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远在旁边,他说不上话,也搭不上话,我怕尴尬,就没让他跟我们一起。
    三教还是如同以往,但唯一的变化就是,里面的人比以往少了些。考研的道路上起初是拥挤的,人肩接踵熙熙攘攘,有些人却半途而废了,所以后来剩下的也就二十几个。
    突然感觉很冷清,冷清得令人觉得心里发凉。本来教室里就不冷,一进教室那种清冷的感觉环绕全身,又好像有一种紧张的气息盘桓在身周,我们只好低着头悄声走进。
    所有人都似乎轻轻地抬了抬头,而后匆匆一眼,继而又低下了头,争分夺秒地“吞噬”着书本。
    教室的最后面放着好多书,横七竖八地胡乱摆放。我心想有些书肯定是丢了的,这么久没来这间教室,有些人难免手脚不干净,或者在这么杂乱无章的“垃圾场”,有些人翻着翻着,拿错了一些物件也不一定。
    不过剩在这间教室里面的书本虽多,但大多是对我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的,或者对我考研帮助也不是很大的。因为对我有用处的都被我拿去了图书馆,而不是放在这里当做陈年老酿般存放着。但是那本字典我是舍不得扔的,有些宝贵的书,我有习惯永生保存,以至于在老家,我的房间里,存放的都是以前上学的旧物,并且所有人都不可翻阅,谁动了,我跟谁没完。
    收拾完了书本,我倒是觉着有些热,于是脱掉了外衣。高远也是忙得额头上起了豆大的汗珠,见我如此,二人相视笑了笑,而后把书本放在了桌上。
    我偷偷地拍了一张二人的书本的照片,算起来我有两摞,高远也有两摞,而我的这一摞又有些不大相同,因为上面放了一个星巴克杯子。
    那杯子还被一个包装盒装着。
    那是我跟前任在一起的时候买的,有一次去星巴克,我买了两个。我这人对杯子一向是欲罢不能,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强烈地阻止自己不要去某些商店看杯子,不然又得拿回来好几个,放在桌上摆放着一无用处,最后还是送人或者种花花草草了。
    一个星巴克的杯子就是99块钱,我买了两个,送给他一个。
    当时我才知道,杯子与“辈子”谐音,本以为那是一个与我一辈子相守的一人,看来还是我想多了而已。
    不过我没舍得扔,毕竟花了我的钱,而且还能用,我为何要扔?
    我这人其实还算是比较实在,有些东西能用的我就不扔,即使这个东西对于过去来说能够牵扯到一些不愉快的过往,或者是让人误会什么,我还是不舍得将其毁灭。
    我留着它,单单是因为这物事还能用。就好像招风耳送我的吊坠,还有手链一样,现在我的手上还戴着。我戴着这手链和吊坠,仅仅是因为它们好看。而不是因为它们是招风耳送的,为了不让肚皮不开心,我就把它们给扔了。
    它们是无辜的,不应该成为“误解”的牺牲品,扔掉了多可惜。
    周原有时候看着我身上还戴着这些,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心里还是在意的。于是我跟他解释了这一番道理,他也只好把我拥入怀中,娓娓笑道:“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不应该这么敏感的,这些东西本来就是无辜的。”
    “要不要我帮你分担点?你的好像比我的好多。”
    走在那条通往餐厅的熟悉的道路上,荒芜一人,冷风呼啸,高远看着我走得极为小心,生怕稍有不慎就打碎了那价值99元的杯子。
    “你帮我拿着杯子吧,这东西是我的,被我摔碎了只能感到可惜,要是被你摔碎了,还能赔我一个。”我开着玩笑,把杯子给了他。
    高远却笑得无奈,道:“天底下还真有你这么奇特的人——”
    我跟他慢悠悠地在路上走着,后来把这个杯子的事情告诉了高远。高远听了后也没有说什么,后来我们累了,只好把书都放在了路边的垃圾桶上,我和他一人斜靠在一边,都点燃了一根烟。
    高远看着晦暗的月光,面目上有些惆怅,指间的烟火明了又暗,暗了又明,吞噬着这寂静无声的夜。
    “以前只是个孩子,什么也不懂,现在想起来也挺幼稚的。”
    我也不知道他是在说我,还是在说他自己,但无论怎样我都觉着这话在理,所以才默默地点了点头。
    “没有人能够保证能够跟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因为这并不是他活着的使命,或者说这种选择并不是与生俱来就得作出的。”我拿出手机,给垃圾桶拍了张照片,一边发朋友圈一边说:“可是有的时候爱情让人麻木,明明知道这是傻事,最后还是做了。”
    高远却笑道:“如果这世界上没有爱情该多好。”
    我笑着指指他,说:“这就是问题所在,这也符合刚刚我说的那句话。你虽然这么说,你虽然觉得爱情很傻,但是爱情来的时候,你还不是默默接受了这个傻的事实?所以说有的时候爱情让人麻木,明明知道这是傻事,最后还是做了。”
    高远听了什么也没说,掐灭了烟头后,搬起书走了。
    他却没有回宿舍,而是打算在我们宿舍待一会儿,因为他实在不想看见他们宿舍的那头傻逼。
    推开宿舍的门,我惊了一惊。宿舍里全是人,大概这三个宿舍的人都在我们宿舍聚齐了,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弄来的大桌子,七八个人围成一桌,而桌上,是满满当当的十大碗。此时宿舍里烟雾缭绕,还放着聒耳的暴躁音乐,里面的人吆喝着,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我的下巴差点掉在了地上——
    我和高远皆站在门口,皆无从动作。李郝看见了我和高远,大声一笑,遂招呼招呼,说:“哟!我们宿舍的男神回来了!今儿小威生日,快来庆祝庆祝!来来来,酒神,喝酒!董威……快给男神倒酒!”
    “呃……”
    我看了看高远,高远则咪咪笑,“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我还是回宿舍吧。”
    李郝听了后,说:“这位兄弟说的哪里话?阿哲的兄弟,就是我们的兄弟,都是一家人,什么是不是时候,进来与我们喝几杯吧!”
    我意味深长地看着高远,审视的目光在他眼波间游离——我想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想留下来。
    董威好似喝多了,满面通红抽着烟,低下头满面惆怅,似乎都没注意到我回来了。不过今天他生日我是不知晓的,既然本就是开心的日子,我也便既往不咎了,该如何相处就如何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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