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宿敌是一群狼?”斯坦尼斯有点失望,他感觉自己的对手逼格有点低,自己都是真龙化身了,对手怎么着也是恶魔之子之类的吧。
罗伯特耸耸肩,“反正他们称自己身体留着狼之血,也许是他们是哪个饥渴难耐的祖先日了母狼杂交生下的吧。”
斯坦尼斯差点笑出声,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这前那么喜欢这个家伙了。
“那么我的家族为什么会和他们结仇呢?”
斯坦尼斯在脑海里确认了几遍,还是不知道那个沃夫家族为什么会和自己是敌人,只知道从小就被灌输了这个思想。
罗蒙学士和博罗多夫骑士长互相望着,似乎对这个问题很困惑。
“阁下,这个重要吗?”罗蒙学士奇怪的问道。
“……”斯坦尼斯瞬间明白为什么自己混的穷困潦倒,不只是手下白痴,连他这个家族都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不会是闭着眼睛指定一个家族作为自己的敌人吧!
“不过既然他们是我们的敌人,那他们为什么没把我们消灭掉?”斯坦尼斯很好奇这个家族还能捱到自己降临,就凭昨天那些臭鱼烂虾,他相信任何一个有实力的领主想要灭掉他几乎可以说是朝发夕灭。
罗伯特连忙说道,完全不顾罗蒙学士的阻拦,“因为你的岳父啊!”
“岳父?”斯坦尼斯摸着脑袋思绪着,他的脑海里完全没有影响,如果有岳父的话,这里应该有个伯爵夫人啊,但出了面前这三个成天在眼前晃悠的光棍,他可以确定并没有妻子这样东西,除非这幅身体之前的性取向有点特殊。
“阁下,您别听他瞎!”罗蒙学士连忙岔开话题。“您还未成婚,哪有什么岳父!”
但罗伯特却不依不饶,“你都要迎娶未婚妻了,弗洛德侯爵难道还算不上老大的岳父吗?”
【弗洛德侯爵】!虽然斯坦尼斯还没见到他,但光听这个名字,他的身体竟然不自然的抖动了起来,斯坦尼斯知道自己下意识的害怕了。
弗洛德侯爵在塔尼利斯公国,甚至在帝国都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虽然爵位不高,但他可是公国的东境守护,除了塔尼利斯公爵之外境内最有权势的人。侯爵今年已到了知天命的岁数,膝下有四名女儿而无子嗣,也就是说谁娶了他的女儿就有可能继承弗洛德家族的爵位,其意义显然不言而明。
“哎呀,我有一条这么粗的大腿可以抱,你们怎么不早说呢!”
斯坦尼斯喜出望外,他感觉自己要转运了,看起来命运之神并没有抛弃自己。
“可是,阁下啊,你曾经说过……”
罗蒙学士还没说完就被他粗暴的打断,“可是什么呀可是,我们都快穷的揭不开锅了,现在有一个这么强大的靠山可以依靠还不赶快贴过去!”
老人还想再说什么,但这次是被罗伯特阻止。
“还是老大看的开,知道那些什么情啊,爱啊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有权力和财富才是最实际的,你要是成为弗洛德侯爵的女婿,可不要忘了我哦。”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斯坦尼斯一点也不关心。
同时他心里想着,之前这个家伙也是的,有这么好的条件不加利用,虽然这个侯爵岳父是严厉了点,动不动就要杀这个灭那个,但只要哄了他开心,随手赏自己个百八十万现在也不会惨的缩在这个小城堡里。
“对了,我要娶的那个妞叫什么名字的,提示一下。”斯坦尼斯挥挥手,装作不经意的问道。
罗蒙叹了口气,因为之前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发过誓不会再提这个名字,现在又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阁下,她是弗洛德侯爵阁下的小女儿,安妮斯特.弗洛德小姐。”
【安妮斯特】,斯坦尼斯摸着下巴检索着,嗯,这个未婚妻看起来还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哟,小时候还挺漂亮的,然后和自己一起慢慢长大,长大,长大……我勒个去,她怎么长大最后有三百磅重!!?
