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兴江,起于星夜雪山,汇上百条河支,奔流入茫海。
它是雷王武州著名的河流,流经五府之地,全长超过了两万里。
其中,当以铁马府的河段,最为径直。
浑兴江是很凶险的,不少的水域是天险地,存在着诸多不可确定的因数。
不过,小小险地难与大天地抗衡,只是天地运转的一环。
浑兴江拥有较为稳定的水循环,简单的说,水汽遇冷化雪,雪融化成水,水成河入海,海水蒸发为汽,汽遇冷化雨化雪。这样,此江水是流不干的,会因种种因素与气候,水位水量有高有低,一年四季各有差别。
江流胖一圈或瘦一圈,都属于正常。
同样,浑兴江影响着五府之地的气候雨雪。
反常的是,浑兴江的湍急渐增,铁马府雪大雨大。
周霄府、宁风府,及非浑兴江流域的开庸府,皆是雨水过旺,是个涝年。
起初时,没人在意,风调雨顺或旱或涝,没什么可奇怪的。
时候一长,水涝欲为灾害,四府人坐不住了,发觉浑兴江出现了问题,开始调查病源。
沿江巡查各个天险地,找到可疑的异常,尝试解决……
……
哗哗……
清池镇、古武观,夏日时分,雨水正酣。
“这么大的雨,岚爷的菜园子啊!”瞧着门口大雨下得冒泡,温千岚很是抓狂。
在山上住有几点不好,蚊虫多,又是地无三尺平。雨水大些,沿着山壁流下,土壤会被冲刷得泥泞不堪。
他心疼日日照料的菜园子,“二狗子,快,和我去营救小白菜。”
“呜,大兄弟……”下雨天气凉爽,哈士奇正躺在地上放懒,“不哈不去,毛会脏。”
“说自己懒就完了,快点。”温千岚鄙视地催促。
屁股未动半下,哈士奇仰头不满地叫道:“本哈是耐干净,呜,睡着了,啥也听不见,噜噜……”
“你等着。”无可奈何,温千岚独自顶雨出去了。
后山泥泞,他摔了两个屁墩,才赶到了菜园子。
“我该怎么做呢?”抱着肩膀站在雨幕中,打量狼藉的菜园,他束手无策……
时间匆匆,到了冬日。
“呜你快点,大兄弟,你咋老得不中用呢,嫌弃泥。”大雪封山,山头素裹,二狗子走在最前,回头叫嚷。
山势陡峭,积雪覆盖了厚厚一层,温千岚正手脚并用地向上攀爬。
身躯没力气,他累得喘粗气。
“呼呼……”
喘息急促,哈气雪白。
从面容看,他确实是显老了。
正常状态时,他的面皮偏嫩,相貌比正常时小几岁,只似二十三四岁。
踏入地玄境之后,武师的躯体已不属于凡胎,寿命比普通人长久,衰老得缓慢。
单看二三四十岁,不能决定老与少,要参照修为来衡量。
永葆青春,不是多难的事儿。
某人四十,修为是四转,无需刻意保养,容貌也会是刚三十出头的壮年模样。又如吴忧,年过百岁了,但修为足是五转,驻颜有术,人依然是二十六七岁的典雅妇人,连条鱼尾纹也没有。
温千岚未到三十,修为是三转,生机正是旺盛的时候,与衰老不沾边。
但,他的眼角有皱纹了,这都是魂锁惹的祸。
魂锁越吃越壮,越壮越能吃,他的喂养,隐隐跟不上了。
即便他心大,不去忧心忡忡,整日能吃能喝的,人也瘦了一圈。
此刻,脚下一滑,他摔在积雪中没了影。
等爬出时,头发挂满了冰雪。
他将此个丢人的失误,怪罪于乱喊的哈士奇,“傻狗,等我撵上你的。”
“本哈是风儿一样的狗纸,你来追哇。”二狗子丁点不怂。
仗着是四条腿,它撒欢地折返回来,撩蹶子似地,扬得温千岚满身积雪,又甩着大舌头跑开了。
距离远些后,它转回身瞪着狗眼,得意叫道:“泥服不服?”
