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什么时候最酷?
自然是:掏出钱包,付账的那一刹那!
买东西嘛,无论是和妹子一起、还是和兄弟一起,自己掏钱买买买的同时,还给妹子或兄弟买几样他们想要的玩意儿,那不用说,不仅是倍有面子,而且还能拉近双方的关系。
若是妹子,说不定就可以直接一二三垒,甚至是全垒打。
若是兄弟……咳咳咳,淡定、淡定哈,什么龙阳之好、断袖之癖,还是万万要不得的。
不扯这些有的没的了。
王峰与斯蒂夫,二人在元辰仙界,放肆的买买买。
因为,都是仙二代的关系……至少表面上都是的,故而,这二人都是各买各的、各掏腰包,看着架势,似乎是有点儿斗富的意思。
最终的结果,是斯蒂夫在财力上,远不是王峰的对手。
呃,等等。
好像不对吧。
先前,王峰还不知宇宙币为何物,现如今,却能在购买力上,远远胜于斯蒂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起原因,倒也简单。
在王峰的系统包裹里,除却那些不好出手或无法出手的物件,要知道,至今为止,王峰杀死过的返虚地仙存在,将凶兽和人,算在一起,已经超过了二十个。
杀死他们,王峰不单是得到了经验值和他们爆出来的掉落物。
除此之外,还有他们毕生的身价。
常言道,破船还有三斤铁。
更遑论,这些凶兽与人,还不只是一艘破船那么的简单。
进而,王峰稍微规整规整,将它们以废品的形式卖出去,所收获的宇宙币,竟然是多达……七百枚!
着实不少啦。
约莫是能抵一小艘半的丁九战舟。
一枚宇宙币的购买力,是相当惊人的。
利用这七百枚宇宙币,王峰购买了许多的东西。
包括先前的那一本小册子和那一张大荒仙界的地图,这两样东西,价值皆是一枚宇宙币。
若是论这个卖价,倒也算不得贵。
毕竟,信息这种东西,看似无形,在有些时候,仅仅一个讯息、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都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别说是出一枚宇宙币,即算是一万枚、一亿枚,那都是值得的。
而王峰所买下的小册子和地图,属于较为普通的讯息,价格一个宇宙币,算很公道了。
剩下来的六百九十八宇宙币,王峰除了购买了一些炼药的原材料以外,大头花在两样东西上:
一样是一件白袍防具。
名为——‘盛夏雪见’。
盛夏时分,却又要见雪,感觉实在是有点儿冲突、矛盾。
直到王峰将‘盛夏雪见’,穿在了自己的身上,方才明白这个名字的真谛,这件白袍,本身是素白如雪,若是放在太阳底下,阳光可以很轻易的穿透,可见其薄。
不曾想,将这件白袍穿在身,浑身上下却是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仿佛是被太阳的温暖所包裹。
像这等温暖效果,一方面、是可以温养王峰的身躯,让他的肉身防御,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另一方面、合适而舒服的热度,能加速王峰周身的血液循环,可以让他的境界,在不自觉有缓慢的进步。
当然啦。
像这种进步提升,对于是王峰来讲,是微乎其微的,兴许过上百万年,王峰当下的这一条经验值,才会增加百分之一。
作为下品逍遥法宝的‘盛夏雪见’,最主要的还是它那防御力。
就算王峰的肉身之强,早已是比肩上品返虚法宝,却距离逍遥法宝,还是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有了白袍‘盛夏雪见’,即便是遭遇到了逍遥天仙,王峰保命的可能性,也会大上好几分。
一分钱一分货。
作为保命之物,‘盛夏雪见’价值不菲,王峰花了二百七十枚宇宙币,才将之拿下来。
另一样则是一双靴子。
由于其外观,如鲜血般赤红,脚后跟处,还有一对似翅膀的装饰物,故名:血翼靴。
自王峰成功晋升为一劫返虚地仙,当初,王峰所获得的身法武技、步步生莲,也被当作糟粕给净化、移除了。
即便如此,王峰因为成仙,完成了一个生命层次上的究极跃迁。
基于这一点,在速度上,王峰自然是有增无减,比起未成仙之前,那是快了十倍都不止。
但——
若是与同境界的存在相比。
单纯在速度方面,王峰对比其他的一劫返虚地仙,并没有太过明显的优势。
有了这双血翼靴相助,穿戴上它,在其助力之下,王峰的移动速度,会比之前快三成左右,若是全力催发血翼靴所带的‘血射’效果,王峰的移动速度,甚至会在短时间之内,达到……原本的两倍!
