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浪得很隐秘
“你真以为本小姐什么都不知道,是傻子不成?每次母亲跟父亲吵架,你都到父亲那里宽慰,说着会劝母亲的话,其实不过讨好父亲罢了,看着父亲的眼神都恨不得黏着父亲不放,啧啧,那眼神还真是爱恋呢!”
公孙玲珑的话犹如一只无形的手,将婢女的衣服一件一件剥掉,即便婢女想要掩饰,想要挣扎,也毫无办法。
“你、你……”
“我怎么?我怎么知道的?驸马府的人都知道啊,你以为自己浪得很隐秘?”
不得不说,这段时间公孙玲珑在薄府带着,受云渺的熏陶,连浪这样的现代词语都已经运用得如此恰当了。
以前她不争不抢,觉得那都是自己的家人,没有必要争抢,所以即便知道很多辛秘,她也当作不知道,因为当时她还没看到希望。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红颜,她被红颜认为义妹,她有了希望,所以她决定不再懦弱,不再隐忍,她想要的父爱母爱,她要自己去争取。
“都、都知道?”
婢女感觉自己如今身无片缕,光光地站在公孙玲珑的面前,羞愤交加。
“是又如何?公主不喜欢公孙公子,我喜欢。可是为了公主,我没跟公孙公子在一起,我已经付出我的幸福,还要我怎么样?”
想到这里,婢女觉得自己很委屈,身为萧成萱的婢女,没有萧成萱的允许,她一辈子都只能是萧成萱的婢女,不能嫁人。
身为皇家人,死为皇家鬼。
这些年,明明喜欢公孙爵,可是她都没有告诉萧成萱,因为她觉得萧成萱太可怜了,身边除了她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婢女,再没有了其他的人。
所以即便喜欢公孙爵,婢女也没有为自己争取,默默的喜欢着。
当然也怀着希望,希望每次在萧成萱和公孙爵吵架后,她都去主动安慰公孙爵,就是希望公孙爵能够看到她的好,可惜这么多年,公孙爵始终都把她当作一个婢女而已。
这才是婢女最不能接受的地方,也是最委屈的地方。
只因为她是一个婢女,所以即便她为公孙爵付出了很多,她也只是个婢女,公孙爵并不曾正眼看她一样。
如今对公孙爵的爱恋被公孙玲珑挑开,婢女只觉得憋了许多年的心事,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她终于可以冲着公孙玲珑发泄一次了。
“都是你这个贱种的存在,害得我也身份尴尬,让公孙公子不喜欢我,你怎么不去死,活该你爹不疼娘不爱,活该,谁让你的存在,让公主觉得自己是个罪人,让公孙公子觉得你是个孽种,都是因为你,公孙公子没法跟公主和好,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去死啊!”
婢女的话有些语无伦次,但是无疑对公孙玲珑全部都是恨意。
若不是公孙玲珑,萧成萱不会那么痛苦,不会把自己封闭起来,像个疯子一样,生活得没有一点灵魂。
若是没有公孙玲珑,公孙爵和萧成萱也许还是好朋友,那么她就可以跟萧成萱提自己喜欢公孙爵,萧成萱也许就会答应将自己赐给公孙爵了。
公孙玲珑的话犹如一只无形的手,将婢女的衣服一件一件剥掉,即便婢女想要掩饰,想要挣扎,也毫无办法。
“你、你……”
“我怎么?我怎么知道的?驸马府的人都知道啊,你以为自己浪得很隐秘?”
不得不说,这段时间公孙玲珑在薄府带着,受云渺的熏陶,连浪这样的现代词语都已经运用得如此恰当了。
以前她不争不抢,觉得那都是自己的家人,没有必要争抢,所以即便知道很多辛秘,她也当作不知道,因为当时她还没看到希望。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她有红颜,她被红颜认为义妹,她有了希望,所以她决定不再懦弱,不再隐忍,她想要的父爱母爱,她要自己去争取。
“都、都知道?”
婢女感觉自己如今身无片缕,光光地站在公孙玲珑的面前,羞愤交加。
“是又如何?公主不喜欢公孙公子,我喜欢。可是为了公主,我没跟公孙公子在一起,我已经付出我的幸福,还要我怎么样?”
想到这里,婢女觉得自己很委屈,身为萧成萱的婢女,没有萧成萱的允许,她一辈子都只能是萧成萱的婢女,不能嫁人。
身为皇家人,死为皇家鬼。
这些年,明明喜欢公孙爵,可是她都没有告诉萧成萱,因为她觉得萧成萱太可怜了,身边除了她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婢女,再没有了其他的人。
所以即便喜欢公孙爵,婢女也没有为自己争取,默默的喜欢着。
当然也怀着希望,希望每次在萧成萱和公孙爵吵架后,她都去主动安慰公孙爵,就是希望公孙爵能够看到她的好,可惜这么多年,公孙爵始终都把她当作一个婢女而已。
这才是婢女最不能接受的地方,也是最委屈的地方。
只因为她是一个婢女,所以即便她为公孙爵付出了很多,她也只是个婢女,公孙爵并不曾正眼看她一样。
如今对公孙爵的爱恋被公孙玲珑挑开,婢女只觉得憋了许多年的心事,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她终于可以冲着公孙玲珑发泄一次了。
“都是你这个贱种的存在,害得我也身份尴尬,让公孙公子不喜欢我,你怎么不去死,活该你爹不疼娘不爱,活该,谁让你的存在,让公主觉得自己是个罪人,让公孙公子觉得你是个孽种,都是因为你,公孙公子没法跟公主和好,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去死啊!”
婢女的话有些语无伦次,但是无疑对公孙玲珑全部都是恨意。
若不是公孙玲珑,萧成萱不会那么痛苦,不会把自己封闭起来,像个疯子一样,生活得没有一点灵魂。
若是没有公孙玲珑,公孙爵和萧成萱也许还是好朋友,那么她就可以跟萧成萱提自己喜欢公孙爵,萧成萱也许就会答应将自己赐给公孙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