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军令如山,三天之后,黎阳大军南归,不过却不是想象中的那种主动南撤,临行前他们打了一场堪称惨烈的大战,几乎溃不成军。
    最后一天,蛮族的阵前出现了三千别样的骑军。
    之所以说别样,是因为相比于以前那些穿着皮甲,拿着弯刀就敢上阵杀敌的武士不同,他们从头到脚,连同座下的高头大马,都披着纯黑色的铠甲。
    那些铠甲上刀刃般的刺反射着日光,马上骑士把弯刀跨在身侧,手中提着一杆黎阳枪骑兵样式的大铁枪,像是狰狞的怪物。
    根本无法想象的铠甲铸造工艺使得这些黑色的骑兵毫无破绽,连马的蹄腕也被锁子甲严密地保护起来,从厚度看,那些铠甲大约有数百斤之重。
    但是不可思议的是,战马依旧可以负荷,骑士们也依旧可以自由地活动手臂。
    他们以左手在马鞍之间和骑枪之间扣上了纯黑色的铁链,那些铁链的每一环均带着倒钩,试图从两匹马之间闪过的人会被刮去皮肉变成森森白骨。(ps:写这一段的灵感来自南大的书,看过的相信都知道,不用我说了。)
    摆在眼前的根本不是什么骑兵,而是狰狞的怪物。
    箭雨抛过,弓箭射到那黑色铠甲的表面,像是一根折断的稻草,弓箭无法伤到他们。
    黑荆棘铠甲,这是重骑兵的皇帝,他们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把面前的一切通通碾碎!
    今后的一千年里,每当这种骑兵出现在世间的时候,战火就将在世间燃起,他们攻无不克。
    他们跨上战马,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向前冲锋,轻而易举的就凿穿了黎阳骑兵的结阵,最克制骑兵的步兵枪阵在他面前收效甚微。
    仅有聊聊几匹战马倾倒在地,被那沉重的铠甲压在地上不能动弹。
    他们掠过战场,身后尽是淋漓的鲜血与断臂残肢……
    ……
    白桦城里人们神色凝重,步子急切,男人们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城外那低矮的土墙和一群装备不良的城卫能不能挡住蛮人的进攻。
    女人们倒是日子如常,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洗衣,只不过随身带了把小剪子,觉得如果蛮人破城,就自我了断,省的被蛮子欺辱。
    逃?
    倒是有逃得,不过蛮人的骑兵尚未出现在眼前,大部分人还是固执的待在城里,不愿意去做那看不到出路的流民。
    白桦城只是个边疆的小县城,人口只有四五千,城中壮年的男丁不多,大部分都去前线当兵去了。
    像白桦这样的县城,在风华州北郡边缘比比皆是。
    不过让城中百姓安心的是,无数豪侠自发的从风华州各地而来,涌上前线,一部分去冀北城投军,一部分去往了这些小县城,打着和李文硕一样的想法。
    这小县城实在太小了些,处在边疆,城中连一个客栈都没有,只有三两个酒馆儿,也成了男人们聚集和最喜爱的地方。
    不大的酒馆里铺着十几张桌子,每张桌子几乎都坐满了人,乱哄哄的,有吹牛的,有划拳行酒令的,甚至还有几个卖刀的。
    李文硕几位有眼力劲的挑了两个眼神阴郁,沉默少言的人拼了一桌,没有叫菜,只要了一壶酒。
    本来想大家一起喝的,可是被拒绝了,这两人不知道在这儿干什么,不吃饭,不喝酒,对周围警惕的厉害。
    李文硕不管他们,自顾自的喝酒,自然不是什么好酒,可是他却是喝得津津有味。
    腰杆儿挺得笔直,背上挎着长剑,倒是没有什么不长眼的人前来找麻烦。
    “听说蛮人的骑兵已经到了冀北城下面了,怎么会这样,那群蛮子竟然都有能力深入中原六百里,黎阳国势什么时候竟然这般孱弱了。”
    不知是谁说的这话,语气愤懑,满心悲痛,一时倒是没有人接。
    忽然,只见一腰间别着折扇,头顶系着飘扬白丝带的英俊书生拍案而起,说道:“说的什么胡话,黎阳国势之盛,超前迈古,三十万控弦之士震慑蛮夷上百年,即便是太祖时期也不过如此,区区几个蛮子,猖狂几日就把你吓破了胆?”
    听的这话,那人羞愧的厉害,周围人不知是给自己打气还是什么,纷纷出声应和,觉得这书生说的很对。
    这书生说的并没有错,甚至都是事实,但是蛮族也是,他们的历史上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强盛的一个时期。
    纷乱无穷的草原出现了一个真正的领袖,九大部落中有七个都宣布归顺,纵横联合的小部落不计其数,剩下两个部落虽然没有归顺,但也纷纷声明不会与拓拔的王作对。
    李文硕仍在喝酒,不予理会,这不大的酒馆儿里,最亮眼的就是他们二人,书生英俊潇洒,站在那里自有一股让人不住靠拢的静气。
    剑客亦是潇洒俊朗,坐在那里,英气勃发,让人望而生畏。
    但是两人始终没有什么交集。
    不过李文硕注意到,当这书生站起来的时候,桌上的两位老兄神色陡然一紧,双方交换了一个眼神,似乎在交流着什么。
    “有点儿意思。”李文硕喃喃自语,扬起头,又是一杯酒下肚。
    一堆人说笑着走出酒馆,一个铜盆大的落日,只留得半个在地平线上,颜色恰似初升的淡红西瓜一般,回光反照,在几家野店的屋脊上,煞是好看。
    书生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后面是两个青衣的男子,再后面是一个白衣的剑客。
    街道上太阳的光越来越暗,入夜,月色在阴云的遮盖下忽明忽暗。
    书生似乎有些囊中羞涩,在一家卖烤鸡的店前踱步了半天,却是最终继续前进,之后,那两人突然上前几步,在书生惊恐的目光中捂住他的嘴,把他带进了一旁的小巷子里。
    李文硕眉头一挑,立时跟了过去。
    深夜偏僻的小巷子,往往是那些地痞流氓最爱的地方,他们对这里无比的熟悉,可以肆意的干些谁都不知道的坏事,即便官差来抓,他们也毫不在意,自有跑路的地方。
    可眼前的这两个人明显不是本地的流氓,他们对这里很不熟悉,刚拐进小胡同,然后就是被高出一截的石阶绊倒。
    哎呦一声,书生连忙起身,惊恐跑路。
    然后又是哎呦一声,声音很细,竟是个女子。
    方文兰确实是个女子,只不过她从小就很不服,一直像个男子一样活着,如今更是女扮男装,偷偷离家几百里,来到了这战火纷争的北地县城。
    她家里富贵,也知道自己的能耐,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在外边,特地从家里带了不少银钱,奈何还没出城五里,一身银钱便被梁上公子取了个精光。
    无奈之下,她又去了趟当铺,变卖了一个玉镯,可惜到如今,身上的钱财又所剩无几了。
    谁知道,在这儿竟是又被贼人盯上,若是被发现是个女子,那还得了?
    方文兰眼皮一跳,她一头撞在李文硕胸口,踉跄几步,又是坐倒在了地上。
    贼人竟还有一个,堵住了胡同的出口,方文兰隐隐有些绝望,小姑娘的眼眶里顿时闪起了泪光,环顾了一眼落在地上的折扇,退也不是,进也不是。
    那两名贼人也是爬了起来,神情阴冷,呼喝一声,就是扑了上来。
    方文兰下意识往旁边一缩,双手抱头,把脸埋进膝盖里。
    “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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