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点接啊!”陈老二眼看着要把尖刀□□了,可是杵在最前面的季恒却一动不动,这可把陈老二急坏了,一把抓过季恒手里的盆往自己跟前一放,尖刀一□□,猪血就顺着喉管喷涌而出,流到了季恒的盆里。
    后面排队的人见季恒已经接了不少猪血了还不走,心里已经有些不乐意了,只是见是村长女婿才没催促。
    陈老二看这猪血都快半盆了,还是忍不住小声对季恒说了句:“季知青,咳咳,差不多了啊!”
    季恒这才如梦初醒,抱着装了半盆猪血的搪瓷脸盆梦游般地走回了吴晓梅身边。
    “赶紧回去啊,猪血要让妈赶紧用盐水处理了,送完就赶紧过来,一会儿还要分猪肉。”吴晓梅见不得季恒这呆呆傻傻的样子,不就接个猪血么?这人脸上是什么表情?
    季恒:什么表情我也是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刚刚那一尖刀下去,猪血有几滴都飙到了我鼻尖上了!
    猛吸了几口气的季秀才端着十分“有辱斯文”的半盆猪血,往家里送去。
    一边往回走,季恒一边嘴巴里轻轻念叨:“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君子之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
    “君子于细事未必可观,而才足以任重。”
    “君子......”
    季恒念叨了一堆关于“君子之行”的句子,可是念了半天却没办法抵消内心深处的嫌弃和些微的害怕,只能抬着头尽量不去看盆里的东西,屏住呼吸不让那股血腥味冲进鼻腔。
    君子、君子、君子!哪家的君子干这个事的!
    吴晓梅旁边的姑娘叫陈菊芳,是这个杀猪人陈老二的侄女,她用胳膊轻轻捅了捅吴晓梅,语带调笑道:“你家季知青还挺听话挺会疼人的啊!”
    吴晓梅看杀猪正看得起劲,闻言“啊”了一声,一脸迷惑地看着陈菊芳。
    “知道你爱吃猪血吧?看着季知青应该就不太爱吃猪血的样子,还帮你去接猪血,接了有半盆呢!回去可劲吃吧你!”陈菊芳和吴晓梅关系要好,打趣起来也随意。
    吴晓梅想了一下刚刚季恒那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吴晓梅慢慢发现季恒对有一些事情是非常讲究的,往不好里面说一点,有点资本主义作风!
    不过这话不能往外说,吴晓梅又心里惦记着猪肉,只能打着哈哈应付过去。
    陈菊芳前几天找吴晓梅玩都被推了,小姐妹间好久没见了,之前吴晓梅和季恒关系不好,没想到才几天两人关系和谐了不少啊!
    陈菊芳“嘿嘿”一笑,凑近吴晓梅小声说:“是不是发现你家季知青人还挺好的?你们两个......嘻嘻嘻......”
    吴晓梅俏脸腾地一下红了,瞪了一眼陈菊芳:“嘻嘻嘻你个头,你可别胡说八道!”
    “我哪里胡说八道了!前段时间村里头翻地,你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家季知青干活干的可整齐了,帮你要下种的地都理的干干净净的。怎么样?连一块小石头都没碰到吧?我当时就觉得其实季知青人还是可以的,你可别老看不上人家!”陈菊芳和吴晓梅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两个人之间的小秘密彼此都知道,陈菊芳一方面是调笑好友,还有一方面也是真心希望吴晓梅能放下心里的芥蒂,能好好过日子。
    说到底,陈菊芳也只是希望自己好朋友能过的好一点。
    吴晓梅默了一下,想到之前季恒翻地后,确实下种的都是她,凡事季恒翻过的地,都特别平整干净,可能他自己是耽误了很多时间去做这个事,还拿不上全工分,可是轮到她干活的时候速度就快多了。以往每次下种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杂草小砖头,但是季恒那块地,只要算好间距往下下种浇水就行了,都不用再费事做一些清理工作,那几天原本只能拿八个工分的吴晓梅,因为播种速度快,连续几天都是拿了十工分。
    在吴晓梅眼里只看到了季恒的浪费时间、拿不到整工分,干活干不利索,可是今天被陈菊芳这样一点醒,她心里难免微微震动了一下——或许,她真的带了一双有色眼镜去看人了。
    吴晓梅只是南方偏远小山村的一个小村长的女儿,上学也只上到初中,从小到大学会的只是周边环境交给她的一切。或许朴素、善良、吃苦耐劳,但同时难免也会带来一点狭隘以及偏见。
    当然,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此季恒已非彼季恒,在吴晓梅对第一个季恒尚且还没摸透性子了解清楚的时候,内核又完全换了一个包,只会让她更加的困惑无解。她只觉得这人反复无常、变化多端,无论季恒做什么,她都忍不住往坏的地方去想。
    可是这是不对的,不是吗?
