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像一个绝美的女子,锦心绣口,孤傲清高。
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一个很热闹,很神奇的地方,虽然不大,但是精致,中州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比得过这里。
街道宽阔,砖石古旧。
开封城有九条街道,被人称作九回廊,并非每一条都像眼前这条街道这么宽,最窄的一条甚至仅仅能够容得一辆马车通行,眼前这条,是开封主道。
沿着这条古道一直走,到了尽头,左拐分出一条铺着细石的窄路,此处有一片幽静之地,并排坐落着数十座幽静简谱而不失雅静的院落。
这里住着的都是当地一些极有名望或者权势的人物,想在这里买房子,要不你有名望,要不就有权势,绝不仅仅是有钱那么简单。
沈万三上次出一万两想在这儿买一处房子,就被那留着八字胡子的地主嘲讽的皮脸皆无,说什么你一个下贱的商贾,还想与贵人们做邻居,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
当时沈万三只看着那八字胡,没什么表情,认认真真的听完地主所说的每句话中的每一个字,然后转身就离开了。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几个人知道。
左数第五座院落的大门上写着三个漆黑的大字,醉鹤居,里面住着一位武林人士,说是武林人士也不准确,醉鹤居的主人叫陈天涯,是开封城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但是他的名气并不是因为他的有钱,而是因为他的刀。
他的刀始终挂在腰间,青色的刀鞘,两尺三寸的刀身,是柄好刀,但没什么特别的,之所以出名,主要是因为这把刀握在他的手中。
陈天涯之所以出名,就因为他是陈天涯。
一个刀客。
中州八豪之首,一个名气很大,实力也很强,甚至有机会跟百里朝华争夺刀道魁首的人物,说是如此,可他今年也才刚刚三十出头。
陈天涯生的人高马大,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不甚英俊,头顶长发始终用一根黑色的麻绳束着,总穿着一身宽大的黑袍,外加漆黑缝金线的朝天靴。
这就构成了陈天涯这个人?
不,人们提起陈天涯,第一时间所想到的就是他的鹤,那只扬起脖子足有一人多高的白鹤,狭长的喙如同一柄利剑,开封城里的人都说,那鹤是从仙界飞下来的。
究竟是不是,此事无从考究,但谁都知道,陈天涯是一个非常好客的人,只要有人登门拜访,来者不拒,若是有人赶路手头吃紧,上门必有一份盘缠奉上,顺道还能吃一顿丰盛的酒席。
可是近几日,醉鹤居却是始终大门紧闭,对谁都不待见,城里的百姓,八卦心重一点的,都在猜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愣是怎么猜都不靠谱,有说陈天涯生了重病,可是有人昨日还在大街上偶遇了他,面色红润,生龙活虎。
醉鹤居中,陈天涯看着眼前的这个同样腰间别着一把刀的人物,心情有些复杂。
他不喜争斗,年轻时虽然也闯荡过江湖,但是二十五岁之后,就一直待在开封城中,连城都很少出,但名声却传的极远。
他经常听别人谈起他,别人一说起他,必然谈起的另一个人就是百里朝华。
人们都说,除了百里朝华,这世间无人的刀法比陈大侠更精湛,对此,他只是笑笑,也不反驳,因为他没见过百里朝华,也没跟他交过手。
谁的刀法精湛没什么重要的地方,因为在他看来,刀是杀人的东西,能杀的了人的刀法,难看一些也没什么关系。
而此时,那个百里朝华站在他的身前,看着他的眼睛,饶有兴味的说道:“若真的想打,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可以与你痛痛快快的打上一场。”
听的这话,陈天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阁下既然已经晋升破军境界,我就不自取其辱了。”
此刻的百里朝华与平时看着有些许不同,脸上没有了那妖艳的梅花妆,看起来就像一个上京赶考的清秀书生,但是半个月前,陈天涯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认出了他。
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一抬起头,前额发梢下面的那双眼睛却是凌厉的犹如世间最锋利的刀子,看一眼就让人心胆惧寒。
那是狮子的眼神。
百里朝华转过头,没有看他,只是抬头看着天边镶着金边的云,说道:“阁下自谦了,据我所知,你上一次与人比斗,所选的对手是破山剑主宋明哲,双方打了小半个时辰才分出胜负,最终你也只输了半招。”
陈天涯摆了摆手,说道:“不一样,小半个时辰,宋前辈只是按部就班的出剑,十分实力没有拿出七分,而我早已拼尽全力,没有什么可比的地方。”
此话一出,两人皆是有些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折刀摘花,醉鹤刀神,这两个都是江湖中极为有名的刀客,在众人的想象中,两人一旦遇见,相互之间必然是顶尖武者之间的那种惺惺相惜。
可真的遇见了,却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你先歇着,我出去有些事情。”
听了这话,百里朝华点了点头,看着陈天涯的背影消失在门前,渐渐远去,站在原地没有动,这个时候,另一个人走了过来。
“你师叔呢?”
