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问她们是不会说的,把伤势恢复的事说出来,也该是跟血族的老大聊聊的时候了。
跟在两个血族美女身后出了卧室,经过内厅、正厅出到外面,才发现这是一处独自的小型庄园。
正厅外面是大片的花园,各种各样从没见过的花朵,正散发着馥郁的芬芳。
修剪整齐的草坪,覆盖了一处处花坛之外的大部分地面,就在正厅对面的一片空地中央,一尊通体用某种晶体雕刻的塑像,喷出五光十色的泉水。
几只毛色极其漂亮的小鸟,明显拥有了一定的灵智,优雅的蹲在塑像上,用尖尖地小嘴输理同伴的羽毛。
远处,大片的树林、草原、溪流、山石全都经过加工,显得非常工整、秀丽、完美,目光所及之处的每一个地方,都能用艺术品来形容。
这就是血族!
苛求完美、一丝不苟、雍容华贵、礼仪更是多得要命的血族!
这些家伙根本就不适合战斗,尽管拥有着非常适合战斗的天赋,但他们更适合成为艺术家、美学家。
在一块块圆润如鹅卵石,散发着清新气息的晶体铺砌成而的蜿蜒小道上,两名血族大美女迈着小碎步,行云流水的在前面走着。
终于,这种在普通人面前快的离谱,但是相对于她们的实力如同蚁行的速度,经过足足两个小时的行程,我们到了几百里外的一处庞大古堡。
占地面积足有方圆千里,这不是庞大的建筑群,只有一栋高耸入云的城堡。
城堡的高度达到惊人的十万米以上,外表看去充满了古朴的气息,好象厉经了无数风雨的洗礼。然而,当经过一层层穿着华丽,仪态高贵的血族护卫的防御线,进入城堡里面之后,老子发现里面除了古朴之外,更多的则是让人崩溃的华丽装饰。
地球上血族的古堡跟眼前这座古堡相比,无论外在规模还是内在的布置,比起来都像是原始社会跟高科技世界的对比,根本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原本极慢的速度又慢了十倍以上,因为在我们之前,需要有人把消息通报到某些人那里。
当一行三人达到古堡那辉煌的大厅时,已经有十多个年龄相仿,穿着华美的中年血族端坐在用宝石镶嵌,以泛着丝丝紫光的金属打造的椅子上。
“尊敬的陛下,客人已经带来了。”
两位血族美女行礼后退开,退到大厅外面之后,两扇高有几百米的大门,在另人牙酸的咯吱声中缓缓关闭。
陛下?
看来最上面的那位就是血族老大了,在坐应该都是血族的高层。
我刚准备说话,一道暗门从旁开启,又有将近三十人走了出来。不同的是,这些家伙有一半是穿着宽大斗篷,看不见容貌的家伙,另外一半则是形貌各异,但绝对血族的男男女女。
他们分别坐到了其他的椅子上,为首的两人则坐在最上首的三个座位,至于另一个座位上自然就是被血族美女称为陛下的老蝙蝠。
斗篷底下的应该就是法师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灵族,那些或高大威猛、或精瘦矫健的应该就是兽人族。
老子的面子还真大,三族的大佬全都到了!
老蝙蝠首先站起身来,脸上带着高雅的微笑:“尊贵的客人,是你救下了哥尼斯,是你杀死了殄裣圣王,是你杀死了离和烈风两个圣皇。公爵先生告诉我,您是来自另一个宇宙的人,您是来寻找爱人的,对么?那么,您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
还好,虽然还是有点罗嗦,倒也算直入正题,废话比我想象中少得多。
这时,兽人族一个瘦高的家伙站了起来,大声道:“那么,就让我来试试他的修为,看哥尼斯有没有撒谎,他的能量明显就是战族的煞力。”
一边说话的同时,那货身形一闪如同瞬移般到了我面前,我现在大概也明白为什么先疗伤再接见我。
敢情血族还是比较相信我的,但是我必须有足够的实力赢得另外两族的信任。毕竟跟我同行的是血族的人,另外两族并不知情,血族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族人给另外两族用搜魂类的方式探知消息。
感应到面前这个家伙释放的气息,我心里不由的一惊,这货绝对有着圣皇中期的修为,而且是增幅非常强的那一类,达到了鸿蒙圣人那个层次的增幅!
强大!
比离和烈风强了将近两个品阶!
