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隔壁大头家。
弄清楚程舟来意后,王春花连连拒绝道:“太贵重了,婶子不过是给你送了一个自家编的草帽,不值钱的,哪能收这么大一只山鸡?”
这意思是说程舟的礼太重了,如果换成一小碟肉,说不定她就腆着脸皮收下来了。
铁蛋和小丫不知道去哪儿了,没看见那两个小娃子的身影,房间里只有大头和他娘两个人。
大头这回很安分的躲在王春花身后,紧紧抱着他娘的大腿,一副想说话又忍着不说的纠结模样,黑黝黝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山鸡,狂咽口水。
程舟看着有些心疼。
在这三个小娃子中,他最喜欢最心疼的小崽子不是铁蛋和小丫,恰恰是这个鬼灵精、骚操作、最馋肉的大头。
原因无他,每次看到大头某些时候的样子,总是能让他想起小时候自己贪嘴好吃、费尽心机讨好院长妈妈要零食的记忆。
有些不太好的日子虽然已经过去,可留在人心底的,却是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和心酸。
所以当他离开福利院以后,在吃喝方面绝对不肯亏待自己,如果碰到他想尝试但是又及其昂贵的食物,程舟宁愿花掉三个月的生活费也要买到它。
他心里想的很简单,既然没有人偏爱他,也没有人对他好,那他自己也能对自己很好。
王春花继续推辞道:“小舟,这山鸡太贵重了,婶子不会收的。”
这孩子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盐油贵。
这年头,在村子里,一年到头也就能吃一次肉,买都没地方买去。
程舟回过神来,招手让大头走过来,“大头,想不想吃肉?”
大头看了眼他娘的脸色,没忍住山鸡肉的诱惑,大声地回答:“想!”
程舟也不废话,直接把竹筐递给他,“去,把山鸡放你家厨房里去,我和你娘说说话。”
大头双手立马接过来竹筐,眼睛不敢看他娘,脚底抹油迅速离开是非之地。
王春花生气:“大头,你给我站住!”
程舟站在门口挡住路,笑着说:“婶子,你别多想,我的山鸡也不是白送的。正好想托你帮我做两双鞋子,老早就听表嫂夸赞,说是你纳千层底的手艺又快又好。”
“不就是两双鞋子,也费不了多少功夫,回去拿些碎布头过来,婶子这就帮你做。那只山鸡你就拿回去,大头也是不懂事,尽顾着贪嘴好吃了。”
王春花不以为然,说罢便要绕开程舟去找大头。
“婶子,关键是我没那些碎布头啊,你也知道我刚来村里两天,行李都没带过来呢。”
“再说了,过几天我应该就呆县城里住了,要是你真觉得过意不去,倒不如后面这几个月,给我留点自家种的青菜,让强叔每隔一个月给我送一回。”
大头家是外来户,家里人口少,只有三个人,自留地里种的东西也多,留出一部分给他送也不难。
至于葛大姨家的自留地,种的东西也就刚刚好够自己一家人吃的,程舟压根就没想过打自家的主意。
王春花惊讶道:“你要搬去县上住?”这才在村里住了两天呐。
“对,还没在县城里租到房子呢。”
程舟垂下眼睛,语气可怜兮兮,“等我搬到城里,估计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工作,前期的粮食我得自带一点,至于新鲜蔬菜之类的东西,婶子,我还得靠你呢。”
王春花闻言,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爽快道:“那敢情好,婶子也不跟你客气了。做鞋子要费的那些东西,我也全包了。”
“等你搬到城里定下来,我让大头他爹定期给你送新鲜的蔬菜。”
自家自留地里的菜叶子,不值多少钱,拿来换一只山鸡划算多了。
“行,婶子,那就这么说定了。”
话刚说完,程舟便听到了悄悄冒出来的小人儿的动静。
从厨房过来的大头,抱着空竹筐,自以为悄无声息躲在门后,露出一个圆溜溜的光头小脑袋,偷偷看他娘的反应。
程舟顿时哭笑不得。
王春花也看见了大头那锃亮的光头,大步走上前来,一把揪住大头的耳朵把他拉进来,吓唬他道:“躲什么躲?躲也没用!我告诉你,今天别想吃到肉了。”
“疼疼疼,娘,你快松手,耳朵要被扯坏了。”大头捂着耳朵狂喊。
王春花松开手, “疼就对了,活该!”
