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很清闲。
天璇教以前作为江湖上恶名远扬的魔教,麻烦事没完没了,现在一下子风平浪静下来了,大家天天闲着没事干,反倒似乎有些不习惯。
蚩罗墓的传言流出来的那段时间,江湖上是最热闹的时候,各方势力互相明争暗斗,较劲不休,都想比别人更早找到蚩罗墓,然后独吞据为己有。天璇教也被卷进了其中。
然而蚩罗墓被东仪朝廷大规模开挖了之后,江湖上交错复杂的汹涌暗潮一下子就少了许多。
以前所有人互相都可能是对手和敌人,现在所有人的敌人只有一个——东仪朝廷。众多仍然不肯放弃的黑白两道势力,都冲着这个方向汇聚而去。燕岭莲花峰附近,从莲花峰回崇安的一路上,有无数的江湖中人在这附近眼巴巴地埋伏转悠。
蚩罗墓里面的宝藏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们不敢说从东仪军队手里夺过来,哪怕是能捡到从手指缝里漏出来的一点点,也是极其惊人的财富。
我跟东仪帝后都打过交道,自然不会有去从他们手中抢东西的念头,所以天璇教一直脱离于这一波江湖浪潮之外,倒是格外的平静。
天璇教总坛在东仪南方的五指峰上,但我现在没有事情,不喜欢闷在总坛里,而是在外面到处游荡。
春游湖水碧,夏采莲花红,秋枕落叶黄,冬钓江雪白。随心所欲,恣意而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兴致一起,可以放舟千里而下,去看一片江南早春初开的杏花;也可以拾级百丈而上,去观一场悬崖绝顶破晓的日出。
在我十几岁充满幻想的少女时代的时候,曾经最想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当然,在我的幻想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与我一起,走遍这长川阔岭,锦绣河山,阅尽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
只是现在,在路上的只有我孤身一人。那个人,明明还在这世上,却永远也不可能与我同行了。
到夏泽境内时,我在路上碰到了三辆装满女孩子的大车,是被人牙子拐卖的少女。虽然天璇教定下的教规是教众不准干好事,但反正现在周围也没别人,我正好又有兴致,就上去插了一手。
赶车的有六个人牙子,全都被扒光衣服,光溜溜地吊到了路边的大树上。人牙子们身上搜出来几张银票和一些碎银子,被我分给了马车上吓得瑟瑟发抖的女孩子们,让她们自己赶车去前面的城镇上向人求救。
这时我才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孩子,竟然是以前我在大谷村受伤时遇到的水铃兰。
“铃兰妹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惊讶地把水铃兰从马车上接下来。那时候我在水铃兰家里养伤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虽然她现在因为被抓,模样显得十分憔悴,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水铃兰毕竟是个柔弱女子,碰上被人牙子劫走这种事情,估计是被吓得不轻。一看见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一头扑进我的怀里。
“璇姐姐……我……我在镇上被人认出是女子……就被人牙子抓了……”
水铃兰以前在村子里的时候一直扮成男装,我这才知道,她是去镇子上买东西的时候暴露了女子身份,被人牙子盯上。她当时只有一个人,人牙子找了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就把她迷倒带回来了,现在这可能是要转卖到东仪去。
“别哭别哭,没事了。”我拍着水铃兰的后背安慰,“姐姐送你回去。”
水铃兰眼泪汪汪地摇头:“大谷村附近现在应该都是官兵,我不能回那里去了……”
车上被抓来的女孩子足有十几个,都是来自于那一带,其中有好几个富家女儿,被人牙子拐走了家里肯定得报官。这么大规模的人口拐卖案子,在夏泽已经算十分严重,确实会引起官府的很大注意。
水铃兰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她是夏泽出逃的郡主,身份不能暴露,现在再回大谷村,的确是不合适。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孤身一人,另外再找安顿的地方,也没那么容易。
我笑道:“要么你干脆哪也别去,跟姐姐一起在外面游山玩水好了,我正觉得一个人走孤单得很,想要个游伴呢。”
这话我本来只是随口一说,水铃兰是金尊玉贵的郡主出身,就算后来为了躲避婚事而逃出来了,也是安安稳稳地住在村子里面,哪能像我这种江湖女子一样,风餐露宿地在荒郊野外到处浪荡。
没想到,水铃兰一听之下,微微红了脸,又惊又喜:“……真的?我可以么?”
