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讲,身为一个背负光环的穿越者,混得不好的大部分责任在麦哲伦自己身上。
他并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让他因为狂妄丢掉了很多收获,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让“对他最有利的”离他远去。
没有人能说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麦哲伦从没有后悔过,只不过经常在抱怨自己丢了穿越众的脸而已。
作为一个穿越者,麦哲伦的“福缘”绝对是够水准的,就比如现在飘在他面前的银色汤匙,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没错,它并不是魔法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之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觉得心痛。
这个名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个老乞丐送给麦哲伦的。当初麦哲伦觉得大家都是黄种人,所以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老乞丐就把这个看上去值点小钱的汤匙送给了他。那之后很久,麦哲伦才发现,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够指出拥有它的人身边最近的,这个人的身与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极限,毫无疑问,只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说,麦哲伦其实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超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道路上起过什么作用。
人的际遇其实是自己决定的,从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麦哲伦就知道它有多么恐怖的价值,能够轻易地改变他的生活,但却从没有想过把它交给谁。
而现在,在倾盆大雨中,麦哲伦看着稳稳停在一个球形菌菇边的银色汤匙,无比庆幸自己面对着各种诱惑没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这是一个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个人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说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白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
然后麦哲伦恍惚间看到这球形菌菇轻轻一晃,就在那个瞬间,舌之匙轻轻一动,快如闪电一般把菌菇挖了起来。
麦哲伦把菌菇从汤匙上取下来,跟着舌之匙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观察着手上的白色大圆球。
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想象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觉轻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白色浑圆的西瓜。
身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选择食物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什么,只管装进背包继续跟着银色汤匙走。
麦哲伦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经发现他了,这里的土著肯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无恐。白帽子为了那件遗迹下的超凡力量在这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
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
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
“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
“你先看看这个。”
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
“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
“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
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大白球,鼻子凑上去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脸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规矩,三份里我要一份。”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这个菌菇你还搞得到吗?”
“天时地利人和。”麦哲伦指指天,指指地,然后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摇摇头,然后撸起袖子,露出长满厚厚黑毛的胳膊,开始做饭了。
麦哲伦是在进入探险队之后认识的匹各,现在来说,可以算是朋友。虽有舌之匙傍身,麦哲伦能找到无数珍贵食材,但他终究不是厨师,能吃不会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会选定一个手艺最好的厨师,和他交朋友。过程无非是找到了珍贵食材,带去表达一下仰慕之情,反复几次,朋友关系就确立了。
