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强,看的我也是颇为震撼,真正硬碰硬的与他交手的话,我若是不以龙魂离体,绝对不会是对手,而王重阳早就已经是仙人,最为让人震惊的是他这个仙人还保留着肉身。
他又一次质问:“黑风与白风在哪?”
“该死的臭道士,我们全家生活在大漠,庇佑一方百姓数百年,我儿子只不过是杀几个人,你干嘛要紧追不放,杀多少人,我老婆子赔就是了!”老太太愤怒道。
王重阳单手一挥,这是纯阳掌法,烈火汹涌而起,将他们二人覆盖其中,烈火焚煮,声势浩大。
哪怕老夫妻俩不管怎么哀嚎,还是不交出孩子。
常言道,神仙要断绝七情六欲,可神仙本是由凡人变化而成,那些情欲之间的挣扎交错,又岂能说斩就斩的掉的?
烈火不断的焚煮,本就炎热的沙漠好似陷入了火海当中。
王重阳冷道:“既然如此,我倒要看看你能把他们两个藏在哪里。”
我有预感会发生些不好的事情,所以,抢先一步动手,以术法带着小金隔绝外界侵害,当然了,这点事儿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重、火、焚、天!”
以王重阳为中心,好似洪水泛滥的热度滔滔而起,大地被蒸腾,无数的沙硕融化,白骨化灰,最为可怕的是这股力量还在增强,扩大速度的同时,范围牵扯之广,好似要将整个沙漠都煮熟了般。
老夫妻二人终于不再嘴硬,他们不断的哀求,求王重阳能够留他们一命。
但是,他们显然低估了王疯子的决心,他要想做什么,天地毁灭也无法阻挡,否则也不会伤害王超凤由爱入恨,当然了,我曾经为了诗雨的命灯也是抱有着痴念而活,其实说白了,人若一辈子没有疯狂的痴念,那生活将会平淡如水,最终好似温水煮青蛙一般渐渐的沉沦。
所以,我爱我的痴念,就如同我爱我所爱之人。
王重阳又问:“说不说,不说,贫道必废你夫妻二人的道行。”
就在这个时候,地面的沙硕开始松动,渐渐的,一黑一白的两只甲虫钻了上来,他们在接触到灼热的空气时,瞬间化为两名孩童,只是一个穿着黑衣,瞳孔、头发皆为黑色,另外一个穿着白衣,瞳孔、头发为洁白的颜色。
长的什么样也不重要了,他们在出现过后,跪地哀嚎,凄惨的哭声可以盖过大漠风沙的嘶吼。
王重阳收了焚天的烈火,老夫老妻已经哭的泣不成声,二人不断的说软话。
而王重阳则走到了那两位小孩子的近前,他双手背负,高大伟岸的身材将‘天神’二字展露的淋淋尽致。
“黑风白风,黑风主风灾,白风主瘟灾,你们两兄弟若是在一起,大漠之内将无宁日,近日要有天运而至,你等若是不离开,会违背上苍,造成天运损坏,对你对天都是劫数。”
“道长饶命,以后我们哥俩再也不敢了。”他们奶声奶气的说。
王重阳说:“我这里有两道灵符,吞下去,随我离开大漠修行,学通做人道理,掌控风灾与瘟灾,待一千年后我自会还你们自由。”
这俩娃娃吓得不敢抬头,可老夫老妻却是不答应。
王重阳又说:“这是最后的妥协,你们两个若是不准,那我只有灭你胡家满门,从此大漠无神。”
一句霸气纵横的话,让他们顿时哑口无言,没错,王重阳所阐述的事情非常简单,要么从了我,要么就去死。
就这样,老两口被迫答应。
其实,依照当前的形式来看,王重阳的做法是两全其美的,保证一千年大漠太平,当然了,一千年以后的事情谁又说的准,如若他真杀了黑风白风,也必须要杀老两口,灭满门,否则大漠必然会受到疯狂的报复,当然,真要是那样做的话也与道的理念不合,只有收徒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黑风与白风化做两枚甲虫时,我明显感觉到小金的兴奋,在它吐舌头之前,我赶忙一把捂住它的嘴,这种关键的时刻可千万别没事儿给我添乱。
尴尬的对着他们几个笑笑,小金还是畜生的本能,虽然通人气,可他不是人,也没有太多的观念,好比他爹金大地都死了,小蛤蟆竟然不闻不问的与我在一起。
王重阳收完了黑风白风之后,又把老两口放了,他还真是一个巴掌一个甜枣,给人家治疗了伤口,忙忙活活鼓捣挺长时间,突然捂着肚子放了个屁。
我敢发誓自己绝对没听错!
