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诞生第二十五万年,魔界迎来了新的动乱时期,起因是魔界一代枭雄黑魔,宣布闭生死关。
在此之前,黑魔是魔界当之无愧的的最强者,有他在,其他所有的强者大能,都没有任何的上位机会。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黑魔莫名的离开了魔界一日,又很快归来,根据黑魔的手下所传,黑魔归来后,心情十分沮丧,似乎受到了很严重的打击。
黑魔归隐,整个魔界都沸腾了起来,魔界势力大洗牌,对于许多有野心的魔来说,是立地成王的好时机。
在众多魔界新人当中,有一人特别出名,此人名为苟胜,自称天魔,是最近一万年飞升魔界的佼佼者。
天魔在进入魔界后,境界实力进步飞快,已经有许多老牌的高手,被他挑翻。
也正是如此,天魔成为了许多新人的眼中钉,许多自认为有实力的新人,想要击败天魔,从而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为以后的开疆立业打好基础。
与仙界的三十三天不同,魔界只有三片大陆,分别被成为焚天界、焚魔界和地狱界,此时的苟胜,就在焚天界的地王城中。
苟胜身穿一件黑袍,用帽子遮住了自己的脸,他坐在一家酒楼里,叫满了一桌子酒菜,此时正吃的不亦乐乎。
对于自己的出名,苟胜也是十分的无奈,他飞升到魔界后,竟然有人让他去挖矿一百年,他当时就好好的将这帮人狠狠的收拾了一顿。
这一顿收拾不要紧,自己的名声立即名震焚天界,原来每一个新飞升魔界的新人,都要做百年矿工,这是各大势力立下的规矩。
苟胜的反抗,等于向这群势力同时发出了挑衅。
从那之后,无论苟胜走到哪里,都会碰到蜂拥而来的敌人,苟胜无奈,任他脾气再好,也不得不出手了。
苟胜的魔佛双修,死死的克制着魔界强者,佛家的各种招式,简直就是魔界之人的天生克星。
在一连被追杀了三百年后,苟胜不但没有身死陨落,反而实力越来也强。
任谁一直游走在生死边缘,也会得到极大的成长。
被各大势力惹火的苟胜,干脆利用自己的名气,建立的一个新的组织,名为驱魔堂。
驱魔堂内的成员,都是被各大势力联名追杀的恶棍,这群恶棍在外面飞扬跋扈,在苟胜面前却是服服帖帖,谁都不敢放肆。
魔界之人最看重实力,苟胜被各大势力追杀三百年,不但屁事没有,还灭绝了两家势力,这就是资本,不服不行。
驱魔堂的势力发展的越来越大,连追杀苟胜的势力,也不得不重新思考,要不要继续出手对付这个新起之秀。
苟胜此次来地王城,是来参加某个拍卖会,寻求一些奇遇,在路过这家酒店时,被其中飘出的酒香给勾引了进来。
在凡间就辟谷的苟胜,自然不再需要进食,不过如此香喷喷的酒气,还是勾起了苟胜腹中的馋虫。
苟胜点了一桌子美味佳肴,不过怎么喝,都喝不出当年在黑白学院醉仙阁与同伴们痛饮高歌的快感。
苟胜现在十分怀念当初与秦武等兄弟在一起的日子,他掐指算了算,自己飞升已经快有四百年的时间了,秦武应该已经到了仙界。
苟胜挠了挠头,早知道自己就选择修佛了,跟秦武这家伙在一块,肯定不寂寞。
想到这里,苟胜一阵无奈,只能再饮一杯,来解解忧愁。
正当他吃喝之时,人满为患的酒店里,忽然来了一群青年。
苟胜瞟了一眼,便看出这是一群土著居民,所谓的土著居民,就是飞升之后的相结合夫妻所诞下的孩子。
这些孩子生下来便是最低等级的魔,足以让那些辛辛苦苦修炼飞升的家伙们,羡慕到死。
所有有人戏称这些土著居民为魔二代。
很明显,酒店里来了一群魔二代。
原本在酒店中喝酒打屁的人,顿时间都安静了下来,他们平日里在地王城厮混,当然认识这群青年。
为首的青年名为李凌飞,乃是地王城城主的儿子,在地王城这一亩三分地,他可以横着走,无人敢惹。
李凌飞是来带小弟吃饭的,不过酒店已经没有空桌,这让他十分的不高兴。
“小二!”