    伟大的□□都说过:一切会有变化。如果把过去一切都否定,那就是一种偏向。我们对问题要分析,不要笼统的一概否定。
    或许吴晓梅仍旧对季恒的改变摸不着头脑,但是此时此刻,她内心暗暗下定决心,要重新开始认识这个人,认真看他做的事,而不是一概否定!
    “嗯,我知道了菊芳。”吴晓梅接受了好友的意见,待还要说些什么,突然人群开始骚动起来。
    “快快快!一头猪已经杀好了,赶紧排队啦,赶紧排队啦!”原来第一头猪已经杀好分好肉了,已经开始杀第二头猪了,大家连忙自觉地排好队,拿好盆碗,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农村人吃顿肉不容易,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能敞开了吃两天肉!
    这下子吴晓梅和陈菊芳也无心交谈,双眼都盯着陈老二手下的猪肉,看着他杀完四头猪,全部称好分量,然后由赵勤学赵会计算好每家人家分多少,上前领的人签字画押把猪肉带走。
    今年比往年多养到一头猪,最后算下来每家人家都能分到差不多五斤猪肉,还有一些猪骨头、猪下水等东西。
    等轮到吴晓梅的时候,陈老二快手剁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腿肉给吴晓梅,然后问她:“晓梅,要猪下水还是猪骨头啊?”这些部分都是可以选的,不过陈老二也会根据来的人不同,手底下的分量稍微有些偏差。
    吴晓梅想了一下能做的菜,指着一块猪肝问:“陈二叔,我想要一块大骨头,一块猪肝,可以吗?”猪肝可以明目,吴晓梅下意识地想到季恒连续半个月熬着眼睛写春联的样子。
    四头猪八个猪肝,吴晓梅排队排的前,现在还有六个猪肝,陈老二快手快脚地躲了两块大骨头扔到吴晓梅盆里,然后又扔了一块最大的猪肝进去,用眼神示意吴晓梅赶紧用布盖上。
    别人过来,陈老二最多切一半猪肝,但是是吴晓梅,他是肯定要照顾点的。前几年他摔了腿家里断了粮,要不是吴村长接济给他钱和票,他早就饿死了!
    吴晓梅多机灵一人,马上就装作若无其事地用布盖好盆子,和陈菊芳打过招呼之后就小碎步往家走了。
    回家的路上吴晓梅心里头还奇怪:都说了让季恒送完猪血就回来,怎么半天不见人影呢?
    吴晓梅不知道,季恒之前从来没有吃过猪血,季家几辈子读书人,认为猪血这种东西不洁,不屑于吃,自然餐桌上没有,也从来没有碰过这玩意。
    他忍着那味儿送到王美兰那儿,就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赶紧躲到房间里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说什么都不乐意再去杀猪那儿了,就怕吴晓梅再喊他接一盆猪血。
    稻乡村众村民:你好大的脸.......居然还想接一盆猪血!!
    腊月二十八的晚上,吴家难得烧了一顿干饭,雪白的大米掺着金灿灿的玉米糁子,闻着就一股粮食的香味。吴晓梅更使出了浑身解数,做了一道爆炒猪肝、一道猪血豆腐蒜叶汤,香味充斥着整个堂屋,全家人欢欢喜喜地围着方桌吃了起来。
    季恒看了又看这两道烧的特别诱人的菜,但是想到自己当时接猪血的场面,筷子却怎么也落不下去。
    王美兰见季恒没有动肉菜,以为是不好意思夹菜,连忙又拿了个碗给季恒盛了一小碗猪血豆腐汤,还夹了好几块子猪肝:“小季,快吃啊!趁热新鲜的好吃!”
    季恒过来后已经一个多月没开过荤腥,闻着鼻尖下的美味,最终还是撑不过胃里的馋虫,小小的尝了一口后,脸上表情完全变了——真香!
    在季恒和吴家人一起欢欢喜喜地吃着晚饭的时候,同一个村落不远处的知青点里,没有返乡的知青们草草吃过晚饭后,各自捧着一本书又看了起来。
    楚不凡拧着眉看着手头这篇古文,还是吃不准这个释义对不对,想到宋明佳提议说去请教一下季恒,楚不凡的眉头就皱的更紧了!
