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睿生病正难受着,没想到祖父竟然是这种态度,更难受了,苦笑着对妻子道:“我们这位老太爷,可真是铁石心肠,怨不得父亲总是不满祖父的一些决定,方才会做出这等大事来。”
董大奶奶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安慰道:“你莫要想太多,先好好地养病,待养好身子时,再去寻卫国公世子也不迟。”
“只怕到时候什么都迟了。”董睿靠着弹墨迎枕,喃喃地道。
果然,过了两日,正在养病的董睿就得到何劲从江南平安回京的消息,并且带来了江南贪污案涉及人员的名册,因皇上人还在西山行宫避暑,一时间并没有发作这事情,给人一种十分平静的感觉。
可越是这样,众人越是心中惶惶,深怕那份名册爆发出来,他们都要遭殃。
皇上有多重视这次的案子,他们又不是不知道,只想赶紧寻出应对之策,省得拖得越久,越让人受罪。
董睿得到这消息时,心惊肉跳,叫来妻子询问道:“聂世子他们回来了?”
董大奶奶无奈地道:“派去盯着的人说,那日卫国公世子进山后,就没有回来,听说是在山里游玩,归期不定。”
董睿心中微疑,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叫来庄子里的管事,询问祖父老敬国公和卫国公这几日的事情,得他们和平时无异,每日纵情山水,老卫国公也没有什么异常,他心里放心的同时,却仍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聂屹这人,虽然他对他并不算了解,但从这么多年他能让皇帝对他一直信任有加,甚至超越所有的皇子,可见此人心思深沉,擅长谋划,极不简单。
他觉得聂屹这次进山十分可疑,可却又想不出他带着个女人能去干什么事情。
他带着进山游玩的可是明媒正娶的发妻,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能做什么?左不过是游玩罢了。
***
一路往东行,过了七八日,一行人终于抵达益州。
这段日子,霍姝打扮成男人的模样,与众人日日骑马同行,久而久之,几乎让人忘记这位的身份,要不是每日打尖住宿时,她和聂屹同住一间房,方才提醒他们,这位是世子夫人,而不是个真正的男人。
连元武都对她无话可说。
扈兴私底下曾对元武嘟嚷道:“我就说当初不是我眼拙,而是世子夫人这一打扮,简直比男人还男人,身上没有一点脂粉气不说,还能手扛大鼎,比男人还男人,她怎么可能是女人呢?其实主子娶的是个男人吧?”
当初在西北初见时,霍姝一身男装,化名虞十三郎出手相助,扈兴当时真的以为她是虞家十三郎,哪知后来,得知世子定亲的姑娘就是当时在西北认识的“虞从烈”时,扈兴傻眼许久。
怎么有姑娘男人打扮时,如此自然不做作,俨然就是个男人呢?
元武虽然挺认同他的说法,但是作为一个好下属,自是不能怀疑主子,当下脸一板,将这傻大个教训一顿,语重心长地道:“男人有咱们世子夫人长得好看么?”
扈兴是个诚实的,老实地摇头,“咱们世子夫人就跟戏本里的神仙妃子似的,哪个男人能长她这般好看?”
可是却不能因为世子夫人那张脸而否认她当男人时的成功啊!
