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姆·白沙从来没有觉得夜色是这么的漂亮。月如银盘,星如蓝沙。
其实这里的夜空和家乡的没有区别,当一个人累坏了的时候,只要让他安静坐着,他看什么都会觉得好看。
格里姆没有见过蓝色的沙子,吟游诗人说只有海边的沙子吃下了海藻之后才会变成蓝色。
格里姆知道吟游诗人是骗子,因为海边只有金色和白色两种沙子,他听祖父说过,他们家族就是从南部港口城市黑水城迁徙到东部主城石冠城的。
迁徙的原因是家族的落败。
这是格里姆猜的,当然他也有自己的证据——据祖父自称,他的父亲,就是格里姆的曾祖父是一位伯爵。祖父继承之时便只是子爵了。再轮到在自己的父亲时,又降成了男爵。轮到他自己,便只是一个骑士了。
用他父亲的话说,白沙家族就是沙漏里的流沙,流着流着就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但格里姆并不赞同。
他觉得自己将是家族转运的时刻。
他十四岁加入石冠城边防军,十六岁获得资格饮下觉醒之血,从而激活战能。同年,他领悟战技·刚体——当然,刚开始的时候他的刚体只能抵抗木刀。
二十岁的时候,他宣誓效忠王爵,被王爵封为骑士,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父亲张罗着给他找个媳妇,但他都拒绝了。骑士能娶到最好的女人,只不过是商人的女儿。当将军,可以娶公主。
他的父亲骂他神志不清。
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理解并同情父亲,他的成功将父亲的人生衬托的更加失败——守着可怜巴巴的爵位和一小块地,窝囊地活了一辈子。
如今,他二十三岁已经立过一次军功,但微不足道。因为这一次的行动,是真正的战场,有的是他大显身手的机会。
格里姆·白沙扯了扯胸甲的领口,让自己更好的喘上几口气。
这次的行动,是由两千骑兵编成一支临时军团护送十五头高山象犀,以及它们驮着货物。
格里姆·白沙不知道护送的究竟是什么货物,因为防雨的黑布将它们包裹得严严实实。货物们被胳膊粗的揽绳扎牢,挂在象犀身体两侧,满当当、沉甸甸的,让本就庞大的高山象犀体宽直接翻倍。官路无法容纳两头这样的象犀并肩前行,十五头高山象犀只能头尾相连,连成一串。格里姆觉得,人活一辈子一定要亲眼见见这些象犀白天跑起来的样子——地动山摇,就像是连绵的山脉发生了山体滑坡。骑兵分成两支长队护驾在象犀队伍的两侧,像是两道随风飘扬的长旗。
这一路上目前为止最危险的事情,就是白天的时候象犀偶尔会偏离官道,通常是因为驭象室里的侏儒打了瞌睡。
骑士们必须要躲,因为高山象犀不会怜悯人和马这般的小生物,就像人类看鸡仔一般。它们只会无脑地迈出蹄子,溅起飞土,战马们被惊得四处乱跑。
还是训练不够。
格里姆·白沙见识过训练有素的战马是如何从容避开的。归其原因,是这支骑兵团组建得太为仓促,包括他在内的精英只有五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蒙其父荫的贵族子弟,在骑士学校学了一点皮毛本事,只因为一个骑士头衔以及一副祖传的铠甲就被征招上了战场。
因为全部都是骑兵,没有一个马夫和侍从,所以这一路让这些贵族骑士们苦不堪言,要知道很少有人可以凭自己之力脱下身上的重甲。更何况,这次行动有军令规定,在抵达目的地之前,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卸下铠甲。
这对格里姆·白沙来说,并不算难事。他了解自己铠甲的每一处细节——铠甲尺寸与弧度,皮带的宽劲,以及哪些地方已经老化失灵。
