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春光乍泄》里有一句台词:“原来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
    寂寞是非常熟悉的感受,如影随形,从来没有离开过。一个人说,没有爱的时候,我觉得寂寞;恋爱的时候,我觉得更寂寞。
    恋爱会让你感觉更寂寞。原因是,除了恋爱,找不到排遣寂寞的法子。说话,争吵,和好,冷战,分手。周而复始,这就是恋爱。它跟吃饭睡觉一样,成为被规范的程序,什么时候做什么,到达什么阶段,最初的着迷消失,厌倦而无能为力。
    也许只是因为寂寞而去爱一个人,同样的,寂寞让你爱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直到停止爱。当你不再爱的时候,意味着不再觉得寂寞。那时候,你已经老了。人老心老,没有了爱,余生明灭,所有旖旎想念伴为青灯,撩情也逐渐暗淡。
    天下大同。寂寞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一样。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不要幻想着有一个人来消解它,除了自己,没有谁。不再寂寞的方法是,成全自己。
    学生时代,常常做的事是晚上一个人跑步。通宵看碟——爱情片、文艺片,思考恋爱究竟是什么。有一晚下大雨,忘了带伞,周边没有可避雨的地方。一对情侣闯入视线,男孩子紧紧搂着女孩子,用身体替她挡雨。失眠去看心理医生,他问我,睡觉是不是想要抱一个东西才睡得着。书里说,蜷缩身体拥抱自己入睡的人,缺乏归属感。两者相通,寂寞的人,是因为没有归属感。
    如果爱不能使我们获得归属感,和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无数人恋爱,其实没有分别。结局注定是分手,回到单身状态。然后再想找一个,找到或者找不到,到最后变成一件驱使自己去完成的使命,而非自发的意愿。
    真正的爱,并非一朝一夕,亦非只是满足一个人的需求。如果一个人的时候,尚得不到归属感,就不能奢求爱给予。
    我一直喜欢的那句话是:我爱你,与你无关。然而一旦陷入爱中,就不可能与别人无关。什么时候爱情最美,当你爱着一个人,而不需要对方回应的时候。它是青春时期的一段过渡,你可以幻想他爱你,但你一定不能奢求它成真。
    爱的属性是寂寞。一旦坠入爱河,不可能不觉得寂寞。
    《春光乍泄》的主题是:爱情永远是一个人寂寞的感受。爱中被迫的分离,其实是潜意识里发出的主动信息。我要离开你,或者,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却要勉强维持表面的和平。没有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现实中,人往往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不过是因为想要这么做。相爱的结果是分手,复合的结果是貌合神离。一些看似伤情的借口,讨巧隐晦,都是自欺欺人的。
    把爱的姿态放低,单纯去爱。因为一个人而爱,因为爱而简单快乐。
    有一句话叫作: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多么美。这让我觉得,寂寞不只是让人痛的。从前觉得,寂寞深冷,空虚煎熬,漫漫长夜无处收场,年华蹉跎,只好一个人自受。世间情爱难求,哪怕只是寂寞地想一个人,何尝不是简单的快乐。当我们品尝寂寞的滋味,懂得相思之苦、成全之难时,其实是懂得了爱的感受。
    爱,不是因为寂寞。寂寞,是因为爱。
    平安夜,去酒吧听歌。一个男孩子坐在身边,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一口一口吃下去。他递给我一个苹果,说,如果没有人陪,就让这个苹果陪你,不要觉得寂寞是羞耻。
    我从未觉得寂寞是羞耻,它是一个人的,不需要分享,不值得同情。就像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独自品尝。寂寞,也是需要品尝的,然后吞咽下去,纵使无色、无味……亦无爱。
    你深知夜夜孤寂难熬,选择时刻决绝,粉饰太平,看似一切都好。可偏偏就是忘了在快要忘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一个人住进你的心里。无人相伴,缺爱成了一种病,纵使寂寞,也要寂寞得彻底,寂寞得心甘情愿。
    最后一次让你心疼
    下班了好容易折腾到家,牛奶箱子几乎是丢在地上,长舒一口气。父母又去新房,我突然不想面对空房子,把包里的书稿掏出来扔在柜子上,转身去超市。一路用手机听着歌,走灯火阑珊的地方。大广告牌后面突然传来哭声,我还疑心是耳机的杂音,一转弯,就见一对男女相视对峙着。非礼勿视,我心无旁骛地走。女孩转身要走,动作很快,差点儿撞到我,男人啪就拽住她的马尾辫,咔地一下扯回来——就是那样的一瞬间,女孩惨叫出来,几乎是被半拖着跪在地上,下不去也起不来,而男人甚至没有松开手。我大大地惊怕了,快步走了过去。我也留过这么长的头发,直的,黑的,没经过一点儿修饰的长发。我不知道这个身手敏捷的男人,是不是也曾将手指拂过女孩的长发,柔声说情话给她听。他已经这样丧失了理智,她哪儿来的勇气和自信转身离开?她想到他会这么对自己吗?她现在是更疼,还是更难过。心死,心没有死。或者,凌迟一般的后爱情时代,才刚刚开场。就这么胡思乱想着,一路走过去。买薯片的时候,一对男女在身后。男人趴在购物车把手上,很悠闲,女孩面对他站着。我没有留意他们,绕过去,专心辨别那琳琅满目的价签和口味。他二人也不避嫌,就幽幽在我身后聊天。男人说:“生活总是很现实的。”
    女孩:“可是……我什么都能忍受。先前你那么说……都已经那样了……我都接受了,我都不觉得有什么……我从来没麻烦你,是吧……你看……可是……”
    男人还是很镇定:“是,我是很感激你。”
    女孩愣了一下:“不是这么回事儿……不该是感激。我是说……你现在不能……这么长时间了,你不能说没就没有了……我的想法,你是明白的。”
    女孩说着说着,就哭了。男人又接着说:“所以我说生活是很现实的,事儿不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继续。我很感激你……”
    女孩哽咽着:“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我胡乱拿了一罐薯片就跑开了,可身后还是传来那男人的话:“很多事儿不像你想的那样,谁都没办法,你就得承受……”
    在超市里一圈一圈地绕,不想回去。天气那么冷,没人帮我提东西,没人给我买烤地瓜,没人心疼我这么晚还加班,没人问候我这一天过得好不好。一圈一圈。没有人在意我。回家也是我一个人。一圈一圈。很多老太太在抢购鸡蛋——我不需要鸡蛋。很多小夫妻在抢购打折的面包——我也不需要面包。一对对男女推着购物车穿梭在我身边——他们是否真的相爱,会爱多久,会怎么分手,会不会分得很难看,像他和她,或他和她?会不会明明不该在一起,却互相折磨,直到对彼此一点儿心疼都没有,只剩下恨意?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突然明白,就是这样的一句话——我想问问那个狠狠扯住女孩辫子的男人,她最后一次让你心疼,是什么时候?我想问问这个随口说出冠冕堂皇的话语的男人,你面前的这个女孩,因为你的遗弃,哭得像个泪人一样,你果真一点儿都不心疼吗?
    我想起闺密赵小姐有一次说起跟男朋友闹别扭的深夜,她一个人在操场上绕,走在那么醒目的球场灯光下,无非是为了让他想找她的时候,马上就能找到她。可他没有来,电话也没一个,短信也没一条。她坐在灯下,渐渐冷了,困了,才不得不回家。房间里,他面对着电脑或一本书,安详地坐着。看见她,什么也不问。赵小姐跟我说:“他一点儿也不担心,即使有时候他会象征性地问一句,但是……我知道,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
    爱情只有有无之分,没有深浅之别。在生病的日子里,因为炎症而高烧不退的夜晚,妈守在我床头,我疼痛又虚弱得说不出话来。去小诊所打针,一步步挪过去,400米的路途要走上20分钟。手术时的恐惧,不停地跟大夫聊天来掩饰的窘迫。手术后自己走出来,对众人比个“V”字手势。术后几天走路时撕扯的疼痛,换药时切口一次次被扒开的刹那,我紧紧捂住自己的嘴,不叫出声来……
    所有这些,我多么努力地去做到,不让谁看出我的难过和无助,不让人心疼我。近乎偏执地守卫身体的隐疾,不告诉任何人感官的刺激有多强烈——无非是因为,我怕我想能心疼我的那个人,并不能做到那样的心疼。我怕这样的一个他,会让我忍不住腹诽。可我不忍心责怪他一分一毫,因为如果他因为我而负累,我一定会心疼。
    某年某月某一天,永不永不说再见
    有个女孩儿非常希望能看见男朋友的眼泪,那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日子一年年过去,他们的幸福让女孩儿愈加好奇,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
    “傻瓜,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真有那一天,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他说。
    女孩儿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她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究竟是苦是咸?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天使光顾了她的家。
    “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天使问她。“能有办法吗?”
    “可以,不过你会消失几天。”
    “到哪儿去呢?”
    “你会变成空气中的水,但你能时刻陪着他、看着他,你愿意吗?”
    女孩儿点点头,瞬间就变成了空气中的水。一切都是新鲜的,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女孩儿停在男人房前的窗户上,她看见男人正在辛勤地工作,计算数据,制作图表,忙得不亦乐乎。其间,他走到电话机前。她想起每天晚上10点他们都会通个电话,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她瞪大眼睛看着。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他不免猜想着,难道她这么早就睡了?让她睡个好觉吧。
    男人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她却有点儿失望,为什么他不着急呢?
    第二天,男人准时上班下班,忙碌了一天,回到家马上又给女孩儿打了个电话,仍然无人应答。男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拨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号码,但没人知道女孩儿去了哪里。男人似乎有点儿急了,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女孩儿却因为男人在意自己而有些得意。
    男人穿起外套,冲出家门,女孩儿紧随其后。
    男人先来到女孩儿的家,大门紧闭,邻居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女孩儿的父母以为他们两人在一起,看着二老斑白的鬓角,他不忍心告诉老人,她失踪了。独自离开时,他眼里满是焦急,她不禁开始后悔了。
    整个晚上,他没睡觉,找遍了他们约会过的所有地方,到处都有她的身影,可又找不到她。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连他一向整洁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他累了,瘫倒在沙发上。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楂儿,想给他盖条被子,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她想对天使说:“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让我变回人吧!”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
    第三天,男人依然要上班,但眼睛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她以为他发现了自己,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汽啊!她只能笑自己的天真。男人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他们约会的老地方,那儿有棵老梧桐树。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显得那么孤单。他好像在想些什么,在等些什么:“你会出现的,对吗?”
    第四天,男人又来到这里,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
    他不发一言,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她想起他们说好,以后要一起出海旅行。
    第五天,男人没来,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他在睡觉吗?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她心痛得快要死去:“天使,你归来吧!”
    第六天,男人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她一阵心酸:“天使,让我变回人吧!”
    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太晚了,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和他吻别吧!”
    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他该怎么办?她吻了吻他的唇,发现他的唇上有一滴泪,那就是自己。原来男人的眼泪就是她!
