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可有查到什么?”段方成一回到六扇门,就收到了沈月和楚玉热情的“问候”。
他不禁暗暗庆幸,还好自己没有空手回来。否则的话,六扇门的这两朵花,还不知道会怎么失望呢。
将手中的画像递给楚玉,段方成解释道:“那人去唐家钱庄兑银子的时候,被钱庄的伙计记住了容貌。这是她的画像。”
“我已经让画师将这张肖像描摹了多份,安排下面的人四处巡视,看能不能找到画像里的女子。”
楚玉将画像展开,摊平在桌上。沈月给奔波了一天的段方成倒了一杯茶水,也凑过去看那画像。
等到看清楚画中人的模样时,她不由得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画上的女人,她曾经见过,而且还不止一次。其实不止是她,段方成也是见过这女人的。只不过段方成根本就不记得而已。
楚玉看得专心,没有注意到沈月的异常,倒是段方成发现了沈月的微妙表情。
“怎么了?可是有哪里不妥?”段方成问道。
沈月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顿了顿,她继续道:“派出去寻人的那些人,暂时把他们都叫回来吧……”
“我见过画上的女人。”
段方成有些激动,他知道沈月不会拿线索开玩笑。“你一定还记得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吧?”
沈月自然是点头,“其实说起来,段大哥你也见过这个女人。”
就在段方成一头雾水的时候,沈月解释道:“去酒馆找百晓生的那两次,这个女人都在。”
这种时候,沈月那过人记忆力的好处就显现出来——哪怕是在当时看来无关紧要的一些事情,她都能够记得清清楚楚。
沈月回忆着当时的情形,“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女人好像是在故意接近百晓生。”
“我们前后一共去了那间酒馆两次,她要么是在百晓生附近的位置擦桌子,要么就是在百晓生身边扫地。”
有些事情就是不能仔细推敲,一旦深究,就会觉得哪个人都行迹可疑。
本来沈月压根儿没有注意过酒馆里的女人,但是在看过画像之后,再次回想前两次的记忆,她就开始觉得,这个女人处处都惹人怀疑。
眼看着天色还早,离宵禁还有一个多时辰,沈月和段方成当即便决定,再去那间酒馆走一趟。
……
天色渐晚,酒馆里早就燃起了灯烛,照得大堂里亮如白昼。沈月和段方成来到酒馆之后,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口观察起来。
第一眼,沈月和段方成就看到了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百晓生。视线在大堂里梭巡了一圈儿,沈月就看到了正在为客人舀酒的女子。
她也是画像上的女人。
沈月和段方成对了个眼色,没有打草惊蛇,直接去质问那个女人,而是按兵不动,仍旧装成是来找百晓生的。
为了把戏做足,沈月怀里还抱了一只小巧的酒坛子。
今天沈月带来的这酒可是不一般,乃是皇帝御赐的贡酒。至于这贡酒是从何而来?自然是“无所不能”的郡王爷送过来的!
还记得沈月第二次来找百晓生时,拿的是段方成的私藏好酒。那时见段方成的表情太过肉疼,沈月便安慰了他一句,说是要为他搜罗天底下的各种美酒。
这种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话,也不知道怎的就被“小气巴拉”的赵小郡王给听去了。当天晚上,赵小郡王就命天宝送来了许多美酒。
一坛接着一坛的美酒被搬进六扇门,送到了段方成的院子里,几乎要把郡王府的酒窖给搬空了一半。
在赵毅送给段方成的酒里,有许多都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珍藏。赵毅就是想一鼓作气,将沈月欠给段方成的人情还上。
——笑话,他还没有收到沈月送的酒呢,段方成凭什么就享此殊遇?
收到赵毅的“礼物”之初,段方成很是忐忑了一阵子。等到他想明白其中缘由的时候,不禁暗叹道:这位赵小郡王的心眼,怕是比针眼儿还小。
赵毅考虑得周到,在给段方成送酒的同时,也派人将酒窖里几坛子上了年份的好酒送到了沈月那儿。
这当然不是让沈月练习着喝酒,赵毅是想告诉沈月,以后但凡是有用得着的地方,都可以去找他。
今天,赵毅送过来的那些酒,可算是派上了用场。
来到百晓生跟前的时候,沈月故技重施,悄眯眯的将酒坛子上的泥封打开,接下来就等着百晓生自己睁开眼睛就好了。
酒香四溢,馥郁醉人,不一会儿就飘满了整间酒馆。
沈月一边默默在心里查着数,一边仔细观察着百晓生的反应。当沈月数到第十个数字的时候,百晓生有些迷迷登登的睁开了眼睛。
“嘶——好香啊!是什么酒,居然这么香!”
百晓生把本来就乱糟糟的头发揉得更乱,一双眼睛却始终直勾勾地盯着沈月抱在怀里的酒坛子。
“小姑娘,我就知道你还会过来找我的。”这说话的语气,一点儿也不像百晓生,倒像是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透着一股子神神叨叨。
“说吧,这回又想问什么?看在你今天带了好酒的份上,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回能看出来,百晓生究竟有多想喝到这坛酒了。
在沈月和百晓生说话的时候,段方成就像根木头桩子似的站在一边。实际上,自从走进这间酒馆后,他就一直悄悄留意着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
女人似乎是酒馆老板请回来的杂工,在酒馆里做一些零碎的活计。
段方成暗暗观察她的时候,发现她不是拿着抹布左擦右擦,就是在扫地,收拾卫生。这还是段方成第一次见到这么勤快的女人。
沈月在与百晓生讨价还价,“就这一坛子酒,多了没有!你到底还回不回答我的问题?不回答我我就走了!”
