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撩阴腿
毫无疑问,这个动静是王大队弄出来的。
但天地良心,王大队是真不想在这里闹什么动静出来,只是适逢其会罢了。
他正准备走过去给宣仁所的几个熟人打个招呼。
其实,这只是他的熟人,那几位是不是认识他还得两说呢,人家可没有两个时空的经历。在这个时空,王大队参加公安工作不过一年多时间,西城的同志都认不了多少,更不用说东城这边了。
不过王大队无所谓,不就是个自我介绍么?
跟他们提一提“西城王二”的名头,难道他们会没听说过?
不过下一刻,王大队的目光就被人群中的一名青年男子被吸引过去了。那家伙穿着件短袖衬衣,西装长裤,手里拎着个大大的黑色人造革皮包,看上去实在很像是一个前来“投资”的储户。
在那里疯狂拥挤的大多数人,都还没他打扮得这样齐整。
但王大队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扒手。
扒手就过不了王大队的眼。
更何况他就在王大队的眼皮子底下扒窃,已经把前边一位妇女包里的好几万块钱都一摞一摞转移到了自己的人造革皮包里。
其他人谁都没注意到,在王为眼里却好像放慢镜头一样,清晰无比。
王为不由得摇了摇头。
宣仁所这些哥们怎么回事?
这样的场合,都不考虑反扒?
九十年代乃至二十一世纪前十年,边城的扒手小偷多得让警察同志烦躁,简直是抓不胜抓。照理,这样的场合,正是扒手小偷的最爱。这种地方不反扒,往严重点说,简直就是渎职。
其实王大队还真有点冤枉宣仁所这些哥们,他们眼下,全力以赴维持排队秩序都还嫌力量不够,哪里有精力来关注其他的事情?
况且,也并不是每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或者联防队员,都有王为这样毒辣的眼光。
二十年刑警,不是白干的。
既然王大队碰上了,算他倒霉!
白衬衣得手之后,心中一阵狂喜,也不多作停留,转身就走,伸手打了个极其隐晦的手势,立马就有两个人从不远处靠过来,跟他同一个方向撤退。
一般来说,扒手有走单帮的,也有团伙作案。
像现在这种团伙作案的,下一刻,白衬衣就要转移赃物了,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中沉甸甸的人造革黑皮包往同伙手里一递,同伙转眼间就溜得不见了踪影。这当儿就算失主发现自己丢了钱,发现刚才就是白衬衣在她身后挤来挤去,抓住白衬衣也没用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你的钱了?
你看你看,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比刚出生的宝宝还要干净!
这种手法利落的惯偷,是派出所警察最头痛的。
只要不抓住他的现行,他有一百种方法跟你抵赖,一般来说,你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
不过今儿个,白衬衣的运气显然不太好。
正当他将手里的人造革黑皮包递给身边接应的同伴时,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手,冷不防一把就将人造革黑皮包抢了过去。
白衬衣和他那穿着米黄色短袖t恤的接应同伙都不约而同地犯了一下愣怔。
这特么谁啊?
一时间,他们都把王为当成了同伴。因为王为没穿警服,而且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理所当然地把皮包接了过去,不是熟人谁会干这种事?只是,这家伙怎么有点面生?
当然,下一刻白衬衣和黄t恤就回过神来了。
有人浑水摸鱼!
“喂!”
“你特么干什么?”
白衬衣勃然大怒,猛地停住了脚步,恶狠狠地盯住王为。
“快把包还给我!”
王为已经笑嘻嘻地打开了人造革黑皮包,往里一看,整整齐齐五摞百元大钞,连王二哥这种见惯了大钱的“富二代”都有点眼红咋舌。
“嚯,五万!胆子不小啊,小子,够你判个五年七年的了……”
王为摇摇头,望向白衬衣的眼神就变得有些怜悯。
通常来说,扒手判得都不重,哪怕是惯偷,最终判起来,刑期都不会太长。倒不是法律对他们格外的宽容,实在是很多罪行没办法确认。
平时在公交车上,在菜市场,谁身上会带着五万十万的现金啊?
在医院行窃的,偶尔能一次性偷到几千上万,但那都是救命钱,也不是每个扒手都愿意去医院“上班”的,有些扒手比较迷信,就不愿意去偷人家的救命钱。
一般扒手每次作案的案值,都只有几十元几百元,上千元的都很少,虽然日积月累下来,每个扒手扒窃的金额都很大,关键是很难落实下去。
这回一次性抓了五万的现行,白衬衣麻烦大了。
“尼玛的,快把包还给我!”
