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天雪地里,只有矮小的蒙古马,才能够经受住这种恶劣的天气,它们生活在草原上,对于这种风雪,有很强的忍耐力。
即使如此,它们也已经到了极限,从上都,一路过来,要是夏天,跑几个来回都不怕,但是,现在是冬季,也是马儿最虚弱的时候。
出发的时候,每人带了三匹马,但是,跑到现在,都只剩下胯下的这匹了,其余的,要不就是脱力,要不就是踩到了冰窟窿里,马失前蹄,摔断了腿,他们只能将这些马遗弃了。
还好,现在,终于马上要到和林了,再跑上一日,到了和林,就可以将东面的战情,报告给皇上了。
他们是扩廓派出来的。
扩廓吃了败仗,退守上都,本来打算,再一鼓作气,争取拿下大都,但是,当得知了陈王爷已经回了大都之后,就知道,恐怕这次,又要无功而返了。
现在,根本就不是能否拿下大都的问题,而是上都能否守住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扩廓自己无法面对,究竟是继续死守,还是回和林,扩廓决定,将这个选择留给脱脱。
所以,他派人,从上都,赶回了和林。
但是,就在离和林还有一日路途的时候,这个小队,遭遇了大队的明军。
开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发现,那支军队和大雪一样的颜色,看得不是很清楚,而且,在雪地里行走的时间长了,多少都会有点雪盲。
但是,稍后,他们还是发现了,一队人,在雪地上滑行着,向他们而来。
对方的速度很快,几乎在发现的同时,双方就接近了。
对方人数不少!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反应。
“来者何人?”何日巴拉向着来人问道。
对方停了下来,白色的披风里面,露出了明军的服饰。
糟糕,是明军!
“放箭,撤!”何日巴拉知道不可能力敌,立刻就选择了撤退,一边往掉头逃,一边用自己的弓箭来消灭敌人,这是蒙古人一贯的战术。
但是,这个战术,这次无法用了。
因为,对方的速度很快。
骑马,在雪地里,根本就跑不过雪橇,他们射出去的箭矢,都被对方给躲开了,然后,对方飞快地前进,几乎很短的时间,就将他们包围。
许三桂在这小队蒙古骑兵的正前方,手执长枪,说道:“你们逃不掉了,已经被包围了,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句话,应该自己问才对吧,何日巴拉想着,再看看对方拿着长枪,顿时脸上一阵狞笑。
这两块木板,可以让他们加快速度行军,但是,这两块木板,是无法代替马匹的作用的,他们始终是步兵。
不管步兵有多少人,对于骑兵来说,那都是不堪一击的,没有列阵的步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冲!”何日巴拉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所有的蒙古骑兵,拍自己的马屁股,虽然无法冲刺,但是,他们毕竟占据高度的优势。
于是,许三桂只能闪到一边,看着鞑子要夺路而逃,气急败坏的他,拿出了后面的弓箭。
“射,给我射!”许三桂喊道。
出奇的一幕终于出现了,论人数上,明军要数倍于鞑子,但是,鞑子却是骑兵,明军是步兵,所以,双方现在几乎旗鼓相当。
但是,双方没有交战,鞑子着急着赶路,明军因为是步兵,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包围,所以,双方只能一边射箭,一边追击。
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更多的人,依旧奋不顾身地追上去,他们之中,某些人是第一次参加战斗,谁都想要立功。
终于,明军抱着不怕死的信念,紧追不舍,逃跑的鞑子,越来越少。
何日巴拉看到自己身边的人逐渐减少,知道这样下去,自己肯定是撑不住的,好像对方有无穷无尽的人手一样,他终于明白过来,这是明军的大部队,他们来这里,是来打和林的!
何日巴拉从胸前,掏出那封扩廓将军的信来,撕得粉碎,然后,又拿出一个东西来。
“嘭!”一声巨响,一股黑烟,直冲云霄,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够看到了。
不是仅仅陈风有火器,从宋朝开始,火器就开始应用到战争中了,而蒙古人在打宋朝的过程中,也将火器应用到了实战中,比如,蒙古人的大都城,就有很多火器在城头守卫的,只是,这种火器,和陈风的火器比起来,精度和射程都很差,不足以形成有效的杀伤力,只是起个信号的作用,比如,响三声炮,就是冲锋,仅此而已。
现在,何日巴拉手里的这东西,就是预警用的黑烟。
看到这黑烟,后面的冯国胜破口大骂:“许三桂,你这蠢货,怎么这点事都做不好?”