其实比起当姑娘,霍姝对于当男人更驾轻就熟,毕竟在十岁之前,她跟着表哥表弟们在边城的营地里长大,跟着一群大老爷们一起,不免受到影响。
十岁后,她被外祖母从边城召回来,换上女子的衣裙首饰,学习闺阁女子的言行举止,短短几年的塑造,虽然差不多已经蜕变成一个合格的世家贵女,可十岁前的经历,还是留在骨子里,一旦没有限制,马上原形毕露。
偏偏她家相公觉得她这样很好。
霍姝也觉得她这样很好,每天一袭男装,策马而行,享受到久违的自由滋味,比在平南城时更快活。因为这里有一个对她十分纵容的男人,不管她做什么,都不会限制她,要求她恪守女子的规矩言行。
霍姝越发的觉得,嫁给这个男人,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只可惜抵达益州后,她很快就被现实提醒,提醒她真是个姑娘家,某些时间也不是那么强壮的。
来到益州后,一行人并没有去客栈打尖,而是直接进入城东槐杨巷子里的一处深宅大院。
进到一处院子时,霍姝是白着脸被聂屹抱下马的。
聂屹抱着她,进入正院里的一间布置清雅的卧室里。
宅子里的管事早在得到聂屹将要来益州城的消息时,就已经将屋里屋外都清扫一遍,换上干净的被褥帷帐,还有精致华丽的衣物,以及洗漱的水。
“放我下来……”霍姝虚弱地道。
聂屹小心地将她放到净房里的一张黄花梨透雕鸾纹玫瑰椅上,看她缩在那里,不由得心疼地问:“素素,真的很难受?”
霍姝没说话,目光落在他衣袖上。
他的衣袖上晕开一团像血的痕迹——不是像,就是血,而且是污血。
霍姝虽然难受得厉害,却也有些不好意思,明白一定是刚才他抱着自己时沾上的。
“你、你先出去,我自己来。”霍姝没脸见他,想将他赶走。
聂屹心疼地看着她苍白的脸,想要留下来帮她,就怕她太过难受,要是不小心摔倒怎么办?但看她坚持,没办法,只好叫两个细心的嬷嬷进去伺候她。
这次他们没有带丫鬟出门,不过幸好这处宅子里有丫鬟婆子可以用,聂屹也不用担心委屈她。
霍姝见他要出去,赶紧叫住他,结结巴巴地道:“你、你也换身衣服罢。”
聂屹见她眼神乱飘,偶尔目光才落到他的袖子上,低头瞧去,发现上面的痕迹时,就明白她为何如此了。
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温声应下了。
霍姝在两个嬷嬷的帮助下,终于将自己打理好,虽然小腹仍是在坠坠地疼着,到底比先前好多了。
出了净房,霍姝就见坐在窗前的紫檩木万字不断头围栏的罗汉床的男人,此时他身上已经换了一件宽松的宝蓝底鸦青色万字穿梅团花茧绸直裰,旁边的案几上放着一碗热腾腾的东西,散发着淡淡的姜味。
见她出来了,聂屹忙起身,半扶半搂着她过来坐下。
屋子里的丫鬟婆子见状,忙低下头,恭敬地退到一旁。
霍姝坐下后,就发现那东西是一碗用姜煮的红糖水。
霍姝有些尴尬,不知道聂屹刚才是怎么吩咐人煮的,总觉得自己这样挺扫兴的。她也没想到眼看到益州城,小日子竟然来了不说,甚至还比以往都要难受,估计是这段日子在马上奔波,虽然她没觉得有什么,可是若是逢上小日子,还如此的话,便会难受一番。
这是作为女人的不方便。
自从她的初潮来了以后,她就知道自己与男人的不同,除此之外,在小日子到来时,十分注意休息和饮食,一直以来没有太大的问题,只是这次却有些失算。
“喝点红糖水,能缓解肚子的疼痛。”聂屹温声说道。
霍姝嗯了一声,仍是觉得丢脸,于是闷头去喝红糖水。
聂屹一双凤目幽幽地看着她,眸色深沉,薄唇紧抿,眼里仿佛酝酿着什么危险的情绪,教人看一直就心悸得不敢直视。
元武过来传膳时,见到这一幕,忙低下头,知道世子此时心情定然十分不好。
简单地用过膳,聂屹见她的精神不太好,就搂着她回房歇息。
跟着躺在床上,聂屹将她搂到怀里,温暖的大手在她小腹上轻轻地揉抚着,清朗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幽然响起,“我们会在益州住一段时间,你好好歇息,养好身体便是。”
霍姝此时身体不舒服,精神也有些萎靡,听到他的话,哦了一声,嘟嚷道:“这不是病……”
“乖!”聂屹在她苍白的唇上轻轻地吻着,舔了几下,让它恢复些许血色后,才道:“我看过医书,女人在这种时候,定要十分注意,若是休息不好,可要受罪的。”
霍姝呆呆地看着他,呆呆地问:“你看这种书做甚?”