造就他这个天赋的原因很多,比方说——白沙家只有这一副铠甲,同一套铠甲天天摸,摸久了,所有结构自然一清二楚。
第二个原因是格里姆只有一个侍从,是他们家老侍从的儿子,一个笨手笨脚的大男孩,当他第一次将本应该保护小腿的胫甲套在格里姆前臂的时候,格里姆便决定以后要「自给自足」。
穿着铠甲行军很耗体力,格里姆刚开始的时候还能适应,走了四天之后,他也觉得有点吃不消起来,自己就像是象犀身体两旁挂着的货物,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喘不上气来。
逐渐的他也开始和别人一样,期待夜晚的到来,虽然依旧不能解下铠甲,但能吹吹凉爽的夜风也是好的。最关键是的是,夜晚的时候终于可以将白天积攒的便尿排解出来。
此刻他们扎营在官道旁的森林里,这座森林或许有名字,或许没有,格里姆不知道。因为他手中没有地图,而手握地图的指挥官并不会跟他说话——除非是安排他站岗值班。
今夜他值第一班岗哨,营地里一片安宁。除了侏儒们赌牌的声响,惹的人心烦。
驾驶象犀是全天下侏儒最梦寐以求的工作——仅靠一个大嗓门和一根银色棒子便能驱使陆地上最大的生物,同时,又能将正常人全部踩在脚下。
这句话,是这支临时骑兵团的某一位指挥官总结的,格里姆觉得很有道理,但他嘴上不会认同。
这位指挥官现在站在格里姆的身边,踩在一堆补给上面,用望远镜看着什么。
黑灯瞎火,又是一片密林,他能看见什么?
格里姆心中嘲笑。
那位指挥官非常年轻,大概只比格里姆年长两岁,穿着雪白锃亮的铠甲,金色的滚边,甲片紧密严实,几乎没有划痕——显然是大家族出身的。
刚开始的时候格里姆觉得此人是借助家族的威势混上高位,后来根据他的暗中观察,这位指挥官不仅马术卓越,身法更是非常了不起,明明身穿铠甲,他上马的时候却轻巧得像只鹰隼,最潇洒骄傲的那种。名门小姐都想嫁给这种男人。
他盯着那位指挥官,难免心中有些嫉妒与羡慕。
突然,那位指挥官放下了望远镜,居高临下对格里姆喝道:「吹号角!」
格里姆愣了一下。
「快吹!」指挥官吼道,「是敌袭!」
其实这里的夜空和家乡的没有区别,当一个人累坏了的时候,只要让他安静坐着,他看什么都会觉得好看。
格里姆没有见过蓝色的沙子,吟游诗人说只有海边的沙子吃下了海藻之后才会变成蓝色。
格里姆知道吟游诗人是骗子,因为海边只有金色和白色两种沙子,他听祖父说过,他们家族就是从南部港口城市黑水城迁徙到东部主城石冠城的。
迁徙的原因是家族的落败。
这是格里姆猜的,当然他也有自己的证据——据祖父自称,他的父亲,就是格里姆的曾祖父是一位伯爵。祖父继承之时便只是子爵了。再轮到在自己的父亲时,又降成了男爵。轮到他自己,便只是一个骑士了。
用他父亲的话说,白沙家族就是沙漏里的流沙,流着流着就在这个世上消失了。
但格里姆并不赞同。
他觉得自己将是家族转运的时刻。
他十四岁加入石冠城边防军,十六岁获得资格饮下觉醒之血,从而激活战能。同年,他领悟战技·刚体——当然,刚开始的时候他的刚体只能抵抗木刀。
二十岁的时候,他宣誓效忠王爵,被王爵封为骑士,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父亲张罗着给他找个媳妇,但他都拒绝了。骑士能娶到最好的女人,只不过是商人的女儿。当将军,可以娶公主。
他的父亲骂他神志不清。
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理解并同情父亲,他的成功将父亲的人生衬托的更加失败——守着可怜巴巴的爵位和一小块地,窝囊地活了一辈子。
如今,他二十三岁已经立过一次军功,但微不足道。因为这一次的行动,是真正的战场,有的是他大显身手的机会。
格里姆·白沙扯了扯胸甲的领口,让自己更好的喘上几口气。
