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岚整整写了三页纸才停下来,她的脑袋现在已经开始放空:她出过这么多回任务,其实她的体能一直在队里不是最优秀,就是凭着这个绝佳的,像复印机一样的记忆,她才会立下这么多功劳。
    她的短时记忆连生物学家都会惊叹:她不光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记住她想记住的东西,只要她想,她可以复制她记下来的任何事物!
    她没怎么学过毛笔,但她写出来的字像练过了几十年才能练的字,她每一个笔锋都出笔老辣,干净果断,如果她这个时候跟张伯说,今天是她不知道是第十次还是第十一次拿起笔,估计张伯第一个就会笑掉大牙。
    但是她的记忆也不是万能的,只要过了那个时效,那些她强行记住的东西就像被擦过的黑板一样,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老天爷送人礼物总是不会太大方,但她已经足够用。
    她何尝不知道,张伯说的换假信,她未尝不能去做,但是,这对她而言是不够的,她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引起上层的注意,她得让他们知道,她选择的这条路是对的!相反,如果失去她,才会是他们莫大的损失。
    从张伯的神色改变中,青岚满意地看到了这一点,还没等她写完第一张纸,张伯便退回到了床边,不再去看一眼。
    青岚封了信递给他:“发出去吧。”
    她顿了顿:“我现在还穿着湿衣,你们谁给我找套衣服出来?”
    小伙计咧着嘴捧着衣服:“早准备好了,大哥快换吧。”
    青岚笑了,这小子看着傻得像游甲,其实比那个游甲机灵多了。她朝外看了一眼,小伙计已经拉着张伯往外退了:“大哥,你早点睡,俺们今晚就在店子里缩一晚上,有事你叫一声就听得见。”
    张伯到了店里,闻着乱七八糟的杂货味才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叹道:“咱暗字营丙字里可算迎了能人了。”
    小伙计笑道:“老板,快睡吧。”
    青岚憨甜一觉,这一觉直睡到了午时也没有醒过来。
    她这几天精神高强度集中,那根弦才在信送出去的那一刻落下了定。
    她接下来的几天还得在这里等通知,她的任务还没有结束。
    青岚其实有些不大清楚此行的最终任务是什么,她总是会接到一些奇怪的指令,叫她什么时候走哪里,见到谁说些什么,得到一些什么消息。
    她只是这个任务里一道小小的环节,还不能一览全貌。
    青岚其实无所谓,她只要展现出她的价值,她能参与的事情便会越来越多。
    一街之隔,阳刘城的主干道上早就吆五喝六地作起了买卖,青岚这一觉睡得极好,向张伯打了个招呼:“二伯早。”
    张伯像每一个对后辈有所要求的长辈一样:“还早哩,也不看看时辰。”他的话已经换成了地道的阳刘话。
    青岚一笑,摇着手作了个讨饶的动作,转头看见小伙计愁眉苦脸地坐在旁边:“怎么了?”
    小伙计像是真的要哭:“老板昨天说给咱买的床板子,今天又不上算了。”
    张伯“呸”了一口:“我啥时说了这话?”活脱一个最普遍的吝啬鬼。
    青岚正要笑话,她的眼神突然一凝:刚刚街角的那个人,怎么有点熟悉?
    她起身追了上去。
    那身影快得像是青岚的幻觉。
    可青岚是干什么的?怎么可能看错?她连追了几条街都没有追上那个人,眼看已经快出了城,她只得放弃地走了回去。
    她刚刚一走,隔壁的一户人家突然探出两个人来。
    黑衣人甲:可算走了,艾妈呀,真吓死我了。
    黑衣人乙:瞧你那德性,不是没追上吗?
    黑衣人甲:你不害怕,你不害怕你哆嗦什么?未来主母跟主上越来越像了。
    黑衣人乙:你才害怕,你全家人才害怕!
    一个阴影遮挡到他们头上,那个他们眼里,跟主上一样可怕的未来主母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们面前,微微一笑:“你们有没有听过,有一种拳,叫天马流星拳?”
    “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
    青岚拳顶黑衣人甲的喉咙,脚踩黑衣人乙的胸膛:“说!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
    黑衣人甲拧着脖子,他决定,宁死不屈!
