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
阳光正好,照在宫墙的琉璃瓦上,反射出耀目的光线,四处都是暖洋洋的。
只是大明宫内依旧冰冷刺骨,诸多大臣,即便官袍里衬着棉衣,此刻也都双股战战。
不过不是冷的,是吓得。
偌大的宫殿,几百名官员,无论武将还是文官,没有一个敢抬头去看龙椅上那神色阴沉的刘烨。
自从登基以来,面对了大大小小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
刘烨为什么生气,他自己也很想知道。
草原金帐王庭入侵中原,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群未开化的蛮人每年都会想着来抢东西,然后丢下大量的尸体,被黎阳的骑兵打回去。
可是这一次不同,丘兴江北边儿,被草原的那些蛮人破了十几个寨子。
这还不算,大梁城,风华州数一数二的边关大城,此次竟然陷落,落入了蛮人的手中,这可就称得上是奇耻大辱了。
这让还在潜心想要收拾自己那几个王叔的刘烨怎能不气,他都气的快吐血了。
诸位大臣也很生气。
虽然和远在长安的他们并没有多少关系,但是武官们仍旧羞愧的抬不起头。
文官们则更是觉得定是那群边军太过懈怠,心道不过就是几个草原蛮子,边关的那些家伙难道都是猪吗,整天光吃饭,不做事,身上穿着钢铁的铠甲连一群穿着羊皮的牧人都打不过。
现在他们想的不是如何去收回失地,而是把谁推举出来,先把这个黑锅背上,让刘烨先消消气再说。
不然的话,刘烨虽不是什么暴君,但也绝对不是什么仁慈的人,暴怒状态下的他,谁知道会不会在大殿上直接挑出几个看不顺眼的拉出去砍了脑袋。
对于这件事,袁之善有些嗤之以鼻,朝廷对草原的监察力度很大,以这些年来的情报,他也不认为,草原上的那些蛮子有什么资格威胁到中原。
他们甚至没有那么多的人口来占领中原。
只不过这次输的,实在是太惨了,大梁城三万军马,粮草军备皆属上等,即便大部分只是步兵,可是据守城内,还能被对方破城不成?
区区一个草原上的部落,若是能发起这种层次的进攻,那中原早就不用守了。
这时候前首辅大臣,如今的御史堂掌司周公明上前两步,自满朝文武中走出,低头行礼之后,便是昂首挺胸的看着在上面皱着眉头的刘烨。
刘烨也是做了一个深呼吸,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毕竟也是他的老丈人,总要给其留一些面子。
“启禀陛下,臣有事启奏。”
“爱卿有话直说。”
朝堂之上,只有国事,没有家事。
周公明一袭玄色官服,衣领处绣着赤火之纹,衣领直到耳下,从中间分开,银丝串联而成的细链在领间穿梭,露出里面层叠的衣衫,同色锦缎系于外袍之上,赤红的绶带缀着同色的玛瑙。
即便已经不是当朝首辅,可是他在朝中的地位,依然不是袁之善这个刚在朝廷混了几天的小子比得了的。
“陛下,微臣觉得,此事虽然有那金帐蛮人偷袭在先的嫌疑,但主要过错,还在那大梁城守将黄石崇,不过如今,他已经战死沙场,但是丢失疆土,其罪依旧,以微臣之见,不如派他的儿子黄家小儿上阵,一来替父报仇,作战勇猛,二来也好洗刷他家里的罪孽。”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很符合黎阳人民的审美价值观。
可话还刚说完,刘烨还没来得及说话,武将官员中,便是有一位老成持重的将军站了出来,拱手抱拳,说道:“微臣不同意,那黄石崇幼子虽然也有几分胆识,但从未上阵杀敌,不过只是一个黄口小儿,焉能担此重任。”
此话一出,立时得到了无数武馆的呼应。
就连袁之善也是点了点头,想着这位至今都还没记住名字的武官说的真对,战场之事,可不是纸上谈兵这么简单。
虽然他也知道,对方真正的目的,是不肯让出这份军功。
这帮闲置了太久的黎阳武将,心中怕是早已烧了起来,这么久没有上过战场,他们怕自己的兵器都朽烂在了武库里。
当然最重要的是。
黎阳,无军功者不能封爵。
这么简单的道理,刘烨自然也看的出来,所以他有些不耐烦,摆了摆手,说道:“那么众爱卿以为,谁有资格,领这军马,替朕收复大梁城?”