聂屹:“……”
难得被问倒的世子不好意思回答,幸好此时身体不舒服,导致霍七姑娘也不是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小肚子被他轻缓的动作揉得十分舒服,身体也懒洋洋的,很快就挨在他怀里睡着了。
聂屹却没有睡意,看着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睡得香甜的人,修长的手指偶尔在她饱满的唇珠上轻轻地抚着,揉出些许血色,才满意地移开。
*
今天是情人节,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去浪,窝又想去浪了=-=
情人节再次撒下糖,顺便将决定好要开的下篇文说一下,已经决定下篇文写快穿,算是放飞下自我之作,现在就对这个题材感兴趣,应该不会太卡文吧。
估计是三月中旬开坑吧,已经放出文案:《撩神攻略[快穿](暂定名)》,对这题材感兴趣的姑娘可以去收藏啦。
至于《与天同兽》这篇,决定等快穿完结后,再开坑吧。
第112章
霍姝在床上躺了两天,很快就觉得自己好了。
其间聂屹特地给她把脉,知她这次连续几日在马上奔波,确实是累着了,方才会在小日子里受罪,抓副药好生休养几日即可,倒也没有太过担心。当然,他担心自己的医术不精,可能判断错误,让元武去请益州城有名的大夫上门,结果自然和他诊的差不多。
知道她的身体无大碍,聂屹终于放下心来。
有了这次的教训,聂屹同时也将她看得极紧,对她的小日子这类的事情十分在意,不能再让小姑娘率性行事。
霍姝开始在益州城的宅子里休养时,聂屹天天早出晚归,有时候霍姝都等得睡着,他才回来。
霍姝不知道他去哪里,也不过问,十分安心地在益州城住下。
这次虽然受了点罪,但在小日子走后,霍姝很快又精力充沛,兴致勃勃地计划着要出门游玩。
难得来到益州城,这益州城作为东边沿海的一座大城市,自有其风俗文化,能玩的地方极多,还有它特色的海味,可将霍七姑娘高兴坏了,计划着这段日子要怎么玩。
在小日子结束后,霍姝特地打扮一番,扮作一个风流俊俏的小公子,带着元武和一个侍卫出门。
这次来到益州城,聂屹有要事在身,每日皆是早出晚归,将元武留在宅子里给霍姝使唤。
元武看着前头大步流星、风流倜傥的小公子,有种想捂脸的冲动,不由得怀疑虞家到底是怎么养她的,将她养成这副模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个长得俊俏的少年郎罢了,全然没有一丝脂粉气儿,整个人飒爽大气,举止爽朗豁然。
霍姝在益州城逛了好些几天,几乎将整个益州城大大小小的地方都逛遍了。
这其间,她都是白天出门,踩着傍晚的时间而归,晚上乖乖地窝在家里等她家不知道去做什么秘密任务的相公,然后和他甜甜蜜蜜地一起入睡。
聂屹虽然忙着事情,不过却没有忽略对霍姝的关注。在霍姝第一天往外跑时,他就从元武那儿得知了。
对此,聂屹并未阻止,甚至吩咐元武道:“你好生伺候着。”
元武听罢,便明白世子的意思,他自觉忽略妻子,所以由着她自己尽兴地玩呢。
虽然元武一直觉得,作为卫国公府的世子夫人,不应该如此无视规矩,天天一副男装往外跑,抛头露脸,没有哪家的贵女是这样的。不过对于世子的吩咐,他一向是不会像个愣头青一样地反对的,决定要好好地看着世子夫人,绝对不能让人欺负了她。
不过很快地,元武就明白,自己这想法错得离谱。
她不去欺负人都好了,哪里有人能欺负得了她?
