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澡,胡须已经刮干净,长发被细绳束在脑后,带着单片眼镜、穿着衬衣马甲的巴奎力·赫兰多给哈雷的感觉既不像是云贼,也不像是商人。
他更像是学者,而且是研究历史或者地质的。
「你就是我的恩人啊,哈雷先生。」巴奎力说道。
在被救下天鸥号的当天夜里,庆功会过后,巴奎力把哈雷单独请到艇长室。
这是哈雷登上电鳗号以来,第一次进入艇长室,宽大红木办公桌上铺着一张又一张画着航线的地图,上面凌乱地压着笔、星盘、还有摊开书页的本子。
办公桌的一旁是一面酒架,上面躺着一瓶瓶美酒,而另一旁是一面武器墙,上面挂着长短不一的火铳,以及数柄刃在鞘中的弯刀,刀柄与刀鞘刻有精美花纹。这种弯刀与哈雷用的尺蠖弯刀完全不同,而是海上的水手与海盗常用制式。
「请来一杯。用云湖水冰镇过的。」电鳗号的主人从锡质酒桶里取出那瓶赤樱酒,朝两支高脚杯里各倒了一点。
「我不喝。」哈雷拒绝。
「对,晚宴的时候我听小黛说过。」巴奎力没有勉强哈雷,自己品了一口酒,随后一脸满足,「老恩待我不错,只可惜他作为云贼头子,对酒的审美太差了,说出来你或许不信,他们天鸥号上全是一桶桶麦酒。又馊又酸,跟马尿差不多,根本不是人喝的。」
「我对所有的酒都没有兴趣。」哈雷说。
「不,请不要这么说。男人可以不喝酒,但一定要懂酒。」巴奎力炯炯有神的眼睛中透出一丝狡黠,「男人懂酒,才能懂女人。这段日子难为你了,我那个女儿的脾气实在不好。但这也不能全怪她,长得好看的姑娘总是会有些傲慢的不是么?」
我对你女儿也没兴趣。
但这句话对一个父亲来说是一种冒犯。
所以哈雷点到为止地称赞道:「她很聪明。」
「你也很聪明。否则我不会这么容易被救出来,我敬你一杯。」巴奎力将手中酒一饮而下,然而又续上半杯,「救命之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还你,但可惜,我最珍贵的东西就是我的女儿。幸亏她长得还不赖,如果你想……」
「『解救』本就是任务的附属选项之一,只需在最后结账的时候额外添加对应的酬金即可。」哈雷说。
「您可真有职业精神,虽然这下句话被老恩抢先说过了,但我还是要说,哈雷先生,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巴奎力笑道,「酬金我自然是一枚铜角都不会少付,但你救下的是我的命,我必须从私人角度表达对你的谢意。小黛正好也该找一个……」
够了。
哈雷心中有点懊恼,为什么身为佣兵还要讲究礼节?他真想立马转身就走。
「如果你必须要感谢我的话,就给我讲讲天骑士甲胄到底是什么吧。」
巴奎力有些意外,然后赞许地笑道:「有眼光。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眼睛和脑子里装的全是漂亮的妞,还有她们的胸与大腿,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明智的选择。」他突然语气一顿,认真地看着哈雷,「那么,你觉得天骑士又是什么呢?」
「大型的纹咒铠甲。」哈雷曾亲眼目睹过霍安迪家族的最高智慧结晶——用钬铟合金打造的全身铠式的纹咒武装「纹钬战铠」,当时让哈雷无比的震撼,但天骑士甲胄带来的震撼更胜一筹。
哈雷不否认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天骑士甲胄拥有巨大巍峨的体格。
「正如你所说。天骑士的确就是纹咒铠甲,从更广义的分类来说,它与光盾炮、纹咒臂甲、纹咒火铳一样,都是纹咒武装的一种。」巴奎力说。
「但我只在天鸥号和电鳗号上见过。」哈雷抛出心中的疑问,两拨人马身为云贼固然凶悍,但哈雷决不相信云贼能创造出如此厉害的纹咒武器。
哈雷未曾在别的地方见过天骑士,甚至从所未闻。
「如果说天骑士是云贼的专属武器的话,那也未免太说不过去。如此强大的武器绝非一般的纹咒师可以设计打造而出,一旦研制成功,难道不是第一时间提供给帝国军部吗?」哈雷继续问道。
「你怎么知道帝国军部没有呢。」巴奎力反问。
「游骑兵飞行艇追捕电鳗号的时候,只动用了光炮和会飞的游骑兵。很显然对付云贼,天骑士应该比那两种更有优势。」