我说:“我得先提醒你,这可不是你们大家贵女坐在马车里一群丫鬟伺候着的那种游山玩水,山要自己爬,水要自己涉,晚上没有地方住宿就得幕天席地睡在野外,你愿意不?”
“愿意!”水铃兰显得极为开心,“璇姐姐肯带我去的话,怎么样都可以!”
“那就走。”我爽快地一挥手,“你先跟我共乘一匹马,等到了有卖马的地方,再给你买一匹。”
于是我们说走就走,先去了夏泽南边靠近南疆密林的附近,那里的山中有一座大瀑布,听说夏天水量多的时候,极为震撼壮观,我早就想去看了。
水铃兰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娇气,甚至可以说是个很好的游伴。我本来以为她会不习惯这样天天在外面风吹日晒地跋涉,但她这一路过来,心情一直显得非常好。
没带干粮也打不到猎物,只能啃半生不熟又酸又涩的野果时;晚上下大雨又找不到避雨的地方,只能勉强躲在石缝里头时;走错了路,不得不绕上好几天时间返回时……她总是照样那么兴致勃勃,仿佛这些经历对她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乐趣一般。
这种兴致很有感染力,游玩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兴致,本来没那么顺利的旅程,这样一来都变得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们到了南疆附近的山中,把马留在山外,一头扎进深山老林里面。水铃兰本来娇生惯养,在村子里待了两年,身体倒也并不娇弱,能上山能下水,只有在一些险峻陡峭,实在过不去的地方时,才需要我以轻功帮她一把。
我们找到数百年前古人遗留下来的山中小道的痕迹,千辛万苦地翻过一座座陡峭的山峰,然后沿着山里奔泻出来的河流岸边逆水而上,走了足有三天多,才终于见到那座大瀑布。
这座瀑布果然名不虚传,现在正是水势最为汹涌的时候,隔着好几座山,就能听到那犹如万马奔腾,惊雷滚滚一般的水声,震耳欲聋地从山中传来。
走到近处,数十丈开外就能感觉到一股凉爽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巨大的瀑布犹如银河垂落九天,从山壁上轰然倾泻而下,飞珠溅玉,直泄入下方碧玉一般的深潭之中。滚滚水雾腾空弥漫而起,犹如若隐若现的纱幔般,把整座瀑布笼罩在其中。阳光映照过来,瀑布上折射出淡淡的虹彩,更显瑰丽。
我在中原游历过很多地方,也从未见过这么雄伟壮观的景色,水铃兰更是被震撼得无以复加。我们站在瀑布下方,瀑布的水声实在太大,几乎听不见对方的说话声,退到了远处,才能正常地交谈。
“这瀑布好美啊……走了这么远的路,果然值得!”
水铃兰激动得两眼闪闪发光,我笑道:“看铃兰妹子这么高兴,早知道就早点去找你。把你一起带上了。”
水铃兰的脸色又是微微一红。
“我……让璇姐姐见笑了。我是不是显得很没见识?”