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最怕神仙偷摸的放屁。
恍然间我又想起了王超凤那个被爱伤害过的女人,他在大还丹上做了手脚,之前我只不过是瞎蒙王重阳会肚子疼,可今天看他捂着肚子里揉搓,一脸尴尬的模样,好悬没笑出了声。
“那个…啊…,王道长,我真没听见,…对了,你们神仙也放屁么?”
没错,我是一本正经问的,连在内心当中都佩服自己心灵的强大。
他说:“这是化凡的意思,人吃五谷杂粮才会产生浊气,仙凡有别,为仙者餐风饮露,取日月精华,所以并不会有浊气,那大还丹被贫道一位固友下了毒,但以贫道如今的实力还算是能抗住一二。”
既然他见过马家兄弟,我与王超凤的事情肯定不是秘密。
索性,我直接关心的问:“道长,刚刚你可是与黑风白风有千年之约啊,真的不会有事儿么?”
王重阳倔强的说:“我就是死在外面,也绝对不回去面对她。”
完喽,毛驴子舔大酱,犟上眼儿了,看来他们之间的事情肯定不是我一个外人能够掺和的。
作为一个仙人,好不容易见到另外的仙人,我赶忙将诗雨的命灯拿了出来,急切的问道:“王师兄,他是我的爱人,如今灵魂不全,魂魄孱弱,只有靠着命灯存活于世,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转世投胎,再获新生。”
王重阳拿在手中仔仔细细的对着命灯研究半晌,接着他说:“我有两个办法倒是可以试一试。”
他又一次质问:“黑风与白风在哪?”
“该死的臭道士,我们全家生活在大漠,庇佑一方百姓数百年,我儿子只不过是杀几个人,你干嘛要紧追不放,杀多少人,我老婆子赔就是了!”老太太愤怒道。
王重阳单手一挥,这是纯阳掌法,烈火汹涌而起,将他们二人覆盖其中,烈火焚煮,声势浩大。
哪怕老夫妻俩不管怎么哀嚎,还是不交出孩子。
常言道,神仙要断绝七情六欲,可神仙本是由凡人变化而成,那些情欲之间的挣扎交错,又岂能说斩就斩的掉的?
烈火不断的焚煮,本就炎热的沙漠好似陷入了火海当中。
王重阳冷道:“既然如此,我倒要看看你能把他们两个藏在哪里。”
我有预感会发生些不好的事情,所以,抢先一步动手,以术法带着小金隔绝外界侵害,当然了,这点事儿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重、火、焚、天!”
