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最难消是美人恩。
锦书看着美丽的女子,不禁拉下了脸。
想起了刘星说的那些话,锦书就觉得自己背后冷汗直流,自己的任务恐怕有点艰巨,尤其是在帝都。
她既然要行走于朝中达官显贵之间,必然免不了有些应酬,这么美丽的女子,要说别人不打注意,锦书自己都不信。
刘云千舞一个让人猜不透的女人,哪怕是锦书,与她相处也感觉有一种如临大敌般的恐怖。
她和他们不一样,第一次见她是在陇西郡城外的山神庙里,那是四年前的寒食节,家主带着他们出去踏青,因为刘风傲宇吃坏了肚子,家主不得不中途带大家去山神庙。
不巧遇见了那一幕,如果可以锦书宁愿那一幕永远都不会出现,太残忍了,也许没办法用语言来描述。
当时千舞衣衫褴褛,坐在那古井旁边,口中留着血,咬着一支胳膊在那里啃,旁边几乎都是黑衣人的尸体,大概有二三十个人把。
家主年幼,也许没有遇到过吃人的情况,在旁边呕吐,完了还不时的踢他们几脚。口中念叨着“二狗子,你的兄弟们要去陪你们了,哈哈啊一路走好,以后没事情不要欺负人,小爷我好欺负不代表别人好欺负。”
虽然他可以隐晦的猜到点什么,可是看着家主那强撑着反胃,也要踢他们几脚诀决,眼中也充满了活该的神色,当时的他,选择了避而不谈,而且他人早就吓得脸色苍白,不敢言语了。
家主没有害怕哪个杀死二十多位黑衣人的小姑娘,上去拿自己的衣服抱着她,将她口中的东西丢远,一直安抚着她说:“别害怕,我大概知道点什么,你的来历我不关心,只是如果你没有住的地方,不妨去我家,做我妹妹。”
从傲宇的行囊里抢了好多吃的,拿给她说“那东西就不是人吃的有毒,再恨他们人死了,怨念也应该消散了,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要好好的活着,你不来我也不勉强你,这里有十片金叶子,应该足够你生活半生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等你将来长大了,有喜欢的人了,就嫁给他好好的过一生,记住了吗?”
说完就在女孩子呆滞的眼神中,带着他们离开了那里,在哪之后家主那几天一口饭也没有吃,大病了一场,那一次真的吓坏了他们。
至于再见千舞那却是一个月后的大雨天了,那一天下着大雨,家主在迎风亭打着油纸伞,给大家讲关于雨的由来,还有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诗歌体材。
千舞一袭黑衣,跪在家主前面,怎么拉也不起来,家主只是让他们提前下课,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只是山庄多了一位千金小姐刘云千舞。
往事提起,总有让人不堪回首的感觉,至少锦书和千舞都不愿意提及。
千舞的任务应该是贵族妇人,可能还会汲及后宫,女人就是麻烦,不过既然家主有交待,锦书自然要想办法让千舞的任务更加简单。
其实没有什么难的,拿钱砸就可以了,家主说过女人和西方神龙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对于她们有一种天然的诱惑。至于首饰之类的家主为了自家妹妹们亲自设计的还少吗?
就在锦书与千舞的交谈中,御史大夫窦骁跪在后宫中,亲自与自己的姑姑,也就我们的窦后主禀报自己在朝中的所见所闻,偶然间提起了那块玉佩的事情来。
说起来也巧那块玉佩窦骁是见过的,一样的玉佩有二块,一块给了太子刘???。还有一块是送给粱王刘武的女儿做满月礼,只是后来刘武的侍妾严氏,带孩子回陇右省亲,被人劫杀,而孩子却失踪了,这些年刘武一直派人查询,而窦后主也派人查询,只是一直杳无音讯。
如今好不容易得到消息,怎么可能放过?
“你可看清楚了?”
