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在水上,做无本的买卖,这些人自然都是不怕死的。不过,当贼人是一回事,造反就是另一回事了。
    虽然都是杀头,但是,就造反来说,杀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头,自己家里,整个家族,都会跟着倒霉的,鞑子对于灭族来说,是非常乐于去做的。
    造反的成本,显然要更高。
    “鞑子占领我汉人的花花世界,奴役我们汉人近百年,现在,到处都是难民,朝廷征发民夫,修理黄河,更是惹得天怒人怨。北方的刘福通将军与南方的徐寿辉将军,都已经举起了义旗,打鞑子,恢复我们汉人的河山。只要是有血性的汉子,都应该投身赶走鞑子的行动中去,哪怕流干自己最后一滴血!”芝麻李说得非常干脆:“现在,徐州附近,就有大批的修理黄河的民夫,他们吃不饱饭,每天还在鞑子的奴役下干活,很多人都活活累死了。而在颍州,民夫们挖出了一只眼的石人,和流传的石人一只眼,挑动天下黄河反的民谣,一模一样。这是老天在暗示我们,我们汉人的起义一定会成功!”
    芝麻李早就想要反抗鞑子的暴政了,一直都找不到机会。现在,终于有了合适的机会,这里离徐州很近,而徐州,是南北东西的交通要道,要是在这里起事,可以沉重地打击鞑子,同时,对于自己的发展壮大,也是最为有利的。
    只要拿下徐州,附近的壮年男丁,就全部都会源源不断地成为自己的兵员。
    刘福通起义之后,跟着,石人就被挖了出来,这件事,都在修河的民夫之间传开了,与其修河累死,倒不如,奋力一击,还能活下去。
    芝麻李动心了,他也要向鞑子,发出自己的怒吼,不过,他有一个短处,手下没人。
    他只有十几个不错的兄弟,凭借着他们,把徐州城拿下来,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虽然只要拿下了徐州城,就会有大批的人手,但是,怎么拿下徐州城,却是摆在他面前的第一个问题。
    于是,芝麻李想到了赵均用,这个人虽然是个水贼,在河上做无本的买卖,但是,他依旧是对鞑子充满仇恨的,而且,他手下的人,虽然只有几十个,但是,杀过人,见过血,打起仗来,绝对不含糊。
    有他们加入,自己成功的希望就很大了。
    芝麻李说得慷慨激昂,用国仇家恨,来激起他们的勇气。
    但是,看对方的表情,不是很上心。
    落草为寇,入水为贼,他们虽然说是为生活所迫,更多的是为了银子。
    与其做一个被朝廷视为眼中钉的反贼,倒不如做一个在水面上快活自由的水贼要好得多。
    赵均用在犹豫之中。他不是在犹豫怎么答应芝麻李,而是在考虑,如何拒绝他,又不伤他面子,还要显示出自己也是反对鞑子的。这个问题,可算是深深地难住了他。
    砍个人,劫个船,太容易了,但是,说话上的技巧,那可是他这个大老粗不会干的。
    芝麻李却在心下里算计,这些人,恐怕是不愿意,看表情,就已经看出了些端倪来。
    猛地心惊,刚才说错了,不该说,我是来找你造反的,而应该说,我是来找你发财的!