李凌飞大喝一声,店小二急忙跑了过来,陪着笑脸,“李公子,今天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
李凌飞没给小二好脸色,“别管什么风了,我要请弟兄们吃饭,赶紧给我弄出一个空桌来!”
店小二面色尴尬,“李公子,店里都满了,您说我一个打工的,谁也不敢得罪啊。”
李凌飞冷哼一声,店小二不敢得罪顾客,他却是毫无忌惮。
李凌飞看向四周,一众顾客急忙低下头,不敢看李凌飞的眼睛,如果李凌飞让他们滚蛋,他们还真不敢反抗。
在魔界,不光要拼自己的实力,还要拼爹的实力,而李凌飞,明显有一个好爹。
李凌飞的眼神最终停留在一个胖子的身上,这个用帽子遮脸的胖子,一个人占了整整一桌,正在大快朵颐。
李凌飞走上去,没好气的说道,“胖子,吃完了吗?吃完了赶紧让开个地方。”
苟胜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李凌飞,咧嘴嘿嘿一笑,“不好意思,还没吃饱。”
说完苟胜喊道,“小二!再来一盘酱牛肉!”
苟胜的举动惹怒了李凌飞,他身后的小弟们一拥而上,将苟胜团团包围。
“死胖子,没听到李公子要征用你的座位吗?!赶紧滚!”
一个滚字,让苟胜的脸色稍稍变了一下,他本想忍让一下,看来对方不领情啊。
苟胜站起身来,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只不过他的笑容里,带着一股邪恶的意味。
十息之后,李凌飞和他的同伴全部被打断一条胳膊扔出了酒店,酒店里的人都惊呆了,这个胖子谁是,这么猛!
李凌飞在地上痛苦的打滚,他大声喊道,“死胖子,有种你别跑,我让我爸来弄死你!”
在此之前,黑魔是魔界当之无愧的的最强者,有他在,其他所有的强者大能,都没有任何的上位机会。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黑魔莫名的离开了魔界一日,又很快归来,根据黑魔的手下所传,黑魔归来后,心情十分沮丧,似乎受到了很严重的打击。
黑魔归隐,整个魔界都沸腾了起来,魔界势力大洗牌,对于许多有野心的魔来说,是立地成王的好时机。
在众多魔界新人当中,有一人特别出名,此人名为苟胜,自称天魔,是最近一万年飞升魔界的佼佼者。
天魔在进入魔界后,境界实力进步飞快,已经有许多老牌的高手,被他挑翻。
也正是如此,天魔成为了许多新人的眼中钉,许多自认为有实力的新人,想要击败天魔,从而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为以后的开疆立业打好基础。
与仙界的三十三天不同,魔界只有三片大陆,分别被成为焚天界、焚魔界和地狱界,此时的苟胜,就在焚天界的地王城中。
苟胜身穿一件黑袍,用帽子遮住了自己的脸,他坐在一家酒楼里,叫满了一桌子酒菜,此时正吃的不亦乐乎。
对于自己的出名,苟胜也是十分的无奈,他飞升到魔界后,竟然有人让他去挖矿一百年,他当时就好好的将这帮人狠狠的收拾了一顿。
这一顿收拾不要紧,自己的名声立即名震焚天界,原来每一个新飞升魔界的新人,都要做百年矿工,这是各大势力立下的规矩。
苟胜的反抗,等于向这群势力同时发出了挑衅。
从那之后,无论苟胜走到哪里,都会碰到蜂拥而来的敌人,苟胜无奈,任他脾气再好,也不得不出手了。
苟胜的魔佛双修,死死的克制着魔界强者,佛家的各种招式,简直就是魔界之人的天生克星。
在一连被追杀了三百年后,苟胜不但没有身死陨落,反而实力越来也强。