众武官互相看了一眼,纷纷上前一步,齐声喊道:“吾等均愿为陛下分忧!”
……
大家都愿意为陛下分忧,但是无奈的是,军中只能有一位主将。
经过大家的商榷,一致推举了孙老柱国家的大儿子,今年已经三十岁,以稳健著称的孙连山为将。
三月初二,已是初春时节。
春风渐起,街市两侧的草木上已泛起郁郁的春色。
更夫一声声梆子传来,倍添春愁。
黎阳以武兴邦,近些年来,边关虽有摩擦,但是大的战事,却是十年八年也难有了。
军中略有军阶的,都翘首以待,巴不得明日天下大乱,好去谋一份功名利禄,博一个封妻荫子。
可是带兵出征的名额有限,常要自己出钱打通关节。
但是即便如此,朝廷之中,仍有无数大佬,巴望着能让自己的子孙出去,无论战死与否,能捞到一个爵位便是最好的。
况且此行,是和草原上那些蛮子打,难不成还能输?
于是乎,纠结了半个月有余,这支由孙连山为主将,纠结了二十七家势力组成的大军,足足六万人,领了皇命踏上战场。
出征那天,各种辎重大车几乎将朱雀大道堵满。
可笑的是,此地距离大梁城足有三千里,明明可以就近从风华州调兵,可是一众身经百战的大将却均认为此举不妥,不惜劳民伤财,从长安附近派兵。
可是刘烨也没有反对,因为这帮家伙为了打仗,甚至自掏腰包出军费,没有劳动国帑,对他来说,也是喜闻乐见的一场好事。
起码往好了看,可以证明,黎阳军伍,从上往下没有一个惧战的。
大梁城。
相比于关内其他城池,大梁城没有什么不同,无处不透露着一股子苍凉的气息。
原本满是青苔的城墙上,此刻斑驳一片,有的地方漆黑,有的地方通红,不过对于城中来回巡视的这些草原武士来说,人血和牛羊的血并没有什么区别。
风华州的春天依旧寒风凛冽,即便此时的太阳已经有了一些温度,仍然无法阻挡那种刺骨的寒意。
拓跋烈的脸色却是有些苍白,但是他的眼神中,仍然透露着一股难以掩饰的兴奋。
包裹着铁铠的拳头在空中挥舞了一下,长出了一口气,站在城墙之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激动地说道:“巴特尔,你看见了吗,这就是城池,我们终于有了第一座城池,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以这里为据点,我们可以打下整个中原。”
乌兰巴特尔站在城墙之上,手轻轻的抚过斑驳的石头,那里透露着岁月的气息,苍老无比。
他的眼睛看着南方,瞳孔中闪动着睿智的光芒,神色有些复杂。
“王,我们该撤了。”
“什么,为什么要撤,我们死了好多人才打下来的这座城池。”
乌兰巴特尔摇了摇头,说道:“不要急,我们这次已经拿到了我们想要的铁料和粮食,足以度过下一个寒冬,如果始终驻守在这里,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迟早有一天,我们会灭亡。”
“可是就这么走了,我不甘心。”
“放心,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回来,那时候,我们将坐在长安城的宫殿里喝酒吃羔。”
……
相比于日后真正的天下大乱,大梁城一役,是失败的,但也是微不足道的。
但却是让人无法忽视的。
因为这是乱世的开端。
当然,更多的人称之为——天启。
阳光正好,照在宫墙的琉璃瓦上,反射出耀目的光线,四处都是暖洋洋的。
只是大明宫内依旧冰冷刺骨,诸多大臣,即便官袍里衬着棉衣,此刻也都双股战战。
不过不是冷的,是吓得。
偌大的宫殿,几百名官员,无论武将还是文官,没有一个敢抬头去看龙椅上那神色阴沉的刘烨。