眼见已经惊动了周围的人,许多目光向这边望过来,白衬衣顿时就急了眼,手往裤兜里一掏,就握了把弹簧刀在手里,“唰”地一声,弹出了亮闪闪的锋刃。
王为就笑。
这种镀铬的弹簧刀他见得多了,别看寒光闪闪的煞是吓人,其实锋刃钝得很,想切进肉里去难度不小,当然,捅人还行。
用这种劣质的工业品,可见这家伙是个生手。
不是扒钱的生手,是玩刀的生手!
一个菜鸟,拿着把破刀子,竟然敢威胁王大队,简直了!
周围立即响起一阵惊呼,围观的人群情不自禁地往四周退开。
这么明晃晃的刀子,除了王大队,谁不怕啊?
“快把包还给我,不然老子捅死你!”
看到已经有联防队员向这边过来,白衬衣急了眼,恶狠狠叫道,原本还算清秀的脸庞一下子变得狰狞无比。
王为摇摇头,突然飞起一脚。
这里人多,王大队没兴趣跟他玩刀。
万一不小心伤到了围观的吃瓜群众,王大队还得写报告说明,多麻烦?
这一脚又准又狠,角度刁钻,速度快得耀眼,白衬衣完全意想不到,就更不用说躲闪了。
正中白衬衣的双腿之间。
撩阴腿!
这是散打格斗之中经常用到的大杀招。虽然多数时候都撩不中,毕竟对手也不是死人,不会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让你去撩。然而一旦撩中了,杀伤力之强,却是无与伦比。
基本上一击就会让对手彻底丧失战斗力。
白衬衣就是如此。
只见这家伙原本狰狞的脸色忽然一僵,随即“当啷”一声,弹簧刀落地,再双腿往中间一合,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胯间,整个人都往前躬身,脸色倏忽转为惨白,然后才从喉咙深处迸出一声极其压抑的惨嚎,慢慢软倒在地,不住抽搐,嘴里却又发不出声音来。
王大队看都不再看他。
他知道自己脚下的火候,拿捏得很到位,这家伙肯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康复,但正常机能应该是不会受到多大影响的。
在公众场合,人群密集之所公然持刀威胁警察,踢他一脚完全应该,就算真给踢爆了,也只能怪他自己倒霉。
“你也想试试?”
王为一脚解决了白衬衣,倏忽扭头,盯住了黄t恤。
在白衬衣拔刀的同时,黄t恤也拔出了刀子,当然,跟白衬衣一样,是那种劣质的地摊货弹簧刀,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也是个菜鸟!
真正喜欢玩刀的高手,对这种几乎就是道具一样的东西,无论如何是看不上眼的。
他们还有一个同伙,不过那个同伙一直都隐身在“吃瓜群众”之中,没有出头,显然是属于“望风”一类的角色。
尽管只有三个人,倒是分工明确。
看来,这是个惯偷团伙。
黄t恤望着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像只大虾米不住抽搐的白衬衣,额头上冷汗澹澹而下,怨毒无比地瞪着王为,握刀的手心都被汗水浸湿了,就是不敢往前冲。
“警察!”
王为掏出证件亮了一下。
这也是在另一个时空养成的习惯,不过来到这个时空之后,王为觉得自己正逐渐被同化。
环境的力量是巨大的,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对每个人潜移默化。
“放下刀,双手抱头蹲下,我算你是投案自首,将来法院判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一点。”
不过根据王为的经验,一般这些混蛋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尤其是在面对单独一个警察的时候,更有这种侥幸心理。
老子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黄t恤也算是很有决断,眼看四周维持秩序的警察和联防队员,已经有好几个向这边走来,知道再耽搁下去,只怕连跑都跑不掉了。
当下毫无意义地大吼一声,夺路就向前冲,手中握着的弹簧刀毫无目标地胡乱挥舞。
顿时将围观群众吓得好一阵惊叫,益发的向两边躲闪。
刀光闪闪,煞是吓人!
这家伙,执迷不悟啊。
王大队只好再摇摇头,又是一脚飞出。
这一脚还是一样,没什么花招,特点是又快又狠。
结果也是一样。
黄t恤的下场和他那个哥们白衬衣的下场没有任何区别,双手捂住下身,弯曲倒地,在那里不住抽搐,嘴里喷出了白沫。
好像比白衬衣伤得更重点。
谁叫他往前乱冲,自己把自己凑到王大队脚尖上去的?
