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界旅行者[快穿]》作者:指尖的咏叹调
文案:
别人快穿:攻略男主角。
墨菲快穿:让以诺跪下唱征服。(冷笑)
扮猪吃老虎的渣受+x+总是非人类的男神攻
ps:星界旅行者,“老牛逼了!”的一种法师。
ps2:我知道你们已经把本文看成“一百种丁丁科普大全”和“非正常性生活指南”了……
内容标签:强强幻想空间天之骄子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墨菲,以诺┃配角:┃其它:星界旅行者
第1章血之契
墨菲的意识接触到了召唤他的人,那是个羸弱的凡人。
凡人的灵魂已经离开身体,悬浮在茫茫星空当中,说:“你……你是神吗?”
墨菲说:“我不是。凡人,你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可以与我签订契约。说吧,你临死之前,还有什么愿望,想要与我交换?”
契约的一边已经被写好,墨菲想要的很简单:凡人的这具肉身。
凡人于是说:“我……我从小就被血族圈养,再没有回到过人类的世界。我想再见一眼我的父母……”
墨菲说:“他们已经死了。你想看见的是他们灵魂的形状,当前的肉身,还是过去的幻影?”
凡人愣了好一会儿,说:“既然这样,那就算了……不,等等,我……我还想再吃一次阳春面。我很小的时候,每天上学之前都能看见的,有时候爸爸会陪我一起吃的那碗面……能不能,让我再吃一次?”
墨菲说:“很好,契约成立。”
只用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墨菲的意识便穿过了位面屏障,悄无声息地降临在这个凡人身上。
他确保这一切都非常隐蔽,绝不会惊动星界诸神。然后他尝试着动了一下现在这具肉身——果然非常弱小。
这个是血族统治的世界。
血族,自称是该隐的后裔,也被人叫做“吸血鬼”。相比起孱弱的人类来说,他们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更智慧的头脑,甚至是更出色的外表。但他们的食谱却和其他生物都不一样,他们嗜血——血液是他们力量的来源。
出于种种原因,早在几百年前,人类便已经沦为血族圈养起来的食物。
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按照爵位向下排行,早已将这个世界划分成不同贵族的领地。而领地上的人类,自然都成为这些贵族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进行处置。
对于血族来说,人类的血液是所有生物中最美味的,而且还可以变得更美味——只要人类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愉悦的状态,他们的血就能变得更加甘甜诱人。
因此,那些上等的贵族甚至还会让仆人精心饲养这些奴隶,让奴隶们打扮、嬉戏、恋爱,甚至是带出去一起旅游,晚上时与他们交|媾——然后当这些人类奴隶得到了人生当中最快乐的体验时,再饮用那无比甜美的鲜血。
这是血族的娱乐方式,有时也是彰显地位和财富的途径。
墨菲的这具肉身,也是血族圈养的奴隶之一。他叫什么不重要,反正没人会在乎一个血食的名字,以后就叫做墨菲了,也没人觉得奇怪。
比较特别的是,这个血食的主人——这片领土的主人是血族唯一的大公,据说是仅剩的纯血种。
他叫做以诺。
“以诺。”墨菲将这个名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然后微微笑了。
是的,他悄然来到这个世界,为的就是这个名字——他在这个凡人的命运之线里窥视到了它。
墨菲满足地叹了口气,任由自己躺倒在棺材里。
这具身体的血液很有潜力,所以被关押了十年——血族圈养人的方式,就是关押在棺材里,用鼻饲管进行喂食,保证他们不死。
这样被圈养的人,只要最后被放出去,一定会欣喜若狂的。那一瞬间里被抽干的血液,会成为公爵阁下的某一顿早餐。
墨菲拔了鼻饲管。血液和食物一齐弄脏了他的胸膛,倒是那点疼痛聊胜于无。
很快,大公的仆人发现了这具棺材的异常,过来将墨菲拎了出来,送到某位管事的面前。
“这个人类快要撑不住了。”管事充满鄙夷地说,“将他带出去放血吧。”
于是仆人们又拎起了墨菲瘦弱的手臂,将他架了起来,丢到城堡外面专用的草坪上——
文案:
别人快穿:攻略男主角。
墨菲快穿:让以诺跪下唱征服。(冷笑)
扮猪吃老虎的渣受+x+总是非人类的男神攻
ps:星界旅行者,“老牛逼了!”的一种法师。
ps2:我知道你们已经把本文看成“一百种丁丁科普大全”和“非正常性生活指南”了……
内容标签:强强幻想空间天之骄子快穿
搜索关键字:主角:墨菲,以诺┃配角:┃其它:星界旅行者
第1章血之契
墨菲的意识接触到了召唤他的人,那是个羸弱的凡人。
凡人的灵魂已经离开身体,悬浮在茫茫星空当中,说:“你……你是神吗?”