此时,许三桂手里的弓箭,已经瞄准了最后那个放信号的人,箭矢飞出,正中他的前胸。
腾出脚来,将那黑烟踩灭,许三桂的脸色也不好看,快速地滑了回去。
“报告,鞑子一共二十一人,全部消灭,我方损失十五人。”许三桂说道。
每次和鞑子打仗,都是自己死人多,这次,消灭的鞑子,要超过己方的伤亡,许三桂觉得,这已经是个胜利了。
双方都是靠弓箭打仗的,不过,明军由于是用雪橇,非常灵活迅速,能够躲避鞑子,而鞑子每转回头来射击,都会同时被数枚箭矢瞄准。
但是,冯国胜当然不这么认为了。
“混账,你一个百人队,去打鞑子一个二十人的小队,还死了十五人,你还会不会打仗?还有,让鞑子发出了讯号,恐怕,和林的鞑子,会有防备了。”冯国胜说道。
“将军,现在离和林还远着呢,鞑子根本就看不着。”许三桂说道。
“你怎么知道鞑子看不到?”冯国胜几乎要怒了:“传令,全军带上三日干粮,留下三千人护着辎重在后面走,其余的,跟我连夜,杀到和林去!”
有辎重队,行动就会慢下来,毕竟还是要靠马来拉的,所以,冯国胜只得将辎重队扔到了后面,命令他的主力,立刻去打和林。
离和林只有一日的路程了,这种天气里,和林的守军,可能看不到这个烟火示警,但是,冯国胜不想出意外,冯国胜此行的目的,是要将鞑子的皇帝,大臣,一股脑地都抓住,这才算是圆满地完成了皇上交给的任务。
哪怕跑了一个,这场仗打得也不过瘾。
现在,出了意外,冯国胜必须要加快速度,虽然他习惯于稳扎稳打,但是,他研究了陈王爷的战术,出其不意,才是制胜之道。
每个将领,几乎都在研究陈王爷所打的仗,他们的体会,各有不同。
随着冯国胜的命令,整路军队,加快了速度,以迅雷之势,直扑和林。
在严寒的天气里,没有人愿意站到外面来挨冻,哪怕是城池的守军也是如此。
和林,一百年前,这里几乎就是全世界的中心,整个世界,都臣服于蒙古人的淫威之下。罗马教皇的传教士、南宋朝廷的使节团、波斯商人的驼马队、高丽王国的进贡者,等等,都在这里汇集;但是,一百年前,随着阿里不哥的失败,这座城市迅速衰落,而忽必烈将政治中心转移到了中原,这里就失去了原来的繁荣。
但是现在,蒙古人又回来了,这里,重新成为了蒙古人的国都,但是,相比以前,这里,已经什么都不算了,他们在大明朝的压力下,惶惶不安。
“快,将城头的积雪,清扫干净。”在城墙下的毡帐之中,一个蒙古军官大喝着。
听到他的话,正在烤火的蒙古士兵脸上充满了痛苦的表情,拿起了一旁的笤帚,出了毡帐。
他们身上,早已经没有了一百年前蒙古士兵的那种坚韧耐战,所向无敌,他们早就退化了。
每天都在下雪,每天都让打扫城头,有什么用?打扫完了,还是会下雪的,士兵们心里抱怨着,嘴上却不敢说,只得慢吞吞地上了城头。
哨兵将自己的身子缩在皮袄下面,早就已经睡着了,被派来放哨的,都是倒霉蛋。
几个士兵,慢吞吞的开始用自己的笤帚,将积雪扫到城墙下面去,虽然这样会在第二年的春天,腐蚀城墙,但是,没有人在乎这些。
军官叫完他们去打扫城墙,早就回去睡觉了,这也是上面的命令而已。
“喂,兄弟,放哨的时候不能睡觉,否则,会有人来踢你的屁股的。”他们看着那窝在城墙下面的哨兵,拿他寻起了乐子。
哨兵睡得迷迷糊糊,连眼都没睁:“这个时候,谁会上城头来?”
正说着,一名士兵抬起头来,看了眼远处,突然,用力地揉了揉眼:“你们看,远处那是什么?”
太远了,有些看不清,所有的士兵,都睁大了眼睛看,似乎,那里,远远的,有股黑烟。
不错,是黑烟!