但天地良心,王大队是真不想在这里闹什么动静出来,只是适逢其会罢了。
他正准备走过去给宣仁所的几个熟人打个招呼。
其实,这只是他的熟人,那几位是不是认识他还得两说呢,人家可没有两个时空的经历。在这个时空,王大队参加公安工作不过一年多时间,西城的同志都认不了多少,更不用说东城这边了。
不过王大队无所谓,不就是个自我介绍么?
跟他们提一提“西城王二”的名头,难道他们会没听说过?
不过下一刻,王大队的目光就被人群中的一名青年男子被吸引过去了。那家伙穿着件短袖衬衣,西装长裤,手里拎着个大大的黑色人造革皮包,看上去实在很像是一个前来“投资”的储户。
在那里疯狂拥挤的大多数人,都还没他打扮得这样齐整。
但王大队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扒手。
扒手就过不了王大队的眼。
更何况他就在王大队的眼皮子底下扒窃,已经把前边一位妇女包里的好几万块钱都一摞一摞转移到了自己的人造革皮包里。
其他人谁都没注意到,在王为眼里却好像放慢镜头一样,清晰无比。
王为不由得摇了摇头。
宣仁所这些哥们怎么回事?
这样的场合,都不考虑反扒?
九十年代乃至二十一世纪前十年,边城的扒手小偷多得让警察同志烦躁,简直是抓不胜抓。照理,这样的场合,正是扒手小偷的最爱。这种地方不反扒,往严重点说,简直就是渎职。
其实王大队还真有点冤枉宣仁所这些哥们,他们眼下,全力以赴维持排队秩序都还嫌力量不够,哪里有精力来关注其他的事情?
况且,也并不是每一个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或者联防队员,都有王为这样毒辣的眼光。
二十年刑警,不是白干的。
既然王大队碰上了,算他倒霉!
白衬衣得手之后,心中一阵狂喜,也不多作停留,转身就走,伸手打了个极其隐晦的手势,立马就有两个人从不远处靠过来,跟他同一个方向撤退。
一般来说,扒手有走单帮的,也有团伙作案。
像现在这种团伙作案的,下一刻,白衬衣就要转移赃物了,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中沉甸甸的人造革黑皮包往同伙手里一递,同伙转眼间就溜得不见了踪影。这当儿就算失主发现自己丢了钱,发现刚才就是白衬衣在她身后挤来挤去,抓住白衬衣也没用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你的钱了?
你看你看,我身上什么都没有,比刚出生的宝宝还要干净!
这种手法利落的惯偷,是派出所警察最头痛的。
只要不抓住他的现行,他有一百种方法跟你抵赖,一般来说,你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
不过今儿个,白衬衣的运气显然不太好。
正当他将手里的人造革黑皮包递给身边接应的同伴时,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手,冷不防一把就将人造革黑皮包抢了过去。
白衬衣和他那穿着米黄色短袖t恤的接应同伙都不约而同地犯了一下愣怔。
这特么谁啊?
一时间,他们都把王为当成了同伴。因为王为没穿警服,而且这么近的距离,这么理所当然地把皮包接了过去,不是熟人谁会干这种事?只是,这家伙怎么有点面生?
当然,下一刻白衬衣和黄t恤就回过神来了。
有人浑水摸鱼!
“喂!”
“你特么干什么?”
白衬衣勃然大怒,猛地停住了脚步,恶狠狠地盯住王为。
“快把包还给我!”
王为已经笑嘻嘻地打开了人造革黑皮包,往里一看,整整齐齐五摞百元大钞,连王二哥这种见惯了大钱的“富二代”都有点眼红咋舌。
“嚯,五万!胆子不小啊,小子,够你判个五年七年的了……”
王为摇摇头,望向白衬衣的眼神就变得有些怜悯。
通常来说,扒手判得都不重,哪怕是惯偷,最终判起来,刑期都不会太长。倒不是法律对他们格外的宽容,实在是很多罪行没办法确认。
平时在公交车上,在菜市场,谁身上会带着五万十万的现金啊?
在医院行窃的,偶尔能一次性偷到几千上万,但那都是救命钱,也不是每个扒手都愿意去医院“上班”的,有些扒手比较迷信,就不愿意去偷人家的救命钱。
一般扒手每次作案的案值,都只有几十元几百元,上千元的都很少,虽然日积月累下来,每个扒手扒窃的金额都很大,关键是很难落实下去。
这回一次性抓了五万的现行,白衬衣麻烦大了。
“尼玛的,快把包还给我!”