有一回,他们经过一条比较偏僻的巷子,那条巷子里听说有当地一家做得十分地道美味的烤牡蛎的店,霍七姑娘慕名而来,说什么也要尝一尝。
哪知烤牡蛎还没吃到,就遇到几个当地有名的地痞,见她长得貌美,竟然误以为是哪个南风馆的小倌,出手调戏,自然反被她揍个半死,最后她还十分熟练地将那些地痞都勒索一通,得到一笔不小的财富,很自然地将它们散给附近生活困难的穷人。
元武叹为观止,再次发现他们世子夫人与众不同的一面。
晚上,霍姝和聂屹说了这事情,面有不忿,“我哪里像小倌了?明明我看起来十分爷们!”
不是她自夸,自己扮起男人,她自认为还是很爽利自然的,没有多少姑娘家的娇态,更是十分的爷们气!可恨那些地痞儿竟然将她误以为是哪个南风馆里的小倌儿,让她又气又恼,恨不得将他们都扒一层皮。
董大奶奶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安慰道:“你莫要想太多,先好好地养病,待养好身子时,再去寻卫国公世子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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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过了两日,正在养病的董睿就得到何劲从江南平安回京的消息,并且带来了江南贪污案涉及人员的名册,因皇上人还在西山行宫避暑,一时间并没有发作这事情,给人一种十分平静的感觉。
可越是这样,众人越是心中惶惶,深怕那份名册爆发出来,他们都要遭殃。
皇上有多重视这次的案子,他们又不是不知道,只想赶紧寻出应对之策,省得拖得越久,越让人受罪。
董睿得到这消息时,心惊肉跳,叫来妻子询问道:“聂世子他们回来了?”
董大奶奶无奈地道:“派去盯着的人说,那日卫国公世子进山后,就没有回来,听说是在山里游玩,归期不定。”
董睿心中微疑,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叫来庄子里的管事,询问祖父老敬国公和卫国公这几日的事情,得他们和平时无异,每日纵情山水,老卫国公也没有什么异常,他心里放心的同时,却仍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聂屹这人,虽然他对他并不算了解,但从这么多年他能让皇帝对他一直信任有加,甚至超越所有的皇子,可见此人心思深沉,擅长谋划,极不简单。
他觉得聂屹这次进山十分可疑,可却又想不出他带着个女人能去干什么事情。
他带着进山游玩的可是明媒正娶的发妻,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能做什么?左不过是游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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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往东行,过了七八日,一行人终于抵达益州。
这段日子,霍姝打扮成男人的模样,与众人日日骑马同行,久而久之,几乎让人忘记这位的身份,要不是每日打尖住宿时,她和聂屹同住一间房,方才提醒他们,这位是世子夫人,而不是个真正的男人。
连元武都对她无话可说。
扈兴私底下曾对元武嘟嚷道:“我就说当初不是我眼拙,而是世子夫人这一打扮,简直比男人还男人,身上没有一点脂粉气不说,还能手扛大鼎,比男人还男人,她怎么可能是女人呢?其实主子娶的是个男人吧?”
当初在西北初见时,霍姝一身男装,化名虞十三郎出手相助,扈兴当时真的以为她是虞家十三郎,哪知后来,得知世子定亲的姑娘就是当时在西北认识的“虞从烈”时,扈兴傻眼许久。
怎么有姑娘男人打扮时,如此自然不做作,俨然就是个男人呢?
元武虽然挺认同他的说法,但是作为一个好下属,自是不能怀疑主子,当下脸一板,将这傻大个教训一顿,语重心长地道:“男人有咱们世子夫人长得好看么?”
扈兴是个诚实的,老实地摇头,“咱们世子夫人就跟戏本里的神仙妃子似的,哪个男人能长她这般好看?”
可是却不能因为世子夫人那张脸而否认她当男人时的成功啊!