「所以我说,你很聪明。」巴奎力说,「正如你所说,帝国军部的确没有天骑士,整个昂克魔亚帝国只有云贼拥有天骑士,当然并不是全部的云贼,而仅是十支云贼团。」
「你们从哪来的?」哈雷好奇。
「这要从一位老人说起。我猜你曾也见过这种人吧,有人称呼他们为天才,有人称呼他们为疯子,他们不理凡事,将毕生心血扑在一件事上,然后变成了举世闻名的大画家、大音乐家、大纹咒师,但其中绝大数的人这一辈子到头来只换来一个『籍籍无名』的下场。虽然这是历史中的常态,但终究会有些不甘心吧。」巴奎力娓娓道来。
「而那位老人,名叫马卡加·托其奥里曼,在昂克魔亚纹咒师最高学府『四天轮』做了三十多年的纹咒研究,仍只是一个中阶研究师,他倾家荡产制造了十尊天骑士甲胄,雇了一艘货运纹咒飞行艇运往帝都,试图一举成名。」
「但他实在是太低调了,他为了预防别人窃取他的研究成果,并没有申报军部,所以自然就没有帝国军部的保护。然而后面的事……」巴奎力饮了一口酒,「你应该能猜到,嗯,那艘货运飞行艇被云贼打劫了,十支云贼团瓜分了十尊天骑士甲胄。事情就这么简单。」
「那位老人的下场呢?」哈雷问。
「教会了云贼如何操纵天骑士。然后……嗯,你应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云贼都懂得尊重智慧。」巴奎力惋惜道,「其实天骑士甲胄存在着巨大的弊端,应该让那位老人家继续改良的。」
「是因为无法持久作战么?」
「一针见血。」巴奎力称赞道,「任何纹咒武装都是靠能量驱动的,除了光石以外,便是使用者体内的战能。而天骑士所承载的光石,只能维持五分钟左右的战斗,如果光石能量耗尽,切换调用使用者战能的话,以小黛的实力,恐怕瞬间就会被榨取成人干。」
「所以,你故意被天鸥号抓走,就是为了天骑士甲胄对么?」哈雷说。
「故意?」巴奎力笑,「这从何说起呢。」
「就从这艘电鳗号上有三尊天骑士甲胄。」
「哪来的三尊,你数错了,明明只有小黛的那一尊和从天鸥号上抢来的那一尊。」
「不。」哈雷说,「你们从天鸥号抢到一尊完整的天骑士甲胄,还有半尊零件装在那七口箱子里,与电鳗号上货舱中原有的货物,正好可以拼成第三尊。」
「所以我就说,你真的很聪明。」巴奎力笑,「聪明到,我想瞧瞧你是不是连飞都会。」
他更像是学者,而且是研究历史或者地质的。
「你就是我的恩人啊,哈雷先生。」巴奎力说道。
在被救下天鸥号的当天夜里,庆功会过后,巴奎力把哈雷单独请到艇长室。
这是哈雷登上电鳗号以来,第一次进入艇长室,宽大红木办公桌上铺着一张又一张画着航线的地图,上面凌乱地压着笔、星盘、还有摊开书页的本子。
办公桌的一旁是一面酒架,上面躺着一瓶瓶美酒,而另一旁是一面武器墙,上面挂着长短不一的火铳,以及数柄刃在鞘中的弯刀,刀柄与刀鞘刻有精美花纹。这种弯刀与哈雷用的尺蠖弯刀完全不同,而是海上的水手与海盗常用制式。
「请来一杯。用云湖水冰镇过的。」电鳗号的主人从锡质酒桶里取出那瓶赤樱酒,朝两支高脚杯里各倒了一点。
「我不喝。」哈雷拒绝。
「对,晚宴的时候我听小黛说过。」巴奎力没有勉强哈雷,自己品了一口酒,随后一脸满足,「老恩待我不错,只可惜他作为云贼头子,对酒的审美太差了,说出来你或许不信,他们天鸥号上全是一桶桶麦酒。又馊又酸,跟马尿差不多,根本不是人喝的。」
「我对所有的酒都没有兴趣。」哈雷说。
「不,请不要这么说。男人可以不喝酒,但一定要懂酒。」巴奎力炯炯有神的眼睛中透出一丝狡黠,「男人懂酒,才能懂女人。这段日子难为你了,我那个女儿的脾气实在不好。但这也不能全怪她,长得好看的姑娘总是会有些傲慢的不是么?」
我对你女儿也没兴趣。
但这句话对一个父亲来说是一种冒犯。
所以哈雷点到为止地称赞道:「她很聪明。」
「你也很聪明。否则我不会这么容易被救出来,我敬你一杯。」巴奎力将手中酒一饮而下,然而又续上半杯,「救命之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还你,但可惜,我最珍贵的东西就是我的女儿。幸亏她长得还不赖,如果你想……」
「『解救』本就是任务的附属选项之一,只需在最后结账的时候额外添加对应的酬金即可。」哈雷说。