斯坦尼斯记得1磅相当于450克,也就是这个女人足足有270斤重,这哪里还是妙龄女郎,明明是移动的肉山吗!
虽然他对安妮斯特最后的记忆是一年前,但当时她丝毫没有减下来的趋势啊?
“我怎么会挑上这个女人作为自己的未婚妻!”斯坦尼斯不敢相信的摇着头。
“阁下,您忘记了吗,因为当时您的父亲再为您挑选新娘的时候,弗洛德阁下发话随便挑并且还将赠与等重的黄金作为嫁妆。”
怪不得,原来自己成为了死鬼老爹的牺牲品。
“那黄金呢?”斯坦尼斯最关心这个问题。
“早就被您的父亲拿去养情妇花光了!”
“靠,败家败的一脉相承,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斯坦尼斯恨得咬牙切齿。
罗蒙学士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阁下,既然你已经看开了这件事,我这里正好有一封信要交给您,是安妮斯特小姐寄来的,邀请您去参加后天下午举办的晚宴,她还在信上说期待与您起舞的时刻。”
一想到要和将近三百斤的大肉球翩翩起舞,斯坦尼斯就感到心有余悸,原本他想一口回绝,但转念一想这正好是拍岳父大人马屁的好时机,于是立刻应承下来,“当然没问题,给我回信说我回去,我想见我魂牵梦绕的小安妮很久了。”
当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也知道自己有点肉麻的过火了,他清了清嗓子,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般的说道,“好了,如果没有什么事,你们都给我出去吧,对了,罗伯特,你去厨房一样,让库克做点吃的给我,只要不是发馊的酸面包,什么都行。”
当所有人走完,斯坦尼斯好似严阵以待般将身上所有的骨头弄的咔咔作响。
面对一个‘超重型’未婚妻,他要使出浑身解数了。
罗伯特耸耸肩,“反正他们称自己身体留着狼之血,也许是他们是哪个饥渴难耐的祖先日了母狼杂交生下的吧。”
斯坦尼斯差点笑出声,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这前那么喜欢这个家伙了。
“那么我的家族为什么会和他们结仇呢?”
斯坦尼斯在脑海里确认了几遍,还是不知道那个沃夫家族为什么会和自己是敌人,只知道从小就被灌输了这个思想。
罗蒙学士和博罗多夫骑士长互相望着,似乎对这个问题很困惑。
“阁下,这个重要吗?”罗蒙学士奇怪的问道。
“……”斯坦尼斯瞬间明白为什么自己混的穷困潦倒,不只是手下白痴,连他这个家族都没有什么存在的价值,不会是闭着眼睛指定一个家族作为自己的敌人吧!
“不过既然他们是我们的敌人,那他们为什么没把我们消灭掉?”斯坦尼斯很好奇这个家族还能捱到自己降临,就凭昨天那些臭鱼烂虾,他相信任何一个有实力的领主想要灭掉他几乎可以说是朝发夕灭。
罗伯特连忙说道,完全不顾罗蒙学士的阻拦,“因为你的岳父啊!”
“岳父?”斯坦尼斯摸着脑袋思绪着,他的脑海里完全没有影响,如果有岳父的话,这里应该有个伯爵夫人啊,但出了面前这三个成天在眼前晃悠的光棍,他可以确定并没有妻子这样东西,除非这幅身体之前的性取向有点特殊。
“阁下,您别听他瞎!”罗蒙学士连忙岔开话题。“您还未成婚,哪有什么岳父!”
但罗伯特却不依不饶,“你都要迎娶未婚妻了,弗洛德侯爵难道还算不上老大的岳父吗?”