    她放声大叫道:“不,我不要离开……”
    还好,这只是一个梦。
    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因为那意味着自己的消失……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小说与电影都喜欢描述这样一个人:什么都有,唯独缺爱;开始都好,为爱堕落。
    现实里为爱堕落的人太多,何必找一个伤情的角色来刺激。那些写爱的人、演爱的人,通过这条路径卫冕与取悦。当自己得到快乐,这快乐有几分虚实……没有人知道。
    一个人为爱堕落,是因为除了爱,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将爱当作终结,才会堕落。
    在路上的人,永远不知终点在何方。翻越一座高山,还是高山;穿越一片沙漠,还是沙漠。始终看不到希望,也就感觉不到征服的欲望。爱情也一样。对爱有征服心的人,会看得很重,势必要到达、要超越、要实现。这份重,与信仰不同,以满足欲望为重心。
    如果只当寻常,就不会出现这种情绪。任何极致的、强烈的心绪都会使自己置身险恶境地,而不自知。有人问,如果得不到怎么办。得不到就得不到,做自己,给需要自己的人释放爱意。譬如,孩童、老人,一个受伤的有情人。
    爱是心甘情愿。所谓的堕落,也是心甘情愿。
    即使爱,也要爱得高贵克制。不矜持、不造作、不彻底、不窒息。没有人能把爱进行到极限,再爱你的人,也会对你存有保留。它意味着,一些心事不会与你分享,一些过往不会让你知道,一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会让你遇见。
    爱而不得,往往因爱生恨,做出极端的举动。自杀、自残、伤害他人、消蚀生命。伤人三分伤己七分,毁坏别人,也意味着毁坏自己,彼此都不能承担。
    如果没有救赎,只能堕落。
    再相爱的人,彼此独立,无法相容,亦无处相融。你终于明白飞蛾扑火之心去爱的人,其实是幻觉。没有人能成为自己,没有人能代替自己,获得这超越一切的爱。所以,爱到用力会烧灼,腾空而上的火焰落得粉身碎骨。前提是,你为此甘愿孤注一掷。
    “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
    “爱到飞蛾扑火,是很伤痛。”
    就像歌词里说的:人太忠于感觉,就难好好思考。可是为情奉献,让我觉得,自己是骄傲的、伟大的。
    世上的感情,大多朝生暮死,即使进行到最后,也是表面的和美。没有一份感情是完美无缺的,真的没有。因为计较而失去,因为桎梏而窒息,因为痛而忘了当初安静的触感。如果没有爱来治愈,还有什么能让一颗受伤的心放入器皿,供以休养。
    毁坏身体的代价是成为被对方攻击的缺口,买醉、滥交、轻贱,都是不自爱的表现。为爱堕落其实是为自己堕落,而不是为某个人。年少时,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以为还很年轻,以为可以为一个人舍弃一切。父母、孩子、玩伴、信念……甚至自己,这些通通都可以舍弃,紧紧抓住一个人不放,换来的是他无休止的逃避、厌弃与伤害。
    每在身体上划一道伤口,就意味着与这个世界背离一分,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荒凉的尽头。半身入土才发觉,当初遭受的痛苦、绝望、抛弃、质疑,不过是偏执心在作祟,冒一生之风险,无所谓伤害,亦无所谓痊愈。
    为情奉献没有错,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奉献,有些人不求回报地奉献,有些人平和地奉献,有些人奉献后转身即忘。可你要知道,情如火灼般热,不会烧一生一世。所以,没有人会为情奉献一生。却值得为一个爱你的人、一个正与你厮守的人,去牺牲,去冒险,去爱。
    某天,遇见一个人,未爱之前先问一声:我愿意用一生为你冒险。你也愿意吗?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母亲谈起初恋,那个叫春喜的男人,微笑中带着遗憾。她说,从前只是一个人回忆,现在有人陪着一起回忆。
    人到一定的阶段,就难以承受一个人的回忆。不是因为往事太重,时间太长,而是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清醒寂寞的事。如果超出控制,就证明自己老了。
    说到爱情是用来回忆的,我非常认同。比如,年少的时候,母亲与你分享她的回忆;长大后,与亲密的异性分享回忆;成家后,与孩子分享回忆。不见得对方要懂得、能理解,与你静坐一刻,也是极好的。然而,我们未必就在对的时间找到对的人陪自己坐下来,所以回忆还是一个人的事。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很长一段时间,执迷于这句话。这是否是一种业障,不得而知。佛要我们抛却迷障,如果那样的话,就不是俗家弟子。在我们未历尽红尘中事时,还是甘愿做一个俗人,尝一次俗情,不负生命光临这个世间。
    始终觉得,如果没有经历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即使它带来伤与痛。人因心存苦痛,才会活得彻底。那份心中的安然,也是由不安修炼而来的,没有人天生持有一颗安定的心。
    春喜小时候出过家,后来还俗。还俗之后也不肯留发,一身布衣,一双草鞋。这是他给母亲的第一印象。她说起他的种种,眼神里有清澈、悲悯的笑意,好像回到遥远的过去。但我知道,她已经在走向衰老。
    一个人沉溺回忆不可自拔,说明他的心趋向衰老。不要害怕,它见证成长、流年、迁徙、动荡,见证生命力的顽强茁壮,同样见证感情的深与厚。但我们的回忆,或者说你的回忆,它是个人事情的同时,也是一件客观的事。所以,不要把回忆当作还爱着他的因由,这证明你内心的软弱与不安。感情一旦现出软弱性,就容易受伤。
    十几岁时不言不语,不想倾诉也不愿倾听。二十岁时,更多的是倾诉。三十岁,只想做一个倾听的人,包容来自不同个体的抱怨、奉承、赞美和诋毁。试着做一个倾听者,也许还未到达那个年纪,但有这个必要。
    一颗星的陨落也有擦亮光明的轨迹,即使稍纵即逝。所以,回忆才显得那么动人。多数人因了这句:“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它源于一首诗。写诗的人叫聂鲁达,一生风流,也曾为一个女人痴迷心碎。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但也许还爱着她。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烟花再美,不过瞬间。爱情便是美丽易逝的烟花。你并不确定爱过的人是否还爱着你,你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是命运不能让彼此承担,是流年不能让彼此拥有。一年一年,梦断惆怅,思念空流,再也回不到从前。相爱不过一刹那,却用整个余生忘记。
    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十几岁时爱上一个人,却不能与他走完一生。遇见一个并不算爱的人,勉强与他生活,磕磕绊绊、吵吵闹闹地过了半生。情去了,意淡了,不记得发生在何时、何地,不记得初见的场景、恋人的模样……偏偏记得,天明未明之时,蔷薇盛开的心动。那是心中,根深蒂固徘徊不去的执念。
    我们有时爱上的,是心中固执不去的影子。明知终将分离,消失于茫茫人海,此生再也不见,却依旧记得某一刻,曾为一个人动情,舍不得遗忘。
    “多少个如今的夜晚,我曾拥她入怀。我的灵魂因为失去了她而伤痛。这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承受伤痛……而这些,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写的诗。”
    不负如来不负卿
    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学计算机,热爱文学,小说写得很不赖。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说他最爱的是填词。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初中时候,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青玉案》。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他很受用,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问了些问题,若有所思,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说他的写作思路。看得出来,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我也有点儿窘,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又是工作上的关系,他又何必说这些。“这孩子呀……”他又说了一句,但马上补充,“但我把她写得很好。”
    我有点儿感动了,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要不要考研等。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很安然地说:“不考研了,岁数都这么大了。”我没忍住,笑了出来,问他多大。他抬起头,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马上23啦。”
    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迟迟出不来——这么稚气干净的笑,好久没见到了。聊了一会儿,他突然问我:“您说,填词有出路吗?”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作为爱好……是很好。”男孩点点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送他出门,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我一看,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他说先放着吧,过几天他再过来拿。“谢谢老师。”他嘿嘿笑着,挂了电话。“老师”,我回味着这个称呼,百感交集。有点儿担心,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粗枝大叶,满怀理想,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最后泯然众人……当然,最好他运气好,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大学的院内选修课,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老师很年轻,其貌不扬。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光芒四射。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那种纵横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大抵“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也不过如此。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一次快下课了,他停下来,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什么都要懂一点儿,但什么都不精专。“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真是没办法。”他说。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这样的职业选择,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愚笨如我,即使再重活一千次,也很难再做他想。前几天,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我还是摇头——再说吧,我很懒。就这样吧。
    关于我们的爱情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一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夏玮,大一。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在回家的火车上,我遇到了安生。他看着我微笑,有南平一样的笑容,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就是他吗?还有可能吗?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不过,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他用短信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我告诉他,他出现得太晚了,他说没关系,他不会放弃的。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并且我爱南平,我的初恋爱了四年。我的男朋友叫严健。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他们都爱篮球,而我也是。
    二
    2004年的元旦,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严健,大一。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心痛。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有复杂的身世,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我很爱我的夏玮,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我是院篮球队的,夏玮很喜欢篮球,但她从来不打,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其实她是心脏不好,我很努力地打球,因为,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我希望她一直快乐。
    三
    2004年的元旦,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是安生。大一。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我冲她微笑,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然后发短信告诉她,我喜欢她。她很惊讶,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我猜不出那是什么。她告诉我,我晚了,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我有这个能力。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我开始想她。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她让我一见钟情。
    四
    夏玮。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不能自由地飞翔。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毛毛一直陪着我,她是我惟一的姐妹。我们一起长大,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心照不宣。她知道我的感觉,知道我喜欢南平,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她明白那只是喜欢,不是爱,我只爱南平一个人。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开学了,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开始了我和安生、严健的感情拉锯。我一直回避严健,他也觉察到了,知道了安生的存在,他说他不介意分手,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我们分手后,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可是,渐渐的,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最后,我请了假外出旅行,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我到底爱谁?南平?安生?还是严健?
    五
    严健。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我会继续等待,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
    六
    安生。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她单纯、寂寞的脸庞。夏玮走了,她说要去旅行,想看清自己,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她曾经是我的天使。
    七
    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但只能爱几个。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而严健呢?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还活着,所以,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
    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
    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描述一整天的奇遇,再胡乱说话,在房间里不断走动,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或者不止一点儿,但你喝酒从不脸红,只是困倦,同时又亢奋。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然后随便点起鼠标,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又回到沙发上,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跟我聊天斗嘴,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走吧,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
    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爬山很慢,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诸如此类。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我们走了一段路,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沿途你一再告诉我:“要淡定,要相信我,你看我从来都……”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我笑,你制止我笑,突然加快了脚步,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一路小跑着,跟定你。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我甚至懒得指责你:“算了,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哪儿有?”你一点儿不淡定,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挑一个雪糕,一块五。“给钱吧。”“咋不挑一块的呢!”“闭嘴。”你笑,掏钱。我走出超市,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三儿,有那种盒装的,要不?”“不要啦,贵。”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我说。“嗯,你天天加班。”
    “我今天能活到天黑,就是因为想到你会来。”
    “哈哈……那你看!”你得意极了。我撇嘴。“走,去前边马路牙子上坐一会儿,唠唠嗑儿。”你说。本来是并排坐的,你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塑料袋:“你坐这个。”然后自己毫无顾忌地坐在地砖上。我迟疑一下,把袋子放在你身前的下一级台阶上,坐下了。“为啥要这么坐?诡异。”“咱俩很久没坐马路牙子了。”“嗯。”
    两年前,你在我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我跟三儿吃了若干麻辣串,喝了若干啤酒,来动植物园偷熊猫”的那个周末夜晚,我们也是这么坐着的。我们似乎都比那时候苍老憔悴也柔软了,但这并不重要。就这样坐着,必须回头才能仰望到你。你在路灯下点了一支烟,烟气随着风向直冲我的眼睛,我只好又扭过脸来,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把雪糕吃完。就这样坐了好一会儿——想起前几天被问及共同语言和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话说之类,我就顺理成章地想到你我倒是从来不会没话说。转眼两年了,或许我对你的恨并不少于对你的爱,这是我喜忧参半的生活。你上次来我办公室帮我加班的晚上,我用手机偷拍了你工作的视频,没事的时候就会看两眼,看我们那么自然地聊天,各忙各的,你偶尔抬眼看我一下,我偶尔抬眼看你一下……一切都这么好,似乎在兜兜转转了很久之后,万事万物终于回归了它们本应该是的模样,像我们从前世开始就这样彼此眷顾,心照不宣,一直到现在,到以后,流动着,又固若金汤。那天是我们在一起整两年的纪念日,但并没有怎样庆祝,也没有互赠礼物。按照平常标准,无论你还是我,那天过得甚至不算顺遂。出了集团大门,我把你揣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别装模作样的。”我们的手牵在一起。你告诉我,今天又有了怎样怎样的麻烦事,我心想:嗯,可你还是来帮我了。那天跟人聊天,他问我怎么追姑娘,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他这人很不长情,从没跟一个姑娘在一起满一年。我说那也不见得都怪你,有些事很难说的。于是我想起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这两年不是没有世事变故,也不是没有人心流转,一度闹得那样凶,一度似乎也很凉薄,但毕竟还是在一起。从前我常自觉是我一人在支撑,现在却清楚感觉到你也在维系,你也在珍惜,你也在努力。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和宽宏,倚重和信任,你生活习惯和性情上的艰难改变,一点一滴,涓滴成河。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情绪如墨水渗入清水一样在慢慢洇开,慢得你无法单单将目光长久集中在某个点上。我不是薄情的人,我的长情已经让许多人认为是匪夷所思。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是第一次,我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虚荣,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任何的现实原因,且并没有转化成友情或亲情等任何一种情感。我那么笃定,所以每一步的选择才如长途跋涉一般左右两难。可而今我们走到这里,直面内心,我自知即使再咬牙恨恨的时刻,我也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和厌倦。每天早上我那么艰难地起床,洗头发,吹头发,穿上西装或风衣、高跟鞋,走出门,来到办公室,开电脑,开文档,打电话,接电话,应付一摊事,啪啪啪打字,咔咔咔按计算器,唰唰唰翻片子,嗒嗒嗒的高跟鞋声在楼梯和走廊里一刻不停地回荡……我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tough,甚至比男人们还更tough一些。只有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个坚不可摧、永远微笑的我才心甘情愿地退下。你像一根犀利的针戳向虚张声势的气球——“噗”,我就换了真实的脸、真实的心,软软地靠在你膝盖上,吃着雪糕,回头仰脸看着你,傻笑,像个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17岁小女孩,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笑话,要倒给你听。我要的这么少,却只有你能给我;也只有你给我,我才要。如果你能对我更好一些,就最好;如果不能——那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吧。
    爱情包裹
    一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其实,死不了人。
    二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四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鸾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五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六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的低声哀求声。
    七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八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九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上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冻,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下放至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除了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
    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也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儿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儿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了。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一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地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并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迫不及待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像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一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说:“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了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退。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儿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轻捷步履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儿像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儿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时,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儿?”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生病就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医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儿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当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微笑着,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像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
    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去抹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地毕业,就职。
    我愉快地生活,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儿。”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了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而悲伤,清晰地看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在一天天飞快消失。
    哲野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待在书房。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摞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地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摞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儿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的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宁平和地生活,就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整理书房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有一个人,给过你完完整整的爱情
    天快黑了,我们在沙漠里找了一块避风的洼地,拿出自带的煤气罐、锅灶和吃食,开始做饭。起风了,我披上棉衣,深一脚浅一脚地把备胎推上坡地,渐渐推不动,喘口气,啪地跳到一边。它骨碌碌滚回去。再推再滚,我像个女西西弗斯。这样玩了几次,腻了,又向坡上跑,想看更远的景致。可沙漠的天突然就黑了,到处都是一色儿,回头看,只有炉火在闪动。我对着黑的天和黑的地发呆。又想起《情书》里的喊话:“你好吗?我很好。”营地里星罗棋布的帐篷和歌曲已经很远了,远处有车灯沿着沙丘的弧线交会又错过。洼地的另一侧开来三辆越野车,齐刷刷停下,大灯晃得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开车门关车门的声响之后,“你们没事吧?!车坏了吗?!”他喊回去:“没事儿哥们儿!我们在做饭!”