来人是张宝鼎,他笑了笑,说道:“师叔还在喂那仙鹤。”
“哦,难不成还真是仙界飞下来的。”
“不是。”张宝鼎点了点头,说道:“蜀中一带的丹顶白鹤,活的年岁大一点,甚至可以长到牛犊那般大,这只还算小的呢。”
……
陈天涯这几天经常出门,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在家里,面对那三个人,他心里总是觉得有些不自在,也不是觉得麻烦,他这样的人物,最不怕的就是麻烦。
只是单纯的觉得不自在,没话找话很尴尬,一句话不说也很尴尬,所以他就出来了。
远远望去,夕阳很像个大玉盘。淡淡的光撒在河面上,为开封城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陈天涯按着刀,闲极无聊的走在开封城的大道上,只为了打发时间,有些走神,周围不断地有人向他行礼,他也一一回礼,可是有时候他真的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
“你就是醉鹤刀神?”
陈天涯点了点头,冲对方礼貌的笑了笑,就想继续往前走,然后他忽的一怔,抬头看着这位拦在身前的壮汉。
他自己生的本就高大,可是这人却仍比他高了整整一头。
对方黑发铺在背上,披着亚麻色的袍子,胸口敞着,露出坚韧且菱角分明的肌肉,眼神中带着精光和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
他试着问道:“你是?”
“胡不归。”
铁塔般的汉子笑着吐出了这三个字,声音不小,纷乱的街道上忽的静了一瞬。
自古以来,这里就是一个很热闹,很神奇的地方,虽然不大,但是精致,中州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比得过这里。
街道宽阔,砖石古旧。
开封城有九条街道,被人称作九回廊,并非每一条都像眼前这条街道这么宽,最窄的一条甚至仅仅能够容得一辆马车通行,眼前这条,是开封主道。
沿着这条古道一直走,到了尽头,左拐分出一条铺着细石的窄路,此处有一片幽静之地,并排坐落着数十座幽静简谱而不失雅静的院落。
这里住着的都是当地一些极有名望或者权势的人物,想在这里买房子,要不你有名望,要不就有权势,绝不仅仅是有钱那么简单。
沈万三上次出一万两想在这儿买一处房子,就被那留着八字胡子的地主嘲讽的皮脸皆无,说什么你一个下贱的商贾,还想与贵人们做邻居,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
当时沈万三只看着那八字胡,没什么表情,认认真真的听完地主所说的每句话中的每一个字,然后转身就离开了。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没几个人知道。
左数第五座院落的大门上写着三个漆黑的大字,醉鹤居,里面住着一位武林人士,说是武林人士也不准确,醉鹤居的主人叫陈天涯,是开封城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但是他的名气并不是因为他的有钱,而是因为他的刀。
他的刀始终挂在腰间,青色的刀鞘,两尺三寸的刀身,是柄好刀,但没什么特别的,之所以出名,主要是因为这把刀握在他的手中。
陈天涯之所以出名,就因为他是陈天涯。
一个刀客。
中州八豪之首,一个名气很大,实力也很强,甚至有机会跟百里朝华争夺刀道魁首的人物,说是如此,可他今年也才刚刚三十出头。
陈天涯生的人高马大,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不甚英俊,头顶长发始终用一根黑色的麻绳束着,总穿着一身宽大的黑袍,外加漆黑缝金线的朝天靴。
这就构成了陈天涯这个人?
