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些……你也带上吧!”老爷子的目光落在被放一旁的布袋,里面是向罡天父亲留给他的东西。不过在说这话时,老爷子的语气明显带着几分征求意见的意思,并不是命令。
向罡天没有说话,看着布袋足有三五分钟,才神色复杂地重重点了点头,应承下来。老爷子笑了,亲自用一红线将那小玻璃瓶给穿起来,带在向罡天的脖子上。至于卡和信,则是放在那有些灰白的包内。
“走吧!到了燕京安定后记得给我打电话,等通知书下来,祖爷爷我再托人给你寄过去。人在外面,一切要多加小心。要好好活着!”
“是,那……祖爷爷你要多保重!”
背好挎包和水壶,向罡天才发现,不知何时早已经泪流满面。往前走出几步,猛然回身,重重地跪在老爷子身前。
“男儿身,铸似铁,马革裹尸亦不悔!男儿心,重千金,九死不悔吾汉人!天儿啊,别哭。不管到哪里你都要挺胸做人!永远不许忘记,我们是汉人!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生时真豪杰,死后慑鬼神。我本为龙子,我身藏龙魂。华夏五千年,龙魂护昌盛。”
老爷子一脸肃穆,声若洪钟,如同宣誓一般神圣。
“天儿记下了!”
九叩首,向罡天起身,踏着夜色,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去。
“走喽,都走喽!”老头子站在屋前一块高石上,遥望着向罡天离去的方向,良久,才发出声长长的叹息,走进屋里。
一路急行,走出有数十路地,此时天早已经暗下,一轮弯冉冉升起,倒也是一片光明。急行中的向罡天猛的停下身子,脸上露出抹怪异至极的表情,取下肩上的挎包,借着月色翻看起来。
“唉,果然是这样,我又上当了!”未几,向罡天抬起头,脸上带着似笑非笑,哭笑不得的表情。
祖孙俩在一起,经常以阴人为乐。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在临走之时,在那么伤感的气氛下,老爷子还会用这招。
吃饱喝足赶出门,分文不给。
将身上的口袋全部倒翻,也只找到几张零碎的票子。加在一起二十八块,这是在前两天参加高考的时候老爷子给的,自己不舍得用才留着。现在看来,是更不舍得用了。
“看样子,在离开前还得打趟猎才行。”收起东西,看着眼前连绵起伏的山峦,向罡天在心里暗暗说道。至即是至终,他却是都没有动那张黑色银行卡的念头。
再次动身,这次却是偏离山路,钻入那黑乎乎的山林中。
月光如银,洒落林间,斑斑点点,却也是能驱走些黑暗,以向罡天那超乎常人的视力,在这林中看二十几米外的东西倒也不成问题。山林中,他如鱼得水。这周围的每座山,对他来说都不陌生。经常进山打猎,让他对猎物出现的范围也是特别的清楚。
十几分钟后,向罡天停下身子,他来到一处小山谷中。
这山谷之前也住了几户人,但在十几年前便已经搬走。他们开垦出来的地,自然也再次变回山林。但是那些房屋,却还有所保留。
在一个月前,向罡天和老爷子来过这,发现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大小深浅不一,猜测着至少有三到四头,重的超过两百斤,小的也有近百斤。因为临近高考,家中的肉食足够,这事才耽搁下来。但在临走之际,缺钱的向罡天却是动起这猪群的念头。大小不管,随便弄到一头,扛到镇上随便卖个几百块,怎么样也够去燕京的路费。
至于能不能得手,他却是从没考虑过这问题。六岁开始上进山,八岁已经能独猎兔子。十三岁时,敢持刀与野猪对斗。今年十八岁,死在他手中的野猪不说上百头,几十头却是没得差。
夜晚的山林,比起白天似乎更为热闹。蛇鼠兔什么的,蹦哒的十分欢畅。就在向罡天快走近那已经快倒塌的木屋时,他突然间停下脚步。
“有人?”
夜风微吹,从木屋的方向飘来熟悉的酒香味,虽然比不上向罡天之前喝的,但闻其浓烈味,显然度数也是不低。
早已经荒废多时的木屋怎么会有人?这让向罡天大是奇怪,将脚步声放轻,悄悄地潜了过去。
木屋的窗户被些树枝遮挡着,走近才发现,屋内点着支蜡烛,微弱的光不足以让外面的人发现,但走的近来,却是能让人看清里面的情况。房内临中间的木柱上,用绳子绑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相貌堂堂的,虽是屈居人下,那眼睛不经意间露出来的光芒,依然是充满威严。
这人身上的白色衬衣早已经污迹斑斑,黑的黄的红的都有。但依然能让人看得出来,这衣服质地不错,很是考究,价格应该不便宜。
在这男人的对面,靠墙躺着两个精壮的男子,赤果着上身,露出胸前狰狞的纹身,还有无数形状的疤痕。两人手是拿着绿色的小酒瓶,喝的正欢。在两人最顺手的地方,摆着两柄闪着幽蓝光芒的枪。
“绑架?”几乎是下意识的,从脑海内蹦出这么两个字。向罡天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双眼看着房间内,思索着要怎么办。
如果说没有遇见,那自然是管不着。但既然见到了,却没理由装做看不见,不理这中年男子的死活。
最后,他的眼睛落在放于一旁的枪上,这两人看上去孔武有力,从他们身上的伤疤也看得出,两人是那种真正从生死中走过来的人。这样的人沦落成匪,便是些不要命的暴徒,不好对付,何况两人还有枪!