随即,它腾身耍了个后空翻,“泥怕不怕?”
哈士奇皮毛厚,相当抗冻,在此冰天雪地中更是欢腾,脱缰了,疯了。
“耍大刀是吧!”温千岚攥出个雪球打去,双脚趟得积雪飞扬,他一边打一边追。
费了好大的劲儿,他才爬上了山顶。
山顶不宽阔,一人一狗放懒地坐下,居高望远。
温千岚喜欢站在高处,向远处眺望,那有种超然物外的感觉。
放开心胸,心情也是更开阔。
“二狗子。”
“干哈啊大兄弟……”
趁着哈士奇咧大嘴看来时,他将雪球猛塞进了狗嘴。
“哈哈,让你得瑟!”他得逞地仰头狂笑。
哈士奇吃了大瘪,偏小的瞳仁写着呆傻。
它将雪球吞下去后,恶狠狠地威胁道:“大兄弟,你再欺负本哈,信不信本哈吃屎!”
“闹着玩呢,瞧你的小气样。”温千岚又将二狗子推倒在地。
见二狗子还在瞪他,他眼睛一横,“傻狗,等岚爷的伤好了,第一个和你绝交。”
“呜……绝交行,先给药钱,本哈闪腰了。”哈士奇倒在地上,哼哼唧唧。
站于山顶,观览整个清池岭,心头激荡之余,温千岚不禁有些怀念以往。
想他觉醒之后的近十年,可算是峥嵘岁月,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
先是被木秀于林风必吹之,被卷入失火的古武观,险象环生,先后觉醒了龙斩与仇风。
天机玉榜试炼临近结束时,他以一重修为,勒死了五品大凶。
接着,差点被莫宝庆一掌打死。
在武院,他设计扳倒了三转九阶的对方。
斗气地服用百毒液,丢人现眼,而血湛琉璃。
年夜刺杀,中飞仙汁而不死,守护兽哈士奇接连地自主进阶。
在飘雪地,再遇截杀,身死又复活,化为邪灵血洗恶奴谷。
劈杀中位魔煞,经天雷洗礼。
盗元矿,插旗立镇,闯入敌营聚平城。
此番经历可算精彩,够吹嘘一辈子了,温千岚引以为傲。
不提成与败、功与过,他自认没白活一场,该做的想做的都做了,只差一件。
俗话说,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他从云端跌入了深谷。
这,或许正是诛心。
又有句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对外界,是很向往的。
若非遭了难,他不会缩在一隅之地,昏庸度日。
在外闯荡,当个游侠,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做不了,探险寻宝,哪热闹往哪凑,混个惊艳天才之称扬名立万则不难。
此段时间,温千岚思考着活路在哪里,又在考虑,怎么个死法。
活不了,若能死得其所,也是不错的归宿。
“大兄弟,本哈以前可腻害呢,蚂蚁虫纸见到本哈,全躲老远呢,怕本哈干屎它们,哼哼。”听他提及当年勇,哈士奇也跟着吹嘘,转而,狗脸显出了落寞,“大兄弟,本哈想哈爹了?”
哈爹,什么鬼东西,温千岚迷糊,“二狗子,你是守护兽,没爹没娘的。”
“没爹没娘,本哈好可粘。”哈士奇不知哪来的伤感,变脸可快了,嘴角直抽泣。
一只守护兽,事还挺多。
这是哪根筋又搭错了,温千岚愣模愣眼。
也许是傻狗意识到了时日不多,又不想死。
他拍了拍哈士奇的狗肩膀,安慰道:“二狗啊,不要伤心啦……”
噗。
狗爪挥过,一个黑乎乎的雪球塞进了他嘴里。
“哈哈哈!”哈士奇张嘴嗷嗷怪笑,掉头就跑。
一副邪魅狂狷的样儿,跟得了失心疯似地,它边跑边嘀咕,“本哈的脑纸,原奶好屎啊!”
