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又是过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李文硕练剑的时间缩短了不少,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树荫下乘凉,吃着婢女门端上来的各色蔬果,就这样悠闲自在的度过了这个夏天。
秋季的宛州是个丰收的季节,金黄色的稻田铺洒在眼前,一片一片的看着就是舒坦。
农人们欢快的收割着粮食,并且打算在冬天来临之前再洒一遍种子。
前段日子各家喂的鸡苗也是逐渐开始下蛋了,除却少数的几只死了之后,被自家炖汤喝了之外,大家也逐渐开始了上缴鸡蛋的任务。
每家每户十颗鸡蛋,就是六百三十颗鸡蛋,虽然这些东西一共就三钱银子,要想回本儿,起码得三年时间。
但李文硕根本不在乎这点儿钱,他让农户养鸡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赚钱,柴胡当初买的都是蛋鸡,三天时间,十只鸡下的蛋可不止十个。
就这么,用了十两银子,就让李家庄子的人过上了每天都有鸡蛋吃的生活。
李文硕对此很满意,也很不满意,因为最近没什么人去看他练剑了。
虽然乐得清静,但是没有钱赚,这让李文硕觉得很不爽。
不过到现在,家里的银钱也不少,两个月的时间,足足赚了七千两银子,比一般的庄主家里要富裕不少。
李文硕听过一句话,钱财堆在一起,那就不叫钱财,叫石头(——胡老板)。
虽然很心痛,但是李文硕仍然决定把这笔钱花出去。
当然不能随便花,这些日子他也有了不少打算,如今李家庄子在江湖上也有了一些名气。
虽比不上奔雷山庄那种百年大庄,但胜在一个新鲜。
所以再看着大家住的那些只能够遮风挡雨的泥土房子,看看自己住的这青砖大院儿,李文硕总觉得有碍瞻观。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
拆迁!
自己好歹也是一个要面子的。
总不能让那些慕名而来的武林人士看了笑话。
李文硕不顾家里人的一致反对,又是掏出了两千多两银子,买来了大量的建筑材料,木材砖瓦一应俱全。
虽说盖房子是个大事件,但是李家庄子人也多,六百多人齐心合力,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庄子便是盖得有模有样。
偌大的庄子看起来焕然一新,走进去就像进城一样,任谁也想不到,这是一个只有两条街的小庄子。
庄子盖好之后,身为庄主的李文硕就不见了。
按照他留下的那封信上的说法,是这样的。
李家庄子给他的感觉很好,有种家的味道,但他终究只是一个漂泊天下的旅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总会觉得厌倦,不过放心,此行只是去解决一些唯解决的事情,去见一些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
但是陈依依知道,厌倦什么的,都只是接口。
他在这里找不到能让他一直在这里留下去的东西,如果那个罗九衣在这里的话,估摸着公子就能在这里安心住下去了吧。
陈依依这样想着,心里酸酸的。
但是她是个坚强的女子,既然李文硕走了,那么她就是这个家的主人,她要照顾好这个庄子。
宛州有个庄子,庄子是皇上赐下来的,只不过不是刘烨,是高祖皇帝。
庄子这一代的庄主叫百里朝华,那名天下第九的刀客儿,他生的妖异妩媚,行事却又端的霸气。
若是男人见了,肯定是心烦的很,觉得这是个娘娘腔。