    车开走了,画面重又单调安静。我深吸一口气,大叫着跑下去。到半山腰,背后突然传来砰砰的声响,我惊得几乎摔倒。转身一看,是烟火。我站在原处看烟火开了又谢,保持着别扭的姿势,脖子都要抻断了。这一朵与下一朵烟火的间隙,炉灶上的水传来嗞嗞的声响,我听见他打了几个鸡蛋在水里,又撕开了面条的包装。那是5月。到达沙漠的那天起了风,赤地千里,戴上太阳镜也要眯着眼睛。返程那天沿途的桃花开了,树木抽出嫩枝,阳光饱满,春风和煦。我们揣着渴望到达一个陌生之地,可惜远方常常“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所以渐渐习惯不抱希望,不怀目的,像一段空白格。我一直怀念那个夜晚突如其来的烟火,连同沙漠中骑马的爱人和空中飞过的动力伞,是此行的意外之喜。周末我们上了大顶山,我一个人走下浅草覆着的山坡,回头看见一人一车一白塔逆着光的剪影,你站在那儿,望着很远的地方。刚刚下过雨,阴晴交替,青草的气味远近播散开来,云层的空隙中透出的阳光一束束投在群山之间,温柔地穿透了氤氲的雾气。我突然很想大声问你:你爱我吗?
    后来我走回你身边,把脸埋进你的胸前。我最终没有提问,就像你也没问我为什么哭了。昨晚翻看沙漠归来发的微信朋友圈,原来我曾写下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没有尝试过焦灼的生活,可以去沙漠,那里有全部的热忱和对热忱的消磨。”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一个朋友非常喜欢亦舒。她说,亦舒的文字就是有种魔力,人无论在怎样不堪的境遇,读了她的书,都会转好。
    我想:她说的转好并非境遇,而是心境。意思是,能解心也能剖心。突然大彻大悟,阴霾散去,守得云开见月明。亦舒式的爱情,给你一巴掌,再给你一颗糖果。你是先挨巴掌,还是先吃糖。这决定你的爱是喜,是悲。
    读到这样的句子: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想要的样子。的确是这样。比如,喜欢一个人,喜欢久了,倒忘了他被放在心上时的模样。似乎觉得哪里不对,与当初有很大落差。再比如,你跟他结婚,婚前与婚后一定有差别,多半不是原来想要的。和谁无关,其实是心里搁置的感觉变了味。
    一切都逃不过感觉。看似不变,其实在变。
    从出生开始,供我们选择的时候非常少。父母不能选择,他好或不好,都要学着适应并且顺从。小孩子无从选择,生下他,抚养他,塑造他。也许长成与期望完全不符的样子,但千万不要怪他。而与你相伴的人,其实也是不可选择的。
    大概是家庭的缘故,明白想要的必须自己争取。看到邻居小孩子吃巧克力,回家管母亲要。她说,你吃第一块就想吃第二块。第一块可以买给你,第二块呢?不吃,也就断绝一而再、再而三的渴求。恋爱中,对方给一个微笑,会想到拥抱,拥抱之后是亲吻……想要更多身体上、感情上的接触。要得越多,陷得越深。
    对人的情感要收放自如。我很爱他,心里知道,不见得说出口。说出口的多半失去真意。现实中听惯了甜言蜜语,固然动听,但是廉价乏味。像批发市场售卖的丝巾,人人戴,都夸好看。他爱你,你不说他也知道;他不爱你,你说出口他也当不得真。
    “我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
    人生中,你总要先明白什么是放弃,才能明白真正的喜欢是何意。如果一个人说出这句话,他的放弃,比喜欢更珍贵。因为他掏出了心,他是真的爱着,爱到不能再爱,甘愿放弃。无情的话语看似无情,深情非同一般不为人知。如果被人这样告白,是幸福的。
    深情是一桩悲剧,可读不可言。我人生的字典里,做到喜欢容易,做到放弃很难。大概因为太执着,太迫切需要。覆水难收,好花难再。这种心情,好比心灰意冷,看不到天上终年不落的星。哀而心不死,一边流泪,一边微笑着说再见。
    有鹿的怯心就不能露出虎一般的姿势,因为承担不起勇猛的后果。隐约觉得是爱的,但过去已成过去,太久想不起。故而,喜欢你,也愿意放弃你。爱你的代价既然是耗空,我亦没什么可舍不得了。
    阿媚是我在西班牙邂逅的女子,英印混血,在中国出生长大。比我小一岁,经历曲折。我们在海边聊天,看着地中海澈蓝的波浪,孤帆远影,白云如烟。她说,她喜欢有海的国度,海让人想起故乡,想起躺在爱人怀里的味道。
    阿媚的母亲是画家,父亲是摄影师。两岁时,父母分手。母亲回国,父亲带着她和一个中国女人结婚,几年后离婚。一年前,父亲意外去世,阿媚辍学开始到处漂泊。她绘画和摄影水平都很高,以此为生,在丽江开了家画廊,找人打理。画架与相机不离身,去过很多地方,阿根廷、新西兰、丹麦、智利……把美丽的风景和行人画在画框里,再做成明信片在当地售卖。相机拍摄的照片经过处理,寄给杂志社。
    阿媚的男友是西班牙人,做街头艺术。她带我看他的铺子,挑选手工艺品送给我。她说,男朋友对她而言是需要,她需要他。依靠的人,已经不在。爱的人,永远得不到。那个她爱的人,是她的老师。
    “我的中文是他教的,你听,我说得多么流利。但我很少说,因为那个听我说的人不在身边……丽江的画廊为他而开,他永远不知道。”
    他们走上青石砌成的桥面,富有哥特意味的教堂在迷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具有年代的久远感,也因了这样的久远,更加赋予其神秘与庄重的意蕴。两边的路灯一字排开,晕黄的灯光点点闪烁,贯穿桥身,仿若明亮的星河。古希腊的神像在夜风中岿然不动,如同夜祷者倚灯相伴。河水寂寂流淌,任时光带也带不走。她说,我在这里待上不算短的时间,闲来无事就去河边走走。曾经喜欢过一个人。
    七年前写下的文字。七年后,拿出来重新阅读。想起这样一段往事,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告诉了我她经历的一切。这个未完的故事,终于得到它的圆满。
    一个人的爱,需要担当。所担当的一切必定包含承受之外的。让时间去见证,我们无论失去多少、多久、多么深,都要明白这个道理。年华是生,快乐是死,好年华里会有快乐吗?当我们有一次选择,深知为这个选择要做怎样的决定,是能为此赔上的全部。不快乐,也甘心。
    有些情只一段,但可以让人活一辈子
    她是个坏女人。这几乎是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认同的事实。坏到什么程度呢?
    她16岁就早孕,然后被学校开除。因为有几分姿色,她后来嫁给了一名司机。司机也老实,她便欺负他,后来她和别人私通。
    遇到他的时候,她已徐娘半老。不,这还不算完。她命硬,已经克死了两任丈夫,并且都给他们戴过绿帽子。而他则是一个未婚男人,因为家里穷苦耽搁了,等到兄弟姐妹都成了家,他已经35岁了。
    她长他5岁,媒人来说媒时,提起她的过去,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给你说说。”
    他说:“我不介意。”他有什么?一个修自行车的店铺而已,人又生得难看。她的风流是出了名的,而他的木讷也是出了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会娶她,谁也不会相信她会嫁给他,但那年的腊月,鞭炮响了,他们结婚了。她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男孩儿一女孩儿。他笑呵呵地说:“看我多幸福,还没怎么着就一儿一女了。”他并不介意别人的眼光。
    她仍旧是懒、馋,爱打麻将,跑到左邻右舍说是非,和男人眉来眼去,这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虽然她老了,没人要了,可她还是去招惹男人。
    有人去告诉他,他皱着眉头说她:“你要是没事就在家里待着呗。”他没有恼,她先恼了:“你让我待在家里,还不闷死我?去串个门儿怎么了?”他没有再说下去,还是去剥瓜子,这是他最爱做的事——给她剥瓜子。
    她最爱的零食是瓜子,一边吃着瓜子一边骂:“以后你少管我,窝囊废!”
    她爱骂人,他嘿嘿地笑着听,并不还口,直到儿女都听不下去了,嫌她骂得难听。她说:“老娘混到这一步,还不是因为你们两个兔崽子,如果不是你们,我不会嫁给个修车夫!”
    但他还是那样疼她,即使进了门没吃没喝,他也不嫌,家里有个女人总是好的。他做饭,拣她爱吃的做;做熟了,一遍遍到邻居家去喊她吃饭。她总嫌他烦:“催死人了。还差两圈!”两圈打完了,菜凉了,他端下去热,一边热一边说:“别老去打牌了,打一小会儿就得了呗,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看你的胃,又疼了吧?”
    她胃疼的时候,他灌个热水袋放在她肚子上,左手拉着她的右手。有个女人真好,这身子是温热的,虽然不知道疼他,可到底是有女人了。
    她也有对他好的时候,骂他贱骨头,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他就嘻嘻笑着:“我就是没见过女人,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
    这时候,女人就笑了,她去照镜子,果然照着一张桃花脸,但却是老桃花脸了。她已经40岁了,真的老了,年轻的时候打情骂俏,没干什么正经事,到如今找了个知冷知热的人,值了。
    前两个男人,为了她的轻浮,打她骂她,她没有改过来,结果第一个喝多撞死了,第二个去游泳掉到河里淹死了。因为长期打打闹闹,他们死时,她只觉得少了个给她挣钱的,甚至没哭没闹。人们都说她心硬,说最毒不过妇人心,她嗑着瓜子说:“哼,谁让我长得美。”
    如今美人迟暮了,但她依旧是美。坐在巷子口跟人打牌聊天,大雨天,他推着自己的车子跑回家,有人说:“你男人回来了,快去烧壶热水给他暖暖身子。”她却嗑着瓜子说:“打完了这圈再说。”
    连一双儿女都觉得她有些可恨了,可男人说:“让你妈玩吧,她是心里郁闷。”她听了,侧过脸去,眼睛有些湿润,知道这男人是真心疼她了。
    不久,男人觉得心口疼,一直疼到上气不接下气。去医院查,心脏坏了,要做搭桥手术。她听了,泼妇似的坐在地上骂:“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得这个病,这不是要我死吗?我的命怎么这么苦这么硬啊?”到现在,她想的还是她自己。
    钱是不够的。她趁男人不在家,把修车铺卖了,三万多块,还是不够。她去找亲戚借,因为名声坏了,没人借给她,怕她说谎话。她一狠心,重拾年轻时学的本事——唱大鼓。
    她怕人知道,于是买了火车票远走,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地唱。如果你在街头看到一个唱大鼓的女人,那就是她了。她不年轻了,45岁了,浓妆艳抹,穿着廉价旗袍,一句一句地唱着《黛玉思春》《宝黛初会》,很艳情的大鼓,一块钱一块钱地挣。
    长到45岁,这是她第一次为一个男人挣钱,不,这不是挣钱,这是挣命呢!