我说:“你以前是尊贵的郡主,哪有机会来这种地方,你看这瀑布在这么荒僻的深山老林中,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能来这里,连我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色。”
水铃兰望着远处的瀑布,眼神悠远:“我小的时候喜欢看游记,总希望能亲自去游记上写的那些地方看看,但那时候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只能根据描写幻想一下那些景色。没想到,竟然真的有实现的一天。”
她转过来,对我粲然一笑:“谢谢璇姐姐。”
我很理解她的感受。我的出身虽然比她低得多,但也是富贾之家的小姐闺秀,原本的一辈子,就是被家里送给一个能当我爷爷的小官老头当妾,或者给某个中年丧妻的猥琐鳏夫做填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守着一个丈夫和一堆小妾姨娘庶子庶女,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把后半生耗在像是囚笼一样肮脏恶心,令人窒息的深宅大院里面。
我逃了出来,水铃兰也逃了出来。我是因为要当嫡姐的替罪羊,她是因为对家里给安排的亲事不满意,我们其实是一样的。
一样的勇气,一样的天生反骨,一样对于这种可悲命运的不甘和反抗。
所以我以前遇到她,那时就对她很有好感。偌大尘世,茫茫人海,能遇到几个这般有共鸣的知音之人。
我伸手捏了捏她的脸,也笑道:“谢什么,铃兰妹子笑起来这么可爱,给我捏捏就行。”
水铃兰的脸更红了,拍开我的手,转过身去不接话。我在后面哈哈大笑。
我们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栖息满了无数白色水鸟,被惊起时犹如漫天大雪倒飞上苍穹的苇荡;秋日里盛开着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像是融化的黄金泼洒开去的山野;怪石林立,千姿百态,有风吹来时能发出如诉如泣之声的石林……甚至还出了一趟东海,到达海上一座荒岛,那里的沙滩上到处都是海龟,海龟的蛋产在沙子底下,一窝能挖出上百颗圆溜溜白生生的蛋。
这段旅程实在美好,我走得简直上了瘾,都不想再回去管天璇教的事情。
最早的时候我需要天璇教的势力,是为了找那个人,后来一门心思扑在教中事务上面,是为了忘记那个人。而现在,这两者似乎都不需要了。
没有忘记,只是也不需要刻意去忘记。过往的记忆,就像是案几上一个看久了早就已经习惯的摆件一样,平平常常地摆在那里。目光偶然落到上面的时候,会在那里停留一下,但看见了也就只是看见了,想起来就只是想起来。最多不过是淡淡一笑,仅此而已,不会再激起什么波澜。
这世上没有时光无法淡去的事物。
一直到冬天天气寒冷的时候,我们没法像以前一样经常在野外露宿了,这才稍微安定下来,不再去那些荒山野岭里面。
有一天晚上雪下得特别大,我们在夏泽锦州城的一座酒楼里,我叫了一坛当地最有名的梨花白上来,给自己和水铃兰都倒了一碗:“尝尝看,下雪天喝点酒暖和。”
水铃兰笑着摇头:“我不会喝酒,会喝醉的。”
“没事,这个酒不烈,喝一点应该没问题。”我朝她端起酒碗,“姐姐千杯不倒,有姐姐在这儿怕什么,醉了也没事。”
水铃兰这才也端起碗小小喝了一口,结果被呛得咳嗽个不停。我笑起来:“你难道从来没喝过酒?”
水铃兰苦着脸:“我以前只喝过果酒、花蜜酒、青梅酒这些……”
“那根本就不算酒。”我摆摆手,一饮而尽,再给自己倒了一碗,“姐姐带你喝的才是真正的酒,继续喝你就知道了。不会喝酒可算不上混江湖的。”
水铃兰连连摇头,笑道:“我这点本事,也混不了江湖。”
我自斟自饮:“倒也是,你还是比较温柔贤惠的类型。姐姐在江湖上认识不少少年才俊青年豪杰,我们江湖中人比较重情重义,不兴高门大宅里头那一套勾心斗角的,应该比较适合你。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啊?改天姐姐给你介绍几个?”