一道青色光影闪过,他双手上多了一对爪形兵器,品质绝对不下于鸿蒙灵宝,这玩意能让他的战斗力提升五倍以上。
我笑了笑,容貌、气息和能量性质幻化回本来的样子,笑道:“战族的煞力?这是我的一种能力,只要我愿意,不超过我的能量等级的能量形态,我都可以幻化出来。不过,现在的能量才是我的真正形态,容貌和气息也是如此。”
在坐数十人纷纷色变,这种能力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思维,或者说这种能力太过恐怖了。
拥有这种能力就代表着,我可以改变成任何一个人,除非是由于不具备对方记忆,造成某些方面的疏漏,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破绽!
就像我伪装成殄裣圣王,要不是因为认错了人,谁知道那个人不是我?
“修罗?”
老蝙蝠紧紧地盯着我,沉声道:“这是哥尼斯公爵所说的名字,修罗先生,您的这种能力让我觉得惊讶,难道你不怕我们会杀死你吗?”
这种能力是一个宇宙的创始者所拥有的能力,绝对是逆天级别的神通,用在暗杀、侦察方面就太牛b了。原本是身边最亲近的人,突然之间换了个人对自己出手,就算有一念间就能发动的规则,也会失去先机吧?
如果双方差距并不大,先机一失等于是输了七成,所以像我这种人对于任何势力来说,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我耸了耸肩膀,笑道:“你们为什么要杀我?血族、灵族、兽人族被战族完全压制,以如今的态势继续下去,三族应该也会像下界一样被毁灭。你们需要盟友,不是么?你们需要强大的盟友,我也需要强大的盟友,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战族!”
无奈、不甘、愤怒等各种情绪写在他们脸上,我所说的事实让他们无力反驳。
老蝙蝠颓然坐回到椅子上,说道:“那么,等灵族和兽人的族相信你之后,我们才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
“当然。”
我点了点头,看向站在我对面的家伙,勾了勾食指:“忘了告诉你,离和烈风不是被我杀死的,他们是自爆身亡的。来吧!”
数十人神色一凝,我对面的家伙惊道:“自爆?战族战族只会在遇到无力抗拒的敌人,明知道必死的情况下才会自爆,你难道”
如果我是以一对二跟两个初期圣皇战斗,最终我以重伤为代价杀了他们,那就说明我的战斗力比他们只强几不可见的一点。那么,以这种修为对上对面这个家伙,将没有任何战胜他的可能,他就可以真正试出我的能力,试探我是不是战族的人。
然而,如果我是被两人突然自爆所伤,那就另当别论了。两个初期圣皇突然自爆,以战斗时的超近距离,就算后期圣皇可能都会挂掉!
那货立马收起了兵器退回到座位上,跟老蝙蝠平起平坐的兽人族老大,对下首第一个位置上的家伙示意了一个眼神。
显然,从他的座位排列就能看出,在兽人族之中,这个人的地位仅次于兽皇。
他的身高足有惊人的两米七以上,皮肤上长满了近寸长的灰色毛发,全身肌肉高高隆起,血管如蚯蚓般在皮肤下蠕动着。
力量!
从这个大块头身上,我感受到一种空前的力量,比之少昊和孙猴子只强不弱的力量!
在他站起来走向我的瞬间,好象有一大群史前凶兽冲来,带着让人心惊肉跳的洪荒气息,连同周遭的空间也不断的跳动着。
一层层规则从在坐数十人手里发出,将这片只有区区十里方圆的空间笼罩在内。
“俺叫雄风,兽人族大祭祀。”
没给我任何回话的机会,他大笑道:“你叫修罗?唔这都不重要,看俺怎么揍死你丫的!”
大祭祀?
祭祀不应该是那种文质彬彬、器宇轩昂的人么?这种好象从大山沟里蹦达出来的野人,竟然是兽人族的大祭祀?
我分明看到兽皇恨铁不成钢的神色,血族老蝙蝠更是脸色一片铁青,好象所有的颜面都被这大块头丢尽了。
尽管他不是血族的人,但是在我这个来自另一个宇宙的人面前,毕竟代表着这个宇宙的脸面不是?
不过老子就喜欢这种人。
脑袋一根筋的老实人,性情刚烈、直爽、不懂得玩阴谋,以揍人为快乐之本,从来不会跟人讲道理。然而,一旦遇到比他更强的人,一旦被揍的鼻青眼肿,绝对不会计仇,反而会变成最看重的朋友。
脾气早就摸清楚了,我大笑道:“很好,老子也喜欢揍人,就看谁揍谁了。老子先告诉你了,最好咱们就赤手空拳的打,要是用上法宝你就先吃亏了。”
太阿神剑唤了出来,鸿蒙源力一股脑输入其中,鸿蒙至宝的强悍气息喷薄而出。
雄风脸色顿时变了变,惊道:“好强的法宝!好,你也是老实人,不占俺便宜,咱们就不用法宝打上一阵,要是你能打赢俺,俺就服了你了。”
第一次有人说咱是老实人,唉可怜的孩子。
跟在两个血族美女身后出了卧室,经过内厅、正厅出到外面,才发现这是一处独自的小型庄园。
正厅外面是大片的花园,各种各样从没见过的花朵,正散发着馥郁的芬芳。
修剪整齐的草坪,覆盖了一处处花坛之外的大部分地面,就在正厅对面的一片空地中央,一尊通体用某种晶体雕刻的塑像,喷出五光十色的泉水。
几只毛色极其漂亮的小鸟,明显拥有了一定的灵智,优雅的蹲在塑像上,用尖尖地小嘴输理同伴的羽毛。
远处,大片的树林、草原、溪流、山石全都经过加工,显得非常工整、秀丽、完美,目光所及之处的每一个地方,都能用艺术品来形容。
这就是血族!