不过却是很招女子的喜欢。
和李文硕不同,没人知道这个百里朝华,就是天下第九的那个百里朝华。
或许有人知道,但是人数不多。
在庄中乡民的印象里,自家的这位庄主虽然每天腰间挂着一把折刀,但是大家更是把这把样式华丽的折刀当做一件儿装饰物。
庄主就是个风度翩翩,很有女人缘儿的书生,也是他们庄子的骄傲。
试问方圆百里内,谁家女儿不倾心自家庄主,在外面说起来也有面子。
作为百里家的男儿,他被从京城里派出来,成为家里这一代的庄主,一般这个任务,驱离长安城,大概都是族中最不成器的子弟。
也差不多,那年他才十岁,在族中无依无靠,被赶出来也怨不得谁。
只不过怕是谁也没有想到,百里家族当初的弃子,如今会有这样的成就,天下刀道魁首,这个名头可不是随便就能称得上的。
百里家的庄子住户不多,却是别有一番特色。
整个庄子掩藏在一片茂密的桃林里。
每逢桃花盛开的时候,这里可谓是宛州的一大名胜。
虽然来此游玩的大多都是女子,而且都不是来看桃花的。
此刻的百里朝华,盘腿坐在酒桌旁,看着对面这个喝着酒的道士,挥手示意那个正在对着他发花痴的丫鬟出去。
摇头说道:“你这臭道士,你家那个逍遥侯不是都来了宛州了吗,怎么还待在我这里。”
欧冶魔哈哈一笑,说道:“那小子初来乍到,庄子哪里比得上你这儿经营得好,我得等他把家里活计都干好,再过去享福。”
百里朝华不屑的看了他一眼,笑道:“那可不一定,我听下人说了,那庄子现在收拾的就不错,像个镇子一般,每家每户甚至天天都能吃上鸡蛋,人人都说,这位新来的庄主有本事呢。”
“有这事?”欧冶魔喝了一口酒,笑着说道:“我倒是没想到,这小子除了练剑,竟然还有这等本事,哪天陪我去看看。”
“哪天干什么,离得又不远,择日不如撞日,我也该去拜会一下这个新邻居了。”
听得这话,欧冶魔一拍桌子,说道:“那是自然,不过百里啊,你家道丰厚,去拜会的话,这个礼金可少不得啊。”
听得这话,百里朝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欧冶魔呵呵笑了一声,又是喝了一口酒,快步跟了上去。
双方庄子,说是邻居,实际上之间也是隔着四五十里山路。
等到二人来到李家庄子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走在田埂之间,到处都是刚耕过不久的新泥土,田里还有忙活放鸡的孩童和汉子,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对这景象,欧冶魔显然很满意,再看到不远处的几排青砖小院儿之后,他的嘴角已经带着了一缕笑意。
这笑意,在看到一个衣衫飘摇,不似人间女子之后便是更加浓郁。
然后笑容渐渐消失,面无表情,直至眉头紧皱。
女子迎面而来,赤着脚踩在田埂上,却又不沾一丝尘土气,像是故事中走出来的仙女一般。
“这女子功夫不弱。”百里朝华面无表情,出声说道。
欧冶魔不为所动,如此简单地事情他自然看得出来,不说别的,单是人家这气势,就不是什么半瓶子水的江湖人。
可是天底下能被百里朝华称一声功夫不错的女子,又有几人?
女子走到二人面前停下,打量了两人一眼,目光在百里朝华的刀上多停留了一瞬,但也只是一瞬,冷声说道:“敢问这里是不是李家庄子,庄主是逍遥侯的那个李家庄子。”
女子的声音虽然冰冷,却是给人一种清脆的感觉,听着让人觉得浑身通透。
不过越是这般,欧冶魔也是越加不敢小看,倒是百里朝华不觉得有什么,因为他平日里也是这般冷清的性子,不过虽然性子相近,他对这种冷冰冰的女子却是没什么好感。
“这里正是李家庄子,姑娘来此,是找那逍遥侯有事?”