    黑衣人乙拧着脖子,不到一秒钟,痛哭流涕:“我们再也不敢了,我们就是看着少爷你像个有钱人,想跟着看你落了单,能不能赚两个小钱!”
    穿了一身张伯旧夹衣的青岚……唔,那夹衣的边角处还补了一个补丁。
    “还不说实话?!”青岚冷笑着,在他们身上连点了几下。
    黑衣人甲乙又哭又笑:未来主母这使得什么手段哪!她到底开启了什么开关,居然只点了几下就又疼又痒,让人欲仙欲死!苍天哪!跟着未来主母这活太辛苦了,他能不能跟主上辞职?
    啊,不对,要辞职的话,还得先从未来主母手里逃出来!
    有他们做人属下做到这样苦逼的程度吗?老板要追姑娘,他们还要跟着受罪!!!太没天理了!
    随着用刑时间的加长,青岚也为那两个黑衣人的顽强而震惊:她早就认出来,就是这两个人在青家的时候也跟踪过她,那时候她因为赶时间,只揍了他们一拳便走了,没想到他们居然又在这里出现,这绝对不可能是巧合!
    但这两人咬死了只是心生歹意,她又不是个见人就杀的杀人狂魔,审了半天,没能审出所以然来,又不甘心把这两人放了,干脆手一挥:“你们不是想抢劫吗?那好,我这就送你们进县衙,让县老爷好好审审你们!”
    天啊!还要丢人丢到县衙里去!
    这要是让黑卫里的其他人听见,不得把这笑话活生生地笑三年!
    这样一想,黑衣人甲乙顿觉生无可恋,他们心如死灰地任青岚像拖死狗似的拖着进了县衙。
    两个人面面相觑:大概他们将会是黑卫建成以来,第一个被关进县衙大牢里的吗?
    不能说!这个秘密死也不能透露出去!
    两个人在这一刻,脑电波达到了最大程度的重合。
    青岚顺手解决了两个莫名其妙的蟊贼,心里的疑问不减反增:这两个人,绝不可能是单纯碰见了追着她来的。
    只有可能,一直有人在跟着她。
    那这个人会是谁?是皇帝吗?
    如果是这样,那就能说清楚,她明明搬了家,金吾卫的郑校尉还能如此准确地找到她的新住处的原因。
    被皇帝操纵人生也就算了,居然连她的生活都还要插手!还要时刻监视!
    这一瞬间,青岚只觉得,自己给那两个家伙的惩罚简直太轻了!
    已经被关进大牢的黑衣人甲乙齐刷刷地打了个冷颤:未来主母的怨念太可怕了,总觉得,主上再这么下去,总有一天会被未来主母发现,如果到了那一天……黑衣人甲乙再次齐刷刷地打了个冷颤。
    而京城里,一只小信鸽终于到了他该到的人手中。
    曾荃捧着那个像复印机一样的信纸见到了凤启帝,凤启帝冷然道:“居然找的是他,马上给老二发消息,让老二知道这封信的内容,让他……算了,他知道该怎么做。”
    曾荃躬身应了声:“是。”
    等他准备回身的时候,凤启帝叫住了他:“刚刚那封信开始写得不像是他,你说,他是不是心乱了?”
    凤启帝心平气和的时候,有时候也会愿意跟臣下分享一些消息,曾荃是心腹中的心腹,很是熟悉他的风格,闻言也不畏怯,恭敬道:“陛下,这次您可猜错了,这一次这封信的内容是由我们的人完全复写出来的。”
    “复写?你是说,连内容带笔迹全是一字不差地默写出来?!”凤启帝即使见过许多的能人,也不免震动:“阿荃,我们金吾卫何时进了这样的人才,怎么朕不知道?”
    青岚这次的任务出色到曾荃也十分满意,他含笑道:“陛下,那个人还是您把她拨到的暗字营,您忘了?”
    “朕拨的?不可能,要是朕拨的,朕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凤启帝不信。
    曾荃却卖起了关子,微笑着没有马上揭开答案。
    一个名字蓦然跳进了凤启帝的脑海,他猛地站起来:“你是说,青,不是,是白轩那小子?!”