    一年之后,她攒够了做手术的钱。等她回来时,所有人都发现她黑了瘦了,很多人都以为她跟别的男人跑了。这样的女人,看着自己的男人不行了就跟别人跑呗,很正常。
    很多人都这样看她,只有他不这样看她,他说:“她会回来的。”
    她真的回来了,带着好多钱,跑到他跟前说:“做手术的钱咱有了,不是我和男人睡来的,是我给你挣来的。”
    这次哭的是他。他哽咽着,抚摸着她有了白发的头,说:“疯丫头,怎么学会疼人了?”他一直把她当孩子,一个爱玩爱闹的孩子,甚至她的轻薄他也不嫌弃,他相信自己会感动她的,会让她爱上的。手术做得不成功,半年之后,他去了。临走之前,他拉着她的手说:“下辈子,我还娶你,即使你看不上我,可谁让我喜欢你呢?所以,我到前面等着你去了。”
    她扑到他身上大哭:“死鬼啊死鬼,你真忍心啊……”声音如杜鹃啼血,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但他到底是去了。
    都以为她还会再嫁,都以为她还会再说再笑再招摇着打牌去,但所有的人都想错了。从此,她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不再东家串西家串,把从前的修车铺又开了张,自己做生意,供两个孩子上学。
    她的心里,从此就只有这个男人,他给了她一段情,一段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
    白天不懂夜的黑
    有没有听过一首歌,《白天不懂夜的黑》?那是很多年前,母亲爱听的歌。她有一个日记本,记录当时的心境。一些读过的印象深刻的话、听过的歌,也会被摘录进去。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白天和黑夜,仿佛一对没有交集的情人。黑夜想念白天,白天永远躲避黑夜。
    夜晚想一个人,他过得好不好,正在做什么,身边有没有别人。会因为他的饮食习惯改变清淡的口味,即使已经分开很多年。在意自己的容貌,眼角细纹暗示和他分离多久,思念有多久。他有没有想起一个人,看着同一轮月亮,此岸彼岸数着天上的星星。
    爱一个人,却不知道如何靠近他。靠近是一种罪,我怎么能允许自己犯罪,唯有离开。
    谈过为数不多的恋爱,全部无疾而终。不愿回头,也不愿再想。一个同学在新公司遇到前任,他们成了同事。对我说,一起吃饭,他请你。不知如何回应,推托不去并非矫情,而是不愿再制造重来的可能。
    后来,再有人介绍,或者要求复合,都不作回应。即使花时间、耗心力,即使一个人,也不允许和不了解自己、不忠于自己、不珍重自己的另一个牵绊,哪怕是很短暂的一刻。
    恋爱的结局要么是分手,要么是结婚。想找到那个与自己结婚的人,如果起初就知道结局不是想要的,宁可从未开始。我知道这条路难走,未必就能走下去,可就是这么固执,就是这么相信。我要的、我等的,是我全部的担当。它值得。
    让生命变得更美好,也更独立。爱是锦上添花,不见得繁花似锦。
    没有经历爱的人,对爱怀有憧憬是可以理解的。爱是喜悦,但要单纯;爱是美丽,但要质朴;爱是热烈,但要持久。失去其中之一,都不足以抚慰一颗对爱虔诚的心,让它得到平和的质感。我们遇到的人,也许是适合的,也许是中意的,也许觉得他就是对的了……以后遇到更好的,也不会属于我。这正是我们的脆弱之处。你可知道,当你的心下沉,以为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时,不过是安慰,逃避现实,逃避孤单软弱的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是真实的你。
    这是母亲说的。没有人能挨过心灵深处的软弱与孤单,爱也许是解药,但其实根本不是。
    白天和黑夜只交替没交换,无法想象对方的世界。我们仍坚持各自等在原地,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
    黑夜的孤独忧伤,白天永远不知道。它只看到黑夜的深沉、冷漠,却看不到黑夜为何深沉,为何冷漠。非常害怕和一个人接近,他不是自己,不是母亲和孩子,有着血肉不可剔除的牵系,感情也说不上多么深。现在是,只为相爱而相爱,相识不过途径。愿意,结合,做爱,分开。这之间的过程,眼花缭乱甚至不到一夜。余下的一天、一月、一年……十年,都是分开之后没完没了的争吵、冷淡、挣脱。
    不了解你的人,不会在你哭泣时给你依靠的肩膀,不会在你做错事的时候原谅你。他们不会给你宽容与谅解、时间和信任。也就是,他们不爱你。你要的爱,是像白鹭一样双宿双飞,像青石一样风吹不变。你是白天,你的情人就不会是黑夜。黑夜有黑夜的守护,也许是星辰,也许是微风,也许是酒醉迷路的归人,却不是你。
    年轻时,凭直觉去爱,莽撞糊涂,不计得失。经历爱情宛如经历一场尘世的历练。看得见高空也要丈量脚下的大地,走出的步子收不回来。那些消失了的温柔渴慕,丝丝缕缕,日月也泛起光阴。
    拣选可爱的人,不降爱的质地。前提是,我与你,我们彼此体谅,彼此宽容,彼此接纳,彼此亲近。烟花在高空绽放,那么炫目迷人,仿佛全世界都是它的幻影,美丽得不真实。炽烈的感情、燃烧的欲望,都要归寂。白天是要进入黑夜的,我们的情,从一个人过渡到另一个人,由我至他,不多也不少。
    这个世界有多冷,你不是不知道。像蜗牛一样蜷缩,有柔软的肉身,有防备的姿态,偏偏没有敞开接受光的心,也就错过了春风与共的美景。多么可惜。
    她对我说,你该明白,我们一生至少爱一个人,至少有一次爱的选择。无所谓对不对,错的也当是对的。在此之前,擦亮你的眼睛,像在黑夜里寻找光明一样,他是你余生对生活的希望。
    以后你要爱人,要成家,要离开……而这些,正是我唯一想对你说的。
    爱情的迷人之处,不是风花雪月的眼泪,而是细水长流的微笑。要学会微笑,微笑着走进一个人的心。黑夜再黑,也有月光,又有何惧。
    你说最爱我的那几年,不过如感染一场霍乱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1
    前几日,又见证了一对情人的分手。我已经不知道他们彼此相爱持续了多久,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更久的一段时间。分手原因也是和自己极其相似的异国之恋,仿佛这种感情在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一种破灭的形态收场。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毕竟面对着的是另一个完全无法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人是一秒,有的人是一年,有的人会在自己的人生逐渐走向终点时,才对身边的那个人呢喃一句:“哦,想不到爱你竟然成了我这一生的宿命。”
    太过深情即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而最后的放弃是为习惯和顺从。没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上让我和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或许我会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在这一瞬间发现,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2
    这段时间偶尔能有空闲的时候,我开始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平心而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并不如《百年孤独》那般能够仅凭一段开头就令人魂坠其中。马尔克斯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魔幻主义手法,公然选择了“爱情”这一被无数人传唱的老调作为小说中心,还采用19世纪欧洲艳情小说的体裁格式,试图用一脸严肃来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故事。”
    故事的剧情其实用一句话就能概括: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了五十三年,才如愿跟她同床共枕,并且他的爱,在其有生之年还将继续下去。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男主角弗洛伦蒂诺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五十一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费尔米娜,费尔米娜,那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女主角费尔米娜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弗洛伦蒂诺,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这种由时间或者性格造成的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可以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那其实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费尔米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弗洛伦蒂诺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弗洛伦蒂诺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3
    你能理解失去一段爱情的感觉吗?
    是清晨将醒未醒那缕梦的惆怅,是黄昏茫然失措那无奈的寂寥,是午夜无法成眠那清醒的阵痛。小说看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我耐不住性子去看改编的电影。电影里的南美洲很漂亮,想象中的燠热、闷湿、鲜艳和浓烈全都刻画出来,那正是马尔克斯笔下巫气弥漫的南美洲。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女主角尖薄的五官,随时随地像一只受了惊的飞鸟。
    前四十分钟里,她与男主角之间的爱情也完全像一种孩童的游戏——两人一见钟情之后便开始书信往来,乃至发展到私订终身的地步。那个晚上她又无知又热烈,却还有那么一点点矜持,她答应他的求婚,说:“好的,我会嫁给你,只要你答应不逼我吃茄子。”呵呵,真的是初恋,竟然相信自己会与第一个爱上的人结婚,那么草率,但是那么真诚。
    之后,果不其然,女子毁弃婚约,在人人自危的霍乱时期,嫁给了一个生活有保障的医生。
    在片中,已为人妻的女主角曾说:“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影子。”
    五雷轰顶的爱情,真可以令一个人的灵魂出窍,从此远离肉体。
    凡遭此劫者,终其一生都只是徒具人形的影子。
    影片的结尾部分十分温暖,那时他和她都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各自拥有一具垂垂老去的躯体。在寂静的内河航船上,淡薄的夕照里,他们缠绵床榻,享受着迟来了五十年的、抱憾的温柔,船头还特意挂起黑黄旗帜谎报霍乱。
    没有什么可以打扰他们,连时间和死亡也不可以。
    4
    如果人生是不倦的迷宫、一团混乱、一个梦,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一个象征。
    马尔克斯心中的爱情散落在常常吹着猛烈的东南风、在黄昏扬着细雨的南美洲,在随着岁月悄悄流逝却又永恒不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他的爱情在所遇到的相识或不相识的街巷里,在沉重的黑铁的屏门后面,在一双双随着人事打磨而空洞无神的瞳孔后面。
    他的爱情在黎明震颤的瞬间,挣脱普遍而深邃的黑夜,显出没有轮廓的依稀的图像,在白色的天光里看上去反而惊愕又冰冷。
    “乌鸦的幽冥”,我想起希伯来人用这样的比喻来称呼傍晚的开始。
    在某一个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失败来打动你,从此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不安的际遇,还在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那妖娆痛楚的花朵。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年轻的夜晚像你的一片翅膀。
    你是我们曾经拥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你是我节日中看见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掩的门,你的面容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的光,送出的早晨向你我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那日色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拥有照耀你全部光霞的街道。
    5
    一切的爱情故事里都有生活,有死亡,有清醒,有遗忘,有你我全部的人生。哪一张弓射出我这支迷失的箭?目标又是哪一座没人敢到达的高山之巅?
    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我们漫不经心的每一步,都在迈过别人的各各他(传说是古代犹太人的一个刑场)。此时的你就是那些不曾生活在你的时代的人们具体的延续,而别人将是你在尘世的不死。今天所记忆的,就是明天会遗忘的,就是未来无从追忆的。所以,清醒恐怕是另一场梦,梦见自己并未做梦,而睡梦不过是夜夜归来的死亡。可是,我想知道,你在尘世的生活里是否亲身拥有过一场爱情?你推开黑铁的屏门走进一个房间,有一个好姑娘——她拥有女人特有的宁静与高傲,有胡亚罗斯的深邃,更有聂鲁达的深情。她暂时属于你,在这日显疲倦的人生中。
    你们沉默着,身体又如火焰般颤抖。倘若万物都有结局,有节制,有最后和永逝,还有遗忘,谁能告诉我,在这段爱情里,是谁接受了你无意中永恒的告别?
    十字路口又向你敞开远方,某一扇门你已经永远关上,某一段路你已永远无法回去,是否还有一个人、一段时光在徒劳地为你等待?