女子正是罗九衣,如今她的伤好了,因祸得福,境界也是到达了玄彻上境,但是,面对着这个腰间带着一把折刀的年轻人,仍旧生出了一股子警惕之意。
“听闻逍遥侯武功盖世,我仰慕许久,特地来此,希望能与之切磋一番。”
话虽这么说,可是这态度却是没有半分切磋的意味。
不过既然都这么说了,两人也不好说什么,表达出了同行的意思。
到了李家庄子,村民们很是热情的招待,看这装束就是三头大肥羊。
欧冶魔很是大方的买了不少东西,虽然用的是百里朝华的钱。
附近人家房屋一看就是才盖不久,不远处的道路两旁还正在移栽大柳树。
不过看着就是舒心。
到了逍遥侯府,让下人通报了一声,说是你们家侯爷的家中长辈到此。
听得这话,陈依依哪敢怠慢,梳理好妆容便是出门迎接。
可是当她推开大门,看到罗九衣的那一刻起,脸色就是变了,冷声说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本来看开门的是这么一位漂亮的大姑娘,欧冶魔还感叹自家这小子好福气,只不过看着后来这架势,就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
感受着空中弥漫的那股子醋味儿,他不禁有些怀疑自家这小子,出来这么些日子,到底在江湖上招惹了多少姑娘。
一段日子没见,罗九衣的修为变高,人也变得越加清冷了,加上她那天生高傲的性子,根本没有理会陈依依的问话,说道:“李文硕不在?”
“我家公子就算在的话,也不会出来见你的。”陈依依狠话虽然说出了口,气势却是蔫了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看到罗九衣,就是有些害怕和自卑。
“他去哪了?”
“不知道。”
听的这话,罗九衣皱了皱眉头。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罗九衣转身就走,一双雪白的小脚踩在泥土里,就像两朵盛开的白莲花。
一步三丈,缩地成寸,眨眼间便是飘摇而出几十丈。
这手轻功亮了出来,即便是百里朝华也是瞳孔微缩,心生警惕。
看着那个一声不吭,便是飘然远去的背影,陈依依心情有些复杂,却仍是撑起了精神,疑惑的说道:“二位是谁?”
欧冶魔觉得眼前这位,大概就是自己那位还未谋面的儿媳妇了,想着这是第一次见面,总要留下一个好印象,遂整理了一下衣衫,笑着说道:“我是李文硕的师父。”
大概是看到陈依依那铁青的脸色,想着自家这小子的师父好像不止他一个,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南山上的那个。”
这两个月,李文硕练剑的时间缩短了不少,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树荫下乘凉,吃着婢女门端上来的各色蔬果,就这样悠闲自在的度过了这个夏天。
秋季的宛州是个丰收的季节,金黄色的稻田铺洒在眼前,一片一片的看着就是舒坦。
农人们欢快的收割着粮食,并且打算在冬天来临之前再洒一遍种子。
前段日子各家喂的鸡苗也是逐渐开始下蛋了,除却少数的几只死了之后,被自家炖汤喝了之外,大家也逐渐开始了上缴鸡蛋的任务。
每家每户十颗鸡蛋,就是六百三十颗鸡蛋,虽然这些东西一共就三钱银子,要想回本儿,起码得三年时间。
但李文硕根本不在乎这点儿钱,他让农户养鸡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赚钱,柴胡当初买的都是蛋鸡,三天时间,十只鸡下的蛋可不止十个。
就这么,用了十两银子,就让李家庄子的人过上了每天都有鸡蛋吃的生活。
李文硕对此很满意,也很不满意,因为最近没什么人去看他练剑了。
虽然乐得清静,但是没有钱赚,这让李文硕觉得很不爽。
不过到现在,家里的银钱也不少,两个月的时间,足足赚了七千两银子,比一般的庄主家里要富裕不少。
李文硕听过一句话,钱财堆在一起,那就不叫钱财,叫石头(——胡老板)。
虽然很心痛,但是李文硕仍然决定把这笔钱花出去。
当然不能随便花,这些日子他也有了不少打算,如今李家庄子在江湖上也有了一些名气。
虽比不上奔雷山庄那种百年大庄,但胜在一个新鲜。
所以再看着大家住的那些只能够遮风挡雨的泥土房子,看看自己住的这青砖大院儿,李文硕总觉得有碍瞻观。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
拆迁!
