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你不是不饿,你只是不想吃。”
    我心头本就很烦乱,他说什么我都是木讷着一张脸,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着。
    顾辰又叫了一份食物,我才知道现在已经是晚上了。
    他陪着我坐在餐桌前,“苗苗,你快些吃些吧,你要是不吃,那我也不吃,我陪着你。”
    我心底本就有气,现在见着他这么说,心底更是气闷,正想要怼他几句,可又忽然想起可,饿飞机上的情景,他和我在一起,太不安全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变成了容易招鬼的体制,也许就是因为我的灵魂比较美味吧。
    我这么想着,便动起了筷子,打算填饱肚子,明天就走,我不能和他多呆在一起,这样对他没有好处。
    见着我终于肯吃东西了,顾辰脸上这才绽开了一抹笑容,他看着我说道:“明天会议就能开完了,我会早点回来,陪你出去转一转,伦敦可是有不少好地方。”
    我木讷的点头答应了,用完晚餐之后,顾辰又陪着我说了许多话,直到我表示出有些困意了,他才起身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睁着眼睛,愣愣的想起了很多事情,其中最让我在意的便是,如果一开始我没有遇见宋凌那该多好,如果我没有那么冲动的非要去找他的死因该多好。
    这样,或许我也能够欺骗自己一辈子。
    可惜,人终究还是要清醒地。
    翌日一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阴冷又潮湿,。
    我拿着雨伞不告而别,我现在已经是容易招鬼的体制了,现下只觉已经没有了地方可以去,因为不论我走到哪里,都可以招惹到鬼魂,不论我和谁呆在一起,都会给他带来不测。
    我还是一个人走吧。
    见过那么多生生死死,我突然像是明白了一样,如果我现在就被厉鬼吃掉了,那也只能说,这或许就是我的命数吧!
    我打着伞,漫无目的上了巴士,又漫无目的的下了车,走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无知无觉。
    路过一家肯德基的时候,我停了下来,正要走进去的时候,看见了站在门边,戴着棒球帽的英伦少年,他手中还拿着棒球杆,正隔着玻璃对着里面张望。
    我只是看了一眼,就连忙移开了眼睛,装作面无其实的继续往里面走。
    那少年却是已经看见了我,他兴致冲冲的跑了过来,用流利的英文说道:“你可以看见我?”
    我并不理会,撑起伞继续走,他却跟在我的身后,寸步不离,一路上问个不停,呱噪的很,“你是鬼魂吗?可你有肉体?那你是怎么看见我的呢?我死了整整一百天了,我没有看见天堂,也没看见地狱,刚开始的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但是我亲眼看见了自己的躯体被我的父母给烧了,我成了孤独的一个人。”
    我依旧是不理会,继续往前,那少年又说道:“你怎么不说话啊?难道你是哑巴?你别装作看不见我,我知道你实际上是能够看见我的。”
    我低着头,想着别的鬼魂看见我,都是一副要吃了我的样子,他倒是与众不同。
    我走累了,最终停下了靠在了墙上,我问他,“你知道,哪里能避雨吗?”
    少年终于笑了出来,骄傲的告诉我,“我当然知道了,我带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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