    当你用尽了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认为流逝的时间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记得在你们的爱情之中,曾经有过一个顶点、一次狂喜、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傍晚?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你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我说:“会。”
    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终没有嫁给你
    我在家复习职称考试,郭大打电话跟我说晚上和几个朋友聚聚。傍晚打扮停当走出门,风比我想象的要冷一些。昨晚给一个左右为难的姑娘打电话,她问我跟郭大先生是怎样在一起的。我讲给她听,同时觉得那是很久以前的、别人的故事。她说:“你们现在很好啊。”
    是啊,是很好啊。“可是也真的付出了很多。”
    现在身边任是谁一脚跌进爱河,我都仿佛迟暮的名媛,千帆过尽,见怪不怪,只那么静静地看着,没什么波澜。付出,是我自己,也是他。我们都变了很多。平时我绝不是爱煽情的人,我喜欢打哈哈。郭大也很少说什么动情的话。有一次吃饭,他起了个头儿:“我半生漂泊,自由惯了,没想到这个岁数认识你了,就稳定……”我赶紧说了句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不喜欢酒桌上的掏心掏肺,因为说得不好,显得轻佻;说得太好,我鼻子一酸,就要掉眼泪。进了饭店是他在对我招手,笑起来还挺萌的。我坐到他身边抢他的手机玩,两人打闹起来。手机终于被我抢过来,没有半分钟就电量不足自动关机,不过我还是看到了手机壁纸,是我的照片。席间,一位一年前丧偶的先生说了几句煽情的话,表达对过去的追悔跟对未来的憧憬。当时我正跟身边的某嫂子聊天,听得不很真切,但也听到一些。回家的路上,我逗郭大:“要是我死了,你不能像他那么伤心吧?”
    “不能。”被暴打了一顿之后,又更正,“我是说不能不伤心!”
    “伤心也憋着,别在酒桌上跟人家晒,我泉下有知也不会高兴的。”
    “我那哥们儿人挺好的。”
    “我没说他不好啊,就是不喜欢那种表达方式。”
    “放心吧……我表达能力这么差,没人家那么会说。”
    “嗯,也是。”我点点头。先前大家从饭店出来,说要去K歌,路上前后走起来。郭大一直跟一个朋友谈工作上的事,我走在他们身后。这一幕让我想起过去那许多年,饭局结束,我都是这样默默随着几个聊着天的男人走出来。此时的我最保有一双警醒的眼睛,默默不语地端详某个可能成为我终身伴侣的男人:就是他了吗?就是这个人了吗?
    过去许多年里的我,从来没有给过自己一句肯定的回答。搞不好还会莫名就心有不甘,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了,必须马上谈谈分手的事;有时候又突然感到这人很陌生,似乎自己完全可以回身冲另外的方向走。女人的决断往往果断而冷情,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某嫂子大概以为我落寞难当,停下来等我,一起向前走。斑马线,郭大跟他的朋友走在前头,我们几个被隔在红灯的这一边。我用眼睛去找他,看到他也回头在找我。喝了啤酒走肾,在路上无处可寻,就去路边的网吧找卫生间。我走出来,看到他已经站在网吧的玻璃门外面晃膀子。网吧大厅的地砖很滑,我穿了高跟鞋,走得慢。郭大笑起来,伸出手臂冲我做奇怪的姿势和鬼脸,很开心的样子。我想起刚才跟某嫂子吐槽他总是嬉皮笑脸,让人心里没底。某嫂子说:“你别看他这样,他心里有数……我们多少年都没看他这么认真地对哪个女人了。”
    当下这个男人,隔着一扇通透的玻璃门对着我挤眉弄眼。他那么开心,即使心里压着很多东西;他想让我也开心,而我只消看到他,就会开心。突然涌出的情感亲切多过激越: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我的爱人、我的家人、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
    一人分饰两角
    卓羽言最近有点烦。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着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卓羽言最近有点烦。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像出演着一部编剧拙劣的肥皂剧,演技平平的自己则被逼出任女主角,如此还罢了,更要命的是,在这部看不到尽头的无聊剧集中她必须一人分饰两角。同事三三两两的跟她说再见,提醒着她下班的时间到了。她走到总经理的办公室门前,在她举手要敲门的一刹那,肖云中拉开门,两人撞了个满怀。“肖总,还有别的事情吗,我要下班了。”
    “没事了,你走吧,再见。”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羽言收拾好桌上的东西,来到电梯口等电梯。电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东西,能将一座摩天大楼夷为脚下平地,在高层建筑里办公的人永远不能从楼梯的角度来感受它的高度。而且它还有一个神气之处:短短的几十秒钟时间却能听尽人间悲喜。叮——咚——电梯来了。羽言走进去。“哎,这次韩日世界杯不知道我家那位又会怎么样折腾,上一届是搞得家里一塌糊涂。”
    “是呀,你说起世界杯,我倒是想起一件趣事,上一届世界杯,刚好我公公去世,我老公兄弟三人在家守灵,遇上一场精彩的比赛,兄弟三人拍桌子敲椅子吵成一团,我婆婆实在看不过眼,走出来对兄弟三人说:‘你们能不能轻一点儿,你爸刚死’。”
    叮——咚——电梯到了一楼,羽言回头看了一眼说话的人:毫无特色的两个女人。走出写字楼,羽言突然不知道要去哪里,要回哪个家?要如何面对何平?
    何平。人如其名,何其平常的一个人,在茫茫人海里,这个何其平常的人跟很多人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对她卓羽言不一样,在她身边他是一个有实实在在身份的人,是她众所周知的男朋友,是她认识三年、同居两年的男——朋——友,他们对彼此的朋友家人都了解得如自己一般,很长一段时间,她曾将他视为生命之船停泊的最后港口。羽言看着脚下有两块细小的石块,她用右脚将它们各自踢开,以石头的远近来确定自己即将去的地方。结果,是那块名叫肖云中的石头跑得更远。她扬手叫了一辆TAXI,汽车平稳地驶向如同黑色缎带的内环公路,在城市东郊的一个花园小区停下来。羽言穿过小区的儿童游乐场,几个天真不解世事的漂亮宝贝在那里尽情的嬉戏,不远处是守候他们的年轻妈妈。唉,这每个妈妈身上不知道都有怎样的故事,就像她一样,羽言暗暗地想。掏出钥匙打开门,这是一套装饰颇为精巧的两居室,羽言换上凉拖进了浴室。胡乱地煮了个快食面,羽言打开电视机,一个一个换频道,不是广告就是肥皂剧,无趣之极。蜷缩在沙发的一角,羽言沉闷地点燃一根烟,是烟蒂淡绿淡绿的那种,中文名翻译过来叫“寿百年”。真是的,抽烟还怎么可能长命百岁呢?
    她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给何平告诉他自己要加班,太晚不回去在公司宿舍住。何平一如往常叮嘱她要注意身体,要早点休息。羽言最恨这一点,为什么何平永远不会怀疑她的所做所为!
    关掉电话,门口发出声响,只有一个可能:肖云中回来了。今天他怎么会来?羽言并没有告诉她自己来了这里。“哎,小言,你怎么来了?”肖云中走进客厅,有些意外地问。“我就不能来?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再娇媚不过的声音。只要是在办公室之外的地方,羽言对肖云中的语气永远保持这种娇媚,这好像是肖云中激发出的属于她的一项特异功能。肖云中微微一笑,走过来给她缠绵的一吻。羽言在这种熟悉的气息之中眩晕:肖云中永远都会给她这种感觉,也只有肖云中能给她这种感觉。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一。“你今天怎么来了,太太出国了?”羽言调侃他。“我闻到了你的味道。”又是微微一笑,这是一个成熟且又成功男人的招牌,自信的,微笑的。电视里正在播放一出肥皂剧:成功的男上司爱上了她的女下属,女下属正在和他的妻对峙,背景是情调优雅的咖啡厅。肖云中调换了频道。“晚餐吃什么?”
    “快食面。”
    “我还没有吃,陪我出去吃点东西。”
    “不嘛,人家都换了睡衣了,冰箱里还有吃的。”羽言盯着电视屏幕撒娇。“多大了还撒娇,不害羞的丫头。”肖云中一把将她抱起来,“最近又没有好好吃东西,轻了。”
    羽言乖乖地换好衣服:“你不知道你更老啊,你看你的皱纹,小心哟,要拉皮了。”
    “你没听说过,男人四十一枝花,我现在还是含苞待放啊!”
    肖云中的宝马载着他和羽言离开小区,又将他们载回来。这一夜,羽言靠在肖云中的怀里甜甜入睡,她甚至没有想到何平。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羽言洗漱完毕走出门口,肖云中已在楼下等候。汽车驾驶到离公司约三公里处,羽言离开宝马拦了一辆TAXI。“卓羽言,准备一下,十点钟通知各部门经理开会。”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口气,肖云中将一叠文件交给羽言。面对他如此精湛的演技,羽言有些气馁,有时候,有些时候,她真希望同事能看出些什么,或者能传些不好听的绯闻到她耳里。但是人们似乎永远都不能将正经的肖云中总经理和她这个还算规矩的小秘书卓羽言联系起来。唉,这样也好,相安无事。十点钟,会议室,灯光通明。根据羽言的经验,这是一个不太重要的会议,只不过是总结前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和寻求解决之道。羽言边敲打电脑记录着会议纪要边胡思乱想。卓羽言、何平、肖云中,一人分饰两角。这些字眼不停的在她脑海里跳来跳去。十二点,会议结束,羽言回到座位上整理着会议记录。桌上的电话铃响起。是何平。“阿言,今天是妈的生日,晚上过她那边吃饭,下班时我来接你。”
    “噢,不。”羽言本能的反应,她如何能前一天跟另一个男人上床,后一天去拜见公婆。“怎么了,阿言,你有事是不是?你协调一下嘛,今天是妈的生日啊。”
    想不出更好的理由来拒绝,羽言无可奈何地挂上电话。每一天重复的动作,羽言走进电梯,走出写字楼。何平已经等候在天桥底下,羽言一眼便看见了何平的摩托车。人逢喜事精神爽。何平穿得很整洁,气色也很好,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孝子。“婆家”早已聚集了一大群人,似乎都在等他们了。羽言递上何平准备好的寿礼:“阿姨,生日快乐,寿比南山!”
    “妈,生日快乐,看看喜欢不喜欢我和阿言的礼物。”何平妇唱夫随。“喜欢,喜欢。”婆婆大人拉住羽言的手笑得合不拢嘴。“阿平、阿言过来拿红包了。”公公满脸慈爱。哦,好一幅人间欢乐图景,为什么自己不好好珍惜。羽言痛苦地想。切了蛋糕、吃完饭,回到家里已近十点。何平打开电视机搜索体育节目。“阿言,你先冲凉、休息,我再坐会儿,衣服放在洗衣机里,我来弄。”两年如一日,这个何其平常的人始终保持着一颗疼爱她的心。她卓羽言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理由来伤害他。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在这出肥皂剧中一人分饰两角的原因之二。洗澡时,羽方擦了一遍又一遍的肥皂,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咒骂自己。羽言突然想结束这种生活,走出来坐在何平的身边。“何平。”羽言鼓起勇气。“嗯。”何平盯牢电视机。“何平,你爱不爱我?”羽言心口不一。“当然。怎么了,阿言,你今天有心事。”何平将目光调转过来。“噢,不。”羽言的掩饰实在糟糕,“如果我有事瞒着你,你,会不会原谅我?”