水铃兰的动作一下子就顿住了,以一种低着头的姿态停在那里,没有回答。
我看她脸色有异,估计是我刚才说的话刺到了她的什么地方,立刻转了话题:“你要是不想嫁人的话,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逍遥自在的也挺好,江湖上不会有人说你什么的。”
水铃兰摇了摇头,勉强一笑,没有接话,却是直接端起刚才只喝了一小口的酒碗,这次竟然一口气全部喝了下去。
这梨花白虽然不算烈酒,但酒劲也不小,她一个不会喝酒的女子一口灌下去,感觉可想而知。
我看着她这喝酒的架势,暗暗后悔提起这个话头,只是现在再收回已经来不及了。
这妹子以前应该是受过什么情伤之类,很可能就跟她的逃婚有关系,否则一个桃李年华,正值妙龄的女子,不会一听到嫁人的事情就这种反应。
“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总会过去的。”我试探着劝解她,“以前我也经历过很多,不过现在时间长了,渐渐就淡化了。人一辈子这么漫长,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这倒是肺腑之言。虽然我刚才说不想嫁人就不嫁,但其实那只是宽慰之言,别说她不是江湖中人,就算是真的江湖女子,除了尼姑道姑之外,也极少有一辈子不嫁人的。她现在还这么年轻,又是个温柔美貌的好姑娘,哪能真的孤独一生。
水铃兰还是不答我的话,只是摇头苦笑,一碗接一碗地给自己倒酒,像是喝白开水一样地往下灌。
我劝慰她也是毫无作用,看她这样子,像是有满腹的苦闷心事,却无法说出口向人倾诉,只有借酒消愁。索性便让她去喝个痛快,酩酊大醉一场,尽情发泄出来也好,憋在心里别憋坏了。
水铃兰的酒量果然不行,才堪堪喝到第五碗,眼神就已经迷离了,满脸的酒醉潮红之色。手上本来还拿着半碗酒,身子一歪,酒碗跌落在桌面上,淋淋漓漓洒了一桌子的酒水,她也昏昏沉沉地就势趴到了桌子上。
我看她不能再喝了,过去扶她起来:“走,不喝了,我们回客栈。”
水铃兰醉了酒,倒是不吵不闹也不撒酒疯,只是迷迷糊糊地抬起头来,抓住我的衣袖不放。
“不……我有话想要告诉你……”
天璇教以前作为江湖上恶名远扬的魔教,麻烦事没完没了,现在一下子风平浪静下来了,大家天天闲着没事干,反倒似乎有些不习惯。
蚩罗墓的传言流出来的那段时间,江湖上是最热闹的时候,各方势力互相明争暗斗,较劲不休,都想比别人更早找到蚩罗墓,然后独吞据为己有。天璇教也被卷进了其中。
然而蚩罗墓被东仪朝廷大规模开挖了之后,江湖上交错复杂的汹涌暗潮一下子就少了许多。
以前所有人互相都可能是对手和敌人,现在所有人的敌人只有一个——东仪朝廷。众多仍然不肯放弃的黑白两道势力,都冲着这个方向汇聚而去。燕岭莲花峰附近,从莲花峰回崇安的一路上,有无数的江湖中人在这附近眼巴巴地埋伏转悠。
蚩罗墓里面的宝藏实在是太惊人了,他们不敢说从东仪军队手里夺过来,哪怕是能捡到从手指缝里漏出来的一点点,也是极其惊人的财富。
我跟东仪帝后都打过交道,自然不会有去从他们手中抢东西的念头,所以天璇教一直脱离于这一波江湖浪潮之外,倒是格外的平静。
天璇教总坛在东仪南方的五指峰上,但我现在没有事情,不喜欢闷在总坛里,而是在外面到处游荡。
春游湖水碧,夏采莲花红,秋枕落叶黄,冬钓江雪白。随心所欲,恣意而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兴致一起,可以放舟千里而下,去看一片江南早春初开的杏花;也可以拾级百丈而上,去观一场悬崖绝顶破晓的日出。