百晓生本来想从沈月那儿再诓出来一坛子的,却没想到,沈月这么精明,一点儿便宜也不让他占。
他不禁暗暗庆幸,还好自己没有空手回来。否则的话,六扇门的这两朵花,还不知道会怎么失望呢。
将手中的画像递给楚玉,段方成解释道:“那人去唐家钱庄兑银子的时候,被钱庄的伙计记住了容貌。这是她的画像。”
“我已经让画师将这张肖像描摹了多份,安排下面的人四处巡视,看能不能找到画像里的女子。”
楚玉将画像展开,摊平在桌上。沈月给奔波了一天的段方成倒了一杯茶水,也凑过去看那画像。
等到看清楚画中人的模样时,她不由得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画上的女人,她曾经见过,而且还不止一次。其实不止是她,段方成也是见过这女人的。只不过段方成根本就不记得而已。
楚玉看得专心,没有注意到沈月的异常,倒是段方成发现了沈月的微妙表情。
“怎么了?可是有哪里不妥?”段方成问道。
沈月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顿了顿,她继续道:“派出去寻人的那些人,暂时把他们都叫回来吧……”
“我见过画上的女人。”
段方成有些激动,他知道沈月不会拿线索开玩笑。“你一定还记得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吧?”
沈月自然是点头,“其实说起来,段大哥你也见过这个女人。”
就在段方成一头雾水的时候,沈月解释道:“去酒馆找百晓生的那两次,这个女人都在。”
这种时候,沈月那过人记忆力的好处就显现出来——哪怕是在当时看来无关紧要的一些事情,她都能够记得清清楚楚。
沈月回忆着当时的情形,“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女人好像是在故意接近百晓生。”
“我们前后一共去了那间酒馆两次,她要么是在百晓生附近的位置擦桌子,要么就是在百晓生身边扫地。”
有些事情就是不能仔细推敲,一旦深究,就会觉得哪个人都行迹可疑。
本来沈月压根儿没有注意过酒馆里的女人,但是在看过画像之后,再次回想前两次的记忆,她就开始觉得,这个女人处处都惹人怀疑。
眼看着天色还早,离宵禁还有一个多时辰,沈月和段方成当即便决定,再去那间酒馆走一趟。
……
天色渐晚,酒馆里早就燃起了灯烛,照得大堂里亮如白昼。沈月和段方成来到酒馆之后,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口观察起来。
第一眼,沈月和段方成就看到了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百晓生。视线在大堂里梭巡了一圈儿,沈月就看到了正在为客人舀酒的女子。
她也是画像上的女人。
沈月和段方成对了个眼色,没有打草惊蛇,直接去质问那个女人,而是按兵不动,仍旧装成是来找百晓生的。
为了把戏做足,沈月怀里还抱了一只小巧的酒坛子。
今天沈月带来的这酒可是不一般,乃是皇帝御赐的贡酒。至于这贡酒是从何而来?自然是“无所不能”的郡王爷送过来的!
还记得沈月第二次来找百晓生时,拿的是段方成的私藏好酒。那时见段方成的表情太过肉疼,沈月便安慰了他一句,说是要为他搜罗天底下的各种美酒。
这种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话,也不知道怎的就被“小气巴拉”的赵小郡王给听去了。当天晚上,赵小郡王就命天宝送来了许多美酒。
一坛接着一坛的美酒被搬进六扇门,送到了段方成的院子里,几乎要把郡王府的酒窖给搬空了一半。
在赵毅送给段方成的酒里,有许多都是有钱也买不到的珍藏。赵毅就是想一鼓作气,将沈月欠给段方成的人情还上。
——笑话,他还没有收到沈月送的酒呢,段方成凭什么就享此殊遇?
收到赵毅的“礼物”之初,段方成很是忐忑了一阵子。等到他想明白其中缘由的时候,不禁暗叹道:这位赵小郡王的心眼,怕是比针眼儿还小。
赵毅考虑得周到,在给段方成送酒的同时,也派人将酒窖里几坛子上了年份的好酒送到了沈月那儿。
这当然不是让沈月练习着喝酒,赵毅是想告诉沈月,以后但凡是有用得着的地方,都可以去找他。
今天,赵毅送过来的那些酒,可算是派上了用场。
来到百晓生跟前的时候,沈月故技重施,悄眯眯的将酒坛子上的泥封打开,接下来就等着百晓生自己睁开眼睛就好了。
酒香四溢,馥郁醉人,不一会儿就飘满了整间酒馆。
沈月一边默默在心里查着数,一边仔细观察着百晓生的反应。当沈月数到第十个数字的时候,百晓生有些迷迷登登的睁开了眼睛。
“嘶——好香啊!是什么酒,居然这么香!”
百晓生把本来就乱糟糟的头发揉得更乱,一双眼睛却始终直勾勾地盯着沈月抱在怀里的酒坛子。
“小姑娘,我就知道你还会过来找我的。”这说话的语气,一点儿也不像百晓生,倒像是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透着一股子神神叨叨。
“说吧,这回又想问什么?看在你今天带了好酒的份上,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回能看出来,百晓生究竟有多想喝到这坛酒了。
在沈月和百晓生说话的时候,段方成就像根木头桩子似的站在一边。实际上,自从走进这间酒馆后,他就一直悄悄留意着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
女人似乎是酒馆老板请回来的杂工,在酒馆里做一些零碎的活计。
段方成暗暗观察她的时候,发现她不是拿着抹布左擦右擦,就是在扫地,收拾卫生。这还是段方成第一次见到这么勤快的女人。
沈月在与百晓生讨价还价,“就这一坛子酒,多了没有!你到底还回不回答我的问题?不回答我我就走了!”
百晓生本来想从沈月那儿再诓出来一坛子的,却没想到,沈月这么精明,一点儿便宜也不让他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