“那里有股黑烟。”一个视力最好的士兵终于确定了。
黑烟!黑烟代表什么?那是警报!
即使如此,它们也已经到了极限,从上都,一路过来,要是夏天,跑几个来回都不怕,但是,现在是冬季,也是马儿最虚弱的时候。
出发的时候,每人带了三匹马,但是,跑到现在,都只剩下胯下的这匹了,其余的,要不就是脱力,要不就是踩到了冰窟窿里,马失前蹄,摔断了腿,他们只能将这些马遗弃了。
还好,现在,终于马上要到和林了,再跑上一日,到了和林,就可以将东面的战情,报告给皇上了。
他们是扩廓派出来的。
扩廓吃了败仗,退守上都,本来打算,再一鼓作气,争取拿下大都,但是,当得知了陈王爷已经回了大都之后,就知道,恐怕这次,又要无功而返了。
现在,根本就不是能否拿下大都的问题,而是上都能否守住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扩廓自己无法面对,究竟是继续死守,还是回和林,扩廓决定,将这个选择留给脱脱。
所以,他派人,从上都,赶回了和林。
但是,就在离和林还有一日路途的时候,这个小队,遭遇了大队的明军。
开始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发现,那支军队和大雪一样的颜色,看得不是很清楚,而且,在雪地里行走的时间长了,多少都会有点雪盲。
但是,稍后,他们还是发现了,一队人,在雪地上滑行着,向他们而来。
对方的速度很快,几乎在发现的同时,双方就接近了。
对方人数不少!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反应。
“来者何人?”何日巴拉向着来人问道。
对方停了下来,白色的披风里面,露出了明军的服饰。
糟糕,是明军!
“放箭,撤!”何日巴拉知道不可能力敌,立刻就选择了撤退,一边往掉头逃,一边用自己的弓箭来消灭敌人,这是蒙古人一贯的战术。
但是,这个战术,这次无法用了。
因为,对方的速度很快。
骑马,在雪地里,根本就跑不过雪橇,他们射出去的箭矢,都被对方给躲开了,然后,对方飞快地前进,几乎很短的时间,就将他们包围。
许三桂在这小队蒙古骑兵的正前方,手执长枪,说道:“你们逃不掉了,已经被包围了,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句话,应该自己问才对吧,何日巴拉想着,再看看对方拿着长枪,顿时脸上一阵狞笑。
这两块木板,可以让他们加快速度行军,但是,这两块木板,是无法代替马匹的作用的,他们始终是步兵。
不管步兵有多少人,对于骑兵来说,那都是不堪一击的,没有列阵的步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冲!”何日巴拉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所有的蒙古骑兵,拍自己的马屁股,虽然无法冲刺,但是,他们毕竟占据高度的优势。
于是,许三桂只能闪到一边,看着鞑子要夺路而逃,气急败坏的他,拿出了后面的弓箭。
“射,给我射!”许三桂喊道。
出奇的一幕终于出现了,论人数上,明军要数倍于鞑子,但是,鞑子却是骑兵,明军是步兵,所以,双方现在几乎旗鼓相当。
但是,双方没有交战,鞑子着急着赶路,明军因为是步兵,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包围,所以,双方只能一边射箭,一边追击。
不断有人惨叫着倒下,更多的人,依旧奋不顾身地追上去,他们之中,某些人是第一次参加战斗,谁都想要立功。
终于,明军抱着不怕死的信念,紧追不舍,逃跑的鞑子,越来越少。
何日巴拉看到自己身边的人逐渐减少,知道这样下去,自己肯定是撑不住的,好像对方有无穷无尽的人手一样,他终于明白过来,这是明军的大部队,他们来这里,是来打和林的!
何日巴拉从胸前,掏出那封扩廓将军的信来,撕得粉碎,然后,又拿出一个东西来。
“嘭!”一声巨响,一股黑烟,直冲云霄,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够看到了。
不是仅仅陈风有火器,从宋朝开始,火器就开始应用到战争中了,而蒙古人在打宋朝的过程中,也将火器应用到了实战中,比如,蒙古人的大都城,就有很多火器在城头守卫的,只是,这种火器,和陈风的火器比起来,精度和射程都很差,不足以形成有效的杀伤力,只是起个信号的作用,比如,响三声炮,就是冲锋,仅此而已。
现在,何日巴拉手里的这东西,就是预警用的黑烟。
看到这黑烟,后面的冯国胜破口大骂:“许三桂,你这蠢货,怎么这点事都做不好?”