【弗洛德侯爵】!虽然斯坦尼斯还没见到他,但光听这个名字,他的身体竟然不自然的抖动了起来,斯坦尼斯知道自己下意识的害怕了。
弗洛德侯爵在塔尼利斯公国,甚至在帝国都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虽然爵位不高,但他可是公国的东境守护,除了塔尼利斯公爵之外境内最有权势的人。侯爵今年已到了知天命的岁数,膝下有四名女儿而无子嗣,也就是说谁娶了他的女儿就有可能继承弗洛德家族的爵位,其意义显然不言而明。
“哎呀,我有一条这么粗的大腿可以抱,你们怎么不早说呢!”
斯坦尼斯喜出望外,他感觉自己要转运了,看起来命运之神并没有抛弃自己。
“可是,阁下啊,你曾经说过……”
罗蒙学士还没说完就被他粗暴的打断,“可是什么呀可是,我们都快穷的揭不开锅了,现在有一个这么强大的靠山可以依靠还不赶快贴过去!”
老人还想再说什么,但这次是被罗伯特阻止。
“还是老大看的开,知道那些什么情啊,爱啊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有权力和财富才是最实际的,你要是成为弗洛德侯爵的女婿,可不要忘了我哦。”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斯坦尼斯一点也不关心。
同时他心里想着,之前这个家伙也是的,有这么好的条件不加利用,虽然这个侯爵岳父是严厉了点,动不动就要杀这个灭那个,但只要哄了他开心,随手赏自己个百八十万现在也不会惨的缩在这个小城堡里。
“对了,我要娶的那个妞叫什么名字的,提示一下。”斯坦尼斯挥挥手,装作不经意的问道。
罗蒙叹了口气,因为之前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发过誓不会再提这个名字,现在又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
“阁下,她是弗洛德侯爵阁下的小女儿,安妮斯特.弗洛德小姐。”
【安妮斯特】,斯坦尼斯摸着下巴检索着,嗯,这个未婚妻看起来还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哟,小时候还挺漂亮的,然后和自己一起慢慢长大,长大,长大……我勒个去,她怎么长大最后有三百磅重!!?
斯坦尼斯记得1磅相当于450克,也就是这个女人足足有270斤重,这哪里还是妙龄女郎,明明是移动的肉山吗!
虽然他对安妮斯特最后的记忆是一年前,但当时她丝毫没有减下来的趋势啊?
“我怎么会挑上这个女人作为自己的未婚妻!”斯坦尼斯不敢相信的摇着头。
“阁下,您忘记了吗,因为当时您的父亲再为您挑选新娘的时候,弗洛德阁下发话随便挑并且还将赠与等重的黄金作为嫁妆。”
怪不得,原来自己成为了死鬼老爹的牺牲品。
“那黄金呢?”斯坦尼斯最关心这个问题。
“早就被您的父亲拿去养情妇花光了!”
“靠,败家败的一脉相承,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斯坦尼斯恨得咬牙切齿。
罗蒙学士突然又想起了什么,“对了,阁下,既然你已经看开了这件事,我这里正好有一封信要交给您,是安妮斯特小姐寄来的,邀请您去参加后天下午举办的晚宴,她还在信上说期待与您起舞的时刻。”
一想到要和将近三百斤的大肉球翩翩起舞,斯坦尼斯就感到心有余悸,原本他想一口回绝,但转念一想这正好是拍岳父大人马屁的好时机,于是立刻应承下来,“当然没问题,给我回信说我回去,我想见我魂牵梦绕的小安妮很久了。”
当他最后一句话说完,也知道自己有点肉麻的过火了,他清了清嗓子,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般的说道,“好了,如果没有什么事,你们都给我出去吧,对了,罗伯特,你去厨房一样,让库克做点吃的给我,只要不是发馊的酸面包,什么都行。”
当所有人走完,斯坦尼斯好似严阵以待般将身上所有的骨头弄的咔咔作响。
面对一个‘超重型’未婚妻,他要使出浑身解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