墨菲说:“我不是。凡人,你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可以与我签订契约。说吧,你临死之前,还有什么愿望,想要与我交换?”
契约的一边已经被写好,墨菲想要的很简单:凡人的这具肉身。
凡人于是说:“我……我从小就被血族圈养,再没有回到过人类的世界。我想再见一眼我的父母……”
墨菲说:“他们已经死了。你想看见的是他们灵魂的形状,当前的肉身,还是过去的幻影?”
凡人愣了好一会儿,说:“既然这样,那就算了……不,等等,我……我还想再吃一次阳春面。我很小的时候,每天上学之前都能看见的,有时候爸爸会陪我一起吃的那碗面……能不能,让我再吃一次?”
墨菲说:“很好,契约成立。”
只用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墨菲的意识便穿过了位面屏障,悄无声息地降临在这个凡人身上。
他确保这一切都非常隐蔽,绝不会惊动星界诸神。然后他尝试着动了一下现在这具肉身——果然非常弱小。
这个是血族统治的世界。
血族,自称是该隐的后裔,也被人叫做“吸血鬼”。相比起孱弱的人类来说,他们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更智慧的头脑,甚至是更出色的外表。但他们的食谱却和其他生物都不一样,他们嗜血——血液是他们力量的来源。
出于种种原因,早在几百年前,人类便已经沦为血族圈养起来的食物。
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按照爵位向下排行,早已将这个世界划分成不同贵族的领地。而领地上的人类,自然都成为这些贵族的个人财产,可以任意进行处置。
对于血族来说,人类的血液是所有生物中最美味的,而且还可以变得更美味——只要人类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愉悦的状态,他们的血就能变得更加甘甜诱人。
因此,那些上等的贵族甚至还会让仆人精心饲养这些奴隶,让奴隶们打扮、嬉戏、恋爱,甚至是带出去一起旅游,晚上时与他们交|媾——然后当这些人类奴隶得到了人生当中最快乐的体验时,再饮用那无比甜美的鲜血。
这是血族的娱乐方式,有时也是彰显地位和财富的途径。
墨菲的这具肉身,也是血族圈养的奴隶之一。他叫什么不重要,反正没人会在乎一个血食的名字,以后就叫做墨菲了,也没人觉得奇怪。
比较特别的是,这个血食的主人——这片领土的主人是血族唯一的大公,据说是仅剩的纯血种。
他叫做以诺。
“以诺。”墨菲将这个名字放在口中慢慢咀嚼,然后微微笑了。
是的,他悄然来到这个世界,为的就是这个名字——他在这个凡人的命运之线里窥视到了它。
墨菲满足地叹了口气,任由自己躺倒在棺材里。
这具身体的血液很有潜力,所以被关押了十年——血族圈养人的方式,就是关押在棺材里,用鼻饲管进行喂食,保证他们不死。
这样被圈养的人,只要最后被放出去,一定会欣喜若狂的。那一瞬间里被抽干的血液,会成为公爵阁下的某一顿早餐。
墨菲拔了鼻饲管。血液和食物一齐弄脏了他的胸膛,倒是那点疼痛聊胜于无。
很快,大公的仆人发现了这具棺材的异常,过来将墨菲拎了出来,送到某位管事的面前。
“这个人类快要撑不住了。”管事充满鄙夷地说,“将他带出去放血吧。”
于是仆人们又拎起了墨菲瘦弱的手臂,将他架了起来,丢到城堡外面专用的草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