自从登基以来,面对了大大小小这么多事,他从来没有这么生气过。
刘烨为什么生气,他自己也很想知道。
草原金帐王庭入侵中原,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群未开化的蛮人每年都会想着来抢东西,然后丢下大量的尸体,被黎阳的骑兵打回去。
可是这一次不同,丘兴江北边儿,被草原的那些蛮人破了十几个寨子。
这还不算,大梁城,风华州数一数二的边关大城,此次竟然陷落,落入了蛮人的手中,这可就称得上是奇耻大辱了。
这让还在潜心想要收拾自己那几个王叔的刘烨怎能不气,他都气的快吐血了。
诸位大臣也很生气。
虽然和远在长安的他们并没有多少关系,但是武官们仍旧羞愧的抬不起头。
文官们则更是觉得定是那群边军太过懈怠,心道不过就是几个草原蛮子,边关的那些家伙难道都是猪吗,整天光吃饭,不做事,身上穿着钢铁的铠甲连一群穿着羊皮的牧人都打不过。
现在他们想的不是如何去收回失地,而是把谁推举出来,先把这个黑锅背上,让刘烨先消消气再说。
不然的话,刘烨虽不是什么暴君,但也绝对不是什么仁慈的人,暴怒状态下的他,谁知道会不会在大殿上直接挑出几个看不顺眼的拉出去砍了脑袋。
对于这件事,袁之善有些嗤之以鼻,朝廷对草原的监察力度很大,以这些年来的情报,他也不认为,草原上的那些蛮子有什么资格威胁到中原。
他们甚至没有那么多的人口来占领中原。
只不过这次输的,实在是太惨了,大梁城三万军马,粮草军备皆属上等,即便大部分只是步兵,可是据守城内,还能被对方破城不成?
区区一个草原上的部落,若是能发起这种层次的进攻,那中原早就不用守了。
这时候前首辅大臣,如今的御史堂掌司周公明上前两步,自满朝文武中走出,低头行礼之后,便是昂首挺胸的看着在上面皱着眉头的刘烨。
刘烨也是做了一个深呼吸,平复了一下心情,这毕竟也是他的老丈人,总要给其留一些面子。
“启禀陛下,臣有事启奏。”
“爱卿有话直说。”
朝堂之上,只有国事,没有家事。
周公明一袭玄色官服,衣领处绣着赤火之纹,衣领直到耳下,从中间分开,银丝串联而成的细链在领间穿梭,露出里面层叠的衣衫,同色锦缎系于外袍之上,赤红的绶带缀着同色的玛瑙。
即便已经不是当朝首辅,可是他在朝中的地位,依然不是袁之善这个刚在朝廷混了几天的小子比得了的。
“陛下,微臣觉得,此事虽然有那金帐蛮人偷袭在先的嫌疑,但主要过错,还在那大梁城守将黄石崇,不过如今,他已经战死沙场,但是丢失疆土,其罪依旧,以微臣之见,不如派他的儿子黄家小儿上阵,一来替父报仇,作战勇猛,二来也好洗刷他家里的罪孽。”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很符合黎阳人民的审美价值观。
可话还刚说完,刘烨还没来得及说话,武将官员中,便是有一位老成持重的将军站了出来,拱手抱拳,说道:“微臣不同意,那黄石崇幼子虽然也有几分胆识,但从未上阵杀敌,不过只是一个黄口小儿,焉能担此重任。”
此话一出,立时得到了无数武馆的呼应。
就连袁之善也是点了点头,想着这位至今都还没记住名字的武官说的真对,战场之事,可不是纸上谈兵这么简单。
虽然他也知道,对方真正的目的,是不肯让出这份军功。
这帮闲置了太久的黎阳武将,心中怕是早已烧了起来,这么久没有上过战场,他们怕自己的兵器都朽烂在了武库里。
当然最重要的是。
黎阳,无军功者不能封爵。
这么简单的道理,刘烨自然也看的出来,所以他有些不耐烦,摆了摆手,说道:“那么众爱卿以为,谁有资格,领这军马,替朕收复大梁城?”