以王重阳为中心,好似洪水泛滥的热度滔滔而起,大地被蒸腾,无数的沙硕融化,白骨化灰,最为可怕的是这股力量还在增强,扩大速度的同时,范围牵扯之广,好似要将整个沙漠都煮熟了般。
老夫妻二人终于不再嘴硬,他们不断的哀求,求王重阳能够留他们一命。
但是,他们显然低估了王疯子的决心,他要想做什么,天地毁灭也无法阻挡,否则也不会伤害王超凤由爱入恨,当然了,我曾经为了诗雨的命灯也是抱有着痴念而活,其实说白了,人若一辈子没有疯狂的痴念,那生活将会平淡如水,最终好似温水煮青蛙一般渐渐的沉沦。
所以,我爱我的痴念,就如同我爱我所爱之人。
王重阳又问:“说不说,不说,贫道必废你夫妻二人的道行。”
就在这个时候,地面的沙硕开始松动,渐渐的,一黑一白的两只甲虫钻了上来,他们在接触到灼热的空气时,瞬间化为两名孩童,只是一个穿着黑衣,瞳孔、头发皆为黑色,另外一个穿着白衣,瞳孔、头发为洁白的颜色。
长的什么样也不重要了,他们在出现过后,跪地哀嚎,凄惨的哭声可以盖过大漠风沙的嘶吼。
王重阳收了焚天的烈火,老夫老妻已经哭的泣不成声,二人不断的说软话。
而王重阳则走到了那两位小孩子的近前,他双手背负,高大伟岸的身材将‘天神’二字展露的淋淋尽致。
“黑风白风,黑风主风灾,白风主瘟灾,你们两兄弟若是在一起,大漠之内将无宁日,近日要有天运而至,你等若是不离开,会违背上苍,造成天运损坏,对你对天都是劫数。”
“道长饶命,以后我们哥俩再也不敢了。”他们奶声奶气的说。
王重阳说:“我这里有两道灵符,吞下去,随我离开大漠修行,学通做人道理,掌控风灾与瘟灾,待一千年后我自会还你们自由。”
这俩娃娃吓得不敢抬头,可老夫老妻却是不答应。
王重阳又说:“这是最后的妥协,你们两个若是不准,那我只有灭你胡家满门,从此大漠无神。”
一句霸气纵横的话,让他们顿时哑口无言,没错,王重阳所阐述的事情非常简单,要么从了我,要么就去死。
就这样,老两口被迫答应。
其实,依照当前的形式来看,王重阳的做法是两全其美的,保证一千年大漠太平,当然了,一千年以后的事情谁又说的准,如若他真杀了黑风白风,也必须要杀老两口,灭满门,否则大漠必然会受到疯狂的报复,当然,真要是那样做的话也与道的理念不合,只有收徒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黑风与白风化做两枚甲虫时,我明显感觉到小金的兴奋,在它吐舌头之前,我赶忙一把捂住它的嘴,这种关键的时刻可千万别没事儿给我添乱。
尴尬的对着他们几个笑笑,小金还是畜生的本能,虽然通人气,可他不是人,也没有太多的观念,好比他爹金大地都死了,小蛤蟆竟然不闻不问的与我在一起。
王重阳收完了黑风白风之后,又把老两口放了,他还真是一个巴掌一个甜枣,给人家治疗了伤口,忙忙活活鼓捣挺长时间,突然捂着肚子放了个屁。
我敢发誓自己绝对没听错!
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最怕神仙偷摸的放屁。
恍然间我又想起了王超凤那个被爱伤害过的女人,他在大还丹上做了手脚,之前我只不过是瞎蒙王重阳会肚子疼,可今天看他捂着肚子里揉搓,一脸尴尬的模样,好悬没笑出了声。
“那个…啊…,王道长,我真没听见,…对了,你们神仙也放屁么?”
没错,我是一本正经问的,连在内心当中都佩服自己心灵的强大。
他说:“这是化凡的意思,人吃五谷杂粮才会产生浊气,仙凡有别,为仙者餐风饮露,取日月精华,所以并不会有浊气,那大还丹被贫道一位固友下了毒,但以贫道如今的实力还算是能抗住一二。”
既然他见过马家兄弟,我与王超凤的事情肯定不是秘密。
索性,我直接关心的问:“道长,刚刚你可是与黑风白风有千年之约啊,真的不会有事儿么?”
王重阳倔强的说:“我就是死在外面,也绝对不回去面对她。”
完喽,毛驴子舔大酱,犟上眼儿了,看来他们之间的事情肯定不是我一个外人能够掺和的。
作为一个仙人,好不容易见到另外的仙人,我赶忙将诗雨的命灯拿了出来,急切的问道:“王师兄,他是我的爱人,如今灵魂不全,魂魄孱弱,只有靠着命灯存活于世,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转世投胎,再获新生。”
王重阳拿在手中仔仔细细的对着命灯研究半晌,接着他说:“我有两个办法倒是可以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