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大石头前,隋墨兰从衣兜里拿出纸巾铺在上面,两个人坐下后,她靠着云逸正,歪头在男人的肩膀处,男人伸出手臂揽着她的肩头。目光伸远,看到远处山巅仿佛还有未化的雪,造化庄严,她心里有了行云流水的神意。
视线由远及近,右前方有一棵掉光了树叶的光裸的梧桐树。不时何时,低低的树枝上跳跃着一只喜鹊,身姿轻盈,毛羽鲜亮,隋墨兰眼神追逐着它的身影。
一会儿,又飞来一只喜鹊,在枝头跳闹着,从这根树枝跳到那一枝上,慢慢一步步靠近了先前来的那一只喜鹊……最后,两只鸟儿紧紧地挨坐在一起,不再跳动了,只是不时转动一下头部。
它们一定是一对情侣。隋墨兰指给云逸正看,“老公你看!那有一对有情鸟,它们很恩爱。”
“嗯,”云逸正拿下巴指了指梧桐树的高处,“那上面的鸟窝就是它们的家,它们已经在这儿生活好些年了。它们的孩子长大后能独立生活了,就飞走了,只留下它们一直没有搬走。”
“哦。”隋墨兰听了男人的话,心里顿时起了一丝丝萧索。她想到了自己,现在即使找到了亲生父母,也错过了与父母每日生活在一起的少年时光。孩子总要长大离开家,再成立自己新的家庭。
到头来能相伴一生的还是那个枕边人,而且这中间还不能有意外出现,要两个人的身体情况都健康,才能一起慢慢变老。
大约察觉到隋墨兰情绪的变化,云逸正拍了拍她的肩头,然后站起身来,往前走了几步,“在这个位置,我几年前埋过一块儿石头,来看看还在不在?”
隋墨兰有些好奇,她也跟着走到男人身边,两个人用树枝和石块,去挖那片的土地。
俯身,弯腰,两个大人挖土,一会儿就弄得两手满是泥污。
偏偏这个时候,从山上走下来了一对中年夫妻。那位穿着灰色大衣的中年男子,上前跟云逸正打招呼,“阿正,你们在这干什么呢?”
男人站起身来,垂下两只沾满泥的手,神色看不出一点儿不自然,“郑叔叔,我满手都是泥,就不和你握手了。”
那位郑叔叔的妻子,是一位看起来很有精气神的女士,虽然看起来年龄也不小了,可是她梳着两只小辫子在头两侧翘起,像个老小孩儿。她凑到隋墨兰身边,“哎,丫头,这里埋着宝贝呢?”
隋墨兰搓了搓手上的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有,阿正说,以前在这埋了块石头,我们看看还在不在?”
“是吗?”那位女士很感兴趣的样子,“还在不在了?我帮你们一块挖吧。”说着,她撸起袖子,蹲下身子就要帮忙。
被称为郑叔叔的中年男人,走过去拉起她,“素梅,你就别跟着添乱了,玉霜都到家里了,快回去招待客人吧。”
景素梅撅着嘴,不情不愿地被丈夫硬拉下山去。
这两位是住在锦绣山庄仅有的四户人家之一,与云家做了多年的邻居。
最终,隋墨兰挖出了那块埋了几年的石头,她拿着翻来翻去地看,很好奇,也很成就感。拿到一旁的溪水里想洗一洗,水很是冷冽,她快速地洗干净,发现石头一面刻着两个字:云墨。
歪着头看着旁边在洗手的男人,隋墨兰心中猜测刻这个墨字是不是因为她。
云逸正洗了手,拿纸巾擦干,又捉住隋墨兰的小手帮她擦干,很冰凉的感觉,“是不是冷了?我们也下山吧。”
“不冷。”隋墨兰摇摇头,注视男人的目光带着款款深情。她想到了费曼在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接受采访时说过的一句话:爱就像溪流、清凉、透亮……