众武官互相看了一眼,纷纷上前一步,齐声喊道:“吾等均愿为陛下分忧!”
……
大家都愿意为陛下分忧,但是无奈的是,军中只能有一位主将。
经过大家的商榷,一致推举了孙老柱国家的大儿子,今年已经三十岁,以稳健著称的孙连山为将。
三月初二,已是初春时节。
春风渐起,街市两侧的草木上已泛起郁郁的春色。
更夫一声声梆子传来,倍添春愁。
黎阳以武兴邦,近些年来,边关虽有摩擦,但是大的战事,却是十年八年也难有了。
军中略有军阶的,都翘首以待,巴不得明日天下大乱,好去谋一份功名利禄,博一个封妻荫子。
可是带兵出征的名额有限,常要自己出钱打通关节。
但是即便如此,朝廷之中,仍有无数大佬,巴望着能让自己的子孙出去,无论战死与否,能捞到一个爵位便是最好的。
况且此行,是和草原上那些蛮子打,难不成还能输?
于是乎,纠结了半个月有余,这支由孙连山为主将,纠结了二十七家势力组成的大军,足足六万人,领了皇命踏上战场。
出征那天,各种辎重大车几乎将朱雀大道堵满。
可笑的是,此地距离大梁城足有三千里,明明可以就近从风华州调兵,可是一众身经百战的大将却均认为此举不妥,不惜劳民伤财,从长安附近派兵。
可是刘烨也没有反对,因为这帮家伙为了打仗,甚至自掏腰包出军费,没有劳动国帑,对他来说,也是喜闻乐见的一场好事。
起码往好了看,可以证明,黎阳军伍,从上往下没有一个惧战的。
大梁城。
相比于关内其他城池,大梁城没有什么不同,无处不透露着一股子苍凉的气息。
原本满是青苔的城墙上,此刻斑驳一片,有的地方漆黑,有的地方通红,不过对于城中来回巡视的这些草原武士来说,人血和牛羊的血并没有什么区别。
风华州的春天依旧寒风凛冽,即便此时的太阳已经有了一些温度,仍然无法阻挡那种刺骨的寒意。
拓跋烈的脸色却是有些苍白,但是他的眼神中,仍然透露着一股难以掩饰的兴奋。
包裹着铁铠的拳头在空中挥舞了一下,长出了一口气,站在城墙之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激动地说道:“巴特尔,你看见了吗,这就是城池,我们终于有了第一座城池,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以这里为据点,我们可以打下整个中原。”
乌兰巴特尔站在城墙之上,手轻轻的抚过斑驳的石头,那里透露着岁月的气息,苍老无比。
他的眼睛看着南方,瞳孔中闪动着睿智的光芒,神色有些复杂。
“王,我们该撤了。”
“什么,为什么要撤,我们死了好多人才打下来的这座城池。”
乌兰巴特尔摇了摇头,说道:“不要急,我们这次已经拿到了我们想要的铁料和粮食,足以度过下一个寒冬,如果始终驻守在这里,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迟早有一天,我们会灭亡。”
“可是就这么走了,我不甘心。”
“放心,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回来,那时候,我们将坐在长安城的宫殿里喝酒吃羔。”
……
相比于日后真正的天下大乱,大梁城一役,是失败的,但也是微不足道的。
但却是让人无法忽视的。
因为这是乱世的开端。
当然,更多的人称之为——天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