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又喝醉了。
    傅念修听着门外叮铃哐啷的声响,睁着眼裹着被子缩成一个弯月的模样,像一只熟透的红虾。
    隔一道门,隐约传来她撒娇卖媚的声音,颠三倒四,比春日发情的猫浪荡,比枝头啼叫的黄莺酥骨。也不知今天是哪个男人送她回来,笑得那么开心,娇嗲的嬉笑声都要溢出房屋。
    傅念修听了一会儿,悄悄下床,趴在地上从门缝往外看。
    一双红色高跟鞋,一双黑皮鞋。
    不是周三那双,也不是上周五那双。
    他爬起,隔一扇门听母亲对一个不知名的男人撒娇,可能是父亲,也可能只是某个……“叔叔”。
    紧跟着,开门声、脱鞋声、关门声、低低的喘息声……
    六岁的他缩回被窝,捏着嗓子学了句母亲口中的话:“快点、快点……啊。”
    童言无忌。
    第二日他起得迟,一开门就看见母亲坐在饭桌前点钱,桌上摆着用完的早餐,只摆了一边。包子吃了一半放在牡丹边的白瓷盘上,鸡蛋咬了一口就没再用下去,擦嘴后的纸巾拧成团搁在桌上。
    那个男人似乎对这顿早饭并不满意。
    母亲见儿子醒了,冲他懒洋洋地招手,让他过来。她纤细的手指挂了下傅念修白嫩的小脸蛋,咯咯笑了。
    她是个娇艳的女人。若将其他女性的女人味比作花儿的芬芳,那么她的女人味浓得仿若从花瓣萃取出的香水,不用仔细去嗅就能闻到。一双红色高跟鞋,真丝长裙顺着身形流淌,笑起来有那么点不谙世事的清纯,但眼睛已经浊了。
    “你要是早点醒还能见着傅叔叔,”她嗲嗲地说,“下次见面,记得嘴甜点啊,多叫几下叔叔,到时候能给你钱。”
    傅念修心想我才不要什么钱,可不敢明面上对母亲讲,只鼓着嘴不说话。
    “哎!你个小混球怎么这么不懂事,我当时就不该一时冲动把你生下来,”母亲摇头,语调懒懒地抱怨,她从手上抽出点零碎的小钱塞给儿子,接着说,“你自己出去买点东西吃,妈妈要收拾屋子。”
    傅念修心不甘情不愿地收下零钱,回屋套衣服出门。
    他兜里揣着对孩子来说绰绰有余的零钱,在石板街闲逛。街边卖早点的小商贩忙着喂饱去上学的小孩,出来晒太阳的老人眯眼看孙子孙女在门前做游戏,没工作的中年妇女坐在门口一边闲聊,一边从口袋里掏出葵花籽扔进嘴里,吃的干净利落。四面八方都涌动着一股安详的烟火气,仿佛猫在晒太阳时突然“喵”了一下,对,就是那个声音里藏的东西。
    傅念修窜进一家卖甜糕的店,本想从兜里拿钱的,却突然想耍个滑头
    他学着母亲的模样摆出可怜兮兮的表情,瘪嘴皱脸,抓住卖甜糕的老嬷嬷的袖子,眼泪汪汪地撒娇道:“嬷嬷,我妈妈不见了,你有看见妈妈吗?我好饿啊,妈妈说要给我买早饭,但是她跑掉了,我好饿呀。”
    那个年代的新安还存着一份淳朴之气。
    老嬷嬷一看,心就跟拿棉被盖着的甜糕般,软塌塌的。她心想:这是哪家当娘!这么没数!这小孩儿长得多好,嘴甜、乖巧又懂事,不捧在手掌心照管好还到处乱扔!
    她即刻从棉被下掏出拿小塑料袋裹着的甜糕,塞进傅念修手里,“来来来,嬷嬷给你吃东西啊,不哭了,乖宝宝不哭。”
    傅念修鼓着嘴,鳄鱼的眼泪还在往下掉。他吃着陌生人送到手上的甜糕,第一次尝到了“贩卖美貌”的好处。
    嬷嬷牵着他的手,与他在摊位度过了一早的悠闲时光,待到客流散去,上学的娃子都走光了,她就带着傅念修去警察局。公安干警们问出他家的电话号码,打电话过去让母亲赶紧来公安局接自家小孩。
    母亲踩着那双红色高跟鞋来公安局,被警察们数落了一通,于是她也数落傅念修从警察局一直数落到回家。
    不过傅念修不怕,警察局的叔叔阿姨往他兜里揣了一堆的零食糖果,这顿骂挨得值。
    原来,卖乖有这么多的好处。——这念头似是一颗种子,埋进了他的心。
    八岁,快九岁生日时,傅念修变成了程易修。
    在母亲的努力下,他进了傅家,回到生父身边,却失去了“傅”这个姓。
    其实特简单一事儿,沈安凤看不惯私生子顶着傅家姓到处晃悠,要求改姓,还有那个该死的“念修”……就一出来卖的交际花,还真把自己当什么痴情种了?