    “怎么可能呢?阿言,我相信你,你不想说的事自然有你的理由,你想告诉我时再告诉我就好了。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我信任你,理解你。”
    “哦,何平。”羽言在心里低叹,下文却再也说不出口。“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上班。”羽言转身走向卧室。“阿言,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有心事?”何平的声音追随她进了卧室。“没有,我只是想看看我在你心中到底有多重。”羽言灿然一笑。“傻妹。”何平又将目光调转向电视屏幕。接下来好一段时间,羽言平平静静的工作和生活,已经好长时间不去东郊那个花园小区了,也有好长时间不跟肖云中对视。下班了要么就约上女友吃饭喝茶逛街,闲闲散散地聊些最近的八卦新闻;要么就回到她和何平的家,做着柴米油盐的平常夫妻。她甚至想这样慢慢了断与肖云中的关系,毕竟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只适合出现在梦中罢了。她想找个时间把钥匙还给肖云中。九月,一向是公司的旺季,工作忙碌起来。“卓羽言,准备一下,明天出差上海,带上这些资料。”肖云中的吩咐声。羽言订了两张机票,又打电话到上海的分公司告知肖总经理的行程安排。飞机起飞了,载着她和肖云中飞向另一个城市。如果在一个月之前,这将是她期望并且乐意的一次行程。羽言动手系安全带,肖云中伸手过来帮她。空中小姐穿来穿去端茶送水,羽言要了一杯咖啡静静的望着窗外的白云。肖云中?云中?这云中似乎什么也没有。“小言,今天很安静啊?”肖云中微笑地看着她。“哦,有些累了。”羽言的声音娇媚中略带有疲惫。肖云中为她理了理头发不再出声,开始闭目养神。繁华的上海。羽言拖着行李箱跟随肖云中入住酒店,接下来是紧张的工作安排。忙碌的一周转眼即过,最后一个晚上的时间,是肖云中送给她的礼物。“今天想去哪里?小言。”肖云中轻轻揽着她的腰。“东方明珠。”
    肖云中微笑。于是他们去看那第一千遍的东方明珠。坐在东方明珠的咖啡厅里,整个城市的景致一览无余。“上海,真的很美,很迷人!”羽言低声感叹。“你也很美,很迷人。”肖云中凝视着她姣好的面庞。走出东方明珠,黄浦江畔和风习习,三三两两的行人,甚至还有身着旗袍的女子,女子曼妙的身姿和款款的脚步仿佛在演绎着旧上海滩的故事。羽言靠着江边栅栏,掏出那串钥匙,放在肖云中的手中。肖云中接过钥匙,却让它轻轻坠入江底。“你?”羽言惊诧。肖云中将羽言紧紧揽在怀里,吻她,喃喃而坚定地低语:“你是我的,我不许你离开我,不许,不许。”羽言再次在这熟悉的气息里眩晕,眩晕……
    回到她所在的城市,羽言的生活继续上演着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她分辨不出肖云中与何平之间她到底爱谁?一边是长久实在的幸福,一边是无法抵挡的眩晕,一边是说不出口的伤害,一边是摆脱不了的诱惑。羽言在夜里恶狠狠地咒骂自己。圣诞节来临,羽言收到了两份礼物:一份是何平的钻戒,一份是肖云中的金卡。“阿言,我们结婚吧。”何平诚挚而平实的声音。“爸、妈也催问我们怎么还不结婚。”
    “何平,再过一些日子,好不好?”羽言的语气有些不稳定的恳求。“为什么?我们还不够了解吗?我会一直像现在这般疼爱你的。”
    “哦,不是,不是,何平,再过些日子好吗?”羽言的恳求越来越重。“阿言,你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事情隐瞒我?你爱上了别人?”何平的语气有些恐慌。“阿言,你?”
    “哦,不是,不是,过几天放假,我想回家看看妈妈,跟她商量商量,”羽言憎恨自己的谎言,“结婚的事我们再说,好不好?”
    “阿言,你要是离开我,我会恨你,永远恨你。”何平的语气像受了伤害。“哦,不,不。”羽言再也说不出第二个词语,她轻轻地抱住何平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胸口。元旦节来临时,公司放假三天,羽言对何平说自己回了老家看妈妈。她躲进了东郊花园小区的那套两居室里。她知道肖云中不会回来,他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时间陪着妻子和女儿,享尽齐人之福的他不能放弃天伦之乐。羽言要利用这个时间好好想一想,她在这一剧集里扮演角色太久,她已经太累太自责,她要好好想想如何摆脱这种一人分饰两角的生活。在最后一天里,羽言决定:离开。离开何平,离开肖云中,离开这个城市。假期结束后,羽言没有回公司上班,肖云中联系不上她。次日,报上有新闻登出:“东郊大案,红颜命陨”。报道指出东郊某高级住宅区发生的抢劫命案。死者系一年龄25岁的女子,该女子是本市某某公司职员,声誉良好,容貌秀丽,据警方推测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那套两居室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卓羽言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她和肖云中的关系。两个月之后,报上跟踪报道这起命案有了结果。原来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他们在其他地方作案时被捕,同时交待了这起命案。情节极其简单。原来,他们了解到东郊这座花园小区住的大部分都是大款的小蜜、二奶或私生子。觉得比较容易得手,观察了几天之后发现羽言进进出出始终只有独自一人,便决定从她下手。原来只想入室偷窃,后来却被羽言发现,面对羽言惊恐的指责,他们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羽言杀害,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弱女子,如何能抵挡得了强匪的袭击,终于是“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
    羽言就这样离开了何平,离开了肖云中。甚至来不及给任何人留下只字片言,也来不及告诉任何人她的最终决定。她终于用付出生命的方式结束了这出一人分饰两角的肥皂剧。何平对于羽言的突然离去不知所措,对于羽言离去的方式更是深感痛苦,甚至他从来不知道羽言还有另一种生活方式,没有人能给他任何一种合理的解释,而他自己则想到头痛也找不到原因。因为,他始终不愿意触及羽言曾经背叛过他的可能性。于是他每天下班之后来到羽言生前工作的写字楼对面那座天桥上,凝望那座高不可攀的大楼便成了他惟一怀念她的方式。而此时,肖云中也静静地站在落地大窗前看着楼下的车来车往,回想羽言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和她特有的娇媚的声音。
    “我想你,来追寻你的气息不行吗?”羽言如是说。羽言的座位上始终空空如也。叮——咚——电梯来了。“真可惜,羽言那么可爱的女孩子,生命脆弱得叫人伤感。”一个年轻的女性声音。“是啊,公司这几天张罗着给肖总招聘秘书呢,听说来的那个女孩子有点像羽言的样子啊,你说会不会……”另一个年轻的声音。肖云中跟在她们身后走出电梯,没有让他公司的员工看见他。在写字楼前的天桥上,肖云中与何平擦肩而过,只是,他们谁也不认识对方。
    当爱情只剩下一百步
    我和你背对背开始往前走,我们说好当我们走到第一百步的时候再回头,如果还能看到对方,我们就忘掉以前所有的不快乐,重新开始;如果看不到彼此,就一直走下去,永远不再回头!
    当我走出第一步,有一种叫悲哀的东西漫过心底。我们的爱情之路只剩下九十九步,我们怎么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曾几何时,我们一起在雨中漫步,衣服湿了也不觉得冷;曾几何时,我们在雪天里哈着热气吃冰激凌,当人们投来惊异的目光时,我们哈哈大笑。我已走过二十步,你呢?我好想回头看看你,看看你是不是一样和我步履维艰?你还记得我吗?你教我学计算机的时候跟我说过,编程时会遇上一种情况叫“死循环”,进去了就出不来,你说你对我的爱就是死循环,当时我很感动。我走到五十步时,有个卖烤红薯的老头问我要不要红薯,我摇了摇头,他就推着车子走了。为何他不再多和我讲几句话?那样我便可以停留一会儿,不用再走下去。八十步已然在我身后,你是否也在想我们前一段不愉快的日子?我们为什么要为一点点小事而天天争吵?我一对着你哭,你便心乱如麻,烦躁不安。然后,我们都无端地说出一些互相伤害的话。终于有一天,你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不然都会被折磨死,分开吧。”
    九十九步了,我艰难地抬起沉重的脚,迟迟不愿放下。我怕放下回头,就再也看不见你;我怕放下脚,将永远失去你;我怕放下脚,我从此再也没有幸福可言。可是,我的脚终于落下了,泪水也顺颊而下。我不想回头,也不愿回头,我控制不住自己,蹲下痛哭起来。突然,一双宽大的手抱住了我的双肩,我回过头看到了你,看到了你充满了深深自责和浓浓爱意的双眼。我扑进你的怀里,哭着说:“我不要再往下走了!”
    你把我紧紧抱住,轻轻抚摸我的长发:“我永远不会再让你一个人走。其实,我一直走在你的身后,一直在等你回头。”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读《半生缘》很能体会这句话。沈世钧与顾曼祯是一对恋人,相爱半生缘分尽,余生用来想念和忘记。
    都说想念不如相见,却觉得,与其相见,不如埋在心底想念。想念是静好的绵长,相见是突然的惊诧。分手无须再见,不过是徒增伤悲,道一句,只是当时已惘然。如果我们不能以强大的心智征服自我,就不足以征服爱情。
    一直在想,一个人怎么能够勉强自己与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而要和爱的人分离。命运弄人、身不由己之外,其实是内心不够强大,爱得不够彻底。倘若爱,就一定不惜一切,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不要心里想着不舍,嘴上说着放手,那都是借口。就像没有人不会为梦想孤注一掷,没有人不会为爱去牺牲、去付出、去争取……去渴望得到回应。
    所以,我说世钧是懦弱的,他注定得不到所爱的人。曼祯是可悲的,一句“回不去了”道出半生缘尽,半生无缘。即使多么相爱,也不过如是,在怯弱的心前止住了脚步。他们是乱世里一对再普通不过的男女,却也有着各自的传奇,各自的悲哀。
    我喜欢大江大海里注定分离与遗忘的故事,喜欢乱世。这也许是因为有一颗颠沛流离的心。爱是一种遇见,注定要别离。不要为遇见而庆幸,同样的,不要为别离而伤悲。那句话叫作: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离别注定了重逢。只是,我们要与不同的人告别,再与不同的人相见。独立原地,千言万言,人来人去,湮没无痕。
    记得曾经写过一句话:灵魂深处的痛苦与绝望,往往在于心的封闭,无法对别人慈悲。爱也是如此,放弃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是把心封闭了,无法对爱慈悲。有时候很希望成为一个慈悲的人,有时候却痛恨慈悲。我知道,慈悲不是滥情,可爱情的国度,永远没有慈悲。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小时候的天才梦,有一天变成爱情梦。天才梦实现了,爱情梦永远不会醒来。想起《色?戒》里王佳芝凄绝的眼神,想起她凄绝的笔调,不免怆然。现实里,再也没有这样的爱情了,也不会再有这番过尽千帆的心境。爱情成了速食品,盲目吞咽,过度消食。也没有一个人,值得我们耗尽半生、一生去等待、去记得,心甘情愿,不问值不值得。
    秩序在更替,情爱在漠然。人与人之间,既不亲爱也不互重。
    当然,执着的人、不放手的人最先受到伤害。谁无情、谁抽身,谁就有主宰和决定的权力。主宰这场爱情的轮回,决定这场爱情的走向,是一意到底还是陌路殊途。往往是,沉浸于一段有始无终的爱情,自责不已,不后悔遇见,不后悔相爱,偏偏后悔错过,不可能重来。
    喜欢有情的人,有情未必终老,无情注定夭折。有情的人比无情的人可爱,尽管有时候他们很脆弱。
    《半生缘》里一个特别的词是幻梦,其实缘分何尝不是幻梦。我们习惯依赖人,在别人缔造出来的幻梦里想象虚假的一生,美好且觉得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爱情是一面镜子,镜中人不是爱的人,而是自己。与自己对照,你会发现,原来那些失败与遗憾都是自己造成的,由此变成了不幸。
    有人说,爱是经不起想的,想得越多,伤就会越痛。人的一生中,经历刻骨铭心的爱情,一见钟情也好,两情相悦也罢,陪自己走到最后的,却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这一路上,被欺骗、被愚弄、被伤害,坚持至放弃,以至于错失成隐隐作痛的回忆。真正需要强大的,不是看似坚硬的外壳,而是软弱残缺的心。
    如果缘分被拆散成两半,半生给予深爱的人,半生要留给自己的心。
    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深夜读着张爱玲的文字:“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很久。这样的梦只做过一次……”这是她的《小团圆》。何尝不是自己的“半生缘”。
    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年轻时,我们以为放弃的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那其实是一生。
    曲终人散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1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的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皙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说,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相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备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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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时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谄媚了起来。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抱着枕头我缩进她的被窝,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两根seven,替她点上。怎么了?我的幸福小女人。水色看着我,微笑。从风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那么强烈想要去爱的一个人,可是,我对这份爱情太没有安全感了。我吐了口烟,看着水色,这个有伤口的女人。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她呢喃着这句歌词,低下头,似是而非地叹了口气。青衣,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我看着她的低眉垂首处似有万千隐痛。心中若有所悟。从风从不允诺我什么,即使缠绵过后。黑暗里,他一手抵住墙壁,一手紧压着我的掌心,温热的气息自鼻中传出,扑在我的脸上。我紧闭着双眼,感受着他不由分说的热吻,似乎来自西伯利亚的飓风,席卷着一切理智与原则。从风,你爱我吗?我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微微喘息。他的眸子一闪,青衣,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让人感觉温暖的女人?