自己好歹也是一个要面子的。
总不能让那些慕名而来的武林人士看了笑话。
李文硕不顾家里人的一致反对,又是掏出了两千多两银子,买来了大量的建筑材料,木材砖瓦一应俱全。
虽说盖房子是个大事件,但是李家庄子人也多,六百多人齐心合力,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庄子便是盖得有模有样。
偌大的庄子看起来焕然一新,走进去就像进城一样,任谁也想不到,这是一个只有两条街的小庄子。
庄子盖好之后,身为庄主的李文硕就不见了。
按照他留下的那封信上的说法,是这样的。
李家庄子给他的感觉很好,有种家的味道,但他终究只是一个漂泊天下的旅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总会觉得厌倦,不过放心,此行只是去解决一些唯解决的事情,去见一些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
但是陈依依知道,厌倦什么的,都只是接口。
他在这里找不到能让他一直在这里留下去的东西,如果那个罗九衣在这里的话,估摸着公子就能在这里安心住下去了吧。
陈依依这样想着,心里酸酸的。
但是她是个坚强的女子,既然李文硕走了,那么她就是这个家的主人,她要照顾好这个庄子。
宛州有个庄子,庄子是皇上赐下来的,只不过不是刘烨,是高祖皇帝。
庄子这一代的庄主叫百里朝华,那名天下第九的刀客儿,他生的妖异妩媚,行事却又端的霸气。
若是男人见了,肯定是心烦的很,觉得这是个娘娘腔。
不过却是很招女子的喜欢。
和李文硕不同,没人知道这个百里朝华,就是天下第九的那个百里朝华。
或许有人知道,但是人数不多。
在庄中乡民的印象里,自家的这位庄主虽然每天腰间挂着一把折刀,但是大家更是把这把样式华丽的折刀当做一件儿装饰物。
庄主就是个风度翩翩,很有女人缘儿的书生,也是他们庄子的骄傲。
试问方圆百里内,谁家女儿不倾心自家庄主,在外面说起来也有面子。
作为百里家的男儿,他被从京城里派出来,成为家里这一代的庄主,一般这个任务,驱离长安城,大概都是族中最不成器的子弟。
也差不多,那年他才十岁,在族中无依无靠,被赶出来也怨不得谁。
只不过怕是谁也没有想到,百里家族当初的弃子,如今会有这样的成就,天下刀道魁首,这个名头可不是随便就能称得上的。
百里家的庄子住户不多,却是别有一番特色。
整个庄子掩藏在一片茂密的桃林里。
每逢桃花盛开的时候,这里可谓是宛州的一大名胜。
虽然来此游玩的大多都是女子,而且都不是来看桃花的。
此刻的百里朝华,盘腿坐在酒桌旁,看着对面这个喝着酒的道士,挥手示意那个正在对着他发花痴的丫鬟出去。
摇头说道:“你这臭道士,你家那个逍遥侯不是都来了宛州了吗,怎么还待在我这里。”
欧冶魔哈哈一笑,说道:“那小子初来乍到,庄子哪里比得上你这儿经营得好,我得等他把家里活计都干好,再过去享福。”
百里朝华不屑的看了他一眼,笑道:“那可不一定,我听下人说了,那庄子现在收拾的就不错,像个镇子一般,每家每户甚至天天都能吃上鸡蛋,人人都说,这位新来的庄主有本事呢。”
“有这事?”欧冶魔喝了一口酒,笑着说道:“我倒是没想到,这小子除了练剑,竟然还有这等本事,哪天陪我去看看。”
“哪天干什么,离得又不远,择日不如撞日,我也该去拜会一下这个新邻居了。”
听得这话,欧冶魔一拍桌子,说道:“那是自然,不过百里啊,你家道丰厚,去拜会的话,这个礼金可少不得啊。”
听得这话,百里朝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欧冶魔呵呵笑了一声,又是喝了一口酒,快步跟了上去。
双方庄子,说是邻居,实际上之间也是隔着四五十里山路。
等到二人来到李家庄子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走在田埂之间,到处都是刚耕过不久的新泥土,田里还有忙活放鸡的孩童和汉子,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对这景象,欧冶魔显然很满意,再看到不远处的几排青砖小院儿之后,他的嘴角已经带着了一缕笑意。
这笑意,在看到一个衣衫飘摇,不似人间女子之后便是更加浓郁。
然后笑容渐渐消失,面无表情,直至眉头紧皱。
女子迎面而来,赤着脚踩在田埂上,却又不沾一丝尘土气,像是故事中走出来的仙女一般。
“这女子功夫不弱。”百里朝华面无表情,出声说道。
欧冶魔不为所动,如此简单地事情他自然看得出来,不说别的,单是人家这气势,就不是什么半瓶子水的江湖人。
可是天底下能被百里朝华称一声功夫不错的女子,又有几人?