把石头握在手心里,隋墨兰与云逸正又回到之前挖出石头的地方。她把刚才从小溪底部捞出的石头,也刻上云墨两个字,和挖出来的那块石头,一起埋在了那个坑里,掩埋好。
就让它们悄悄永久地埋藏在这里吧。
遥望山色,漫天的斜阳光照,西边天际云霞的颜色倏忽万变,绛红,深紫,银灰……最后转化成灿烂的金黄……万山沉寂,天色奇丽变幻,隋墨兰握紧云逸正的手,仿佛听到了夕阳落下的声音。
她喜欢大自然的神奇,神秘,在这伟大空远的背景衬托下,显得人很渺小,却让她的心很宽广,更让她懂得珍惜眼前身边的人。
晚上吃过晚饭,隋墨兰与云逸正回了云顶别墅。男人仅有的几天假期,他只想与自己的老婆独处。
让隋墨兰不明白的是,云逸正一回家就提出今天晚上睡他们卧室隔壁的那间客房。
“为什么?”隋墨兰边摘围巾边不解地问。
“那个房间以后我想做成儿童房,给孩子住。今天晚上,我们先睡一晚,体验一下住起来舒不舒服。”
好吧,这也算个理由,算个爱孩子的理由。
直到坐在床上,隋墨兰才发现这个房间与其他卧室不同的地方,就是衣柜旁安装着一个大大的镜子,睡觉得话,总让人觉得不太习惯。男人说得对,要先自己体验一下睡觉的舒适度,再给孩子做儿童房。
“老公,那张镜子以后能不能搬出去啊,我怎么觉得安在这儿有点不合适。”隋墨兰忍不住说了自己的想法。
“对,以后怎么也要重新装修一下这个房间,到时候就会搬出去的。”云逸正很赞同老婆的说法,“不过,现在我们现在还是应该让它发挥一下价值。”
“发挥什么价值?”隋墨兰露出茫然的眼神,一个镜子而已,也就是可以整理一下仪容,难道这面镜子还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云逸正走到镜子面前,朝隋墨兰招了招手,“过来!”
小女人带着窥探的好奇,披着一头柔顺的黑发,身姿轻盈地朝男人走过去,乖巧的模样让云逸正心情愉悦。
走到男人面前,隋墨兰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云逸正亲吻到樱唇。
视线由远及近,右前方有一棵掉光了树叶的光裸的梧桐树。不时何时,低低的树枝上跳跃着一只喜鹊,身姿轻盈,毛羽鲜亮,隋墨兰眼神追逐着它的身影。
一会儿,又飞来一只喜鹊,在枝头跳闹着,从这根树枝跳到那一枝上,慢慢一步步靠近了先前来的那一只喜鹊……最后,两只鸟儿紧紧地挨坐在一起,不再跳动了,只是不时转动一下头部。
它们一定是一对情侣。隋墨兰指给云逸正看,“老公你看!那有一对有情鸟,它们很恩爱。”
“嗯,”云逸正拿下巴指了指梧桐树的高处,“那上面的鸟窝就是它们的家,它们已经在这儿生活好些年了。它们的孩子长大后能独立生活了,就飞走了,只留下它们一直没有搬走。”
“哦。”隋墨兰听了男人的话,心里顿时起了一丝丝萧索。她想到了自己,现在即使找到了亲生父母,也错过了与父母每日生活在一起的少年时光。孩子总要长大离开家,再成立自己新的家庭。
到头来能相伴一生的还是那个枕边人,而且这中间还不能有意外出现,要两个人的身体情况都健康,才能一起慢慢变老。
大约察觉到隋墨兰情绪的变化,云逸正拍了拍她的肩头,然后站起身来,往前走了几步,“在这个位置,我几年前埋过一块儿石头,来看看还在不在?”
隋墨兰有些好奇,她也跟着走到男人身边,两个人用树枝和石块,去挖那片的土地。
俯身,弯腰,两个大人挖土,一会儿就弄得两手满是泥污。
偏偏这个时候,从山上走下来了一对中年夫妻。那位穿着灰色大衣的中年男子,上前跟云逸正打招呼,“阿正,你们在这干什么呢?”