总被傻狗蠢狗二狗叫着,它以为自个真傻呢。
“呸呸……”狗爪子偷偷攥的雪球,能是个什么东西,一半雪一半土,弄得温千岚满嘴沙子。
被傻狗算计了,他只觉一万只哈士奇从脑中奔过,咬牙切齿道:“傻狗,今儿有我没你,有你没我……”
……
年夜前,洛云依再次赶来了,依然没寻得天命丹,未得到解决魂锁的办法与宝物。
她难免泄气了,能做的,她几乎是尝试遍了。
再去四处寻医问药,会有收获的可能微乎其微。
来回赶路耽搁时间,她许是会来不及送温千岚最后一程,那将是莫大的遗憾与悲痛。她不得不放弃。
洛云依决定,哪也不去,只留下陪伴温千岚。
一男一女一狗一鹤,在古武观平平淡淡地度日,自有乐趣。
时间飞逝,已至晚春。
从聚平城逃出,时至今年,近过去了三年的时光。
平淡了三年,温千岚无所事事,混吃等死。
如今,平淡难以继续维系,魂锁几近长成了,其之吞食凶猛,隐有随时随地要爆发的迹象。
聊以续命,即将到了尽头。
温千岚不准备再等了,若仍留在古武观,说不准哪日一不留神,他便嗝屁喽。
死真没什么可怕的,怕的是,死不足惜,死得毫无意义。
他要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不亲手宰了戴宣同,他是死不瞑目。
或因此场战乱,他得以三系同修兼具凶神之仇,将死之时,他怎么不除掉战争的罪魁祸首。
不杀之,他从十岁拼搏到三十,则是以失败画上句号。
决战的时候到了,在洛云依的陪同下,他赶往了铁马府。
它是雷王武州著名的河流,流经五府之地,全长超过了两万里。
其中,当以铁马府的河段,最为径直。
浑兴江是很凶险的,不少的水域是天险地,存在着诸多不可确定的因数。
不过,小小险地难与大天地抗衡,只是天地运转的一环。
浑兴江拥有较为稳定的水循环,简单的说,水汽遇冷化雪,雪融化成水,水成河入海,海水蒸发为汽,汽遇冷化雨化雪。这样,此江水是流不干的,会因种种因素与气候,水位水量有高有低,一年四季各有差别。
江流胖一圈或瘦一圈,都属于正常。
同样,浑兴江影响着五府之地的气候雨雪。
反常的是,浑兴江的湍急渐增,铁马府雪大雨大。
周霄府、宁风府,及非浑兴江流域的开庸府,皆是雨水过旺,是个涝年。
起初时,没人在意,风调雨顺或旱或涝,没什么可奇怪的。
时候一长,水涝欲为灾害,四府人坐不住了,发觉浑兴江出现了问题,开始调查病源。
沿江巡查各个天险地,找到可疑的异常,尝试解决……
……
哗哗……
清池镇、古武观,夏日时分,雨水正酣。
“这么大的雨,岚爷的菜园子啊!”瞧着门口大雨下得冒泡,温千岚很是抓狂。
在山上住有几点不好,蚊虫多,又是地无三尺平。雨水大些,沿着山壁流下,土壤会被冲刷得泥泞不堪。