    改,全改!
    于是他有了两个身份,傅念修与程易修。
    可傅念修是程易修吗?程易修又是傅念修吗?
    让我们将时间拨至2014年夏,傅念修变成程易修的第九个年头,十七岁。
    傅云洲开始掌管傅家。傅常修对这位年轻的家主给予了信任,或者说,表面上的放权。傅云洲这样的人,过强的领导力与控制欲并驾齐驱,遥遥观望的人会觉得他性感,身旁的人则必须对他宽容。
    很不幸,程易修是他的身边人,而且没那么宽容。
    傅云洲看向窗外,天地惨白。
    气象局给他发来短信——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台风“威马逊”已于昨日23时10分于本市登陆。受其影响,今日我市风力逐渐增大到四级左右,阵风8级,今天白天小雨转大雨,夜里到明天全市有大到暴雨。台风降临,请做好防范措施。
    “我女朋友,你上了?”程易修踹进傅云洲的书房,第一句。九年间,他褪去了幼时女孩儿气的精致美貌,萌发出勃勃的少年味。
    傅云洲没说话。
    程易修稍稍有点着慌了,他觉得这兴许是个误会。比起女友,他潜意识里更相信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但传到手上的亲密照又容不得他不去质问。
    “你说话,”他口气稍缓,掺杂了丁点不自觉的哀求。
    傅云洲皱眉,“易修,你以为她看中的是你?她看中的是傅家。”
    “我没问你这个!”程易修拔高声调。“傅云洲,你回答我的问题。”
    远方传来闷哼似的雷鸣,闪电被裹在卷曲的云层内找不到发泄口。
    下雨了。
    “我只是在帮你。”傅云洲轻声说。
    这句话足够了。
    “你想干什么?”程易修攥上拳头。“傅云洲,你到底想干什么?折磨我让你感觉开心,是吗?”
    傅云洲放于膝上的手悄悄攥紧,“我说了我是在帮你。为你,也为傅家。”
    “我不需要你们傅家来管!”
    “程易修!你要没了傅家,你连条狗都不是。”傅云洲此话说得咬牙切齿。
    “是!”程易修怒极反笑,“你是傅家继承人……你是天之骄子!你什么都有,我什么都没有!我就是个小三生下来的贱种!”
    他吼完,直勾勾地看着傅云洲。他想从哥哥脸上得到一点点的反馈,安慰、愧疚、难过……
    不,什么都没有。
    他自嘲地笑了,踉跄着后退几步,笑自己的幼稚,笑自己还剩的对傅云洲这个哥哥的爱意……转身夺门而出。
    他成了一条受伤的狗。
    “少爷?”门外人唤了一声,暗示傅云洲下指令,到底要不要去追回来。
    傅云洲冷笑着摇头:“让他跑……我倒要看看他能跑到哪儿去。”
    过了一会儿,他缓了口气,又改口说:“你派人悄悄跟去吧,要来台风了。”
    要来台风了。
    雨水被狂风驱赶到一块儿,水珠从透明凝结成牛奶被稀释后的乳白色,又被风拉出云一般的稀白,仿佛云层从天上掉落,脱缰般在人世间奔跑。
    风从他宽大的卫衣领口跑入,触摸硬朗的身躯,又从袖口闯出。最先湿透的是球鞋,紧接着从上到下,无一幸免。
    程易修抹了把脸,那张惨白的、挂满雨水,却依旧貌美的脸。
    从狗变成一条落水狗,呵!
    他一路狂奔,跑了很久,可凭那双脚连富人区都跑不出去。后来实在是累了,全身又冷又湿,只好停下来,站在那儿。
    想跑,跑不掉。
    举目四望,何处可去?
    他就是个赤裸裸的笑话。
    ……
    “少爷。”管家递上毛巾。
    程易修接过,擦了把脸,搭在肩上。水顺着裤脚往下淌,每一步都在干燥的地板上留下一个脚印。
    他再次推开傅云洲的书房门。
    傅云洲并不意外,手下的人提早给他发过消息。
    “傅云洲,”程易修轻声说,“我要进娱乐圈。”
    傅云洲抬眼,只淡淡说了句:“如你所愿。”
    (他们不是写偏的意外。打从开始就没准备让读者去喜欢哪个人物,想阐述的不过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原因的。只是不知道以我的能力能将这点想法做到多少。)
    (原计划是清明节前结束第一卷,清明断更出去旅游,现在可能赶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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