苛求完美、一丝不苟、雍容华贵、礼仪更是多得要命的血族!
这些家伙根本就不适合战斗,尽管拥有着非常适合战斗的天赋,但他们更适合成为艺术家、美学家。
在一块块圆润如鹅卵石,散发着清新气息的晶体铺砌成而的蜿蜒小道上,两名血族大美女迈着小碎步,行云流水的在前面走着。
终于,这种在普通人面前快的离谱,但是相对于她们的实力如同蚁行的速度,经过足足两个小时的行程,我们到了几百里外的一处庞大古堡。
占地面积足有方圆千里,这不是庞大的建筑群,只有一栋高耸入云的城堡。
城堡的高度达到惊人的十万米以上,外表看去充满了古朴的气息,好象厉经了无数风雨的洗礼。然而,当经过一层层穿着华丽,仪态高贵的血族护卫的防御线,进入城堡里面之后,老子发现里面除了古朴之外,更多的则是让人崩溃的华丽装饰。
地球上血族的古堡跟眼前这座古堡相比,无论外在规模还是内在的布置,比起来都像是原始社会跟高科技世界的对比,根本不在同一水平线上。
原本极慢的速度又慢了十倍以上,因为在我们之前,需要有人把消息通报到某些人那里。
当一行三人达到古堡那辉煌的大厅时,已经有十多个年龄相仿,穿着华美的中年血族端坐在用宝石镶嵌,以泛着丝丝紫光的金属打造的椅子上。
“尊敬的陛下,客人已经带来了。”
两位血族美女行礼后退开,退到大厅外面之后,两扇高有几百米的大门,在另人牙酸的咯吱声中缓缓关闭。
陛下?
看来最上面的那位就是血族老大了,在坐应该都是血族的高层。
我刚准备说话,一道暗门从旁开启,又有将近三十人走了出来。不同的是,这些家伙有一半是穿着宽大斗篷,看不见容貌的家伙,另外一半则是形貌各异,但绝对血族的男男女女。
他们分别坐到了其他的椅子上,为首的两人则坐在最上首的三个座位,至于另一个座位上自然就是被血族美女称为陛下的老蝙蝠。
斗篷底下的应该就是法师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灵族,那些或高大威猛、或精瘦矫健的应该就是兽人族。
老子的面子还真大,三族的大佬全都到了!
老蝙蝠首先站起身来,脸上带着高雅的微笑:“尊贵的客人,是你救下了哥尼斯,是你杀死了殄裣圣王,是你杀死了离和烈风两个圣皇。公爵先生告诉我,您是来自另一个宇宙的人,您是来寻找爱人的,对么?那么,您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
还好,虽然还是有点罗嗦,倒也算直入正题,废话比我想象中少得多。
这时,兽人族一个瘦高的家伙站了起来,大声道:“那么,就让我来试试他的修为,看哥尼斯有没有撒谎,他的能量明显就是战族的煞力。”
一边说话的同时,那货身形一闪如同瞬移般到了我面前,我现在大概也明白为什么先疗伤再接见我。
敢情血族还是比较相信我的,但是我必须有足够的实力赢得另外两族的信任。毕竟跟我同行的是血族的人,另外两族并不知情,血族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族人给另外两族用搜魂类的方式探知消息。
感应到面前这个家伙释放的气息,我心里不由的一惊,这货绝对有着圣皇中期的修为,而且是增幅非常强的那一类,达到了鸿蒙圣人那个层次的增幅!
强大!
比离和烈风强了将近两个品阶!
一道青色光影闪过,他双手上多了一对爪形兵器,品质绝对不下于鸿蒙灵宝,这玩意能让他的战斗力提升五倍以上。
我笑了笑,容貌、气息和能量性质幻化回本来的样子,笑道:“战族的煞力?这是我的一种能力,只要我愿意,不超过我的能量等级的能量形态,我都可以幻化出来。不过,现在的能量才是我的真正形态,容貌和气息也是如此。”
在坐数十人纷纷色变,这种能力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思维,或者说这种能力太过恐怖了。
拥有这种能力就代表着,我可以改变成任何一个人,除非是由于不具备对方记忆,造成某些方面的疏漏,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破绽!