大头反应过来他娘说的话,激动的双手抱住他娘的大腿,问:“娘,你肯收啦?”
“高兴也没用,今天的肉,偏偏没有你的份。”王春花故意气他。
“娘~”大头不依不饶和他娘耍赖,企图达到吃肉的目的。
王春花坚持不松口,表面上不答应,可是撑不住臭小子撒娇,眼底有着掩饰不住的宠爱和纵容。
程舟看到这一幕,心想,大头比他幸运多了。
*****
傍晚时分,没有了白天正午时分的炽热阳光,温度反而不降。
往日里还会有微微凉爽的风从山间吹过来。
今天却不知为何,黏黏糊糊的风来回吹,带过来一股热浪的气息。
整个村庄像是一个闷热的大蒸笼。
某些预兆开始显现。
“万顺,我下工了啊。”王大力身先士卒的喊,迫不及待想回家偷懒。
王万顺头也不抬:“知道了,走吧。”就知道第一个说下工的人,肯定是这货。
有了王大力的率先试探,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下了工。
王万顺记录好最后一个人的工分,麻利的收拾好东西,去找他爹王丰收。
建国以前,王丰收是大伙儿推选出来的村长;建国以后,便顺理成章的做了王家村生产大队的队长。
他爹虽然身为队长,可完全不徇私,照样自己扛着锄头去下地赚工分,能不偷懒就不偷懒。
绿油油的庄稼地旁边,王万顺冲着一个背影喊道:“爹,走了,咱们回家吃饭。”
王丰收听到声音,应声道:“哎,好,我这就过来。”
父子两人结伴,一边唠嗑村里的琐事,一边慢悠悠的走回家。
这时节,盛夏的天空是格外的澄净,西边的天际金霞弥漫,白云被染上金色,懒洋洋的在天上飘。
极目远眺,能看到半山腰的人家,徐徐炊烟袅袅,像是一副安静到无声的水墨画,充满着诗意与宁静。
还未靠近家里院墙,便闻到一阵及其好闻的肉香味,王万顺深深吸一口气,“哪里来的肉香味?”
弄清楚程舟来意后,王春花连连拒绝道:“太贵重了,婶子不过是给你送了一个自家编的草帽,不值钱的,哪能收这么大一只山鸡?”
这意思是说程舟的礼太重了,如果换成一小碟肉,说不定她就腆着脸皮收下来了。
铁蛋和小丫不知道去哪儿了,没看见那两个小娃子的身影,房间里只有大头和他娘两个人。
大头这回很安分的躲在王春花身后,紧紧抱着他娘的大腿,一副想说话又忍着不说的纠结模样,黑黝黝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山鸡,狂咽口水。
程舟看着有些心疼。
在这三个小娃子中,他最喜欢最心疼的小崽子不是铁蛋和小丫,恰恰是这个鬼灵精、骚操作、最馋肉的大头。
原因无他,每次看到大头某些时候的样子,总是能让他想起小时候自己贪嘴好吃、费尽心机讨好院长妈妈要零食的记忆。
有些不太好的日子虽然已经过去,可留在人心底的,却是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和心酸。
所以当他离开福利院以后,在吃喝方面绝对不肯亏待自己,如果碰到他想尝试但是又及其昂贵的食物,程舟宁愿花掉三个月的生活费也要买到它。
他心里想的很简单,既然没有人偏爱他,也没有人对他好,那他自己也能对自己很好。
王春花继续推辞道:“小舟,这山鸡太贵重了,婶子不会收的。”
这孩子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盐油贵。
这年头,在村子里,一年到头也就能吃一次肉,买都没地方买去。
程舟回过神来,招手让大头走过来,“大头,想不想吃肉?”
大头看了眼他娘的脸色,没忍住山鸡肉的诱惑,大声地回答:“想!”
程舟也不废话,直接把竹筐递给他,“去,把山鸡放你家厨房里去,我和你娘说说话。”
大头双手立马接过来竹筐,眼睛不敢看他娘,脚底抹油迅速离开是非之地。
王春花生气:“大头,你给我站住!”