天下武功,唯快不可。
就算不是攻击速度,只是移动速度的提升。
对于王峰来讲,穿上血翼靴,等同于如虎添翼,整体战斗力都要提升一两成之多。
遇到打不过的敌人时,还可利用这血翼靴逃跑。
可进,亦可退。
所以,就算血翼靴的品阶,比起‘盛夏雪见’要低一级,只是极品返虚法宝,卖价却比‘盛夏雪见’还要贵那么一丢丢。
购买价为,二百九十枚宇宙币。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般短暂。
王峰和斯蒂夫,在元辰仙界游玩了几个月,除了买买买,还有吃喝玩乐……嗯,剩下的三个项目,王峰是婉言拒绝了。
元辰仙界上,原住民有几十万左右,其中,返虚地仙占九成九以上,逍遥天仙的比重,不足百分之一。
然而,生活在元辰仙界上的生灵,却是要以原住民的数目几十倍计。
剩下来的,有像王峰这样的外来观光者、还有迁徙者,而这两类的比重,其实不大,占比最多是,从其他凡界、异星球、宇宙里抓来的,被打上了奴隶印记的罪奴。
其中,有一支罪奴族群,盛产绝色美人。
望一眼,王峰都不由地怦然心动。
实话实话,单论姿色,这一支罪奴族群,随便抽出一个,长相都和王峰的几位道侣,达到了不相上下的水准,在王峰所见过的女色中,恐怕只有那君若仙,可以在这一场比美中,取得完胜。
实事求是的讲,望见这些美女罪奴,王峰说不动心是假的。
不过,王峰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
原因在于:
一、虽说王峰已经有了好几位道侣了,却还是追求——先有爱、再有性,没感情的啪啪啪,通常情况下,王峰还是会选择拒绝滴。
二、那就是这些罪奴美女的要价,实在是有点儿高,一晚上就是一枚宇宙币,非特殊情况下,王峰还是习惯用脑思考,而不是下半身,冤枉钱,咱们还是不花的好。
相逢有尽时。
等到三个多月后,斯蒂夫将整个元辰仙界游玩了一个遍,便有些悻悻然、索然无味的离开了,离别前,王峰和斯蒂夫诚挚的道别。
不开玩笑的讲,若是没有斯蒂夫帮忙杀价,王峰想要拿下白袍‘盛夏雪见’和血翼靴,至少要再多付出一成的宇宙币。
目送着斯蒂夫乘坐赤金飞船离开,这个时刻,王峰心里面是感慨万千的。
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与斯蒂夫相处的三个多月时间里,对方曾不止一次试探性的问过,王峰的道统是哪一家,对此,王峰每一次都选择了扯开话题。
本来,王峰可以随便找一个答案,搪塞过去。
了解了大荒仙界的种种,再凭借王峰的这张嘴巴,绝对可以唬得斯蒂夫一愣一愣的。
且不会露出丝毫的破绽。
然,从头到尾,王峰没有选择这样做。
其他的谎言,王峰可以肆无忌惮的去说,唯独这条不行。
望着斯蒂夫的赤金飞船渐行渐远,已经完全淡出了自己的视野。
至此,王峰方才悠悠说道,“斯兄,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的家乡是哪里吗?现在我告诉你,我的身后没有道统,我也不出生于任意一小型仙界。我的家乡,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界而已,它很弱小,并且此刻,它还在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
自然是:掏出钱包,付账的那一刹那!