    宋明佳说季恒在文言文上学的很深,上次那句古文直接就能背出出处,写的春联都是繁体字的,还写的特别好,其他不敢说,文言文方面绝对没问题。
    “为什么偏偏是季恒那小子!”楚不凡郁闷地把书本往桌上一丢,目光一转,又移到了很早之前家里人寄过来的信上。
    这是楚不凡来稻乡村过的第二个新年,去年就因为种种事情没有回去,今年更是直接回不去了,京城那边现在动荡的比较厉害,既然他在这边下乡做知青,就老老实实在这里,省的回去了万一被人拿住了把柄。
    楚不凡也没想到过,自己过去在京城过的这么逍遥自在,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小山村,每天起早贪黑的种地,想认真学习了还居然没有老师!以前可都是别人求着他学的啊!
    只是想到他父母如今的处境,楚不凡只能咬咬牙,把这样的日子继续下去!就像他父母给他的家书中写的那样,如今是黎明前的黑暗,一切很快都会过去!
    而他,务必要抓住这次高考返城的机会,自己考回北京!
    楚不凡捏紧了手里头的家书,目光透过漏着寒风的窗子,看向远处飘飘洒洒的莹白色小点——竟是下雪了。
    “哎呀!下雪了!”清早吴晓梅一推开门,就惊呼出声。
    今年一直没有下雪,大家还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下,没想到昨儿个夜里就下了一夜的大雪,此刻皑皑白雪厚厚的覆盖在大地上,放眼望去,四周一片雪白,连树枝上都挂满了雪珠。
    若是季恒此刻立在这里,肯定会吟上一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不过此刻的季知青没有这个闲情逸致,他正在厨房里端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烧火。
    季恒的脸色并不好看,一开始引了好几次火都没点着,搞的脸上都有了柴火灰了,才在王美兰的指导下点好了火。
    后面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不过是添添柴火、控制一下火的大小就可以了。
    不过,要不是吴晓梅答应季恒可以在灶口看书,季恒说什么都不会去做这么“有辱斯文”的事的!
    或许季恒自己都没发现,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做过的“有辱斯文”的事情就越来越多,看来环境改变人,一点都没错。
    有季恒看着火,吴晓梅就开始忙碌了起来。
    吴晓梅的手艺要比王美兰好的多,不知道做菜是不是真的有天赋一说,明明王美兰烧了这么多年的饭菜,可是味道却是一般;吴晓梅十岁开始学做饭做菜,什么菜到了她手里,味道就是要比王美兰做的要好的多。所以慢慢的,每年的年夜饭就归到了吴晓梅手里。
    吴晓梅算好了今天要做的菜,将之前分到的猪肉一分为二,一部分做红烧肉,一部分用盐腌制好挂起来做腌咸肉,等后面馋肉了再吃;刚刚还从自家后院的一小块自留地里,拔了两颗大白菜,几把青菜还有一捆大蒜叶,家里还存了昨天买的两块豆腐,一条冻带鱼,吴晓梅手脚麻利地就把菜先都处理好了。
    今年她和楚恒赚了点钱,所以在供销社的时候,吴晓梅大方的买了一桶菜籽油,现在正好就派上用场了。
    吴晓梅将大白菜和青菜洗干净之后切成细丝,然后用盐打上一下,将里面的水分打出来后,用手使劲地把蔬菜里的汁水都挤掉,之后狠狠心,从橱柜里拿出了六个鸡蛋,哐哐哐打散用筷子搅匀,拿出一个洗干净的搪瓷盆,加入面粉、鸡蛋液、蔬菜碎和水慢慢搅匀成厚厚的糊状。
    “季恒,火稍微大一点!”吴晓梅指挥着季恒烧火,然后在微微冒着热气的锅里倒了油壶里小半壶的菜籽油,等油热了之后,就开始把捏成一个个小丸子状的蔬菜丸子放到油里去炸。
    看着一个个小丸子在油锅里翻腾,不一会儿就都成了金黄色,油炸的蔬菜丸子香味也一下子飘散了出去。
    这还是吴晓梅第一次做油炸丸子,以前她只在她大伯家看孙秀英炸过,那时候她还小,馋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又不好意思直接要吃的,围在灶台边上问这问那,孙秀英到最后也没让她尝上一块。
    虽然吴大海当了村长,但是正是因为做了这个村长,吴大海特别以身作则,也特别关心村里的村民,谁家有困难都要出手帮一把,久而久之,反而自己家里的日子过得还不如吴大山家。
    吴晓梅望着热腾腾冒热气的油锅,眼睛眨了眨,突然觉得那一切都不重要了,她有信心,他们家会越来越好的——这不,油炸的丸子都吃上了呢!
    今年吃菜丸子,明年就吃肉丸子!