女子走到二人面前停下,打量了两人一眼,目光在百里朝华的刀上多停留了一瞬,但也只是一瞬,冷声说道:“敢问这里是不是李家庄子,庄主是逍遥侯的那个李家庄子。”
女子的声音虽然冰冷,却是给人一种清脆的感觉,听着让人觉得浑身通透。
不过越是这般,欧冶魔也是越加不敢小看,倒是百里朝华不觉得有什么,因为他平日里也是这般冷清的性子,不过虽然性子相近,他对这种冷冰冰的女子却是没什么好感。
“这里正是李家庄子,姑娘来此,是找那逍遥侯有事?”
女子正是罗九衣,如今她的伤好了,因祸得福,境界也是到达了玄彻上境,但是,面对着这个腰间带着一把折刀的年轻人,仍旧生出了一股子警惕之意。
“听闻逍遥侯武功盖世,我仰慕许久,特地来此,希望能与之切磋一番。”
话虽这么说,可是这态度却是没有半分切磋的意味。
不过既然都这么说了,两人也不好说什么,表达出了同行的意思。
到了李家庄子,村民们很是热情的招待,看这装束就是三头大肥羊。
欧冶魔很是大方的买了不少东西,虽然用的是百里朝华的钱。
附近人家房屋一看就是才盖不久,不远处的道路两旁还正在移栽大柳树。
不过看着就是舒心。
到了逍遥侯府,让下人通报了一声,说是你们家侯爷的家中长辈到此。
听得这话,陈依依哪敢怠慢,梳理好妆容便是出门迎接。
可是当她推开大门,看到罗九衣的那一刻起,脸色就是变了,冷声说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本来看开门的是这么一位漂亮的大姑娘,欧冶魔还感叹自家这小子好福气,只不过看着后来这架势,就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
感受着空中弥漫的那股子醋味儿,他不禁有些怀疑自家这小子,出来这么些日子,到底在江湖上招惹了多少姑娘。
一段日子没见,罗九衣的修为变高,人也变得越加清冷了,加上她那天生高傲的性子,根本没有理会陈依依的问话,说道:“李文硕不在?”
“我家公子就算在的话,也不会出来见你的。”陈依依狠话虽然说出了口,气势却是蔫了下去,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看到罗九衣,就是有些害怕和自卑。
“他去哪了?”
“不知道。”
听的这话,罗九衣皱了皱眉头。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罗九衣转身就走,一双雪白的小脚踩在泥土里,就像两朵盛开的白莲花。
一步三丈,缩地成寸,眨眼间便是飘摇而出几十丈。
这手轻功亮了出来,即便是百里朝华也是瞳孔微缩,心生警惕。
看着那个一声不吭,便是飘然远去的背影,陈依依心情有些复杂,却仍是撑起了精神,疑惑的说道:“二位是谁?”
欧冶魔觉得眼前这位,大概就是自己那位还未谋面的儿媳妇了,想着这是第一次见面,总要留下一个好印象,遂整理了一下衣衫,笑着说道:“我是李文硕的师父。”
大概是看到陈依依那铁青的脸色,想着自家这小子的师父好像不止他一个,又连忙补充了一句。
“南山上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