买东西嘛,无论是和妹子一起、还是和兄弟一起,自己掏钱买买买的同时,还给妹子或兄弟买几样他们想要的玩意儿,那不用说,不仅是倍有面子,而且还能拉近双方的关系。
若是妹子,说不定就可以直接一二三垒,甚至是全垒打。
若是兄弟……咳咳咳,淡定、淡定哈,什么龙阳之好、断袖之癖,还是万万要不得的。
不扯这些有的没的了。
王峰与斯蒂夫,二人在元辰仙界,放肆的买买买。
因为,都是仙二代的关系……至少表面上都是的,故而,这二人都是各买各的、各掏腰包,看着架势,似乎是有点儿斗富的意思。
最终的结果,是斯蒂夫在财力上,远不是王峰的对手。
呃,等等。
好像不对吧。
先前,王峰还不知宇宙币为何物,现如今,却能在购买力上,远远胜于斯蒂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起原因,倒也简单。
在王峰的系统包裹里,除却那些不好出手或无法出手的物件,要知道,至今为止,王峰杀死过的返虚地仙存在,将凶兽和人,算在一起,已经超过了二十个。
杀死他们,王峰不单是得到了经验值和他们爆出来的掉落物。
除此之外,还有他们毕生的身价。
常言道,破船还有三斤铁。
更遑论,这些凶兽与人,还不只是一艘破船那么的简单。
进而,王峰稍微规整规整,将它们以废品的形式卖出去,所收获的宇宙币,竟然是多达……七百枚!
着实不少啦。
约莫是能抵一小艘半的丁九战舟。
一枚宇宙币的购买力,是相当惊人的。
利用这七百枚宇宙币,王峰购买了许多的东西。
包括先前的那一本小册子和那一张大荒仙界的地图,这两样东西,价值皆是一枚宇宙币。
若是论这个卖价,倒也算不得贵。
毕竟,信息这种东西,看似无形,在有些时候,仅仅一个讯息、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都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别说是出一枚宇宙币,即算是一万枚、一亿枚,那都是值得的。
而王峰所买下的小册子和地图,属于较为普通的讯息,价格一个宇宙币,算很公道了。
剩下来的六百九十八宇宙币,王峰除了购买了一些炼药的原材料以外,大头花在两样东西上:
一样是一件白袍防具。
名为——‘盛夏雪见’。
盛夏时分,却又要见雪,感觉实在是有点儿冲突、矛盾。
直到王峰将‘盛夏雪见’,穿在了自己的身上,方才明白这个名字的真谛,这件白袍,本身是素白如雪,若是放在太阳底下,阳光可以很轻易的穿透,可见其薄。
不曾想,将这件白袍穿在身,浑身上下却是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仿佛是被太阳的温暖所包裹。
像这等温暖效果,一方面、是可以温养王峰的身躯,让他的肉身防御,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另一方面、合适而舒服的热度,能加速王峰周身的血液循环,可以让他的境界,在不自觉有缓慢的进步。
当然啦。
像这种进步提升,对于是王峰来讲,是微乎其微的,兴许过上百万年,王峰当下的这一条经验值,才会增加百分之一。
作为下品逍遥法宝的‘盛夏雪见’,最主要的还是它那防御力。
就算王峰的肉身之强,早已是比肩上品返虚法宝,却距离逍遥法宝,还是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有了白袍‘盛夏雪见’,即便是遭遇到了逍遥天仙,王峰保命的可能性,也会大上好几分。
一分钱一分货。
作为保命之物,‘盛夏雪见’价值不菲,王峰花了二百七十枚宇宙币,才将之拿下来。
另一样则是一双靴子。
由于其外观,如鲜血般赤红,脚后跟处,还有一对似翅膀的装饰物,故名:血翼靴。
自王峰成功晋升为一劫返虚地仙,当初,王峰所获得的身法武技、步步生莲,也被当作糟粕给净化、移除了。
即便如此,王峰因为成仙,完成了一个生命层次上的究极跃迁。
基于这一点,在速度上,王峰自然是有增无减,比起未成仙之前,那是快了十倍都不止。
但——
若是与同境界的存在相比。
单纯在速度方面,王峰对比其他的一劫返虚地仙,并没有太过明显的优势。
有了这双血翼靴相助,穿戴上它,在其助力之下,王峰的移动速度,会比之前快三成左右,若是全力催发血翼靴所带的‘血射’效果,王峰的移动速度,甚至会在短时间之内,达到……原本的两倍!