匹各大厨师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因为天赋异禀嗅觉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贵,也就和麦哲伦关系更好一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所以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痒难耐,决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负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珍贵食材。
而麦哲伦就坐在一边,看着匹各的表演等着吃。
老实说,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异的文化更多,但整体烹饪水平却没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这样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见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厨很少见,麦哲伦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他。
他并不缺少奇遇,“自信天生不凡必定能够出人头地”这一点,让麦哲伦抓住了很多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让他因为狂妄丢掉了很多收获,但最多的时候,他选了自己最喜欢的,让“对他最有利的”离他远去。
没有人能说这是好或者不好,除了他自己,而麦哲伦从没有后悔过,只不过经常在抱怨自己丢了穿越众的脸而已。
作为一个穿越者,麦哲伦的“福缘”绝对是够水准的,就比如现在飘在他面前的银色汤匙,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没错,它并不是魔法物品,这里处在精华湍流之中,麦哲伦是不敢拿出魔法物品的,不知道的时候拿出洛阳铲和工兵锹用了一下,他到现在都觉得心痛。
这个名为“舌之匙”的超凡力量,是一个老乞丐送给麦哲伦的。当初麦哲伦觉得大家都是黄种人,所以给了他一点吃的,然后老乞丐就把这个看上去值点小钱的汤匙送给了他。那之后很久,麦哲伦才发现,这是一件超凡力量。
舌之匙的力量就是,能够指出拥有它的人身边最近的,这个人的身与心最想要吃到的食物。
这涉及人心的力量超越了魔法的极限,毫无疑问,只有超凡力量才做得到。
所以说,麦哲伦其实不是运气不好。但是说他运气好吧,这个超凡力量直到现在都没有在他出人头地的道路上起过什么作用。
人的际遇其实是自己决定的,从知道舌之匙的力量那天起,麦哲伦就知道它有多么恐怖的价值,能够轻易地改变他的生活,但却从没有想过把它交给谁。
而现在,在倾盆大雨中,麦哲伦看着稳稳停在一个球形菌菇边的银色汤匙,无比庆幸自己面对着各种诱惑没有把舌之匙交出去。
这是一个白色的球形菌菇,足有一个人脑袋那么大,在充满碧绿和棕黑的雨林中非常显眼,但麦哲伦印象里从没看到过,说明它是在大雨中长出来的,很快他就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就在他看着菌菇的这一小会儿,白色的圆球就像被吹涨的气球一样又大了一圈。
然后麦哲伦恍惚间看到这球形菌菇轻轻一晃,就在那个瞬间,舌之匙轻轻一动,快如闪电一般把菌菇挖了起来。
麦哲伦把菌菇从汤匙上取下来,跟着舌之匙继续向前,漫不经心地观察着手上的白色大圆球。
这东西很轻,比麦哲伦想象的吸满了水的那种感觉轻得多,就和普通的食用蘑菇比重差不多。菌菇表面看上去完全没有伞盖啊伞柄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菌种藏身的褶皱,就像是一个白色浑圆的西瓜。
身为超凡力量的舌之匙,选择食物的标准是身与心,也就是说,既健康又好吃。所以麦哲伦也不管这菌菇是什么,只管装进背包继续跟着银色汤匙走。
麦哲伦知道白帽子可能已经发现他了,这里的土著肯定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大雨,而且白帽子也一定能想到,舌之匙是一件超凡力量,但是他有恃无恐。白帽子为了那件遗迹下的超凡力量在这个蛮荒之地奋斗了三年,他不会为了任何事打破与女伯爵的合作。而现在,麦哲伦是女伯爵的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麦哲伦悠闲地走在大雨中,心中无比惬意。
快到午饭的时候,浑身烂泥的麦哲伦回到了营地。
无视了几个探险家同行的嘲笑,麦哲伦走进了营地的厨房,一个离别的帐篷都比较远的灰色小帐篷。
走进帐篷,麦哲伦熟门熟路地绕过煮着乱炖的大锅,从楼梯走下去,到了主厨的厨房。
“匹各,来,我给你看个宝贝。”
“如果你没有拿来真正的好东西,就准备好为打断我的思路赔罪吧。”匹各瓮声瓮气地说着,转过身来。
这是一个兽人,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正脸时最先注意到的都是那个大猪鼻子,然后是夸张的伸出嘴唇的巨大獠牙。虽然头顶着厨师帽,但看上去像一个屠夫远胜过厨师。这就是匹各,女伯爵的主厨,一位大厨师。
“你先看看这个。”
麦哲伦把背上的大包放在案板上,从里面掏出一只小野猪。
“嗯……”匹各看着小野猪的眼神意味深长。
“还有这个。”麦哲伦又掏出了两个菌菇。
匹各带着疑惑的表情拿起一个大白球,鼻子凑上去深吸了一口气。
然后他脸上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老规矩,三份里我要一份。”
听到麦哲伦这么说,匹各睁大眯上的眼睛:“少不了你的。”
“这个菌菇你还搞得到吗?”
“天时地利人和。”麦哲伦指指天,指指地,然后指指自己。
“可惜。”匹各摇摇头,然后撸起袖子,露出长满厚厚黑毛的胳膊,开始做饭了。
麦哲伦是在进入探险队之后认识的匹各,现在来说,可以算是朋友。虽有舌之匙傍身,麦哲伦能找到无数珍贵食材,但他终究不是厨师,能吃不会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他都会选定一个手艺最好的厨师,和他交朋友。过程无非是找到了珍贵食材,带去表达一下仰慕之情,反复几次,朋友关系就确立了。
匹各大厨师也不例外,只不过,他因为天赋异禀嗅觉超人,更能感受食材的珍贵,也就和麦哲伦关系更好一些。
匹各大厨格外钟爱菌菇类,所以这次看到大白球,就手痒难耐,决定使出全身功夫,以不负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才得见天日的珍贵食材。
而麦哲伦就坐在一边,看着匹各的表演等着吃。
老实说,这个世界有魔法的存在,奇妙的食材和迥异的文化更多,但整体烹饪水平却没比前世的西餐高出太多,像匹各这样有能力有信心把前所未见的食材做成菜的大厨很少见,麦哲伦很庆幸自己能遇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