“回姑母,看清楚了,当时前去替姑母送礼的就是小侄,不会有错。”
““如此说来那就没有错了,天家自然没有让血脉流落民间的说法。你去打听一下那家底细。”
“诺!”
“等一等,你是说哪一家家主姓刘,而且还没有成年?”
“是的姑母,那家家主姓刘名风,年一十有五,尚未及冠,于六年前收笼浪儿,建立尚院刘家。经商近六年间,如今已富可敌国,据说是仙人子弟。”
“既然未成年,那就归后宫管,我知道陛下的意思了,还说什么天下刘家是一家,有些事情不光应该有王法,还应该有家法,他是天子所以有点事情他不能做,所以希望我多帮帮他,还在我面前还提起了刘风这个人,老婆子我本以为是他不满武儿留在长安,原来是希望我探一探刘风啊。”
“辛苦姑母了。”
“哎!这有什么,人老了总是欢喜儿孙满堂。也罢,窦骁啊,执笔研墨,咱们就写一封信问一问吧,最好可以宣他入朝。”
“诺”
几个时辰以后,一封懿旨以家书的形式发往上邽。
不巧的是送信的人似乎与刘风有着不解之缘。
于此同时锦书和千舞亦在做准备,既然窦婴信誓旦旦的那么说,那么就有一定的道理,总之有备无患。
未雨绸缪总是好的,至少不能失礼。
家主那特殊的胃口,一般人还伺候不来,食不精者不食,肥者不食,多者不食,反正锦书就没有见过比他更加挑食的人。
为此锦书特意写信给风华居大掌柜刘风傲宇,让他派厨师过来。
当然了锦书也打算在餐饮行业发展,如果可以撑控帝都料理界,那么锦书相信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愿意为难他们了。
天大地大,吃饭为大,没有饿过肚子永还不会理解饿肚子的感觉。
人可以各种做死,但是绝不能被饿死,那种感觉太残忍了。
锦书经历过饥荒,也曾经食不果腹,他甚至看过人们因为饥饿而易子相食。
锦书看着美丽的女子,不禁拉下了脸。
想起了刘星说的那些话,锦书就觉得自己背后冷汗直流,自己的任务恐怕有点艰巨,尤其是在帝都。
她既然要行走于朝中达官显贵之间,必然免不了有些应酬,这么美丽的女子,要说别人不打注意,锦书自己都不信。
刘云千舞一个让人猜不透的女人,哪怕是锦书,与她相处也感觉有一种如临大敌般的恐怖。
她和他们不一样,第一次见她是在陇西郡城外的山神庙里,那是四年前的寒食节,家主带着他们出去踏青,因为刘风傲宇吃坏了肚子,家主不得不中途带大家去山神庙。
不巧遇见了那一幕,如果可以锦书宁愿那一幕永远都不会出现,太残忍了,也许没办法用语言来描述。
当时千舞衣衫褴褛,坐在那古井旁边,口中留着血,咬着一支胳膊在那里啃,旁边几乎都是黑衣人的尸体,大概有二三十个人把。
家主年幼,也许没有遇到过吃人的情况,在旁边呕吐,完了还不时的踢他们几脚。口中念叨着“二狗子,你的兄弟们要去陪你们了,哈哈啊一路走好,以后没事情不要欺负人,小爷我好欺负不代表别人好欺负。”
虽然他可以隐晦的猜到点什么,可是看着家主那强撑着反胃,也要踢他们几脚诀决,眼中也充满了活该的神色,当时的他,选择了避而不谈,而且他人早就吓得脸色苍白,不敢言语了。
家主没有害怕哪个杀死二十多位黑衣人的小姑娘,上去拿自己的衣服抱着她,将她口中的东西丢远,一直安抚着她说:“别害怕,我大概知道点什么,你的来历我不关心,只是如果你没有住的地方,不妨去我家,做我妹妹。”
从傲宇的行囊里抢了好多吃的,拿给她说“那东西就不是人吃的有毒,再恨他们人死了,怨念也应该消散了,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要好好的活着,你不来我也不勉强你,这里有十片金叶子,应该足够你生活半生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等你将来长大了,有喜欢的人了,就嫁给他好好的过一生,记住了吗?”