他心疼日日照料的菜园子,“二狗子,快,和我去营救小白菜。”
“呜,大兄弟……”下雨天气凉爽,哈士奇正躺在地上放懒,“不哈不去,毛会脏。”
“说自己懒就完了,快点。”温千岚鄙视地催促。
屁股未动半下,哈士奇仰头不满地叫道:“本哈是耐干净,呜,睡着了,啥也听不见,噜噜……”
“你等着。”无可奈何,温千岚独自顶雨出去了。
后山泥泞,他摔了两个屁墩,才赶到了菜园子。
“我该怎么做呢?”抱着肩膀站在雨幕中,打量狼藉的菜园,他束手无策……
时间匆匆,到了冬日。
“呜你快点,大兄弟,你咋老得不中用呢,嫌弃泥。”大雪封山,山头素裹,二狗子走在最前,回头叫嚷。
山势陡峭,积雪覆盖了厚厚一层,温千岚正手脚并用地向上攀爬。
身躯没力气,他累得喘粗气。
“呼呼……”
喘息急促,哈气雪白。
从面容看,他确实是显老了。
正常状态时,他的面皮偏嫩,相貌比正常时小几岁,只似二十三四岁。
踏入地玄境之后,武师的躯体已不属于凡胎,寿命比普通人长久,衰老得缓慢。
单看二三四十岁,不能决定老与少,要参照修为来衡量。
永葆青春,不是多难的事儿。
某人四十,修为是四转,无需刻意保养,容貌也会是刚三十出头的壮年模样。又如吴忧,年过百岁了,但修为足是五转,驻颜有术,人依然是二十六七岁的典雅妇人,连条鱼尾纹也没有。
温千岚未到三十,修为是三转,生机正是旺盛的时候,与衰老不沾边。
但,他的眼角有皱纹了,这都是魂锁惹的祸。
魂锁越吃越壮,越壮越能吃,他的喂养,隐隐跟不上了。
即便他心大,不去忧心忡忡,整日能吃能喝的,人也瘦了一圈。
此刻,脚下一滑,他摔在积雪中没了影。
等爬出时,头发挂满了冰雪。
他将此个丢人的失误,怪罪于乱喊的哈士奇,“傻狗,等我撵上你的。”
“本哈是风儿一样的狗纸,你来追哇。”二狗子丁点不怂。
仗着是四条腿,它撒欢地折返回来,撩蹶子似地,扬得温千岚满身积雪,又甩着大舌头跑开了。
距离远些后,它转回身瞪着狗眼,得意叫道:“泥服不服?”
随即,它腾身耍了个后空翻,“泥怕不怕?”
哈士奇皮毛厚,相当抗冻,在此冰天雪地中更是欢腾,脱缰了,疯了。
“耍大刀是吧!”温千岚攥出个雪球打去,双脚趟得积雪飞扬,他一边打一边追。
费了好大的劲儿,他才爬上了山顶。
山顶不宽阔,一人一狗放懒地坐下,居高望远。
温千岚喜欢站在高处,向远处眺望,那有种超然物外的感觉。
放开心胸,心情也是更开阔。
“二狗子。”
“干哈啊大兄弟……”
趁着哈士奇咧大嘴看来时,他将雪球猛塞进了狗嘴。
“哈哈,让你得瑟!”他得逞地仰头狂笑。
哈士奇吃了大瘪,偏小的瞳仁写着呆傻。
它将雪球吞下去后,恶狠狠地威胁道:“大兄弟,你再欺负本哈,信不信本哈吃屎!”