    温暖?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手指轻轻拨弄着他松开的第二个纽扣。那就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想抱在怀里的感觉。他抚着我的脸颊。满世界都是那些锋芒必露的女人,青衣,做男人其实很累。心里隐隐有种反驳的欲望,他说做男人很累,女人呢?其实不也一样。然而我急于迎合他,甚至于不惜按捺自己的思想去做一个他所说的温暖的没有锋芒的女人。隔壁里水色正放着齐豫的歌:要不是你一次流离失速,要不是我一次怅惘张望,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迷恋?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这就是我和他致命的差异吗?我迷乱了。飞鸟与鱼。我紧紧闭上眼睛。爱了,就不要计较结果。这是我惟一能给自己的安慰。
    3
    路蓝闷闷不乐地坐在沙发上,我走过去,怎么了?又见网友了?
    她惊讶地睁大眼睛,你神了?怎么知道?
    叫你多吃些下蛔虫的药嘛,要不我在你肚子里也很难受的。我冲她挤眼睛,跟路蓝相处这么多年了,她的一举一动我一眼看穿。她笑着打了我一下,又皱起眉来。昨天她见了永,本来对他期望极高,想着能让自己再来场恋爱,谁知,他胖胖的笑脸与想像相去甚远,无端失望。路蓝是个典型的三分钟热度的女人,有时候我会很怀疑,当初她是不是投错了女胎。无论从个性、行为或者是观念各方面,她都像极了男人。虽说在爱情方面属大器晚成,然而一旦萌芽却一发不可收拾,一年之内四次恋爱,令我瞠目结舌。每次她说她开始有点厌倦了,分手就必在十日之内。在择偶方面,其人如非英俊则必须高大,难怪这一次她会心存沮丧。路蓝,看人不能光看外表太肤浅了。我拍拍路蓝的肩,语重心长地,安排个时间我帮你面试面试,水色,你要不要一起去?
    她低头看小说,听见我问她,抬起头笑笑,不了。路蓝突然来了精神,水色,你整天在那种高雅场所,有没有遇见什么钻石王老五之类的?有艳遇的话要分着享用哦。分着享用?我哭笑不得。你当是吃自助餐,大家一起上,大快朵颐呀?
    路蓝撇了撇嘴,有什么不可以?起码分着养养眼也可以嘛。水色合上手里的书,不发一言地走回房间。路蓝看着她关上门后,凑在我耳边说,她这人好怪。我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其实她是个本质温柔的人,只不过各有世界而已,路蓝,不要介意。她耸了耸肩。电影院里正在热播《垂直极限》,我买了两张票,打电话给从风。他懒洋洋地说不一定有空。我一下子火大,对着电话大声喊道:别人都是男朋友必恭必敬地买好了票,可我呢?从风,我到底是你什么人?
    别人是别人,我最讨厌拿人来比。青衣,如果你不喜欢一个人去看的话,可以把票分给水色或者路蓝。他依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我啪的一声挂掉电话。坐在沙发上,心如刀绞,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我摇着头,无端冷笑。哭不出来。水色开门进来,我一把抓住她。水色,看电影去。她一脸茫然,我不由分说,穿上鞋子就走。电影里的冰天雪地,极高的悬壁之上,同一条绳索负载着两个人的生命,为了所爱的人能活下去不惜放弃自己,绳索的负重轻了,然而生命的意义重了。我有些怅惘,在生与死的关头,我们是否能为对方的生存而放开双手?那一笑之间的坦然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现实的生活里,谁不是苟延残喘,营营碌碌。回来的路上,我问水色,你会不会为了所爱的人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
    她惨淡地笑了笑,曾经会,但永远都不再会了。为什么?我走到她前面,转过身,面对着她。晚秋的月光洒在她苍白的脸颊上,像湖面上冷冷的水气。她的寒冷由心底而发。她停下脚步,看着我,字句铿锵:因为不值得。值得或者不值得可以计算得出吗?我凄凄问道,想起从风的始终清醒。青衣,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到最后,所有分手的理由都是借口,都是借口。她低压着声音喊道,我从未见过她如此这般的激动。伤口一经揭落,风起云涌,所有的痛楚都会不约而至。我无言,握住她冰冷的手。水色手指纤长白皙,个性温柔娴和,天生有做幼师的禀赋。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孩子都被家长们带走了,她一个人坐着弹钢琴,闭上眼睛,五月和风从脸上拂过,那般温柔。天色渐暗,水色直起身子,却发现一个男人靠在门边,抽着烟,忧伤地看着她。一个眼神的交集,就注定了一个劫难的开始。水色不顾一切地付出自己,甚至不敢要求他离开自己的婚姻。有时候她抱着他的小儿子,在脸上搜索他的眉目,可每每看见的却是另一个女子,他的妻子。心一慌乱,弹琴的时候都会跑调。他总是抱着水色,把脸埋在她的胸前,隐痛地说,水色,找个好男人,我们就不要再见面了。水色哭了,一遍一遍地抚摸着他柔软的发脚,我可以什么都不要,真的可以。然而真正什么都不要的是他,连水色无所求的爱情都可以不要。那个初春的夜晚,他一个电话,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水色。为什么,她追问道。我很累的。他支吾着。水色脸色一变,你厌倦了?
    原谅我,水色,我还是想过平淡一点的日子。可我从没要求过你改变什么啊。水色低声下气地。你的存在本身就是个负担了,我想,还是算了吧。水色想起他也曾经说过,她的存在是他生命的奇迹,原来,奇迹会变成负担的。她笑了,挂断电话。伏在桌上,又笑又哭。一个月后,水色一个人到医院里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刮宫的剧痛都没能让她流下一滴泪来,她只是死死地抓住床沿,眼睛睁得大大的,想着男人的绝情,怎么能够说变就变。大出血过后,水色醒来,隐约听见医生在门外说话:这个女孩废了,她已经不能再生育了。她撑起身子低声问在一边的护士,有没有人来过?一个冷漠的摇头粉碎了心里最后微弱的希望,原来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连生死都与己无关,更不用说当初信誓旦旦的责任与道义了,多么冷酷的现实。她叫来医生,说想看看她的孩子。只是个胚胎,像珊瑚一样,是个女胎。医生温柔地说。水色点了点头,平平躺下,眼睛灰灰的,望着白色的天花板。是个女孩。她喃喃自语。出了院,水色发现幼儿园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她打胎的事,看她时的目光同情而鄙夷。生活是自私的,每个人都善于从别人身上发现悲剧,以安抚自身的不幸。已经不能再若无其事,爱情是一场劫难,心也在病床上一同刮走了。空荡荡的,像一个在风里摇摆的秋千。欲语还无言。有时候,会感觉到内心逐渐的平静与冰冷,青衣,我连爱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水色逐渐平静下来,弹去烟头上老长的烟灰。我想起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水色盈盈而笑,甜美单纯。原来,夺去女人青春的不是岁月,是一场全盘皆输的爱恨,无路可退,也无路可走。都是聪明的女人,不是不懂得用技巧去爱,只是不愿,似乎是对真爱的一种亵渎。然而,毫无技巧的爱情,又像一杯直视见底的清水,容易令男人厌倦,该如何是好?我茫然地握着她冰冷的手。从风,如果爱情套上了责任,这样的爱情你会不会厌倦?我躺在他的怀里问他。爱情是爱情,责任是责任。他说。就是说,有了责任的爱就不再是纯粹的爱了?我抬起头,看着他硬朗的脸。他看着我,是的,对我而言。谁都不可以改变?我凄凄问道。谁都不可以。他肯定地说,抚着我的脸,青衣,你在怕什么吗?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不,从风,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我是个温暖的女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必须为这两个字而消灭我内心的愤怒或者不甘。然而,从来没有哪一个字眼让我觉得如此寒冷过,温暖?是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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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诞节前夜,陪着路蓝去见了她的永。确实貌不惊人,然而亲切幽默,不乏味,不生硬。笑的时候有两个小小的酒窝,指着自己的肩膀说小时候躲猫猫从树上跳下时被牛顶过的,我微笑地看着他,想像童真的自己。如此遥远美好。在上卫生间的时候,路蓝拉着我的手急急问道,怎么样?怎么样?
    我觉得很可爱,我边洗手边说。很可爱?路蓝嘟囔着,似乎不够满意。王小波他老人家都说过,人生是一条寂寞的路,需要一本有趣的书来解闷。够了,一个有趣的男人比什么冷冰冰的硬件设备都可贵。我懒洋洋地拍着她的肩。那倒是,她眼睛一亮,虽然不够帅,但让我很开心。回到家的时候,居然看到一个男人坐在客厅里,水色正默不作声地冲茶。路蓝冲我挤了挤眼睛,口无遮拦地问道,水色,你朋友呀?
    水色回过头,嘴角轻轻一扬,哦,他叫杨易,是我初中同学,刚才在咖啡厅里遇见的。又转过头对他说,青衣、路蓝,我们同居。他一听笑了,温暖而舒展。这个男人,有着干净的笑容和眼神。我对他笑笑,拉了拉路蓝的手,走啦走啦,两人各自回房。不一会儿,路蓝冲了出来,表情夸张痛苦,青衣,又短路了。你才短路了呢!我瞪了她一眼,踢开椅子,就我那三脚猫的功夫还要整天烦我。杨易走了过来,我看你们这里的电线都太老化了,我明天帮你们重新接一接吧。路蓝一听笑得门牙无遮,太好了,我先谢谢你了。明天刚好圣诞,我们一起聚餐,青衣,把你家从风也叫来。水色似乎想说什么,但看见杨易已经高兴地答应了路蓝,又不说话了。下班后到街上买了副手套,走遍几条街才买到一副独特的。从风是如此挑剔,给他的礼物又怎能平凡?我把它揣着怀里,春暖花开。回到家里,看见杨易爬高爬低地换线路,看见我回来了,低下头笑着,托了托眼镜。水色在厨房里洗菜,我也过去帮忙。杨易这人真不错呀。我不落痕迹地搭着话。可惜他来得太晚了。水色一语道破,不闪不躲地看着我。怎么会晚?水色,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开始。她低头不语,突然停下洗菜的手,笑着问我,你是想吃清蒸鱼还是糖醋鱼?
    我要吃红烧鱼,路蓝忽然跳了进来,往我们两个肩上狠狠地拍了下去,指着我的鼻尖,水色,把这条双鱼煎炸了。我笑着打她的手,她一闪出了门,边走边丢下一句话:你家从风来了,我要在他的茶里下泄药,看你再坏。我一听,探了个头,看见沙发上路蓝和永挤在一起嘻笑漫骂,从风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看见我,眼峰一扬,冲我灿烂地笑了,我甜蜜地跑到他身边,把手套塞到他的手里。喜不喜欢?
    他看了一眼,还行!什么年头了?还送圣诞礼物?我可没买。心里微微失望,但嘴里还是说,没关系没关系。他用力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这个礼物要不要?
    我笑了,嗯,我喜欢。水色做好了最好一道菜,我端着满满的汤碗颤悠悠地走了出来,杨易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稳坐如钟的从风,急急忙忙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汤碗。我双手用力一甩,好烫哦,从风。谁让你笨,盛那么满。他一眼都不看我,依旧对着电视。我委屈地撇了撇嘴,看到路蓝和永已经在电脑前拥坐着甜甜蜜蜜,心中突然一阵莫名酸涩。没有安慰,没有圣诞礼物,没有怜爱疼惜。如此单向倾斜的爱恋里,阵地早已退无可退,而我却不愿承认自己的一败涂地。我只能将自己的失意藏起、掩埋、消化。像一只贝,日夜疼痛地揣磨着对美好及幸福的向往,并一路坚持地憔悴下去。而杨易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水色脸上的笑容也渐渐多了,有时候,会从她的房间里传来轻快的歌曲,而不再只是齐豫的《飞鸟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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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蓝在某一天突然跑到我床沿,告诉我,她昨夜差点出轨了。我温柔地拉着她的手,女人总会有这一天的。可到了最后关头,我却怎么也不能把自己给她,路蓝一脸忧郁,青衣,不知道为什么,每个男朋友我最多也只能和他们亲亲嘴,再下去,我就不能接受了。和永也一样?我问。不一样,我们差一点就……做了。青衣,我发现我无法坚持地爱一个人,或者是说我无法太投入地去爱一个人。你就像水色说的,最爱的始终是自己。可是,路蓝,这样很好,把最好的留给自己。我低声说着。我说我这样是爱他吗?她傻傻地问道。是的,你的眼睛里都写着呢。只不过,还没有爱到忘我的地步。我抚着她的脸。忘我?就像你爱从风那样?
