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曹承得到的线报还是很准确的。
    看得出来,狗熊他们几个确实是在等人,时不时会向着门口张望一下,眼神偶尔也会在其他客人面上掠过。不过似乎并没有对几名缉毒警特别关注。
    这些家伙是混混出身,一年多前才刚刚开始转行,以前是派出所的常客,和禁毒大队的警察却还没怎么打过交道。
    又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他们要等的客人终于出现了。
    夜总会门口,走进来三个年轻男子,打头的那个,个子矮小,面目黝黑,那衣着打扮,怎么看怎么土,偏偏还在鼻梁上架一副金丝眼镜,颌下留着一部胡子。
    见到这三个人,阿雄和曹承他们都略略愣怔了一下。
    “是他吗?桑邦?”
    曹承压低声音问道。
    三年前那次抓捕行动,曹承也是参加了的,但没有和桑邦面对面打过交道,真正和桑邦面对面见过的,是老广,老广亲眼看着那个联防队员被桑邦捅倒的。
    别看桑邦又黑又瘦,刀子却玩得贼溜。
    一刀刺出,那联防队员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直接就倒地了。
    现在,曹承自然是想要老广确定一下,这个戴眼镜留着小胡子的家伙,到底是不是他们要等的桑邦。
    老广双眉紧蹙,死死盯住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一直都没有什么表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他也没办法确定。
    余文广很清楚地记得,三年前他见过的那个桑邦,是不戴眼镜的,也没有蓄胡须,光溜溜一张黑脸,双目深陷。
    这是桑邦最大的脸部特征,而现在,这个特征刚好被金丝眼镜拦住了。
    眼镜和胡须,都可以极大地改变一个人的外貌特征,甚至让很熟的人对面不相识。何况三年前,余文广也只和桑邦打过一次交道。
    不过金丝眼镜他们确实是向着阿雄那桌走过去了,并且就在阿雄等人面前站住,开始交谈,很快,阿雄就哈哈大笑起来,张开双臂,和金丝眼镜来了个熊抱。
    阿雄在南方人之中算是个头比较高大的,金丝眼镜个子矮小,两人拥抱在一起,看上去有点滑稽。
    “桂姐,桂姐……”
    阿雄客气地将金丝眼镜三人让进沙发里坐下,便即扬声大叫。
    桂姐是夜总会的妈妈桑,那个暗地里撇嘴骂过曹承“穷鬼”的中年妇女,一听到阿雄召唤,立即扭动着并不苗条的粗壮腰肢,大屁股一甩一甩的,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了。
    “雄哥,有什么吩咐?”
    来到阿雄面前,桂姐眉花眼笑的,一叠声问道。
    论年纪,桂姐差不多可以当阿雄的老妈了,却一口一个雄哥,叫得那个亲热!
    说起来,君庭夜总会也是在雄哥的“地盘上”,虽然有花太平罩着,要是不和这几个地头蛇搞好关系,那也是寸步难行。人家不好意思砸花太平的场子,但妈妈桑和她的小姐们总是要出门的。说不定走在大街上就被人莫名其妙从后边一脚踹倒了,等你哼哼唧唧爬起来,踹你的人早就踪影不见了。
    这么多踹几回,你还敢待下去?
    何况雄哥他们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不是只会打架闹事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而是一个个抖了起来,腰缠万贯,俨然金主。
    正是最受场子里妈妈桑和小姐们欢迎的豪客。
    “看到没有,雄哥来了贵客。赶紧的,把你这里最漂亮的小妹子都叫过来。快点快点!”
    雄哥手一挥,豪气万丈。
    “哎哎,好的好的,不知道这几位贵客怎么称呼?”
    桂姐忙不迭地点头称是,笑得两只眼睛都眯缝起来,目光不住在几名新来的客人面上扫来扫去。
    “叫大哥就好了,问那么多干什么?”
    雄哥眼一瞪,怒道。
    “好好,大哥,雄哥略等一下,我马上叫小妹过来。”
    桂姐吓了一跳,连忙鞠了一躬,急匆匆地转身跑了。
    她可是知道阿雄他们如今在做什么生意,新来的这位大哥,别看个子矮小,其貌不扬,身上透出的那股煞气,却让人好不舒服。
    桂姐也在江湖上打滚多年,堪称阅人无数。
    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基本上一眼就能看出来。
    桂姐动作相当利索,很快就领着几名浓妆艳抹的小姐,颠儿颠儿地一路小跑过来了。众人见了桂姐这个殷勤劲儿,都有点好奇地往场子中间张望,想要看看,来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不过大家在见到金丝眼镜之后,自然都很失望了。
    就这样的,怎么都不像是什么大人物啊。
    大伙很快就没有兴趣关注这边了。
    “哥,选两个吧……”
    阿雄笑哈哈地对金丝眼镜说道,口风很紧,一点有用的内容都不透露出来。
    金丝眼镜也不客气,当即就选了两个小姐作陪。
    跟着他进来的另外两名男子,却是一动不动,似乎对面前站着的小姐一点兴趣都没有。明眼人自然能看得出来,这是两名保镖。看上去倒是相当的尽职尽责,至于真实本事到底如何,那就不得而知了。
    “来来来,哥,那么老远的过来,辛苦了,今晚上玩个痛快!”
