妹全都站在一旁,叶丽娜扶着贺知书的肩膀,气的浑身发抖,可却一个字儿都不敢说。
    丈夫出轨、还搞出了孩子,为了不让家里知道,还让那女人把孩子打掉了。
    之后方玉雅就开始变本加厉的要东西,甚至威胁贺学义离婚,和她结婚。
    结果,目的没有达成,被觉着自己惹了一身腥的贺学义给直接踹开了。
    现在方玉雅那女人见不能再要到好处了,干脆就反咬一口,说贺学义是强1奸她,还拿了那两个被打掉的孩子的亲子鉴定书,彻底不要脸皮,居然告到公安局去了!
    这一下,事情彻底闹大了。
    本来就要官复原职的事儿,现在又凉成了黄花菜!不光如此,整个北京,怕是都没有他们一家人的容身之处了。
    而那压在她身上一辈子的女人,留下来的这三个贱种……叶丽娜狠狠的咬牙,终究还是觉得十分的不甘心。
    她这一辈子,都想让自己儿子超过那女人生下来的三个孩子,可却从来都没有成功!
    现在,眼见着孩子就要长大了,偏偏这狗男人,年纪眼见着大了,还非要出去拈花惹草,这不是要把她们娘俩的前途全都毁了吗?这以后,还让她儿子怎么在学校待下去?!
    贺学义已经被老爷子抽过一顿鞭子了。
    冬□□服本来厚实的很,可老爷子打人的时候根本没留力气,每一次都用了十足十的力气,几乎每条鞭子都见了血,他这些年也没锻炼过身体,整个人将歇不歇的软在那,连跪都跪不住。
    贺知洲就冷眼看着,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北京没你留下的地方了,你要是还有脸再面对以前那些朋友,留下来也随你。”老爷子说道,“我对你,这辈子都算是仁至义尽了。先前我豁出老脸去给你求情,你不珍惜,次次出了错,才知道后悔,接着又明知故犯。贺学义啊,你这个名字,我当年算是白给你取了。”
    老爷子走一步路,摇一次头,叹息着拄着拐杖离开了屋子,说道,“这屋子,以后也没你的地儿了。收拾收拾,走吧,这辈子我就是死了,都不用你们这一家人来给我收尸。”
    这话说的可就严重了。
    贺学义惨白的脸一阵的抽搐,“爸!”
    老爷子走的头也不回。
    贺学义这才瘫倒在了地上。
    他这三个孩子,一个个都是没心没肺的。几十年了,哪怕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也互相都不说话,就连吃饭都是分桌吃的,比起分家也好不到哪去。
    他能依靠的,也就这么一个爹,可现在,连他爹都这么说,他以后,怎么办?!
    老爷子出去,三兄弟妹对视了一眼,同时也都离开了堂屋。
    不管屋内如何的鬼哭狼嚎,屋外的三个人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没有丝毫的难受。
    直到快要走出屋门的时候,贺千花才突然说道,“他都是自作自受。”
    贺之延拍了拍贺千花的手背。
    贺千花把眼眶里的眼泪给压了回去,努力做了几下吞咽的动作。
    “这事儿,碍着老爷子的面儿,和他的态度,估计等到正式惩处文件下发得拖到明年了。”贺之延淡声道,“撑了这么久的威风,作威作福这么些年,也该让那小子尝尝,什么叫口诛笔伐,什么叫百口莫辩,什么叫棍棒加身的滋味。”
    当年贺知洲还小。
    被污蔑害了继母,又被诬陷伤害继弟,被那一家人泼黑水的时候,他们两兄妹甚至没多少能力护着。只能在他被贺学义打的时候,陪着一起跪在地上,用当时也并不怎么厚重的肩膀,去护住显然更小的贺知洲。
    想起那些过往,贺之延也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就是一片爽朗的笑意,说道,“听说万家嫂子再过两个月就生了,到时候可得仔仔细细的准备一份厚礼啊。”
    贺知洲点点头,“这事儿姐去办,我放心。”
    贺之延睁开了眼睛,看着贺知洲,说道,“万家那个小丫头,今年多大了来着?”