说完就在女孩子呆滞的眼神中,带着他们离开了那里,在哪之后家主那几天一口饭也没有吃,大病了一场,那一次真的吓坏了他们。
至于再见千舞那却是一个月后的大雨天了,那一天下着大雨,家主在迎风亭打着油纸伞,给大家讲关于雨的由来,还有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诗歌体材。
千舞一袭黑衣,跪在家主前面,怎么拉也不起来,家主只是让他们提前下课,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只是山庄多了一位千金小姐刘云千舞。
往事提起,总有让人不堪回首的感觉,至少锦书和千舞都不愿意提及。
千舞的任务应该是贵族妇人,可能还会汲及后宫,女人就是麻烦,不过既然家主有交待,锦书自然要想办法让千舞的任务更加简单。
其实没有什么难的,拿钱砸就可以了,家主说过女人和西方神龙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对于她们有一种天然的诱惑。至于首饰之类的家主为了自家妹妹们亲自设计的还少吗?
就在锦书与千舞的交谈中,御史大夫窦骁跪在后宫中,亲自与自己的姑姑,也就我们的窦后主禀报自己在朝中的所见所闻,偶然间提起了那块玉佩的事情来。
说起来也巧那块玉佩窦骁是见过的,一样的玉佩有二块,一块给了太子刘???。还有一块是送给粱王刘武的女儿做满月礼,只是后来刘武的侍妾严氏,带孩子回陇右省亲,被人劫杀,而孩子却失踪了,这些年刘武一直派人查询,而窦后主也派人查询,只是一直杳无音讯。
如今好不容易得到消息,怎么可能放过?
“你可看清楚了?”
“回姑母,看清楚了,当时前去替姑母送礼的就是小侄,不会有错。”
““如此说来那就没有错了,天家自然没有让血脉流落民间的说法。你去打听一下那家底细。”
“诺!”
“等一等,你是说哪一家家主姓刘,而且还没有成年?”
“是的姑母,那家家主姓刘名风,年一十有五,尚未及冠,于六年前收笼浪儿,建立尚院刘家。经商近六年间,如今已富可敌国,据说是仙人子弟。”
“既然未成年,那就归后宫管,我知道陛下的意思了,还说什么天下刘家是一家,有些事情不光应该有王法,还应该有家法,他是天子所以有点事情他不能做,所以希望我多帮帮他,还在我面前还提起了刘风这个人,老婆子我本以为是他不满武儿留在长安,原来是希望我探一探刘风啊。”
“辛苦姑母了。”
“哎!这有什么,人老了总是欢喜儿孙满堂。也罢,窦骁啊,执笔研墨,咱们就写一封信问一问吧,最好可以宣他入朝。”
“诺”
几个时辰以后,一封懿旨以家书的形式发往上邽。
不巧的是送信的人似乎与刘风有着不解之缘。
于此同时锦书和千舞亦在做准备,既然窦婴信誓旦旦的那么说,那么就有一定的道理,总之有备无患。
未雨绸缪总是好的,至少不能失礼。
家主那特殊的胃口,一般人还伺候不来,食不精者不食,肥者不食,多者不食,反正锦书就没有见过比他更加挑食的人。
为此锦书特意写信给风华居大掌柜刘风傲宇,让他派厨师过来。
当然了锦书也打算在餐饮行业发展,如果可以撑控帝都料理界,那么锦书相信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愿意为难他们了。
天大地大,吃饭为大,没有饿过肚子永还不会理解饿肚子的感觉。
人可以各种做死,但是绝不能被饿死,那种感觉太残忍了。
锦书经历过饥荒,也曾经食不果腹,他甚至看过人们因为饥饿而易子相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