在我十几岁充满幻想的少女时代的时候,曾经最想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当然,在我的幻想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与我一起,走遍这长川阔岭,锦绣河山,阅尽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
只是现在,在路上的只有我孤身一人。那个人,明明还在这世上,却永远也不可能与我同行了。
到夏泽境内时,我在路上碰到了三辆装满女孩子的大车,是被人牙子拐卖的少女。虽然天璇教定下的教规是教众不准干好事,但反正现在周围也没别人,我正好又有兴致,就上去插了一手。
赶车的有六个人牙子,全都被扒光衣服,光溜溜地吊到了路边的大树上。人牙子们身上搜出来几张银票和一些碎银子,被我分给了马车上吓得瑟瑟发抖的女孩子们,让她们自己赶车去前面的城镇上向人求救。
这时我才注意到,其中一个女孩子,竟然是以前我在大谷村受伤时遇到的水铃兰。
“铃兰妹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惊讶地把水铃兰从马车上接下来。那时候我在水铃兰家里养伤养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虽然她现在因为被抓,模样显得十分憔悴,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水铃兰毕竟是个柔弱女子,碰上被人牙子劫走这种事情,估计是被吓得不轻。一看见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一头扑进我的怀里。
“璇姐姐……我……我在镇上被人认出是女子……就被人牙子抓了……”
水铃兰以前在村子里的时候一直扮成男装,我这才知道,她是去镇子上买东西的时候暴露了女子身份,被人牙子盯上。她当时只有一个人,人牙子找了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就把她迷倒带回来了,现在这可能是要转卖到东仪去。
“别哭别哭,没事了。”我拍着水铃兰的后背安慰,“姐姐送你回去。”
水铃兰眼泪汪汪地摇头:“大谷村附近现在应该都是官兵,我不能回那里去了……”
车上被抓来的女孩子足有十几个,都是来自于那一带,其中有好几个富家女儿,被人牙子拐走了家里肯定得报官。这么大规模的人口拐卖案子,在夏泽已经算十分严重,确实会引起官府的很大注意。
水铃兰跟其他女孩子不一样,她是夏泽出逃的郡主,身份不能暴露,现在再回大谷村,的确是不合适。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孤身一人,另外再找安顿的地方,也没那么容易。
我笑道:“要么你干脆哪也别去,跟姐姐一起在外面游山玩水好了,我正觉得一个人走孤单得很,想要个游伴呢。”
这话我本来只是随口一说,水铃兰是金尊玉贵的郡主出身,就算后来为了躲避婚事而逃出来了,也是安安稳稳地住在村子里面,哪能像我这种江湖女子一样,风餐露宿地在荒郊野外到处浪荡。
没想到,水铃兰一听之下,微微红了脸,又惊又喜:“……真的?我可以么?”
我说:“我得先提醒你,这可不是你们大家贵女坐在马车里一群丫鬟伺候着的那种游山玩水,山要自己爬,水要自己涉,晚上没有地方住宿就得幕天席地睡在野外,你愿意不?”
“愿意!”水铃兰显得极为开心,“璇姐姐肯带我去的话,怎么样都可以!”