程舟站在门口挡住路,笑着说:“婶子,你别多想,我的山鸡也不是白送的。正好想托你帮我做两双鞋子,老早就听表嫂夸赞,说是你纳千层底的手艺又快又好。”
“不就是两双鞋子,也费不了多少功夫,回去拿些碎布头过来,婶子这就帮你做。那只山鸡你就拿回去,大头也是不懂事,尽顾着贪嘴好吃了。”
王春花不以为然,说罢便要绕开程舟去找大头。
“婶子,关键是我没那些碎布头啊,你也知道我刚来村里两天,行李都没带过来呢。”
“再说了,过几天我应该就呆县城里住了,要是你真觉得过意不去,倒不如后面这几个月,给我留点自家种的青菜,让强叔每隔一个月给我送一回。”
大头家是外来户,家里人口少,只有三个人,自留地里种的东西也多,留出一部分给他送也不难。
至于葛大姨家的自留地,种的东西也就刚刚好够自己一家人吃的,程舟压根就没想过打自家的主意。
王春花惊讶道:“你要搬去县上住?”这才在村里住了两天呐。
“对,还没在县城里租到房子呢。”
程舟垂下眼睛,语气可怜兮兮,“等我搬到城里,估计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工作,前期的粮食我得自带一点,至于新鲜蔬菜之类的东西,婶子,我还得靠你呢。”
王春花闻言,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爽快道:“那敢情好,婶子也不跟你客气了。做鞋子要费的那些东西,我也全包了。”
“等你搬到城里定下来,我让大头他爹定期给你送新鲜的蔬菜。”
自家自留地里的菜叶子,不值多少钱,拿来换一只山鸡划算多了。
“行,婶子,那就这么说定了。”
话刚说完,程舟便听到了悄悄冒出来的小人儿的动静。
从厨房过来的大头,抱着空竹筐,自以为悄无声息躲在门后,露出一个圆溜溜的光头小脑袋,偷偷看他娘的反应。
程舟顿时哭笑不得。
王春花也看见了大头那锃亮的光头,大步走上前来,一把揪住大头的耳朵把他拉进来,吓唬他道:“躲什么躲?躲也没用!我告诉你,今天别想吃到肉了。”
“疼疼疼,娘,你快松手,耳朵要被扯坏了。”大头捂着耳朵狂喊。
王春花松开手, “疼就对了,活该!”
大头反应过来他娘说的话,激动的双手抱住他娘的大腿,问:“娘,你肯收啦?”
“高兴也没用,今天的肉,偏偏没有你的份。”王春花故意气他。
“娘~”大头不依不饶和他娘耍赖,企图达到吃肉的目的。
王春花坚持不松口,表面上不答应,可是撑不住臭小子撒娇,眼底有着掩饰不住的宠爱和纵容。
程舟看到这一幕,心想,大头比他幸运多了。
*****
傍晚时分,没有了白天正午时分的炽热阳光,温度反而不降。
往日里还会有微微凉爽的风从山间吹过来。
今天却不知为何,黏黏糊糊的风来回吹,带过来一股热浪的气息。
整个村庄像是一个闷热的大蒸笼。
某些预兆开始显现。
“万顺,我下工了啊。”王大力身先士卒的喊,迫不及待想回家偷懒。
王万顺头也不抬:“知道了,走吧。”就知道第一个说下工的人,肯定是这货。
有了王大力的率先试探,其他人也陆陆续续下了工。
王万顺记录好最后一个人的工分,麻利的收拾好东西,去找他爹王丰收。
建国以前,王丰收是大伙儿推选出来的村长;建国以后,便顺理成章的做了王家村生产大队的队长。
他爹虽然身为队长,可完全不徇私,照样自己扛着锄头去下地赚工分,能不偷懒就不偷懒。
绿油油的庄稼地旁边,王万顺冲着一个背影喊道:“爹,走了,咱们回家吃饭。”
王丰收听到声音,应声道:“哎,好,我这就过来。”
父子两人结伴,一边唠嗑村里的琐事,一边慢悠悠的走回家。
这时节,盛夏的天空是格外的澄净,西边的天际金霞弥漫,白云被染上金色,懒洋洋的在天上飘。
极目远眺,能看到半山腰的人家,徐徐炊烟袅袅,像是一副安静到无声的水墨画,充满着诗意与宁静。
还未靠近家里院墙,便闻到一阵及其好闻的肉香味,王万顺深深吸一口气,“哪里来的肉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