男人站起身来,垂下两只沾满泥的手,神色看不出一点儿不自然,“郑叔叔,我满手都是泥,就不和你握手了。”
那位郑叔叔的妻子,是一位看起来很有精气神的女士,虽然看起来年龄也不小了,可是她梳着两只小辫子在头两侧翘起,像个老小孩儿。她凑到隋墨兰身边,“哎,丫头,这里埋着宝贝呢?”
隋墨兰搓了搓手上的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没有,阿正说,以前在这埋了块石头,我们看看还在不在?”
“是吗?”那位女士很感兴趣的样子,“还在不在了?我帮你们一块挖吧。”说着,她撸起袖子,蹲下身子就要帮忙。
被称为郑叔叔的中年男人,走过去拉起她,“素梅,你就别跟着添乱了,玉霜都到家里了,快回去招待客人吧。”
景素梅撅着嘴,不情不愿地被丈夫硬拉下山去。
这两位是住在锦绣山庄仅有的四户人家之一,与云家做了多年的邻居。
最终,隋墨兰挖出了那块埋了几年的石头,她拿着翻来翻去地看,很好奇,也很成就感。拿到一旁的溪水里想洗一洗,水很是冷冽,她快速地洗干净,发现石头一面刻着两个字:云墨。
歪着头看着旁边在洗手的男人,隋墨兰心中猜测刻这个墨字是不是因为她。
云逸正洗了手,拿纸巾擦干,又捉住隋墨兰的小手帮她擦干,很冰凉的感觉,“是不是冷了?我们也下山吧。”
“不冷。”隋墨兰摇摇头,注视男人的目光带着款款深情。她想到了费曼在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接受采访时说过的一句话:爱就像溪流、清凉、透亮……
把石头握在手心里,隋墨兰与云逸正又回到之前挖出石头的地方。她把刚才从小溪底部捞出的石头,也刻上云墨两个字,和挖出来的那块石头,一起埋在了那个坑里,掩埋好。
就让它们悄悄永久地埋藏在这里吧。
遥望山色,漫天的斜阳光照,西边天际云霞的颜色倏忽万变,绛红,深紫,银灰……最后转化成灿烂的金黄……万山沉寂,天色奇丽变幻,隋墨兰握紧云逸正的手,仿佛听到了夕阳落下的声音。
她喜欢大自然的神奇,神秘,在这伟大空远的背景衬托下,显得人很渺小,却让她的心很宽广,更让她懂得珍惜眼前身边的人。
晚上吃过晚饭,隋墨兰与云逸正回了云顶别墅。男人仅有的几天假期,他只想与自己的老婆独处。
让隋墨兰不明白的是,云逸正一回家就提出今天晚上睡他们卧室隔壁的那间客房。
“为什么?”隋墨兰边摘围巾边不解地问。
“那个房间以后我想做成儿童房,给孩子住。今天晚上,我们先睡一晚,体验一下住起来舒不舒服。”
好吧,这也算个理由,算个爱孩子的理由。
直到坐在床上,隋墨兰才发现这个房间与其他卧室不同的地方,就是衣柜旁安装着一个大大的镜子,睡觉得话,总让人觉得不太习惯。男人说得对,要先自己体验一下睡觉的舒适度,再给孩子做儿童房。
“老公,那张镜子以后能不能搬出去啊,我怎么觉得安在这儿有点不合适。”隋墨兰忍不住说了自己的想法。
“对,以后怎么也要重新装修一下这个房间,到时候就会搬出去的。”云逸正很赞同老婆的说法,“不过,现在我们现在还是应该让它发挥一下价值。”
“发挥什么价值?”隋墨兰露出茫然的眼神,一个镜子而已,也就是可以整理一下仪容,难道这面镜子还有与众不同的地方。
云逸正走到镜子面前,朝隋墨兰招了招手,“过来!”
小女人带着窥探的好奇,披着一头柔顺的黑发,身姿轻盈地朝男人走过去,乖巧的模样让云逸正心情愉悦。
走到男人面前,隋墨兰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云逸正亲吻到樱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