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城东的露天广场上,搭建着一个大舞台。
    夜晚,普通人家用不起的电灯,在这里足足摆了十二盏,将舞台衬托的灯火通明。
    舞台上,画着黑白脸的霸王,身穿威严的黑色战袍,手扶一把宝剑,喝着项羽自刎时的绝命诗。
    身边,一位身披黄色斗篷的美人,在霸王唱罢绝命诗后,也跟着应和起来,唱道:“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一曲唱罢,虞姬拔剑自刎,霸王扬天长叹。
    周围观看的群众,就像被集体打了兴奋剂一样,全都从凳子上站起来,拼命的鼓掌喊道:“好,好...”
    “果然是霸王别姬!”骚动的人群中,只有一人格格不入。
    王旭坐在长凳上,手中把玩着两颗翡翠石球,目光迥然的看着舞台。
    从李涯的口中,听到这两位戏子,名为程蝶衣,段小楼之时,王旭就有几分猜测。
    现在一看,错不了,难怪李涯会着迷,这部霸王别姬里的虞姬,可是张国荣扮演的。
    一个男人,演出了女人的柔美,幽怨,与离别时的迷离,演技之绝让人张目瞠舌。
    这种美,别说女人了,男人看了也要勃然心动,暗暗把持不住。
    “一笑千人醉,一忧万古愁,美...”
    李涯就是心动的人之一,小声念叨着什么,目光中亮的跟小灯泡一样。
    听到这句话,王旭手中转动的翡翠石球,微不可察的停顿了片刻,脸上的表情带着僵硬。
    他下意识的看了眼李涯,发现舞台上的虞姬都退场了,他还在伸着脖子使命的寻找。
    没来由的,王旭心底一寒,暗想道:“这个李涯,不会是个兔子吧?”
    “客观,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谢谢您嘞!”
    戏曲散场,有小孩抱着铜锣,走进来收取表演费。
    在场的众多戏迷,纷纷慷慨解囊。
    多的一块大洋,少的一分两分钱,就跟买票一样自觉。
    要知道,这种露天的戏台,跟大戏院可没法比,是不会先收门票钱的,全靠一场下来的打赏。
    小孩走在王旭身边时,他往铜锣里看了看,少说也十几块大洋了,真心不少。
    “给...”李涯从钱袋里面,掏出两块大洋,看也不看就丢了上去。
    抱锣的小孩,眉开眼笑,连连鞠躬道:“谢谢老板,谢谢老板。”
    “先别走!”看到小孩要走,李涯赶紧抓住他,追问道:“你帮我问问,那位演虞姬的方不方便,我想请他吃顿饭。”
    “这个...”小孩很为难,支支吾吾的不敢答应。
    李涯赶紧再去掏钱,又将三块大洋放在铜锣里,恳求道:“帮我去问问,问问就行。”
    小孩拿着钱走了,没一会的功夫,虞姬没有出现,走上来一个小老头。
    小老头拿着烟袋锅子,手上戴着个玉扳指,一上来就问道:“是哪位朋友,想请蝶衣去吃饭啊?”
    “是我。”李涯赶紧站起来,略带兴奋的开口道:“您是戏班的班主吧,我叫李涯,想请程蝶衣先生吃个晚餐。”
    “吃饭啊,蝶衣的出场费可不便宜!”小老头就是戏班班主,拉长音看着李涯。
    古时候的戏班,规矩多的惊人,班主与戏子之间的关系,同样很是复杂。
    这些戏子们,多是班主从小就花钱买来的,四五岁开始培养站功,八九岁记台词,十一二岁开嗓子,一直到登台演出,少说要培养十年。
    李涯想请程蝶衣吃饭,没有这位班主点头,绝对是不行的。
    “老先生,这里是十块大洋,要是少了您尽管开口。”李涯一看有希望,高高兴兴的掏空了钱袋子。
    老班主掂量着大洋,脸上多出了几分微笑,对身边的小孩说道:“去将蝶衣请出来,就说我让他来的。”
    这一次等的比较久,好像程蝶衣正在后台卸妆,等了十几分钟才看到人。
    小碎步,兰花指,来人穿着一件白色长衫,有七分相似张国容,笑容中带着几分妩媚。
    一看到这个造型,王旭就觉得眼睛瞎了。
    看电影的时候,知道那是戏演戏,还不觉得有什么。
    现实中,活生生的人看见了,娘炮的感觉顿时如期而至,王旭心中一片汗颜。
    “好家伙,比女人还妩媚,而且丝毫不让人觉得作呕,这才是顶级的女装大佬啊!”王旭手中的翡翠球,再也转不动了,心中有一万只羊驼奔过。
    与之相反,李涯的表情就更好看了,热切中带着欣赏,欣赏内夹杂着渴望。
    对,就是渴望,还是无法掩饰的那种。
    王旭真心怀疑,要是程蝶衣晚上单独出门,李涯会不会丧心病狂的去夜袭。
    “姐姐,就是这位老板。”小孩跑到程蝶衣身边,用手指着李涯的方向。
    听到姐姐的称呼,程蝶衣不怒反笑,用兰花指点了点小孩的额头,轻唾道:“呸,胡说什么...”
    完了,王旭一见这笑,只觉得膝盖上中了一箭,有种要跪的冲动。
    因为他惊奇的发现,笑起来的程蝶衣,比徐家嫂嫂还要妩媚,这还算是男人吗。
    作为现代人,女装大佬李玉钢的演出,他也是看过的。
    可人家那是化妆之后,才会让你有我见犹怜之感。
    程蝶衣可好,卸了妆之后,居然还能这么玩,还让不让女人活了。
    “李涯,我不行了,我得撤!”王旭不敢再停留,害怕自己会被掰弯了。
    不过在临走之前,他还是开口保证道:“挖程蝶衣过来,不管花多少钱,这钱我都出,但是程蝶衣不能算你们戏院的人,只算我暂借给你的。”
    “真的?”李涯大喜过望,不管暂借不暂借,只要程蝶衣进入戏班就行。
    要知道,李涯建立戏班,才花了五根金条,程蝶衣一个人的价值,就不在一个戏班之下。
    想挖这样的人过来,没有个十根金条是不用想的,李涯就是想自己倒贴都不够。
    至于王旭为什么出这个钱,李涯在里面一点关系没有,他没有这个面子。
    王旭出钱,完全是看重程蝶衣这个人,要是他没有记错的话,以后的程蝶衣会去京城,成为京城四大名角之一。
    而在这个时期,顶级的京剧大碗,很容易打入上层社会。
    王旭觉得程蝶衣这个人,或许是他的一个机会,一个将王家古董行,打入上流社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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