    阿雄十足热情,举起大大的啤酒杯,吆喝着说道。
    金丝眼镜也笑哈哈的和他碰杯。
    一时间,气氛相当热烈。
    与此同时,曹承那边的气氛却是越来越紧张。
    “曹队,还是向队里汇报吧。”
    老广再次提议。
    虽然现在还没办法确认金丝眼镜是不是桑邦,但情况明显已经超出了他们四个人的掌控能力之外,凭直觉,老广觉得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就是桑邦。
    曹承沉默了一会,才轻轻摇头,说道:“老广,我们一起过去,确认一下,看看那个人到底是不是桑邦……你看,他已经把眼镜取下来了。”
    老广望过去,那个人果然将金丝眼镜取下来放在桌面上,但隔得这么远,夜总会的灯光又不明亮,还是看得不很清楚。
    这个可不能认错了,一旦决定抓捕,要是抓错了人,那就打草惊蛇了。
    “如果确定那个家伙就是桑邦,我们马上就向局里汇报,请局里派人支援。”
    曹承又加上一句。
    纵算如此,他也绝口不提向大队汇报。
    “……好吧。我一个人过去就行了。”
    老广想了想,才终于点点头,说道。
    “不行,我们一起过去。”
    曹承坚持自己的意见。
    一个人过去太危险了,万一发生什么突变,其他人相隔太远,根本就来不及支援。
    “那好吧!”
    老广也同意了。
    两人站起身来,一前一后,向那边走过去。
    没人在意。
    夜总会里,客人们走来走去很正常。
    看上去,两人也不是针对谁,而是走向对面的卫生间。
    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
    两人很随意地从阿雄他们那一桌经过,曹承和老广的目光,都像是很随意地落在了金丝眼镜的脸上。
    是他!
    老广心中猛地一跳。
    就是这个家伙!
    已经摘掉眼镜的矮个男子,双眼深陷,正是老广脑海中对桑邦印象最深刻的特征记忆,而且,这家伙那狼一样残忍嗜血的眼神,也和老广记忆中一模一样。
    尽管三年前的桑邦下颌光溜溜的,眼前这个人留着一部黑油油的胡子,老广还是有七八成的把握可以确定,这个家伙就是桑邦。
    目标已经确认,马上就可以向局里汇报,请求支援了。
    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混蛋再跑了。
    突变就在这时发生。
    看上去对他们毫不在意的桑邦忽然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焦黄的牙齿。
    同时,白光一闪!
    不好……
    老广心里一声大叫。
    当此之时,曹承已经走过去,侧背位置对着桑邦。这样的位置,是最难防卫的。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攻击敌人的侧翼。
    这是兵法常识。
    打击敌军侧翼,很容易形成摧枯拉朽般的破击优势。
    这个道理用在单兵近身搏杀之上也同样有效。
    “死条子,还敢跟踪老子,去死吧!”
    桑邦一声嚎叫,忽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手中雪亮的刀子,骤然向曹承的侧背猛捅过去。
    三年前,曹承没有见过桑邦的正面,不代表着桑邦也不认识他。事实上,桑邦的记忆力相当惊人,几乎可以过目不忘。
    能够在风波诡异的毒品交易中“脱颖而出”的家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活。
    否则的话,早就死翘翘了。
    难道毒贩还会跟你讲温良恭俭让?
    桑邦不但记忆力惊人,出刀的速度也快得惊人,角度极其刁钻。不要说曹承毫无防备,就算全神戒备,对这猛刺过来的一刀,也不是那么容易闪避招架。
    “小心……”
    眼看着刀锋下一刻就要捅进曹承的腰肋之间,老广一声大喝,猛地向前一扑,推开了曹承,随即一声闷哼……
    雪亮的刀锋,捅进了老广的肋下。
    老广只觉得眼前一黑,全身的精力仿佛都随着刀锋抽走而争先恐后地从肋间的伤口中喷涌而出,整个人一下子就软瘫下去。
    这一下变起俄顷,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包括阿雄等人在内,都有点懵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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