不,人们提起陈天涯,第一时间所想到的就是他的鹤,那只扬起脖子足有一人多高的白鹤,狭长的喙如同一柄利剑,开封城里的人都说,那鹤是从仙界飞下来的。
究竟是不是,此事无从考究,但谁都知道,陈天涯是一个非常好客的人,只要有人登门拜访,来者不拒,若是有人赶路手头吃紧,上门必有一份盘缠奉上,顺道还能吃一顿丰盛的酒席。
可是近几日,醉鹤居却是始终大门紧闭,对谁都不待见,城里的百姓,八卦心重一点的,都在猜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可愣是怎么猜都不靠谱,有说陈天涯生了重病,可是有人昨日还在大街上偶遇了他,面色红润,生龙活虎。
醉鹤居中,陈天涯看着眼前的这个同样腰间别着一把刀的人物,心情有些复杂。
他不喜争斗,年轻时虽然也闯荡过江湖,但是二十五岁之后,就一直待在开封城中,连城都很少出,但名声却传的极远。
他经常听别人谈起他,别人一说起他,必然谈起的另一个人就是百里朝华。
人们都说,除了百里朝华,这世间无人的刀法比陈大侠更精湛,对此,他只是笑笑,也不反驳,因为他没见过百里朝华,也没跟他交过手。
谁的刀法精湛没什么重要的地方,因为在他看来,刀是杀人的东西,能杀的了人的刀法,难看一些也没什么关系。
而此时,那个百里朝华站在他的身前,看着他的眼睛,饶有兴味的说道:“若真的想打,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可以与你痛痛快快的打上一场。”
听的这话,陈天涯摇了摇头,笑着说道:“阁下既然已经晋升破军境界,我就不自取其辱了。”
此刻的百里朝华与平时看着有些许不同,脸上没有了那妖艳的梅花妆,看起来就像一个上京赶考的清秀书生,但是半个月前,陈天涯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认出了他。
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虽然有些狼狈,但是一抬起头,前额发梢下面的那双眼睛却是凌厉的犹如世间最锋利的刀子,看一眼就让人心胆惧寒。
那是狮子的眼神。
百里朝华转过头,没有看他,只是抬头看着天边镶着金边的云,说道:“阁下自谦了,据我所知,你上一次与人比斗,所选的对手是破山剑主宋明哲,双方打了小半个时辰才分出胜负,最终你也只输了半招。”
陈天涯摆了摆手,说道:“不一样,小半个时辰,宋前辈只是按部就班的出剑,十分实力没有拿出七分,而我早已拼尽全力,没有什么可比的地方。”
此话一出,两人皆是有些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折刀摘花,醉鹤刀神,这两个都是江湖中极为有名的刀客,在众人的想象中,两人一旦遇见,相互之间必然是顶尖武者之间的那种惺惺相惜。
可真的遇见了,却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你先歇着,我出去有些事情。”
听了这话,百里朝华点了点头,看着陈天涯的背影消失在门前,渐渐远去,站在原地没有动,这个时候,另一个人走了过来。
“你师叔呢?”
来人是张宝鼎,他笑了笑,说道:“师叔还在喂那仙鹤。”
“哦,难不成还真是仙界飞下来的。”
“不是。”张宝鼎点了点头,说道:“蜀中一带的丹顶白鹤,活的年岁大一点,甚至可以长到牛犊那般大,这只还算小的呢。”
……
陈天涯这几天经常出门,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只是在家里,面对那三个人,他心里总是觉得有些不自在,也不是觉得麻烦,他这样的人物,最不怕的就是麻烦。
只是单纯的觉得不自在,没话找话很尴尬,一句话不说也很尴尬,所以他就出来了。
远远望去,夕阳很像个大玉盘。淡淡的光撒在河面上,为开封城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陈天涯按着刀,闲极无聊的走在开封城的大道上,只为了打发时间,有些走神,周围不断地有人向他行礼,他也一一回礼,可是有时候他真的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
“你就是醉鹤刀神?”
陈天涯点了点头,冲对方礼貌的笑了笑,就想继续往前走,然后他忽的一怔,抬头看着这位拦在身前的壮汉。
他自己生的本就高大,可是这人却仍比他高了整整一头。
对方黑发铺在背上,披着亚麻色的袍子,胸口敞着,露出坚韧且菱角分明的肌肉,眼神中带着精光和一种跃跃欲试的兴奋。
他试着问道:“你是?”
“胡不归。”
铁塔般的汉子笑着吐出了这三个字,声音不小,纷乱的街道上忽的静了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