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墨痕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古拉迪。他居然也有信,他说城里包括墨痕在内只有四个人收到信。副队长希斯也就算了,还有个…李睿。
    出发那天,天还没亮就有一个白痴来敲开了墨痕的门。未等墨痕开门,一个从到到脚裹在银铠甲里,戴着个哥特式蒙面盔,脚踏链锁靴的混蛋竟自己撞了进来。
    只见那人把头盔一甩,是李睿。这家伙伤好没几天就这么兴奋。
    “墨痕,别磨磨蹭蹭的。起床了,出发了…”墨痕在他没完没了的敦促声中不得不穿上件紧身衣,夹上外套,提着三叉戟跟着这个兴奋过度的家伙提前两小时到了集合点。说真的,墨痕真想拿三叉戟的尖在李睿身上捅几下。
    “李睿,你穿这么重的盔甲爬班卡休山会累死的…”他打着哈欠对他说,“墨痕,重甲才是男人的风格。像你穿这么薄的铠甲没准会被刺成肉串的…”李睿扬起左手努力握紧拳头想暴露出那么一点肌肉来,看他对他的铠甲这么有信心墨痕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到时候看看谁会先被刺成肉串。”
    “其实啊,墨痕,就算你输了,也不要在意啊,你本来就不是那么一块料嘛,而且你不是可以靠每天卖有一个银币一瓶的止痛药水养活自己嘛。”李睿拍拍墨痕,仿佛是自己跟他比武已经赢了,正在安慰墨痕这个失败者。
    哼哼,我是很菜,不过没你菜,你就嚣张吧,总有人收拾你的。墨痕暗暗想着。
    两小时后古拉迪来了。队长今天扛来了他最擅长的巨剑,穿着皮甲露出一身结实的肌肉;李睿这小子死活不肯换成长剑非要带锐剑。“整队!”古拉迪队长看了看站在最后的干瘦的墨痕握着与身高完全不符的三叉戟,又看看了骑士铠甲配上短小的锐剑,再加上走动时像铁皮人似的李睿,终于一咬虎牙,“算了,你们,都尽力点吧,还有别说你们是犁路要塞的人…”接着众人听到古拉迪队长低声骂道,“一帮猪猡,老子带着你们掉价死了。”
    墨痕看了看包中为数不多的小药水瓶子,叹了口气。三人份,也许不够呢。
    虽然斯科城在皇城的方向可是他们还是必须翻越南侧班卡休山脉。李睿这家伙老跑不快,还时不时摔几个跟头。最后队长接过了他的全副铠甲,他们终于在日落西山前赶到了斯科城前的一个小镇,在那的一间客栈住了下来。
    也许是昨天李睿穿重铠爬那么高的班卡休山消耗了太多的体力,当三人吃过早点来喊东方人出发时,李睿还穿着睡衣斜躺在床上,鼾声如雷。
    墨痕要上去喊他,队长一把拦住他,“他昨天累了,让他休息休息吧。”
    两个人在门口等一会,却发现这家伙完全没有要转醒过来的迹象,反而好象越睡越熟,以至于每打一个呼噜床头柜上是茶杯都要颤动有一下。
    百无聊赖的三人在李睿的房间里消耗了两个小时的宝贵时间。
    终于队长的耐心耗尽了,冲上去,一把拎住李睿的耳朵,“猪猡!起床了!”
    可怜的李睿睡得迷迷糊糊的,一看到身前魁梧的古拉迪第有一反应就是,“什么?半…半兽人…”
    队长正要发做,只看见李睿缩到床边,瑟瑟地说,“别,别吃我,我很瘦,没肉。我们队长比我好吃多了,只要,只要你们吃得到…”
    当天傍晚,三人在夕阳下来到了斯科城下。
    在这座崇尚剑术的城市里,剑客是有着最高地位的人。在斯科城的主干道上民众们夹道欢迎来自各地的战士们,他们踏着鲜红的红地毯走在道路上周围是震儿欲聋的欢呼声。
    李睿像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欢迎,在马上兴奋地都快要哭了。
    突然队长停了下来。
    迎面的是一名男子,身后的一个女子,灰色的短发,眼睛却是暗红色的,皮肤缺少血色,虽然有些古怪却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丽足以与最强的剑士匹配。
    他外表冷傲,眼睛明若朗星,一头金发披肩垂下。有着与队长不相上下的身高,可是与古拉迪相比又不失俊美。左手上套着黑色的皮护手,手中握着一柄黄金鏊制的佩剑,剑柄上装饰的钻石更是夺目非凡。
    从旁人的言语中不难得知:他,莱文.无尘连续四届竞技赛的冠军,美尼拉王国的第一剑士。国王请他担任近卫军,他却说只愿意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国王就赐给了他象征剑士最高荣誉的黄金剑。
    “古拉迪,你还参加今年的竞技啊。”无尘先开口了,“没错,无尘。”说着队长露出右臂上的一道剑伤说,“这一年前的伤痕还在,我们之间总要有个了断。”“好,我在场上等你。”第一剑客抖动黑斗篷消失在人群中。在他身后的灰发女子又看了队长一眼,终于也走了。