「您可真有职业精神,虽然这下句话被老恩抢先说过了,但我还是要说,哈雷先生,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巴奎力笑道,「酬金我自然是一枚铜角都不会少付,但你救下的是我的命,我必须从私人角度表达对你的谢意。小黛正好也该找一个……」
够了。
哈雷心中有点懊恼,为什么身为佣兵还要讲究礼节?他真想立马转身就走。
「如果你必须要感谢我的话,就给我讲讲天骑士甲胄到底是什么吧。」
巴奎力有些意外,然后赞许地笑道:「有眼光。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眼睛和脑子里装的全是漂亮的妞,还有她们的胸与大腿,绝对不会做出如此明智的选择。」他突然语气一顿,认真地看着哈雷,「那么,你觉得天骑士又是什么呢?」
「大型的纹咒铠甲。」哈雷曾亲眼目睹过霍安迪家族的最高智慧结晶——用钬铟合金打造的全身铠式的纹咒武装「纹钬战铠」,当时让哈雷无比的震撼,但天骑士甲胄带来的震撼更胜一筹。
哈雷不否认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天骑士甲胄拥有巨大巍峨的体格。
「正如你所说。天骑士的确就是纹咒铠甲,从更广义的分类来说,它与光盾炮、纹咒臂甲、纹咒火铳一样,都是纹咒武装的一种。」巴奎力说。
「但我只在天鸥号和电鳗号上见过。」哈雷抛出心中的疑问,两拨人马身为云贼固然凶悍,但哈雷决不相信云贼能创造出如此厉害的纹咒武器。
哈雷未曾在别的地方见过天骑士,甚至从所未闻。
「如果说天骑士是云贼的专属武器的话,那也未免太说不过去。如此强大的武器绝非一般的纹咒师可以设计打造而出,一旦研制成功,难道不是第一时间提供给帝国军部吗?」哈雷继续问道。
「你怎么知道帝国军部没有呢。」巴奎力反问。
「游骑兵飞行艇追捕电鳗号的时候,只动用了光炮和会飞的游骑兵。很显然对付云贼,天骑士应该比那两种更有优势。」
「所以我说,你很聪明。」巴奎力说,「正如你所说,帝国军部的确没有天骑士,整个昂克魔亚帝国只有云贼拥有天骑士,当然并不是全部的云贼,而仅是十支云贼团。」
「你们从哪来的?」哈雷好奇。
「这要从一位老人说起。我猜你曾也见过这种人吧,有人称呼他们为天才,有人称呼他们为疯子,他们不理凡事,将毕生心血扑在一件事上,然后变成了举世闻名的大画家、大音乐家、大纹咒师,但其中绝大数的人这一辈子到头来只换来一个『籍籍无名』的下场。虽然这是历史中的常态,但终究会有些不甘心吧。」巴奎力娓娓道来。
「而那位老人,名叫马卡加·托其奥里曼,在昂克魔亚纹咒师最高学府『四天轮』做了三十多年的纹咒研究,仍只是一个中阶研究师,他倾家荡产制造了十尊天骑士甲胄,雇了一艘货运纹咒飞行艇运往帝都,试图一举成名。」
「但他实在是太低调了,他为了预防别人窃取他的研究成果,并没有申报军部,所以自然就没有帝国军部的保护。然而后面的事……」巴奎力饮了一口酒,「你应该能猜到,嗯,那艘货运飞行艇被云贼打劫了,十支云贼团瓜分了十尊天骑士甲胄。事情就这么简单。」
「那位老人的下场呢?」哈雷问。
「教会了云贼如何操纵天骑士。然后……嗯,你应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云贼都懂得尊重智慧。」巴奎力惋惜道,「其实天骑士甲胄存在着巨大的弊端,应该让那位老人家继续改良的。」
「是因为无法持久作战么?」
「一针见血。」巴奎力称赞道,「任何纹咒武装都是靠能量驱动的,除了光石以外,便是使用者体内的战能。而天骑士所承载的光石,只能维持五分钟左右的战斗,如果光石能量耗尽,切换调用使用者战能的话,以小黛的实力,恐怕瞬间就会被榨取成人干。」
「所以,你故意被天鸥号抓走,就是为了天骑士甲胄对么?」哈雷说。
「故意?」巴奎力笑,「这从何说起呢。」
「就从这艘电鳗号上有三尊天骑士甲胄。」
「哪来的三尊,你数错了,明明只有小黛的那一尊和从天鸥号上抢来的那一尊。」
「不。」哈雷说,「你们从天鸥号抢到一尊完整的天骑士甲胄,还有半尊零件装在那七口箱子里,与电鳗号上货舱中原有的货物,正好可以拼成第三尊。」
「所以我就说,你真的很聪明。」巴奎力笑,「聪明到,我想瞧瞧你是不是连飞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