“闹着玩呢,瞧你的小气样。”温千岚又将二狗子推倒在地。
见二狗子还在瞪他,他眼睛一横,“傻狗,等岚爷的伤好了,第一个和你绝交。”
“呜……绝交行,先给药钱,本哈闪腰了。”哈士奇倒在地上,哼哼唧唧。
站于山顶,观览整个清池岭,心头激荡之余,温千岚不禁有些怀念以往。
想他觉醒之后的近十年,可算是峥嵘岁月,经历了不少大风大浪。
先是被木秀于林风必吹之,被卷入失火的古武观,险象环生,先后觉醒了龙斩与仇风。
天机玉榜试炼临近结束时,他以一重修为,勒死了五品大凶。
接着,差点被莫宝庆一掌打死。
在武院,他设计扳倒了三转九阶的对方。
斗气地服用百毒液,丢人现眼,而血湛琉璃。
年夜刺杀,中飞仙汁而不死,守护兽哈士奇接连地自主进阶。
在飘雪地,再遇截杀,身死又复活,化为邪灵血洗恶奴谷。
劈杀中位魔煞,经天雷洗礼。
盗元矿,插旗立镇,闯入敌营聚平城。
此番经历可算精彩,够吹嘘一辈子了,温千岚引以为傲。
不提成与败、功与过,他自认没白活一场,该做的想做的都做了,只差一件。
俗话说,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他从云端跌入了深谷。
这,或许正是诛心。
又有句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对外界,是很向往的。
若非遭了难,他不会缩在一隅之地,昏庸度日。
在外闯荡,当个游侠,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做不了,探险寻宝,哪热闹往哪凑,混个惊艳天才之称扬名立万则不难。
此段时间,温千岚思考着活路在哪里,又在考虑,怎么个死法。
活不了,若能死得其所,也是不错的归宿。
“大兄弟,本哈以前可腻害呢,蚂蚁虫纸见到本哈,全躲老远呢,怕本哈干屎它们,哼哼。”听他提及当年勇,哈士奇也跟着吹嘘,转而,狗脸显出了落寞,“大兄弟,本哈想哈爹了?”
哈爹,什么鬼东西,温千岚迷糊,“二狗子,你是守护兽,没爹没娘的。”
“没爹没娘,本哈好可粘。”哈士奇不知哪来的伤感,变脸可快了,嘴角直抽泣。
一只守护兽,事还挺多。
这是哪根筋又搭错了,温千岚愣模愣眼。
也许是傻狗意识到了时日不多,又不想死。
他拍了拍哈士奇的狗肩膀,安慰道:“二狗啊,不要伤心啦……”
噗。
狗爪挥过,一个黑乎乎的雪球塞进了他嘴里。
“哈哈哈!”哈士奇张嘴嗷嗷怪笑,掉头就跑。
一副邪魅狂狷的样儿,跟得了失心疯似地,它边跑边嘀咕,“本哈的脑纸,原奶好屎啊!”
总被傻狗蠢狗二狗叫着,它以为自个真傻呢。
“呸呸……”狗爪子偷偷攥的雪球,能是个什么东西,一半雪一半土,弄得温千岚满嘴沙子。
被傻狗算计了,他只觉一万只哈士奇从脑中奔过,咬牙切齿道:“傻狗,今儿有我没你,有你没我……”
……
年夜前,洛云依再次赶来了,依然没寻得天命丹,未得到解决魂锁的办法与宝物。
她难免泄气了,能做的,她几乎是尝试遍了。
再去四处寻医问药,会有收获的可能微乎其微。
来回赶路耽搁时间,她许是会来不及送温千岚最后一程,那将是莫大的遗憾与悲痛。她不得不放弃。
洛云依决定,哪也不去,只留下陪伴温千岚。
一男一女一狗一鹤,在古武观平平淡淡地度日,自有乐趣。
时间飞逝,已至晚春。
从聚平城逃出,时至今年,近过去了三年的时光。
平淡了三年,温千岚无所事事,混吃等死。
如今,平淡难以继续维系,魂锁几近长成了,其之吞食凶猛,隐有随时随地要爆发的迹象。
聊以续命,即将到了尽头。
温千岚不准备再等了,若仍留在古武观,说不准哪日一不留神,他便嗝屁喽。
死真没什么可怕的,怕的是,死不足惜,死得毫无意义。
他要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不亲手宰了戴宣同,他是死不瞑目。
或因此场战乱,他得以三系同修兼具凶神之仇,将死之时,他怎么不除掉战争的罪魁祸首。
不杀之,他从十岁拼搏到三十,则是以失败画上句号。
决战的时候到了,在洛云依的陪同下,他赶往了铁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