    是的,就像我爱从风。我生疼地说着,想起从风从容无谓的眼神。有一段时间,每天都会收到花店里的花束,写着“水色亲收”。水色把花插在水里,解下卡片看都不看丢到垃圾桶里。谁这么痴心呀?路蓝玩弄着花朵问道,杨易吗?
    不是。我肯定地说。四十五岁的外商,有个十五岁的儿子,啤酒肚,无可阻止的谢顶趋势。奔驰一辆,别墅一座,诚征高情商情妇,可以代办绿卡。水色言简意赅地一倾而尽。我哧哧笑起来,水色你在写征婚广告?
    路蓝在一边睁大双眼,不会吧?恶心!我要把他的花丢到楼下,看他还烦不烦你。别啊,水色按住她的手,笑笑,他恶心,花不会,免费的空气清新剂,干嘛不要?
    我拍拍手,改天我们也开花店,无本经营呀。水色熄掉烟,这样看来我上班得更尽力一点了。她拿起皮包,准备上班了,回过头冲我们笑了笑。那一刻,我似乎又看到了那张照片上的水色,有着甜美笑容的水色。十一点时,雨突然大了起来。我正想着从风会在哪里呢,电话就响起,我接起。青衣……我忘带钱包了……你能不能过来一下?电话那边嘈杂无比,我吃力地听着从风断续的声音。路蓝正在房间和永煲电话粥,看见我穿了件外衣要走,冲了出来,拉住我,青衣,外面在下大雨呢,你要出去?
    没办法,从风有事。我弯下腰系鞋扣。他有事?他有事就让你这么晚冒雨出去?算什么啊!路蓝大声叫了起来。我打开门,看着她手里的电话,对她凄恻一笑,路蓝,不是每个人都有福分可以坐享爱情的。从风在酒吧里看见我来了,一把搂住我,嘴角满是酒气。宝贝,你真好。我甩开他的手,悲哀地看着他,从风,你把我放在哪里?
    放在这里。你看,我最先想到的人就是你。他一手指着自己的心,一手圈住我。低下头,众目睽睽下不由分说地亲着我,我辗转在他的疯狂里,连落下来的泪都交杂着甜蜜与酸苦。他是命里注定逃不过的一个劫数,推着我无望地向爱情深渊一路滑去。从风刚走不久,水色就回来了。我坐在关着灯的客厅里,抽着水色的骆驼。烟雾迷漫,掩不住我的迷惘。你怎么了?水色坐到我身边,一动不动地看着黑暗中的我。从风刚走。我答非所问。我知道……刚刚在楼梯口碰见他。水色轻声说着。水色,我的爱情怎么走得那样的山穷水尽?水色,我好辛苦。我把脸埋在她的怀里,低声抽泣。她轻轻抚着我的头发,我说过了,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青衣,别和我走一样的路。我抬起头看着她微乱的发丝,闪动的眼眸里似乎别有他意。只是,我陷得太深,义无返顾,退无可退,像一个死结,抓得越紧,结得越死。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从风,幸福是有距离的吗?
    杨易带着一大包的食品过来,和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指着电视里一个丫丫学语的小女孩心无旁骛地说,水色,你看多可爱呀。我扭头看了一眼水色,阴影不动声色地从她脸上一掠而过。杨易走后,水色在阳台上浇花,那一株风信子。这是我惟一留下的他的东西。水色轻描淡写地说着。在我去医院那天,它长了个花苞,出院后,就谢了,我从没有看过它开花,我一直很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我不知道说什么,站在她身边,看着那株小小的植物。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却毁了我。水色放下手里的水壶,忧伤地看着我,青衣,我再不能爱任何人了,杨易他要我的时候,我闭上眼睛想的却是那个男人的无情。我不明白一个不爱你的人他怎么能和你做那样亲密的事呢?不明白!
    也许他不是不爱,只是如他所说,累了。我说。水色用力地摇了摇头,不爱了,真的是不爱了。她凄凉地看着我,杨易他是个好男人,也会是个好父亲。可惜,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她的语气凉凉的,像一场过了季的秋风,寒冷,但却无力卷起任何尘埃。人生的现实,是把希望一个个地打下去。原则其实是一个很虚的东西,总被容忍一步步地逼到边缘。为他荒唐而又可笑的坚持,到最后,是一句不爱了。我和我的女儿没有这个命,这是我在这个冬天里听到的最寒冷的一句话。这个冬天,从风开着机车,在黑夜里把我带到海边,他说,极少人在冬天看海,尤其是夜里,可他喜欢冬夜的海,像一只狼。像一只狼?我咀嚼着这句话,觉得匪夷所思。是的!青衣,如果说我是冬天的海,那么你就是夏天的海,像一只猫。他转过头,迎着风大声对我说。我笑着搂住他的腰,往他耳垂微力咬了下去。从风,明年夏天,我们还来看海吧?
    来!他用极快的速度往我脸颊上亲了一下。可惜,我们连春天都来不及过完。一个男人若太伪装让人觉得假,但一个男人若太无谓却让人觉得痛,因为他连掩饰的努力都不愿了。这个春天,我在从风的脸上读到了厌倦,他开始累了,不愿日夜牵绊于同一个女人了。他在酒吧里谈笑风声,周边不乏眉目暧昧的女子。我苍白着脸坐在他对面,他倒了杯酒给我,青衣,你也来了?
    从风,我们回去。我推开酒杯,抓住他的手。他皱了皱眉,青衣,你为什么要这样?我不喜欢你这样。那你喜欢什么?是不是这样?我站起身子,拿起桌上的一整瓶酒,往喉咙里就倒。酒吧里不少人侧目看着我们的相持。从风一把抢过酒瓶,把我拽出门外。春雨微凉,洒上脸上,一如海边的潮润。然而,此时已不同彼时。雨却突然急了起来,打在地上,溅起水珠,溅在两个人的脚面上。从风低头看见自己干净的裤脚上几点泥泞,嘴里咒骂了几声,一闪身站到屋檐下。从前,他会撑起掌心,放在我的头顶。我睁大眼睛,不能相信地看着他的一闪一躲。心头巨痛如醍醐灌顶,这就是我所爱的男人啊,这就是我为之可生可死的男人啊!
    我抬起头,紧紧闭上眼睛,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始终是他们自己。从风,既然如此,我们分手吧。从嘴缝里挤出这几个字,那般疼痛。而他似乎早有所料,不言不语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看着那张我如此深爱的脸,看得心灰意冷。不想爱一个人爱到危险的程度,所以,在全力以赴之前撤退。感觉不到手里的温度,身体似乎还在渴望他的临别拥抱,而脚已一寸寸挪开。从风,我没有骗你,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让我们从此天涯海角。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没有看我。站在街头,打了电话到家里,只有水色一个人。我和他分手了,水色,出来陪陪我吧。一瓶接着一瓶的科罗娜,水色冷眼看着我,抢过我手里的酒,青衣,何必呢,那么不舍得,就别分手,这算什么?
    我不想把分手这句话留给他来说,水色,你不懂!与其让他伤害我,不如我先行一步。我埋头低语。水色重重地把酒瓶往桌上一放,你不过是想以退为进,可是,青衣,没有用的,一个男人的心想走了,谁也留不住的。从风那种男人,他从来只爱他自己,他只爱他一个人。我抬起迷离的双眼,看着水色隐痛的眼神里闪动的光芒,用手捂住嘴唇,失声痛哭。水色陪着我到上海玩了一个星期,她说,有时候要把伤口放在离爱情比较远的地方,去吧,和一个陌生的地方吃吃饭,陪一些陌生的月色散散步。外滩边上的餐厅里,水色吃着意大利面,我吃着牛排。流离的夜色自透明的窗前错落纷呈,而我味同嚼蜡。餐厅里放着《重庆森林》的电影原声带,California Dreaming,交杂着一个男人沉痛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我停下咽食,半熟的肉鱼鲠在喉中,如同一句话写完后没有划上个句点,颤抖着手,心里却是如此清楚自己的无能为力。悲伤不期而至,泪水落在刀面上,晶莹滑下。水色把柠檬水塞到我手里,喝下去。我摇着头,为什么爱情那么快就过期?我们连这个春天都没有过完,水色,你让我怎么甘心?
    好,我让你死心。水色坚定地说着。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拿出手机,按了一个键,然后递给我。你怎么会有从风的电话号码?我吃惊看着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跳出的那个号码,那串数字,我可以倒背如流。你别说话,等着听就好。水色面无表情。我把手机放在耳边,水色,是你吗?我打了这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千万人之中我都认得出来。我的脸色瞬时成灰,再也抓不住手里的手机,一寸一寸地往下滑。泪眼婆娑地望着水色,等待她来给我一个答案。这就是你爱的男人,在楼梯口挡住另一个女人说他喜欢她。青衣,看清楚吧。水色拉着我的手,隐痛地说着。我木木地坐着,窗外夜色无边。那一夜里,我的心在外滩的月色里一点一点地空出,一寸一寸地灰掉。抱着厚厚的被子,把身子卷成一团,死死地咬着牙。这样很安全,再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再没有人可以践踏我。半夜,突然听到水色的声音,我跑到她的床上,看见她抓着被角紧闭着双眼,反复呢喃着一句话,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我摇着她的肩膀,她醒来,茫然地抓着我的手,死死地盯着窗外,眼睛映现出无限悲伤。我转过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看得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用手遮住她的眼睛,紧紧抱住她,水色,过去了,都过去了。不,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她用力拽着我的手,两行清泪顺着瘦削的脸庞落了下去,平添艳丽,然而,心已是如此这般千疮百孔,任它幸福以何种形式来临,也已是风声鹤唳,无力承担,不敢接受。这是我惟一一次看见水色哭泣。在这个莺飞草长的四月春晚,外滩一夜无眠。
    6
    两个月后,我接受了南京一个文学网站的聘请。在机场,路蓝给了我一封信,昨天水色拿到设计院给我的,让我交给你,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她的选择。我脸色微微一变,颤抖着手接过它,放进口袋。连你都要走了。路蓝眼睛红了。青衣,你和水色的经历让我怎么再相信爱情呢?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傻瓜,你的永和他们不一样,他是那么爱你。而且,你也爱他,是吧?
    她点了点头,又迟疑地摇了摇头,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爱他多久?为什么,我总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
    路蓝,到了今天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依然会告诉你,我相信。我所不能相信的,是它的持久性。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情,爱过就不要计较结果。我合起她的手,路蓝,把自己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记住。她点了点头,紧紧搂住了我,脸埋在我单薄的肩上,低声哭泣。我亲爱的路蓝长大了,知道牵挂了。我含着泪昂起头,远方的天空澄蓝如海,有飞鸟隐约掠过。云端之上,我放平小桌子,向空姐要了杯橙汁,放在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平平摊在桌上。“风信子今天开花,我终于知道它的颜色了。从起初的浅紫,像我十六岁时的那件连衣裙,到最后的深紫,像那夜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终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了。青衣,爱情在我生命里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义演,我来到那个每天送花的男人身边,用一年的相伴,得到我想要的绿卡,到我想去的国度。这世界很公平。你说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走这条捷径,可是,青衣,我们不同。你始终有勇气面对阳光而立,你把阴影藏在身后,可我已经走不出来了,从那夜我在杨易的怀里颤抖我开始明白,我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我无法把它带给如此深爱我的人的生命里,青衣,我只能离开。我们的幸福与不幸始终只能自己担当。有时候,我会梦见那个孩子,我常在想,她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收留她。但愿所有的苦难都让我来承受,让她永世无忧,也算值得我如此撕心裂肺地挣扎着活过来。书上说,AB血型人的爱情是类似极光的火,火焰华丽,美观而不实在,火灭时了无痕迹。青衣,我在一场极光里绽放,然后终世熄灭,这样平淡的结局,我终于可以心灰意冷地接受了。你呢?”
    “祝幸福。”
    我缓缓地折好信,放回口袋里。拉下小窗子的遮阳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看见那个夏天的水色,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一根紫罗兰,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里,灰飞烟灭。爱情在那个季节,永世地失去了保鲜期。水色眼里的那一道阴影,永世地刻在了我心里。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那一夜,水色抱着我,像个孩子痛哭出声。那一夜,上海的外滩下了一场流星雨,黑暗的窗外,绝望的星辰如泪珠一颗颗划过夜空破碎的脸,划过水色无限悲伤的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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