    眼看着一个个圆乎乎、金灿灿的丸子都冒上来了,吴晓梅立即用漏勺把丸子捞起来,沥干油后放进了大碗里。
    “季恒,火稍微小一点,过了,过了!”
    听着女儿在厨房里指挥着女婿干活,吴大海和王美兰两个人在外面一边打扫卫生一边相视一笑。
    夫妻两个是配合惯了的,一个人擦灰,一个人扫地,平时就理的整齐,不一会儿就把里里外外都弄了个干净。
    然后两个人开始贴春联、贴窗花,吴晓梅这次还买到了两只红色的灯笼,吴大海拿了个梯子过来,把灯笼挂在了门口,笑着对底下扶着梯子的老伴说:“你瞧着吧,明年咱一家,保证能过的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的!”
    王美兰也难得畅快地笑了起来:“红红火火我不知道,热热闹闹是一定的,小斌马上也要回来相看人了,到时候你一手孙子,一手外孙,我看你都抱不过来!”
    “哈哈哈!抱不过来我也抱!”想到这个场景,吴大海心里忍不住就乐开了花:“到时候我还要做兔子灯给两个孩子玩!晓梅小时候玩的的兔子灯还在我们床下放着呢!”
    当地的习俗就是正月十五闹元宵的时候,长辈要给晚辈做兔子灯玩,乡下人也不是个个都是好手艺,有些长辈做的兔子灯就异常的简陋,不过是用白纸扎了个圆球,里面放半截蜡烛,下面装上轮子就算是个兔子灯。
    可即便是这样,小孩子们拿到了也跟宝贝似的放着,都不让别人碰一下的,等到了元宵那一天,就拖着兔子灯到处跑,开心的不得了。
    有时候简简单单,也是一种幸福。
    大年三十的晚上,吴家的饭桌上头一次摆满了碗盘:浓油赤酱的红烧肉、红烧带鱼,放了炸丸子的白菜豆腐汤,一盘炒的油汪汪的碧绿青菜,一盘黄绿相间的大蒜叶炒鸡蛋,吴晓梅还好兴致的蒸了一小笼红枣糕,此刻切成了长条状放在海碗里,散发着甜甜的糯米香味。
    吴大海还兴致勃勃地喊王美兰拿出了一瓶二锅头,给他和季恒一人倒了一小碗:“小季,这是你第一年在我们家过年,就当是自己家里一样,啊!忙了一年了,今儿个就敞开了吃!来来来,我们干一杯!今晚喝醉了也没关系,难得高兴!”
    农村人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可以吃个好菜,可以敞开了吃,所以这个时候也难怪大家都盼着过年!
    季恒是会喝酒,但是酒量一般,而且以前就算喝酒用的也是小酒杯,哪里用过土碗喝酒的?可是此刻,他也忍不住举起了酒碗,和吴大海碰了一下。
    酒酣耳热,好菜好饭,其乐融融。
    听着外头不断此起彼伏的炮仗声,季恒原本就喝酒喝得眼眶微红,此刻更是有些微醺了——多久了,没有这么一家人一起吃过一顿团圆饭了?
    那天夜里,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季恒睡得特别沉,仿佛一下子卸下了一切的心防,沉浸入了梦乡,连梦里都是饭菜香甜的气息。
    第二天就是大年初一,当地习俗大年初一都会互相拜年。吴大海又是稻乡村的村长,村里不少人都承过吴大海的情,所以到吴家拜年的人络绎不绝。
    季恒昨晚喝了酒,但是不多,毕竟这年头酒也是奢侈品,微醺之后睡一觉起来,只觉得浑身舒爽!
    吴晓梅摆开了镇上供销社买的一些糖果还有瓜子花生,让过来拜年的人抓着吃。季恒吃完早饭在堂屋坐了一会儿,感觉自己到底不适应这种热闹,就回房间继续看起了吴晓梅的语文书来。
    季恒整理了一下,发现这些语文书是从简到难,根据上面写的几年级第几册来划分,之前季恒是随手拿了一本初三语文看,待他发现了这个规律之后就整理了起来,之前也就看了两本初三语文的季恒,再从小学一年级语文看起,简直简单到不可思议!
    不过里面有些东西却又让他有些疑惑,拼音这是什么东西?
    正当季恒对着这本一年级的小学语文课本发愁的时候,吴晓梅敲了敲门,冲着屋子里的季恒喊道:“季恒,楚知青来看你了!”
    季恒闻言一愣,抬起头看向门口,就见到楚不凡手里握着一卷书立在那边。
    别人可能觉得季恒在知青点呆过,大过年的楚不凡过来到村长家拜个年,找季恒聊聊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有季恒心里清楚两人之间的矛盾,所以对这次楚不凡的到访非常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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