其实比起当姑娘,霍姝对于当男人更驾轻就熟,毕竟在十岁之前,她跟着表哥表弟们在边城的营地里长大,跟着一群大老爷们一起,不免受到影响。
十岁后,她被外祖母从边城召回来,换上女子的衣裙首饰,学习闺阁女子的言行举止,短短几年的塑造,虽然差不多已经蜕变成一个合格的世家贵女,可十岁前的经历,还是留在骨子里,一旦没有限制,马上原形毕露。
偏偏她家相公觉得她这样很好。
霍姝也觉得她这样很好,每天一袭男装,策马而行,享受到久违的自由滋味,比在平南城时更快活。因为这里有一个对她十分纵容的男人,不管她做什么,都不会限制她,要求她恪守女子的规矩言行。
霍姝越发的觉得,嫁给这个男人,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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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益州后,一行人并没有去客栈打尖,而是直接进入城东槐杨巷子里的一处深宅大院。
进到一处院子时,霍姝是白着脸被聂屹抱下马的。
聂屹抱着她,进入正院里的一间布置清雅的卧室里。
宅子里的管事早在得到聂屹将要来益州城的消息时,就已经将屋里屋外都清扫一遍,换上干净的被褥帷帐,还有精致华丽的衣物,以及洗漱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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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衣袖上晕开一团像血的痕迹——不是像,就是血,而且是污血。
霍姝虽然难受得厉害,却也有些不好意思,明白一定是刚才他抱着自己时沾上的。
“你、你先出去,我自己来。”霍姝没脸见他,想将他赶走。
聂屹心疼地看着她苍白的脸,想要留下来帮她,就怕她太过难受,要是不小心摔倒怎么办?但看她坚持,没办法,只好叫两个细心的嬷嬷进去伺候她。
这次他们没有带丫鬟出门,不过幸好这处宅子里有丫鬟婆子可以用,聂屹也不用担心委屈她。
霍姝见他要出去,赶紧叫住他,结结巴巴地道:“你、你也换身衣服罢。”
聂屹见她眼神乱飘,偶尔目光才落到他的袖子上,低头瞧去,发现上面的痕迹时,就明白她为何如此了。
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温声应下了。
霍姝在两个嬷嬷的帮助下,终于将自己打理好,虽然小腹仍是在坠坠地疼着,到底比先前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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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出来了,聂屹忙起身,半扶半搂着她过来坐下。
屋子里的丫鬟婆子见状,忙低下头,恭敬地退到一旁。
霍姝坐下后,就发现那东西是一碗用姜煮的红糖水。
霍姝有些尴尬,不知道聂屹刚才是怎么吩咐人煮的,总觉得自己这样挺扫兴的。她也没想到眼看到益州城,小日子竟然来了不说,甚至还比以往都要难受,估计是这段日子在马上奔波,虽然她没觉得有什么,可是若是逢上小日子,还如此的话,便会难受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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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点红糖水,能缓解肚子的疼痛。”聂屹温声说道。
霍姝嗯了一声,仍是觉得丢脸,于是闷头去喝红糖水。
聂屹一双凤目幽幽地看着她,眸色深沉,薄唇紧抿,眼里仿佛酝酿着什么危险的情绪,教人看一直就心悸得不敢直视。
元武过来传膳时,见到这一幕,忙低下头,知道世子此时心情定然十分不好。
简单地用过膳,聂屹见她的精神不太好,就搂着她回房歇息。
跟着躺在床上,聂屹将她搂到怀里,温暖的大手在她小腹上轻轻地揉抚着,清朗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幽然响起,“我们会在益州住一段时间,你好好歇息,养好身体便是。”
霍姝此时身体不舒服,精神也有些萎靡,听到他的话,哦了一声,嘟嚷道:“这不是病……”
“乖!”聂屹在她苍白的唇上轻轻地吻着,舔了几下,让它恢复些许血色后,才道:“我看过医书,女人在这种时候,定要十分注意,若是休息不好,可要受罪的。”
霍姝呆呆地看着他,呆呆地问:“你看这种书做甚?”