任谁一直游走在生死边缘,也会得到极大的成长。
被各大势力惹火的苟胜,干脆利用自己的名气,建立的一个新的组织,名为驱魔堂。
驱魔堂内的成员,都是被各大势力联名追杀的恶棍,这群恶棍在外面飞扬跋扈,在苟胜面前却是服服帖帖,谁都不敢放肆。
魔界之人最看重实力,苟胜被各大势力追杀三百年,不但屁事没有,还灭绝了两家势力,这就是资本,不服不行。
驱魔堂的势力发展的越来越大,连追杀苟胜的势力,也不得不重新思考,要不要继续出手对付这个新起之秀。
苟胜此次来地王城,是来参加某个拍卖会,寻求一些奇遇,在路过这家酒店时,被其中飘出的酒香给勾引了进来。
在凡间就辟谷的苟胜,自然不再需要进食,不过如此香喷喷的酒气,还是勾起了苟胜腹中的馋虫。
苟胜点了一桌子美味佳肴,不过怎么喝,都喝不出当年在黑白学院醉仙阁与同伴们痛饮高歌的快感。
苟胜现在十分怀念当初与秦武等兄弟在一起的日子,他掐指算了算,自己飞升已经快有四百年的时间了,秦武应该已经到了仙界。
苟胜挠了挠头,早知道自己就选择修佛了,跟秦武这家伙在一块,肯定不寂寞。
想到这里,苟胜一阵无奈,只能再饮一杯,来解解忧愁。
正当他吃喝之时,人满为患的酒店里,忽然来了一群青年。
苟胜瞟了一眼,便看出这是一群土著居民,所谓的土著居民,就是飞升之后的相结合夫妻所诞下的孩子。
这些孩子生下来便是最低等级的魔,足以让那些辛辛苦苦修炼飞升的家伙们,羡慕到死。
所有有人戏称这些土著居民为魔二代。
很明显,酒店里来了一群魔二代。
原本在酒店中喝酒打屁的人,顿时间都安静了下来,他们平日里在地王城厮混,当然认识这群青年。
为首的青年名为李凌飞,乃是地王城城主的儿子,在地王城这一亩三分地,他可以横着走,无人敢惹。
李凌飞是来带小弟吃饭的,不过酒店已经没有空桌,这让他十分的不高兴。
“小二!”
李凌飞大喝一声,店小二急忙跑了过来,陪着笑脸,“李公子,今天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
李凌飞没给小二好脸色,“别管什么风了,我要请弟兄们吃饭,赶紧给我弄出一个空桌来!”
店小二面色尴尬,“李公子,店里都满了,您说我一个打工的,谁也不敢得罪啊。”
李凌飞冷哼一声,店小二不敢得罪顾客,他却是毫无忌惮。
李凌飞看向四周,一众顾客急忙低下头,不敢看李凌飞的眼睛,如果李凌飞让他们滚蛋,他们还真不敢反抗。
在魔界,不光要拼自己的实力,还要拼爹的实力,而李凌飞,明显有一个好爹。
李凌飞的眼神最终停留在一个胖子的身上,这个用帽子遮脸的胖子,一个人占了整整一桌,正在大快朵颐。
李凌飞走上去,没好气的说道,“胖子,吃完了吗?吃完了赶紧让开个地方。”
苟胜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李凌飞,咧嘴嘿嘿一笑,“不好意思,还没吃饱。”
说完苟胜喊道,“小二!再来一盘酱牛肉!”
苟胜的举动惹怒了李凌飞,他身后的小弟们一拥而上,将苟胜团团包围。
“死胖子,没听到李公子要征用你的座位吗?!赶紧滚!”
一个滚字,让苟胜的脸色稍稍变了一下,他本想忍让一下,看来对方不领情啊。
苟胜站起身来,脸上依旧带着笑容,只不过他的笑容里,带着一股邪恶的意味。
十息之后,李凌飞和他的同伴全部被打断一条胳膊扔出了酒店,酒店里的人都惊呆了,这个胖子谁是,这么猛!
李凌飞在地上痛苦的打滚,他大声喊道,“死胖子,有种你别跑,我让我爸来弄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