“那就走。”我爽快地一挥手,“你先跟我共乘一匹马,等到了有卖马的地方,再给你买一匹。”
于是我们说走就走,先去了夏泽南边靠近南疆密林的附近,那里的山中有一座大瀑布,听说夏天水量多的时候,极为震撼壮观,我早就想去看了。
水铃兰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娇气,甚至可以说是个很好的游伴。我本来以为她会不习惯这样天天在外面风吹日晒地跋涉,但她这一路过来,心情一直显得非常好。
没带干粮也打不到猎物,只能啃半生不熟又酸又涩的野果时;晚上下大雨又找不到避雨的地方,只能勉强躲在石缝里头时;走错了路,不得不绕上好几天时间返回时……她总是照样那么兴致勃勃,仿佛这些经历对她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乐趣一般。
这种兴致很有感染力,游玩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这种兴致,本来没那么顺利的旅程,这样一来都变得充满了欢声笑语。
我们到了南疆附近的山中,把马留在山外,一头扎进深山老林里面。水铃兰本来娇生惯养,在村子里待了两年,身体倒也并不娇弱,能上山能下水,只有在一些险峻陡峭,实在过不去的地方时,才需要我以轻功帮她一把。
我们找到数百年前古人遗留下来的山中小道的痕迹,千辛万苦地翻过一座座陡峭的山峰,然后沿着山里奔泻出来的河流岸边逆水而上,走了足有三天多,才终于见到那座大瀑布。
这座瀑布果然名不虚传,现在正是水势最为汹涌的时候,隔着好几座山,就能听到那犹如万马奔腾,惊雷滚滚一般的水声,震耳欲聋地从山中传来。
走到近处,数十丈开外就能感觉到一股凉爽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巨大的瀑布犹如银河垂落九天,从山壁上轰然倾泻而下,飞珠溅玉,直泄入下方碧玉一般的深潭之中。滚滚水雾腾空弥漫而起,犹如若隐若现的纱幔般,把整座瀑布笼罩在其中。阳光映照过来,瀑布上折射出淡淡的虹彩,更显瑰丽。
我在中原游历过很多地方,也从未见过这么雄伟壮观的景色,水铃兰更是被震撼得无以复加。我们站在瀑布下方,瀑布的水声实在太大,几乎听不见对方的说话声,退到了远处,才能正常地交谈。
“这瀑布好美啊……走了这么远的路,果然值得!”
水铃兰激动得两眼闪闪发光,我笑道:“看铃兰妹子这么高兴,早知道就早点去找你。把你一起带上了。”
水铃兰的脸色又是微微一红。
“我……让璇姐姐见笑了。我是不是显得很没见识?”
我说:“你以前是尊贵的郡主,哪有机会来这种地方,你看这瀑布在这么荒僻的深山老林中,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能来这里,连我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景色。”
水铃兰望着远处的瀑布,眼神悠远:“我小的时候喜欢看游记,总希望能亲自去游记上写的那些地方看看,但那时候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只能根据描写幻想一下那些景色。没想到,竟然真的有实现的一天。”
她转过来,对我粲然一笑:“谢谢璇姐姐。”
我很理解她的感受。我的出身虽然比她低得多,但也是富贾之家的小姐闺秀,原本的一辈子,就是被家里送给一个能当我爷爷的小官老头当妾,或者给某个中年丧妻的猥琐鳏夫做填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守着一个丈夫和一堆小妾姨娘庶子庶女,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把后半生耗在像是囚笼一样肮脏恶心,令人窒息的深宅大院里面。
我逃了出来,水铃兰也逃了出来。我是因为要当嫡姐的替罪羊,她是因为对家里给安排的亲事不满意,我们其实是一样的。
一样的勇气,一样的天生反骨,一样对于这种可悲命运的不甘和反抗。
所以我以前遇到她,那时就对她很有好感。偌大尘世,茫茫人海,能遇到几个这般有共鸣的知音之人。
我伸手捏了捏她的脸,也笑道:“谢什么,铃兰妹子笑起来这么可爱,给我捏捏就行。”
水铃兰的脸更红了,拍开我的手,转过身去不接话。我在后面哈哈大笑。
我们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栖息满了无数白色水鸟,被惊起时犹如漫天大雪倒飞上苍穹的苇荡;秋日里盛开着漫山遍野的野菊花,像是融化的黄金泼洒开去的山野;怪石林立,千姿百态,有风吹来时能发出如诉如泣之声的石林……甚至还出了一趟东海,到达海上一座荒岛,那里的沙滩上到处都是海龟,海龟的蛋产在沙子底下,一窝能挖出上百颗圆溜溜白生生的蛋。
这段旅程实在美好,我走得简直上了瘾,都不想再回去管天璇教的事情。
最早的时候我需要天璇教的势力,是为了找那个人,后来一门心思扑在教中事务上面,是为了忘记那个人。而现在,这两者似乎都不需要了。
没有忘记,只是也不需要刻意去忘记。过往的记忆,就像是案几上一个看久了早就已经习惯的摆件一样,平平常常地摆在那里。目光偶然落到上面的时候,会在那里停留一下,但看见了也就只是看见了,想起来就只是想起来。最多不过是淡淡一笑,仅此而已,不会再激起什么波澜。
这世上没有时光无法淡去的事物。
一直到冬天天气寒冷的时候,我们没法像以前一样经常在野外露宿了,这才稍微安定下来,不再去那些荒山野岭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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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铃兰笑着摇头:“我不会喝酒,会喝醉的。”
“没事,这个酒不烈,喝一点应该没问题。”我朝她端起酒碗,“姐姐千杯不倒,有姐姐在这儿怕什么,醉了也没事。”
水铃兰这才也端起碗小小喝了一口,结果被呛得咳嗽个不停。我笑起来:“你难道从来没喝过酒?”
