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陶胜才的时间并不太长。
    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是陶胜才烂赌,欠一屁股赌债的事情几乎人尽皆知。九千元将近一万元的赌债,在效益普遍不好,月工资普遍只有一两百元的矿山而言,绝对是个天文数字,不吃不喝需要好些年才能还得起。
    事实上,陶胜才这些年也不可能不吃不喝,更不可能戒除掉赌瘾。
    第二个原因比第一个原因更重要,就是陶胜才自己的大嘴巴,喜欢到处咧咧。
    他欠的那些赌债,一部分是在赌桌上欠的,还有一部分则是找人借的现钱。赌桌上欠的赌债,或许还可以混赖,找人借的现钱,却是无论如何都混赖不了的。每到年关临近,就是陶胜才最难过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上门来讨债。
    偏偏陶胜才这个人,穷得精光叮当的,却还死要面子。没钱还人家,那口气却比债主还要大,还要牛逼哄哄,口口声声对人说,特么不就是欠你一点小钱么?等过几天老子搞一笔大钱,连本带利全还给你。信不信到时候老子拿钱砸死你?
    当时自然是没人在意,知道他是个大嘴巴,一天到晚除了烂赌,就尽是吹牛。
    但现在前后一对照,这家伙就真的很可疑了。
    貌似做内线的话,他是最合适的。
    他对矿部办公大楼,经警队办公大楼的情况比任何人都更熟悉,加上本身是经警,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还能理所当然地了解整个案子的侦破进度,比普通矿山职工更快一步获得专案组的消息。
    不过很显然,陶胜才并不是一个合格的专业的“情报人员”,案发前一天,也就是那一百万现金提到财务科办公室不久,他找了个并不十分令人信服的理由,去财务科办公室窜门,还专门问到那一百万现金收藏在哪。
    当时在场的,除了已经牺牲的蒋会计,还有财务科的其他人员。
    案子没发生的时候,自然也是没人在意,反正矿上的财务制度并不严,也无人会想到,马上就会发生这么凶残惨烈的抢劫杀人案。
    现在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啊。
    第三个方面的线索,来自于魏芹。
    这个女人,这几年其实过得也相当纠结。就她本身来说,她还是比较喜欢陶胜才的。陶胜才烂赌,大嘴巴,喜欢吹牛等等,浑身都是缺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最少他长得还行,比陆文远帅。
    对于女人来说,这个吸引力已经足够强大了。
    更何况,魏芹最开始就是和陶胜才谈恋爱的,陆文远可以算是“第三者插足”。当然,那个时候魏芹还没有和陶胜才结婚,所以陆文远确实也有追求她的权力。
    结果阴差阳错的,魏芹最终居然嫁给了陆文远。这其中,有相当大的一份“功劳”要归于陶胜才自己。是陶胜才自己亲手把女朋友推到陆文远怀里去的。
    陆文远长得虽然不帅气,个子也不高,嘴巴却甜,很会哄女人开心。
    结婚归结婚,魏芹心里,始终还是喜欢陶胜才多一些,这就导致魏芹结婚之后,继续跟陶胜才保持着秘密往来,两人之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在矿上也不是什么太隐秘的秘密。
    两个男人之间的矛盾可想而知。
    不管是陶胜才还是陆文远,都认定是对方抢了自己的女人。
    陆文远不用说,魏芹是他合法妻子,明媒正娶的老婆,他的“所有权”毋庸置疑。而陶胜才的理由似乎也很充足——泥煤的,老子才是魏芹的第一个男人好吧?
    她的初夜是交给我陶胜才的!
    你陆文远就是个接盘侠,喝的老子的洗脚水!
    要不是你这个混蛋从中作梗,第三者插足,魏芹就是我老婆,有你陆文远什么事?你特么说老子给你戴绿帽子,老子还特么的想宰了你呢!
    宰了陆文远!
    这句话,陶胜才亲口跟魏芹说了。
    陶胜才误以为,他的女人会为他保守秘密。
    这是很多男人的通病。
    总是高估自己的重要性,高估自己在女人心目中的分量和地位。总莫名其妙地认为,只要是和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就一定是深爱自己的,会为了自己不顾一切。
    陶胜才在这个方面尤其自信。
    也不能说魏芹就不爱他,单纯就感情而言,魏芹确实更加倾向于他这个初恋男友。
    关键魏芹的心理素质太差了。
    白娇娇面色平静地在她面前一坐,眼神冷冷一扫过去,魏芹就吃不住劲,小腿肚子都情不自禁地抽搐起来。
    白大队就是有这种震慑力。
    尤其是对女性嫌犯。
    当然,魏芹不是嫌犯,因为她并没有参与这个案子,自始至终,她都是不知情的。不过,要紧关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那么头脑清醒,准确无误地做出最合理的判断。
    这可是特大案子,一百万现金,十条人命!