    “十八了。”提起万幸,贺知洲笑了笑,脸上带了些许的自豪,说道,“老早就是个大姑娘了。”
    贺千花看见他脸上自己都不知道的笑,不着痕迹和贺之延对视了一眼,轻咳两声,故意说道,“我听说她们家不少邻居都总带着自家孩子过去串门,夏天热闹的很,各家各户出去纳凉的时候,都喜欢带着自家孙子、儿子过去陪着一起说话。”
    贺知洲当然知道这事儿。
    想起了经常发生的这一幕,他不由得也皱了皱眉,没来由的觉得有点烦躁。
    贺千花无奈的叹了口气,说道,“你这小子啊……”
    贺知洲看了她一眼,抿抿唇,说道,“姐,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但这可能吗?
    他今年已经二十七了,岁数固然不大,可那也是对比起普通人来说。
    宝丫才多大?
    十八。
    这个数字就像是一个关口一样卡在了他们两个中间,他家里人倒是一百万个乐意他能娶到万幸,可万家的人,和秦家的人呢?
    宠了十几年的掌上明珠,能就这么交给他?
    贺千花一愣,没想到贺知洲居然领悟了她的意思,不由得有点惊讶了。
    可还没等她说什么,就见贺知洲把手里的轮椅交给了她,说道,“你推着哥回屋吧,我出去走走。”
    贺千花和贺之延目送着贺知洲离开,互相看了看,说道,“我怎么觉着,这俩人还谁都没开窍呢?”
    贺之延耸耸肩,整理了一下自己腿上的小被子,说道,“儿孙自有儿孙福……万幸那丫头,平时看着机敏,跟个小鬼灵精似的,遇到这事儿上,也是个榆木疙瘩。”
    “要不趁着这事儿,让爷爷去秦家走动走动,也宽宽心?”贺千花推着贺之延往回走。
    “你当爷爷没去找过?”贺之延斜视她,“就差一天一登门了——这么好的孙媳妇儿,提着灯笼,满世界都找不出来第二个。秦家二老倒是没什么不同意的念头,千汐也喜欢老三,就看小宝丫和咱们家那小子俩人能不能成事了。真要能成事,老爷子能直接把老三包好了,裹上盒子、缠上丝带给送过去!”
    被贺之延说的一乐,也驱散了不少刚才的阴霾。贺千花乐呵呵的想了想,点头说,“两家长辈都同意,我觉得这事儿能行……就是可别给孩子逼出来什么逆反心理了就行……”
    话音随着风声渐渐飘远,回来取东西、却不小心听见了一切的贺知洲,拿着手里包装十分精美的摄像机离开了门口。
    *
    万幸见贺知洲过来的时候,眼睛顿时都亮了几度。
    他刚出现在门口的时候,万幸就拍掉了手上的雪迎了过去,说道,“已经到了吗?这么快!”
    “嗯,托人直接从国外带回来的。”贺知洲看着万幸宝贝兮兮的捧着那个摄像机翻来覆去的研究参数,笑了笑,说道,“你这么喜欢这玩意儿,怎么会想做医生?”
    “机缘巧合。”万幸弯着眼睛笑了笑,“当摄影师没办法当医生,但是当了医生之后,却还能当一个不太优秀的摄影师。”
    这话说得倒是也对……拍照随时都能拍,医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做。
    贺知洲点点头,勉强同意了这个说法,
    万幸看着里面有一卷胶片,调试了一下,对着那边即便是随意站着,却也一眼能看出其身份的贺知洲拍了一张。
    时机捏的恰到好处,一张似乎是不经意间的照片很迅速的便落成了。
    万幸看着照片的成像,相片内,贺知洲眉心微蹙,正看着远方,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绊着他。
    万幸眨眨眼,居然觉得这样看上去十分闲散的贺知洲看上去有点帅气,又欣赏了一会儿,她才说道,“你有心事啊?”
    第174章
    被万幸说的回过神,贺知洲看了她一会儿,才缓缓的摇头,说,“没有。”
    “试完了。”他指了指万幸手里的相机,道,“感觉怎么样?手感有问题没?”
    “没有问题。”万幸又摸了摸相机略带有些纹理感的表面,说道,“比之前的那个好很多,像素也高了,而且成像快,还不模糊。就是不知道能维持多久不褪色。”
    想到这里,万幸已经开始琢磨着什么时候去弄一个大哥大来了。
    有个手机的话,不管干什么也还都是方便一点。毕竟现在的联络方式实在是太落后了,有个什么急事,说不定能收到消息时,黄花菜都凉了。
    万中华那倒是有一台,还是前阵子才刚弄到手的,稀罕的不行,成天别在腰上,生怕丢了。
    不过现在大哥大的造价也实在是太贵……两三个电话能抵得上一个小平房,不是必要的话,也不是谁都能用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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