水铃兰苦着脸:“我以前只喝过果酒、花蜜酒、青梅酒这些……”
“那根本就不算酒。”我摆摆手,一饮而尽,再给自己倒了一碗,“姐姐带你喝的才是真正的酒,继续喝你就知道了。不会喝酒可算不上混江湖的。”
水铃兰连连摇头,笑道:“我这点本事,也混不了江湖。”
我自斟自饮:“倒也是,你还是比较温柔贤惠的类型。姐姐在江湖上认识不少少年才俊青年豪杰,我们江湖中人比较重情重义,不兴高门大宅里头那一套勾心斗角的,应该比较适合你。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啊?改天姐姐给你介绍几个?”
水铃兰的动作一下子就顿住了,以一种低着头的姿态停在那里,没有回答。
我看她脸色有异,估计是我刚才说的话刺到了她的什么地方,立刻转了话题:“你要是不想嫁人的话,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逍遥自在的也挺好,江湖上不会有人说你什么的。”
水铃兰摇了摇头,勉强一笑,没有接话,却是直接端起刚才只喝了一小口的酒碗,这次竟然一口气全部喝了下去。
这梨花白虽然不算烈酒,但酒劲也不小,她一个不会喝酒的女子一口灌下去,感觉可想而知。
我看着她这喝酒的架势,暗暗后悔提起这个话头,只是现在再收回已经来不及了。
这妹子以前应该是受过什么情伤之类,很可能就跟她的逃婚有关系,否则一个桃李年华,正值妙龄的女子,不会一听到嫁人的事情就这种反应。
“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总会过去的。”我试探着劝解她,“以前我也经历过很多,不过现在时间长了,渐渐就淡化了。人一辈子这么漫长,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这倒是肺腑之言。虽然我刚才说不想嫁人就不嫁,但其实那只是宽慰之言,别说她不是江湖中人,就算是真的江湖女子,除了尼姑道姑之外,也极少有一辈子不嫁人的。她现在还这么年轻,又是个温柔美貌的好姑娘,哪能真的孤独一生。
水铃兰还是不答我的话,只是摇头苦笑,一碗接一碗地给自己倒酒,像是喝白开水一样地往下灌。
我劝慰她也是毫无作用,看她这样子,像是有满腹的苦闷心事,却无法说出口向人倾诉,只有借酒消愁。索性便让她去喝个痛快,酩酊大醉一场,尽情发泄出来也好,憋在心里别憋坏了。
水铃兰的酒量果然不行,才堪堪喝到第五碗,眼神就已经迷离了,满脸的酒醉潮红之色。手上本来还拿着半碗酒,身子一歪,酒碗跌落在桌面上,淋淋漓漓洒了一桌子的酒水,她也昏昏沉沉地就势趴到了桌子上。
我看她不能再喝了,过去扶她起来:“走,不喝了,我们回客栈。”
水铃兰醉了酒,倒是不吵不闹也不撒酒疯,只是迷迷糊糊地抬起头来,抓住我的衣袖不放。
“不……我有话想要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