这次的行动,是由两千骑兵编成一支临时军团护送十五头高山象犀,以及它们驮着货物。
格里姆·白沙不知道护送的究竟是什么货物,因为防雨的黑布将它们包裹得严严实实。货物们被胳膊粗的揽绳扎牢,挂在象犀身体两侧,满当当、沉甸甸的,让本就庞大的高山象犀体宽直接翻倍。官路无法容纳两头这样的象犀并肩前行,十五头高山象犀只能头尾相连,连成一串。格里姆觉得,人活一辈子一定要亲眼见见这些象犀白天跑起来的样子——地动山摇,就像是连绵的山脉发生了山体滑坡。骑兵分成两支长队护驾在象犀队伍的两侧,像是两道随风飘扬的长旗。
这一路上目前为止最危险的事情,就是白天的时候象犀偶尔会偏离官道,通常是因为驭象室里的侏儒打了瞌睡。
骑士们必须要躲,因为高山象犀不会怜悯人和马这般的小生物,就像人类看鸡仔一般。它们只会无脑地迈出蹄子,溅起飞土,战马们被惊得四处乱跑。
还是训练不够。
格里姆·白沙见识过训练有素的战马是如何从容避开的。归其原因,是这支骑兵团组建得太为仓促,包括他在内的精英只有五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蒙其父荫的贵族子弟,在骑士学校学了一点皮毛本事,只因为一个骑士头衔以及一副祖传的铠甲就被征招上了战场。
因为全部都是骑兵,没有一个马夫和侍从,所以这一路让这些贵族骑士们苦不堪言,要知道很少有人可以凭自己之力脱下身上的重甲。更何况,这次行动有军令规定,在抵达目的地之前,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卸下铠甲。
这对格里姆·白沙来说,并不算难事。他了解自己铠甲的每一处细节——铠甲尺寸与弧度,皮带的宽劲,以及哪些地方已经老化失灵。
造就他这个天赋的原因很多,比方说——白沙家只有这一副铠甲,同一套铠甲天天摸,摸久了,所有结构自然一清二楚。
第二个原因是格里姆只有一个侍从,是他们家老侍从的儿子,一个笨手笨脚的大男孩,当他第一次将本应该保护小腿的胫甲套在格里姆前臂的时候,格里姆便决定以后要「自给自足」。
穿着铠甲行军很耗体力,格里姆刚开始的时候还能适应,走了四天之后,他也觉得有点吃不消起来,自己就像是象犀身体两旁挂着的货物,被包裹的严严实实,喘不上气来。
逐渐的他也开始和别人一样,期待夜晚的到来,虽然依旧不能解下铠甲,但能吹吹凉爽的夜风也是好的。最关键是的是,夜晚的时候终于可以将白天积攒的便尿排解出来。
此刻他们扎营在官道旁的森林里,这座森林或许有名字,或许没有,格里姆不知道。因为他手中没有地图,而手握地图的指挥官并不会跟他说话——除非是安排他站岗值班。
今夜他值第一班岗哨,营地里一片安宁。除了侏儒们赌牌的声响,惹的人心烦。
驾驶象犀是全天下侏儒最梦寐以求的工作——仅靠一个大嗓门和一根银色棒子便能驱使陆地上最大的生物,同时,又能将正常人全部踩在脚下。
这句话,是这支临时骑兵团的某一位指挥官总结的,格里姆觉得很有道理,但他嘴上不会认同。
这位指挥官现在站在格里姆的身边,踩在一堆补给上面,用望远镜看着什么。
黑灯瞎火,又是一片密林,他能看见什么?
格里姆心中嘲笑。
那位指挥官非常年轻,大概只比格里姆年长两岁,穿着雪白锃亮的铠甲,金色的滚边,甲片紧密严实,几乎没有划痕——显然是大家族出身的。
刚开始的时候格里姆觉得此人是借助家族的威势混上高位,后来根据他的暗中观察,这位指挥官不仅马术卓越,身法更是非常了不起,明明身穿铠甲,他上马的时候却轻巧得像只鹰隼,最潇洒骄傲的那种。名门小姐都想嫁给这种男人。
他盯着那位指挥官,难免心中有些嫉妒与羡慕。
突然,那位指挥官放下了望远镜,居高临下对格里姆喝道:「吹号角!」
格里姆愣了一下。
「快吹!」指挥官吼道,「是敌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