眼见已经惊动了周围的人,许多目光向这边望过来,白衬衣顿时就急了眼,手往裤兜里一掏,就握了把弹簧刀在手里,“唰”地一声,弹出了亮闪闪的锋刃。
王为就笑。
这种镀铬的弹簧刀他见得多了,别看寒光闪闪的煞是吓人,其实锋刃钝得很,想切进肉里去难度不小,当然,捅人还行。
用这种劣质的工业品,可见这家伙是个生手。
不是扒钱的生手,是玩刀的生手!
一个菜鸟,拿着把破刀子,竟然敢威胁王大队,简直了!
周围立即响起一阵惊呼,围观的人群情不自禁地往四周退开。
这么明晃晃的刀子,除了王大队,谁不怕啊?
“快把包还给我,不然老子捅死你!”
看到已经有联防队员向这边过来,白衬衣急了眼,恶狠狠叫道,原本还算清秀的脸庞一下子变得狰狞无比。
王为摇摇头,突然飞起一脚。
这里人多,王大队没兴趣跟他玩刀。
万一不小心伤到了围观的吃瓜群众,王大队还得写报告说明,多麻烦?
这一脚又准又狠,角度刁钻,速度快得耀眼,白衬衣完全意想不到,就更不用说躲闪了。
正中白衬衣的双腿之间。
撩阴腿!
这是散打格斗之中经常用到的大杀招。虽然多数时候都撩不中,毕竟对手也不是死人,不会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让你去撩。然而一旦撩中了,杀伤力之强,却是无与伦比。
基本上一击就会让对手彻底丧失战斗力。
白衬衣就是如此。
只见这家伙原本狰狞的脸色忽然一僵,随即“当啷”一声,弹簧刀落地,再双腿往中间一合,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胯间,整个人都往前躬身,脸色倏忽转为惨白,然后才从喉咙深处迸出一声极其压抑的惨嚎,慢慢软倒在地,不住抽搐,嘴里却又发不出声音来。
王大队看都不再看他。
他知道自己脚下的火候,拿捏得很到位,这家伙肯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康复,但正常机能应该是不会受到多大影响的。
在公众场合,人群密集之所公然持刀威胁警察,踢他一脚完全应该,就算真给踢爆了,也只能怪他自己倒霉。
“你也想试试?”
王为一脚解决了白衬衣,倏忽扭头,盯住了黄t恤。
在白衬衣拔刀的同时,黄t恤也拔出了刀子,当然,跟白衬衣一样,是那种劣质的地摊货弹簧刀,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也是个菜鸟!
真正喜欢玩刀的高手,对这种几乎就是道具一样的东西,无论如何是看不上眼的。
他们还有一个同伙,不过那个同伙一直都隐身在“吃瓜群众”之中,没有出头,显然是属于“望风”一类的角色。
尽管只有三个人,倒是分工明确。
看来,这是个惯偷团伙。
黄t恤望着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像只大虾米不住抽搐的白衬衣,额头上冷汗澹澹而下,怨毒无比地瞪着王为,握刀的手心都被汗水浸湿了,就是不敢往前冲。
“警察!”
王为掏出证件亮了一下。
这也是在另一个时空养成的习惯,不过来到这个时空之后,王为觉得自己正逐渐被同化。
环境的力量是巨大的,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对每个人潜移默化。
“放下刀,双手抱头蹲下,我算你是投案自首,将来法院判刑的时候,会考虑这一点。”
不过根据王为的经验,一般这些混蛋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尤其是在面对单独一个警察的时候,更有这种侥幸心理。
老子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黄t恤也算是很有决断,眼看四周维持秩序的警察和联防队员,已经有好几个向这边走来,知道再耽搁下去,只怕连跑都跑不掉了。
当下毫无意义地大吼一声,夺路就向前冲,手中握着的弹簧刀毫无目标地胡乱挥舞。
顿时将围观群众吓得好一阵惊叫,益发的向两边躲闪。
刀光闪闪,煞是吓人!
这家伙,执迷不悟啊。
王大队只好再摇摇头,又是一脚飞出。
这一脚还是一样,没什么花招,特点是又快又狠。
结果也是一样。
黄t恤的下场和他那个哥们白衬衣的下场没有任何区别,双手捂住下身,弯曲倒地,在那里不住抽搐,嘴里喷出了白沫。
好像比白衬衣伤得更重点。
谁叫他往前乱冲,自己把自己凑到王大队脚尖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