    墨痕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刚那个奇异女子给人的一种压力,竟然胜过了冷若冰霜的第一剑客。
    一天后各城的剑客相继来到斯科城,大街上到处可以看见披着斗篷,握着剑的战士。
    竞技举办在城市中心的广场上,广场上人头攒动。我们三个硬在人潮中挤了出来,李睿好象是第一次参加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一会就被淹没在人海中。
    突然有人拽了下墨痕的衣角,李睿不知道有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墨痕,这不是战士的比赛吗?怎么会有法术师在这里?”墨痕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在茫茫的人群中真有一个披着白色魔法长袍的法术师,提着一根桃木杖,左手还捧了本书,可偏偏身后背着一把剑,看上去那么格格不入。
    “也许是来看热闹的吧…”墨痕随便搪塞了他一句就朝比赛场地走去。
    在看台的最高点上,无尘穿着黑斗篷屹立在风中。他的金发一根根被风卷起,手中握的还是那柄象征荣誉的黄金剑。
    他面对着台下的鲜血与厮杀,脸上却冷若冰霜…
    在斯科城,无尘几乎有能够与圣者匹敌的威望。人类为何能够战胜操纵亡灵的邪恶影族?因为他。他从古卷轴中继承了一种叫做光焰剑法的剑术,可以在剑上附着火焰,而影族不能接触火焰是众所周知的常识,随着学习光焰剑法的剑客越来越多,人类开始在对影族的战争的掌握主动,而不是每次大的战役后幸存者为了不让影族窃取同伴的尸体来增加兵力而只好忍住悲伤焚毁阵亡同伴的尸体。
    传说五百年前人类几乎灭亡了影族,正是因为了光焰剑法,只是剑法失传了,影族很快恢复了元气。
    李睿抽的好签。李睿一个人分在二组,而墨痕,队长全被分在了三组。
    这个混帐。
    而墨痕第一场就遇到了队长,还有什么办法?弃权。不过这对墨痕这样的草包战士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借口不参加比赛了。
    也许真的是傻人有傻福,李睿居然过关斩将连挫两名强敌。
    难道这小子深藏不露?怪不得走之前那么狂。
    前两战中李睿的重铠早已成了一堆废铁,此时的他穿着一件短小的布衫,手里还是小巧的锐剑,相比还套着链甲的对手反而还显得敏捷些。
    东方人跳上跳下,跟一只猴子一样围着对手,时不时用锐剑给对手造成点不痛不痒的伤害。终于,火山爆发了,那个战士挥舞着宽剑不要命地扑了上来,恨不得立刻将李睿撕成两半。
    李睿节节败退,一直被逼到了擂台的边缘。
    这家伙,原来只是些花拳绣腿啊。
    面对战士声势骇人的最后一剑,李睿竟然一个地滚翻,滚到对方身后,趁着对方重心不稳,一脚将那个战士踢下了擂台。
    又赢了,进半决赛。
    想到他的取胜方式,实在是,不知道他半决赛还会不会这么走运。
    李睿悠哉地下了台,转到医生身边,“墨痕,我说你不行吧。我可是进了四强,四强哦。”
    墨痕实在不想看他那张脸,“告诉我,李睿。”
    “什么问题?”
    “东方人是不是都跟你一样奸诈…”
    决赛的那一天,看客们拥挤在广场上,似乎整座城都在沸腾着.墨痕不知道喊了多少遍“让一让,让一让,我朋友比赛….”才挤到了竞技场边.
    站在看台的最高点的无尘今天并没有披斗篷而是紧身衣配上一身银白色的镶嵌甲。.他是上一届的冠军,可以自由选择对手.在这个崇尚剑术的城市里,无尘有着与圣者相匹敌的威望.他身边照例是那名,暗红色瞳人的灰发女子,她的左手,好象握着一把剑,是无尘的黄金剑。
    此时的他似乎比任何人都轻松,也许他的内心也很紧张呢。
    简直不敢相信的是,四强中的一位居然就是那天他们在人群中看见的那个法术师.他还在看他的那本厚厚的魔法书,而墨痕总觉得他不是什么普通人.那种奇怪的感觉让他恐惧.
    而另外一个虎背熊腰的战士,他凭借无以伦比的蛮力进入了四强.
    那战士走到法师模样的人面前,睥睨着比他矮一头的法师,“法术师来凑什么热闹。”法师只一抬眼,深色的瞳仁望向他,那战士竟仿佛看到鬼一样,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这时竟然法师用力撕裂身上纯白的法袍露出皮甲与原比那个战士还要结实的肌肉,“谁告诉你我是法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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