此时,许三桂手里的弓箭,已经瞄准了最后那个放信号的人,箭矢飞出,正中他的前胸。
腾出脚来,将那黑烟踩灭,许三桂的脸色也不好看,快速地滑了回去。
“报告,鞑子一共二十一人,全部消灭,我方损失十五人。”许三桂说道。
每次和鞑子打仗,都是自己死人多,这次,消灭的鞑子,要超过己方的伤亡,许三桂觉得,这已经是个胜利了。
双方都是靠弓箭打仗的,不过,明军由于是用雪橇,非常灵活迅速,能够躲避鞑子,而鞑子每转回头来射击,都会同时被数枚箭矢瞄准。
但是,冯国胜当然不这么认为了。
“混账,你一个百人队,去打鞑子一个二十人的小队,还死了十五人,你还会不会打仗?还有,让鞑子发出了讯号,恐怕,和林的鞑子,会有防备了。”冯国胜说道。
“将军,现在离和林还远着呢,鞑子根本就看不着。”许三桂说道。
“你怎么知道鞑子看不到?”冯国胜几乎要怒了:“传令,全军带上三日干粮,留下三千人护着辎重在后面走,其余的,跟我连夜,杀到和林去!”
有辎重队,行动就会慢下来,毕竟还是要靠马来拉的,所以,冯国胜只得将辎重队扔到了后面,命令他的主力,立刻去打和林。
离和林只有一日的路程了,这种天气里,和林的守军,可能看不到这个烟火示警,但是,冯国胜不想出意外,冯国胜此行的目的,是要将鞑子的皇帝,大臣,一股脑地都抓住,这才算是圆满地完成了皇上交给的任务。
哪怕跑了一个,这场仗打得也不过瘾。
现在,出了意外,冯国胜必须要加快速度,虽然他习惯于稳扎稳打,但是,他研究了陈王爷的战术,出其不意,才是制胜之道。
每个将领,几乎都在研究陈王爷所打的仗,他们的体会,各有不同。
随着冯国胜的命令,整路军队,加快了速度,以迅雷之势,直扑和林。
在严寒的天气里,没有人愿意站到外面来挨冻,哪怕是城池的守军也是如此。
和林,一百年前,这里几乎就是全世界的中心,整个世界,都臣服于蒙古人的淫威之下。罗马教皇的传教士、南宋朝廷的使节团、波斯商人的驼马队、高丽王国的进贡者,等等,都在这里汇集;但是,一百年前,随着阿里不哥的失败,这座城市迅速衰落,而忽必烈将政治中心转移到了中原,这里就失去了原来的繁荣。
但是现在,蒙古人又回来了,这里,重新成为了蒙古人的国都,但是,相比以前,这里,已经什么都不算了,他们在大明朝的压力下,惶惶不安。
“快,将城头的积雪,清扫干净。”在城墙下的毡帐之中,一个蒙古军官大喝着。
听到他的话,正在烤火的蒙古士兵脸上充满了痛苦的表情,拿起了一旁的笤帚,出了毡帐。
他们身上,早已经没有了一百年前蒙古士兵的那种坚韧耐战,所向无敌,他们早就退化了。
每天都在下雪,每天都让打扫城头,有什么用?打扫完了,还是会下雪的,士兵们心里抱怨着,嘴上却不敢说,只得慢吞吞地上了城头。
哨兵将自己的身子缩在皮袄下面,早就已经睡着了,被派来放哨的,都是倒霉蛋。
几个士兵,慢吞吞的开始用自己的笤帚,将积雪扫到城墙下面去,虽然这样会在第二年的春天,腐蚀城墙,但是,没有人在乎这些。
军官叫完他们去打扫城墙,早就回去睡觉了,这也是上面的命令而已。
“喂,兄弟,放哨的时候不能睡觉,否则,会有人来踢你的屁股的。”他们看着那窝在城墙下面的哨兵,拿他寻起了乐子。
哨兵睡得迷迷糊糊,连眼都没睁:“这个时候,谁会上城头来?”
正说着,一名士兵抬起头来,看了眼远处,突然,用力地揉了揉眼:“你们看,远处那是什么?”
太远了,有些看不清,所有的士兵,都睁大了眼睛看,似乎,那里,远远的,有股黑烟。
不错,是黑烟!
“那里有股黑烟。”一个视力最好的士兵终于确定了。
黑烟!黑烟代表什么?那是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