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丫头啊,你猜他去干什么去了?猜对有奖哦,咯咯”刘丽咯咯一笑,上前轻轻的挽住张伟的胳膊,俩人边走边说。
    一般情况下刘丽和张秀秀俩人是形影不离,特别是吃饭的时候,她这个大灯泡从来都在照亮着俩人的左右。说起来这丫头也算是俩人的半个媒人,要不是她经常在刘丽妈跟前吹耳旁风,张伟还真的不能这么快见到刘丽的父母,并且二老一致通过了张伟。反正现在俩人也算是名正言顺的恋爱关系,俩人牵牵胳膊拉拉手的也没什么,再说了,现在校园里的大学生也开放,拉手常事,接吻常见。看刘丽这表情,张秀秀不在,那应该是好事情,不然她也不会笑的这么开心了。张伟微微心思一动,想起了那天在学校看到的一幕。
    “约会去了?”张伟试探的猜测着。
    “你怎么知道?”刘丽一愣,惊讶的看着张伟有些不敢相信的问着。同时那走着的脚步也停了下来。
    “我怎么知道?哈哈,还有什么事情是本仙人不知道的阿,咱掐指一算,就能上知五百年,后知八百年,哈哈,我告诉你了好多次,咱可是仙人的啊。”张伟哈哈一笑,表情有些夸张的半真半假的说道,就算是实话,可总也没人相信。人就是这个特征,实话,并不一定人人都信的。显然,在刘丽的眼里,张伟就是个走了狗屎运的小青年罢了,虽然有点种菜技术,待人也细心,对她来说也就是个准老公,说他是仙人,可能吗,仙人,只存在于幻想之中。要说是练武的人,她到是相信,毕竟,孙晓雷和王梦瑶都是真实的存在,而且,孙晓雷也答应了要交给她们内功呢。
    “切,你还是仙人,你要是仙人的话,我就是专管仙人的王母娘娘啦,快点告诉我,是怎么知道的,不然的话,嘿嘿”刘丽大言不惭的伸出了五爪之手,根本就不相信张伟所说。
    “猜的,不过,也是根据事实猜测的,我请客秀丫头什么时候错过了,能让他这个千瓦电灯泡不在咱们身边点亮的,也只有天大的事情发生,而对秀丫头来说除了婚姻大事,还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啊,况且,我上次来的时候可见到他和一个还算不错的男孩在手拉手呢,那个男孩怎么样你知道吗?”还别说,就算是仙人仙体,对于女人那温柔的一掐,还真的有点怕怕的,不是疼痛的问题,而是那种腰肋脊肉的酥麻。于是,张伟再刘丽的五龙爪的威胁下,把自己的猜测和上次所见到的事情给刘丽通报了一翻。
    既然张伟这么老实的交待,刘丽也就把张秀秀的情况给张伟说了一下,二人边说边走,往校外走去,反正下午也没什么事情,用不用回去实验室基本上都可以,大学生就是这点好处,自由时间比较多,而研究生更是如此。
    参天古树遮阳,小道上绿意盎然,走在这里,就算是大夏天的烈日当阳都不显得太热,二人边走边说,刘丽挎着张伟的胳膊,二人状态甚是亲密,标准的热恋中的情侣姿势,一开始张伟还真的有点不习惯,不过,多适应两次也就习惯了。
    在大学的校园里,哪有一对情侣不是手牵手,膊挽膊的,如果真的是俩人间隔一尺走,那还真的就不算是热恋中的情侣了,标准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其实追求张秀秀的这个男孩对张秀秀也算是执着,六年来对张秀秀的追求都是始终如一,从来没有间断过,时至今日,才算真正的打动了张秀秀的芳心。赢得了恋爱时期的到来,至于能不能最终抱的美人归,那就要看以后的表现了。
    说起俩人的认识,那应该是六年前的大学一年级就已经开始意外的认识了。说是意外的相识,是因为俩人不是一个系的,虽然同在一个大学内,如果不是一个系的,彼此双方还都不是学校的风云人物的话,彼此能够认识,那还真的还要看缘份。
    于是,张秀秀就因为缘分这个东西,和这位叫做仇天华的校友意外的在图书馆认识了。
    总之,不管到底是不是缘分,还是其他的东西,俩人就是因为要在当天寻找同一本书,而且同时找到,彼此也就因为这本书,双方才算相识。
    年轻人总是能很快的就认识和结识,俩人既然同时找到了这本书,而且还都同时喜欢这个作者的书,当时,这个仇天华也很大度的把这本书让给了张秀秀,不过,让张秀秀看完后第一个就先让给他也看看。
    既然同时喜欢同一个人的书,俩人仿佛寻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一般,不由的坐在一起聊了起来这本书,聊起了这个作者,还有那些作者笔下的感人故事。
    于是,一个相见甚欢的开场白就在俩人之间诞生了,而接下来的发展却有点不尽人意了,张秀秀一开始和这个仇天华的关系那也仅仅的维持在共同喜欢一本书的关系上,要说喜欢,她真的没那种感觉,于是,对于双方的关系,张秀秀始终是淡然处之。
    不过,这个仇天华仿佛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一般,从此也对张秀秀开始了六年的追求生崖,而且从始而终都没有间断,六年如一日。
    大学生总是执着和放肆的生活着,脑海中的那种理想的生活从来都不间断,而张秀秀就是仇天华的理想,追求的目标。而仇天华也就如同孙晓雷对柳园园一般,除了张秀秀,什么人都不接受。因此而一度曾霸居学校痴情男人榜首数年。
    碰到能够始终追着自己不放的男孩,按说张秀秀第一年如果不动心,也可以说的过去,毕竟,双方不算了解,可是认识了一年,不了解也算了解了不少,再说,这个仇天华除了对张秀秀痴心不改的追求外,他自身的条件也算不错,人张的也算不错,不是张伟这种小白脸,但是却形体有个性,棱角也分明,体格也健壮,性格也开朗,而且,学习成绩更是顶呱呱的好。说起来也算是一个阳光少年。
    而且家就在省城,属于双职工家庭,而且父母还都是高级知识份子,白领级别的人物,也算是迈进了小康之家吧。
    如此优良的条件也算是配的上张秀秀这个农村的姑娘了,可是张秀秀居然保持了六年都没有开口答应这个仇天华的追求,不过,这个仇天华不知道是大度,还是永不放弃。数次追求而无果,却始终没放弃。而且,平时节日礼物不断,情人节玫瑰鲜花也不短,俩人除了不是情侣关系外,依然还算的上是关系比较好的同学的。
    按说遭到女生的数次拒绝,男生不可能在和女生如此融洽的相聚在一起,因为这让男人很没面子的。可是,仇天华却丝毫没有这方面的感受,每次总能喜笑颜开的出现在张秀秀的面前,而且还能如此坚持到了六年的时间。可见,位居痴情男生榜首数载也不是白给的老天总是眷恋那些执着和坚持的人,俩人相识于那位作者的书,结识于那位作者的书,而现在张秀秀和这位仇天华能够处于热恋之中,也是因为那位作者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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