就像我伪装成殄裣圣王,要不是因为认错了人,谁知道那个人不是我?
“修罗?”
老蝙蝠紧紧地盯着我,沉声道:“这是哥尼斯公爵所说的名字,修罗先生,您的这种能力让我觉得惊讶,难道你不怕我们会杀死你吗?”
这种能力是一个宇宙的创始者所拥有的能力,绝对是逆天级别的神通,用在暗杀、侦察方面就太牛b了。原本是身边最亲近的人,突然之间换了个人对自己出手,就算有一念间就能发动的规则,也会失去先机吧?
如果双方差距并不大,先机一失等于是输了七成,所以像我这种人对于任何势力来说,都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我耸了耸肩膀,笑道:“你们为什么要杀我?血族、灵族、兽人族被战族完全压制,以如今的态势继续下去,三族应该也会像下界一样被毁灭。你们需要盟友,不是么?你们需要强大的盟友,我也需要强大的盟友,因为我们有共同的敌人战族!”
无奈、不甘、愤怒等各种情绪写在他们脸上,我所说的事实让他们无力反驳。
老蝙蝠颓然坐回到椅子上,说道:“那么,等灵族和兽人的族相信你之后,我们才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
“当然。”
我点了点头,看向站在我对面的家伙,勾了勾食指:“忘了告诉你,离和烈风不是被我杀死的,他们是自爆身亡的。来吧!”
数十人神色一凝,我对面的家伙惊道:“自爆?战族战族只会在遇到无力抗拒的敌人,明知道必死的情况下才会自爆,你难道”
如果我是以一对二跟两个初期圣皇战斗,最终我以重伤为代价杀了他们,那就说明我的战斗力比他们只强几不可见的一点。那么,以这种修为对上对面这个家伙,将没有任何战胜他的可能,他就可以真正试出我的能力,试探我是不是战族的人。
然而,如果我是被两人突然自爆所伤,那就另当别论了。两个初期圣皇突然自爆,以战斗时的超近距离,就算后期圣皇可能都会挂掉!
那货立马收起了兵器退回到座位上,跟老蝙蝠平起平坐的兽人族老大,对下首第一个位置上的家伙示意了一个眼神。
显然,从他的座位排列就能看出,在兽人族之中,这个人的地位仅次于兽皇。
他的身高足有惊人的两米七以上,皮肤上长满了近寸长的灰色毛发,全身肌肉高高隆起,血管如蚯蚓般在皮肤下蠕动着。
力量!
从这个大块头身上,我感受到一种空前的力量,比之少昊和孙猴子只强不弱的力量!
在他站起来走向我的瞬间,好象有一大群史前凶兽冲来,带着让人心惊肉跳的洪荒气息,连同周遭的空间也不断的跳动着。
一层层规则从在坐数十人手里发出,将这片只有区区十里方圆的空间笼罩在内。
“俺叫雄风,兽人族大祭祀。”
没给我任何回话的机会,他大笑道:“你叫修罗?唔这都不重要,看俺怎么揍死你丫的!”
大祭祀?
祭祀不应该是那种文质彬彬、器宇轩昂的人么?这种好象从大山沟里蹦达出来的野人,竟然是兽人族的大祭祀?
我分明看到兽皇恨铁不成钢的神色,血族老蝙蝠更是脸色一片铁青,好象所有的颜面都被这大块头丢尽了。
尽管他不是血族的人,但是在我这个来自另一个宇宙的人面前,毕竟代表着这个宇宙的脸面不是?
不过老子就喜欢这种人。
脑袋一根筋的老实人,性情刚烈、直爽、不懂得玩阴谋,以揍人为快乐之本,从来不会跟人讲道理。然而,一旦遇到比他更强的人,一旦被揍的鼻青眼肿,绝对不会计仇,反而会变成最看重的朋友。
脾气早就摸清楚了,我大笑道:“很好,老子也喜欢揍人,就看谁揍谁了。老子先告诉你了,最好咱们就赤手空拳的打,要是用上法宝你就先吃亏了。”
太阿神剑唤了出来,鸿蒙源力一股脑输入其中,鸿蒙至宝的强悍气息喷薄而出。
雄风脸色顿时变了变,惊道:“好强的法宝!好,你也是老实人,不占俺便宜,咱们就不用法宝打上一阵,要是你能打赢俺,俺就服了你了。”
第一次有人说咱是老实人,唉可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