聂屹:“……”
难得被问倒的世子不好意思回答,幸好此时身体不舒服,导致霍七姑娘也不是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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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屹却没有睡意,看着怀里
作者有话要说:睡得香甜的人,修长的手指偶尔在她饱满的唇珠上轻轻地抚着,揉出些许血色,才满意地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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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姝在床上躺了两天,很快就觉得自己好了。
其间聂屹特地给她把脉,知她这次连续几日在马上奔波,确实是累着了,方才会在小日子里受罪,抓副药好生休养几日即可,倒也没有太过担心。当然,他担心自己的医术不精,可能判断错误,让元武去请益州城有名的大夫上门,结果自然和他诊的差不多。
知道她的身体无大碍,聂屹终于放下心来。
有了这次的教训,聂屹同时也将她看得极紧,对她的小日子这类的事情十分在意,不能再让小姑娘率性行事。
霍姝开始在益州城的宅子里休养时,聂屹天天早出晚归,有时候霍姝都等得睡着,他才回来。
霍姝不知道他去哪里,也不过问,十分安心地在益州城住下。
这次虽然受了点罪,但在小日子走后,霍姝很快又精力充沛,兴致勃勃地计划着要出门游玩。
难得来到益州城,这益州城作为东边沿海的一座大城市,自有其风俗文化,能玩的地方极多,还有它特色的海味,可将霍七姑娘高兴坏了,计划着这段日子要怎么玩。
在小日子结束后,霍姝特地打扮一番,扮作一个风流俊俏的小公子,带着元武和一个侍卫出门。
这次来到益州城,聂屹有要事在身,每日皆是早出晚归,将元武留在宅子里给霍姝使唤。
元武看着前头大步流星、风流倜傥的小公子,有种想捂脸的冲动,不由得怀疑虞家到底是怎么养她的,将她养成这副模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个长得俊俏的少年郎罢了,全然没有一丝脂粉气儿,整个人飒爽大气,举止爽朗豁然。
霍姝在益州城逛了好些几天,几乎将整个益州城大大小小的地方都逛遍了。
这其间,她都是白天出门,踩着傍晚的时间而归,晚上乖乖地窝在家里等她家不知道去做什么秘密任务的相公,然后和他甜甜蜜蜜地一起入睡。
聂屹虽然忙着事情,不过却没有忽略对霍姝的关注。在霍姝第一天往外跑时,他就从元武那儿得知了。
对此,聂屹并未阻止,甚至吩咐元武道:“你好生伺候着。”
元武听罢,便明白世子的意思,他自觉忽略妻子,所以由着她自己尽兴地玩呢。
虽然元武一直觉得,作为卫国公府的世子夫人,不应该如此无视规矩,天天一副男装往外跑,抛头露脸,没有哪家的贵女是这样的。不过对于世子的吩咐,他一向是不会像个愣头青一样地反对的,决定要好好地看着世子夫人,绝对不能让人欺负了她。
不过很快地,元武就明白,自己这想法错得离谱。
她不去欺负人都好了,哪里有人能欺负得了她?
有一回,他们经过一条比较偏僻的巷子,那条巷子里听说有当地一家做得十分地道美味的烤牡蛎的店,霍七姑娘慕名而来,说什么也要尝一尝。
哪知烤牡蛎还没吃到,就遇到几个当地有名的地痞,见她长得貌美,竟然误以为是哪个南风馆的小倌,出手调戏,自然反被她揍个半死,最后她还十分熟练地将那些地痞都勒索一通,得到一笔不小的财富,很自然地将它们散给附近生活困难的穷人。
元武叹为观止,再次发现他们世子夫人与众不同的一面。
晚上,霍姝和聂屹说了这事情,面有不忿,“我哪里像小倌了?明明我看起来十分爷们!”
不是她自夸,自己扮起男人,她自认为还是很爽利自然的,没有多少姑娘家的娇态,更是十分的爷们气!可恨那些地痞儿竟然将她误以为是哪个南风馆里的小倌儿,让她又气又恼,恨不得将他们都扒一层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