天下武功,唯快不可。
就算不是攻击速度,只是移动速度的提升。
对于王峰来讲,穿上血翼靴,等同于如虎添翼,整体战斗力都要提升一两成之多。
遇到打不过的敌人时,还可利用这血翼靴逃跑。
可进,亦可退。
所以,就算血翼靴的品阶,比起‘盛夏雪见’要低一级,只是极品返虚法宝,卖价却比‘盛夏雪见’还要贵那么一丢丢。
购买价为,二百九十枚宇宙币。
快乐的日子,总是那般短暂。
王峰和斯蒂夫,在元辰仙界游玩了几个月,除了买买买,还有吃喝玩乐……嗯,剩下的三个项目,王峰是婉言拒绝了。
元辰仙界上,原住民有几十万左右,其中,返虚地仙占九成九以上,逍遥天仙的比重,不足百分之一。
然而,生活在元辰仙界上的生灵,却是要以原住民的数目几十倍计。
剩下来的,有像王峰这样的外来观光者、还有迁徙者,而这两类的比重,其实不大,占比最多是,从其他凡界、异星球、宇宙里抓来的,被打上了奴隶印记的罪奴。
其中,有一支罪奴族群,盛产绝色美人。
望一眼,王峰都不由地怦然心动。
实话实话,单论姿色,这一支罪奴族群,随便抽出一个,长相都和王峰的几位道侣,达到了不相上下的水准,在王峰所见过的女色中,恐怕只有那君若仙,可以在这一场比美中,取得完胜。
实事求是的讲,望见这些美女罪奴,王峰说不动心是假的。
不过,王峰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
原因在于:
一、虽说王峰已经有了好几位道侣了,却还是追求——先有爱、再有性,没感情的啪啪啪,通常情况下,王峰还是会选择拒绝滴。
二、那就是这些罪奴美女的要价,实在是有点儿高,一晚上就是一枚宇宙币,非特殊情况下,王峰还是习惯用脑思考,而不是下半身,冤枉钱,咱们还是不花的好。
相逢有尽时。
等到三个多月后,斯蒂夫将整个元辰仙界游玩了一个遍,便有些悻悻然、索然无味的离开了,离别前,王峰和斯蒂夫诚挚的道别。
不开玩笑的讲,若是没有斯蒂夫帮忙杀价,王峰想要拿下白袍‘盛夏雪见’和血翼靴,至少要再多付出一成的宇宙币。
目送着斯蒂夫乘坐赤金飞船离开,这个时刻,王峰心里面是感慨万千的。
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与斯蒂夫相处的三个多月时间里,对方曾不止一次试探性的问过,王峰的道统是哪一家,对此,王峰每一次都选择了扯开话题。
本来,王峰可以随便找一个答案,搪塞过去。
了解了大荒仙界的种种,再凭借王峰的这张嘴巴,绝对可以唬得斯蒂夫一愣一愣的。
且不会露出丝毫的破绽。
然,从头到尾,王峰没有选择这样做。
其他的谎言,王峰可以肆无忌惮的去说,唯独这条不行。
望着斯蒂夫的赤金飞船渐行渐远,已经完全淡出了自己的视野。
至此,王峰方才悠悠说道,“斯兄,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的家乡是哪里吗?现在我告诉你,我的身后没有道统,我也不出生于任意一小型仙界。我的家乡,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界而已,它很弱小,并且此刻,它还在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