    十条人命啊!
    牺牲者之中还包括她的丈夫陆文远。
    要是被卷入到这样的案子里面去,那还得了?
    还活不活了?
    吓坏了的魏芹,基本上没有让白大队费什么功夫,就竹筒倒豆子,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全都交代了。陶胜才给自己说过的每句话,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好吧,其实这都不算证据,最多只能算是线索。
    陶胜才完全可以自我辩护说,我就是大嘴巴,就是胡咧咧的,实际上我什么没干。怎么,说话都不可以吗?吹牛也犯法?
    问题是,这完全是局外人,完全是旁观者的眼界。
    陶胜才不可能保持那么清醒的头脑,让自己在精神上时时刻刻保持着最旺盛的斗志。
    他心中有鬼!
    所以在王为的攻击之下,他开始惊慌失措,满头大汗。
    “说吧,你昨天去财务科办公室干嘛去了?”
    王为还是不徐不疾地问道。
    “我,我串门……我去玩的……”
    “去玩的?那你问起那一百万干什么?”
    “我没问我没问……”
    王为就笑了,双眼微微眯缝,目光如刀锋一般锐利。
    “你没问?你是不是觉得蒋会计死了,就死无对证了?可是你别忘了,当时财务科李科长也在,他亲耳听到你问的,蒋会计还指给你看了!”
    “……”
    陶胜才瞠目结舌,不知该如何回答,禁不住抬起手擦了把汗。
    “陶胜才,你还是老实交代吧,我告诉你,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毕竟你没有参与杀人,你手上没沾血,只要你老实交代了,我们可以算你自首,甚至算你检举立功。到时候法院会考虑这些情节的,酌情对你从轻处罚,不至于挨枪毙。但你要是顽固到底的话,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陶胜才紧紧抿着嘴,额头上冷汗澹澹而下,就是死扛着不肯开口。
    参与审讯的老霍和云山县局两名刑警,情不自禁地交换了一下心照不宣的眼神,都露出了又是兴奋又是不屑的表情。
    都是老刑警了,陶胜才这个模样,他们见得多了。知道大凡一个家伙表现出这种样子,就意味着他的内心已经紧张到了极致,绷紧的神经就要断了,随时都有可能彻底崩溃。
    扛是扛不住的!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他还能挣扎多久。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老实说,最开始他们把陶胜才找来询问的时候,基本上只是例行公事。这样的特大案子,似乎在大家脑海中已经形成某种思维定式,那就是不简单,不那么容易破!
    这个案子,犯罪分子计划周密,手段残忍,火力强大,突击凶猛,一切都显得说不出的干净利落。大家就更加觉得这案子不好搞。
    如果陶胜才真是团伙中的一员,那他还待在矿上不走,是不是傻?
    所以,大家其实都没抱什么希望。
    谁知道审来审去,还真审出了大问题,瞧这样子,陶胜才分明就是嫌犯之一。
    好吧,也不知道是自己运气太好,还是陶胜才太渣!
    但大家瞥向王为的眼神,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变了。
    不管王为如何的“威名远扬”,如何的少年早发,刚见到王为的时候,老实说,大家伙心里头是有那么些不服气的,不要说这两位县局的刑警,就算是领着王为过来的老霍,心里对王为年纪轻轻就“居于高位”也不是那么心服口服。
    说到破案,谁服谁啊?
    你破了几个案子,就是“神探”,就是专家,合着我们以前破的那些案子都不算数的?
    但现在,他们似乎意识到,王为确实有点与众不同。
    因为老霍是参加了案情分析会的,王为梳理整个案情,尤其是紧盯着杨明轩不放,又把陶胜才牵出来的过程,老霍是全程目睹。
    一开始他还有点不以为然,觉得王为太罗嗦了,在一个嫌疑并不太大的杨明轩身上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不是他一个人浪费时间精力,是拖着整个专案组二十几位精英刑警跟他一起浪费时间精力。
    现在看来,还是王为的眼光更准,更敏锐。
    这不,马上就要找到突破口了?
    “陶胜才,你不会天真到以为自己还有机会花那一百万赃款吧?你傻啊!杨明轩早就拿着钱远走高飞了,让你一个人在这里顶缸……”
    “不可能!”
    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王为话还没说完,陶胜才就直着脖子叫喊起来。
    “杨明轩不是那样的人……”
    王为就笑了。
    所有人都笑了。
    陶胜才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顿时大张着嘴,双眼圆睁,死死盯住了王为脸上的讥笑,满脸都是惊恐欲绝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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