    “赵兄弟,鞑子四处搜刮,就是徐州城,鞑子也有很多不义之财。而在徐州城的府库内,还有朝廷拨下来修黄河的银子,据我估计,有万两之多,如果我们拿下了徐州城,把其中一半,分给百姓,而另一半,用来拉起我们的队伍,你看怎么样?”芝麻李说道。
    这句话,芝麻李说得像是个先知一样,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徐州城内是否有银子,只是猜既然徐州是修理黄河的重地,那么,城内就该会为修黄河,多少预备点资金吧。
    用这个,来引诱对方,是最合适的。而等到真的打下了徐州城,到时候,就是没有上万两的银子,赵均用和自己干下了这种事,也没了退路。就算是赵均用想走,他也不怕,那个时候,已经会有无数人来投奔自己了。
    芝麻李开始诳赵均用了,当然,这都是为了反元大计,他心里没有丝毫的愧疚,他是在帮助这些水贼们,走上正途。
    果然,说到这万两的银子,赵均用立刻就动心了,的确如此,在徐州城内,那些鞑子的大官,都是有钱的,而鞑子的府库里,还有一大笔银子。他们只需要打下了徐州城,府库里的银子,怎么分配,那是芝麻李的事情,不过,那些鞑子大官,那些富户,肯定都是待宰的羔羊。到徐州城里,去把那些大官和富户家里抢劫一下,还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可比劫个船要赚得多,说不定,就这一次,他们收手也行了。
    “赶走鞑子,是我们所有的汉人的心愿,承蒙李大哥看得起,既然相邀前来共襄义举,我老赵虽然不才,只是个江面上的好汉,也愿意助李大哥,完成这次大计。只是,我们的人毕竟太少了,想要拿下徐州城,恐怕不会那么容易。“赵均用说道。
    “太好了。”芝麻李说道:“我手下的人,加上水寨里的兄弟,虽然人不多,也有近百人,我们这些人,正面强攻,那是绝对不行的。不过,我有一计,足能成就大事。”
    现在红巾军闹得那么厉害,只要借助红巾军的威名,鼓动百姓们和修河民夫一同起事,那就够了。
    ………
    “虫吃鼠咬、光板没毛、破褂烂袄一件儿。”刚进门,薛婉瑜和敏敏就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
    抬头看去,是一个看起来还算有气质的公子,正在当一件狐裘大衣,这个公子,一看就是没落的人家里的。
    高高的解库柜台里面,里面有一个穿着黑色上衣,正在拿着一杆毛笔写字的人,看起来,有四十多岁了,经验老道。
    “喂,我这可是狐裘大衣,要不是家里急需用钱,绝对不来典当的。”听到里面的人这么说,外面的公子顿时急了。
    “是吗?那你还当不当?”写好了当票的掌柜,立刻问道。
    “当,我当。”接连走了几家,只有这家给的钱还高一些,他只好低下了头。
    接过了当票和纸钞,他有些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自己的狐裘大衣,就这样被扔到了一个角落里,等自己赎回来的时候,真的就成了虫吃鼠咬、光板没毛了。
    薛婉瑜和敏敏,曾经都是有身份的人,所以,从来也不需要来到解库这种地方,她们亲眼看着一个价值几十两的狐裘大衣,就当了二两银子,那么,自己的这条珊瑚簪子,究竟能当到几百两银子吗?
    两人顿时心中没底。
    “掌柜的,我当这支珊瑚簪子。”敏敏说着,将自己的这支簪子,恋恋不舍地递了过去,她将珊瑚两个字,说得非常重,得让掌柜的知道,这可是最名贵的。
    谁知,里面的掌柜只是扫了一眼,就说道:“破旧石簪,二两银子。”
    听里面这么一说,敏敏算是来气了,两人走了两天,才算是来到了济州城,身上所剩无几,本来打算当了这簪子,能够买上两匹马,沿途上吃喝也都够了。
    现在,才二两银子,也就够她们俩,买点馒头,走到扬州去就不错了。
    “掌柜的,这可是最名贵的珊瑚,可是皇宫御用之品,少说也值几千两银子,怎么才二两?”敏敏问道。
    “珊瑚?皇宫御用?那两位怎么得到的?不要说,你们是从大都城来的。哼,你们这种落魄公子,我见多了,当还是不当?”
    掌柜的猜得没错,但是,敏敏却不敢承认。
    “算了,那我不当了。”敏敏伸手就要将簪子拿回来。
    谁知,却被里面的掌柜一只手扔了出来,在柜台上滑了过来,敏敏没有伸手接住,掉到地上,“啪”的一声,簪子就断成了两截。
    “掌柜的!簪子被你摔断了!”敏敏一看簪子断了,顿时一股火气上来了。
    “是你没接住,管我什么事?赶紧走人,别耽误我做生意。”里面的人头也不抬地说道。
    “掌柜的,明明是你摔碎的,你得赔我!”敏敏说道。
    平时敏敏出门的时候,自然有人前后簇拥,别人都是笑脸相迎,哪里受过现在这样的冷遇。敏敏心中怒气上来。
    “周公子,我们先走吧,这事以后再说。”旁边的薛婉瑜,伸手拉了拉她。
    薛婉瑜已经看出来,柜台里面,几个人头攒动,恐怕是出来赶她们了。
    两人毕竟势单力薄,这个亏就先吃了,出去后再想办法。
    “不!这个簪子如此名贵,被他摔了,他得赔我!”敏敏说道。
    “今天算是开眼了,居然有人敢来济州解库捣乱,把这两个人,给我打出去!”里面的掌柜头都不抬,冷冷地说道。
    里面的门打开,三四个拿着木棍的伙计,就冲了出来,看样子很是熟练,原来一定也干过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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