    曾荃有些心惊:怎么提到白轩时,皇上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他到底是喜欢白轩,出于提拔他的心思,把他调到了暗字营?还是憎恨白轩,想要让他悄无声息地死在任务里,这一瞬间,曾荃竟有些不敢细想下去。
    凤启帝只是失态了片刻,立时稳定下来:“很好,等她回来赏她白银百两。”
    皇帝果然不喜欢她。
    曾荃立时便下了结论:如果他真的喜欢青岚,只会把功记下来,到了功劳积攒得够多,直接换军衔便是,何必一功一赏?倒像是钱货两清的作态。
    “那小子接下来要去哪里?”凤启帝过了一会儿,像是漫不经心地问道。
    曾荃不敢怠慢,小心地答道:“江南。”
    “江南,正好,老二也在江南。”凤启帝低声道。
    曾荃等了一会儿,没见凤启帝开口,忍不住问道:“陛下,您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有,把那小子——”他的眼神短暂地烦乱了一会儿,挥手让曾荃退下:“你下去吧,朕一个人呆一会儿。”
    曾荃退出殿外的时候,眼神掠过了凤启帝的御案,那位君王又把自己藏在了阴影之后。
    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曾荃沉重地得出这个结论,转身走出了殿外。
    青岚没有能够休息多长时间,下午的时候,她得到了新的指示:她要在三天内赶到金陵城,到那里等待新的任务。
    阳刘城和金陵城隔得不是太远,骑快马的话,大概要一天就可以到。
    但青岚在马上连续待了那么些天后,对骑马这事已经深恶痛绝。她的两腿内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早就是血痂摞着血痂,一碰就疼得直打哆嗦,她之前一直是在为了任务强忍着,但她绝不是一个喜欢亏待自己的人,因而,一听见说可以有充裕的路上时间,她就不愿意再骑马了。
    而她此次选择了一个不太受罪的赶路方法:走水路。
    就是从她前一天下水的那条河道里走,水路走得慢一些,大约得要两天的时间可以赶到,可以在船上充分地休息。
    因金陵城是江南有名的通商口埠,每天往来于城里的客商极多,连带着这处小地方都成了一个小小的繁华之地,青岚很容易便租到了客船。
    这船是从北边过来的货客两运楼船,共有三层,下面两层潮气重的就放些货品,上面那一层是客商所住。
    水道上时有客人上上下下,青岚运气不错,她分到了一个单间。在阳刘城那小小的河道走了不到半天,水道一宽,江河视线陡然大了不少,原来已经船行到了江面上。
    江南此时的春天已经有几分热意,行人们都换上了薄薄的春衫,青岚一进了屋,也不去甲板上到处乱窜,只打开窗户一意地看江景。
    青岚以前不是没有坐过轮船,但这种全靠人力及风力的古代木制轮船跟她之前在现代化社会所遇到的又岂是一回事?
    闻着木板有些清香的味道,感受着轮船在江面上慢悠悠的行驶,时时有船工喊着号子“嘿呦嘿呦”地唱歌,虽然听不大懂那些吴侬软语在说什么,青岚也感觉到了另一种闲适安逸的情绪。
    古代社会不比现代,她这几日除了跟老张他们几个说话,到处听到的都是南北不一的杂腔杂调,她即使再聪明,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学会所有的俚音俗语,因而,在听到难得的大凤官话时,她原本靠在床上的背不由得挺直了一些,朝着窗子向外望过去。
    对面是一栋色彩鲜艳的无帆大船,那船上的女子或者拿绢扇,或者蒙着面纱,嘻嘻笑着随意朝周围的人抛着媚眼,全然不复古代那女人保守的形象,青岚在那群穿着鲜艳的女人那里,想要找到那个说话的人,却有些难。
    她急忙打开门,向外跑去,正在此时,船老大也在喊:“诸位客人朝里进来一些,船要上秦淮河了,河道窄,船要转向,注意扶稳,不要站在船舷上!”
    青岚恍然:原来是到了“脂粉香腻”的秦淮河,难怪有刚刚的那些女子,看来那些人就是驰名整个大凤的画舫伎子。
    不出意外,整个船板上所有的男人都在看向那栋金漆大船,更有甚者,还露出了色与魂授的丑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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