对枪的威力,向罡天很清楚。不仅清楚,他还非常的精通。
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一个常居于山村的农家少年,怎么可能会触摸普通人根本无法企及的枪呢?何况还是精通?这更是不可能的事。要知道,精通二字可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时间的积累与沉淀才行。
但是,若让人知道,从初一到高二,这五年的时间里,每年的寒暑假向罡天都是在鬼虎特种大队渡过,就没有人会再怀疑。
鬼虎特种大队,全员五百一十人,三百正式成员,两百预备成员。其中预备队军衔最低者为少校,号称全军精英特种大队。和平时期,飞虎大队的死亡率每年约在百分之三十。建队十九年,荣获特等功近千。鬼虎大队的军人,是真正的精英军人。比起震燕京的幽龙特种大队也是要强上三分!被奉称为全国特种兵中的王牌。
向罡天没有说话,看着布袋足有三五分钟,才神色复杂地重重点了点头,应承下来。老爷子笑了,亲自用一红线将那小玻璃瓶给穿起来,带在向罡天的脖子上。至于卡和信,则是放在那有些灰白的包内。
“走吧!到了燕京安定后记得给我打电话,等通知书下来,祖爷爷我再托人给你寄过去。人在外面,一切要多加小心。要好好活着!”
“是,那……祖爷爷你要多保重!”
背好挎包和水壶,向罡天才发现,不知何时早已经泪流满面。往前走出几步,猛然回身,重重地跪在老爷子身前。
“男儿身,铸似铁,马革裹尸亦不悔!男儿心,重千金,九死不悔吾汉人!天儿啊,别哭。不管到哪里你都要挺胸做人!永远不许忘记,我们是汉人!宁愿站着死,不愿跪着生。生时真豪杰,死后慑鬼神。我本为龙子,我身藏龙魂。华夏五千年,龙魂护昌盛。”
老爷子一脸肃穆,声若洪钟,如同宣誓一般神圣。
“天儿记下了!”
九叩首,向罡天起身,踏着夜色,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走去。
“走喽,都走喽!”老头子站在屋前一块高石上,遥望着向罡天离去的方向,良久,才发出声长长的叹息,走进屋里。
一路急行,走出有数十路地,此时天早已经暗下,一轮弯冉冉升起,倒也是一片光明。急行中的向罡天猛的停下身子,脸上露出抹怪异至极的表情,取下肩上的挎包,借着月色翻看起来。
“唉,果然是这样,我又上当了!”未几,向罡天抬起头,脸上带着似笑非笑,哭笑不得的表情。
祖孙俩在一起,经常以阴人为乐。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在临走之时,在那么伤感的气氛下,老爷子还会用这招。
吃饱喝足赶出门,分文不给。
将身上的口袋全部倒翻,也只找到几张零碎的票子。加在一起二十八块,这是在前两天参加高考的时候老爷子给的,自己不舍得用才留着。现在看来,是更不舍得用了。
“看样子,在离开前还得打趟猎才行。”收起东西,看着眼前连绵起伏的山峦,向罡天在心里暗暗说道。至即是至终,他却是都没有动那张黑色银行卡的念头。
再次动身,这次却是偏离山路,钻入那黑乎乎的山林中。
月光如银,洒落林间,斑斑点点,却也是能驱走些黑暗,以向罡天那超乎常人的视力,在这林中看二十几米外的东西倒也不成问题。山林中,他如鱼得水。这周围的每座山,对他来说都不陌生。经常进山打猎,让他对猎物出现的范围也是特别的清楚。
十几分钟后,向罡天停下身子,他来到一处小山谷中。
这山谷之前也住了几户人,但在十几年前便已经搬走。他们开垦出来的地,自然也再次变回山林。但是那些房屋,却还有所保留。
在一个月前,向罡天和老爷子来过这,发现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大小深浅不一,猜测着至少有三到四头,重的超过两百斤,小的也有近百斤。因为临近高考,家中的肉食足够,这事才耽搁下来。但在临走之际,缺钱的向罡天却是动起这猪群的念头。大小不管,随便弄到一头,扛到镇上随便卖个几百块,怎么样也够去燕京的路费。
至于能不能得手,他却是从没考虑过这问题。六岁开始上进山,八岁已经能独猎兔子。十三岁时,敢持刀与野猪对斗。今年十八岁,死在他手中的野猪不说上百头,几十头却是没得差。
夜晚的山林,比起白天似乎更为热闹。蛇鼠兔什么的,蹦哒的十分欢畅。就在向罡天快走近那已经快倒塌的木屋时,他突然间停下脚步。
“有人?”
夜风微吹,从木屋的方向飘来熟悉的酒香味,虽然比不上向罡天之前喝的,但闻其浓烈味,显然度数也是不低。
早已经荒废多时的木屋怎么会有人?这让向罡天大是奇怪,将脚步声放轻,悄悄地潜了过去。
木屋的窗户被些树枝遮挡着,走近才发现,屋内点着支蜡烛,微弱的光不足以让外面的人发现,但走的近来,却是能让人看清里面的情况。房内临中间的木柱上,用绳子绑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相貌堂堂的,虽是屈居人下,那眼睛不经意间露出来的光芒,依然是充满威严。
这人身上的白色衬衣早已经污迹斑斑,黑的黄的红的都有。但依然能让人看得出来,这衣服质地不错,很是考究,价格应该不便宜。
在这男人的对面,靠墙躺着两个精壮的男子,赤果着上身,露出胸前狰狞的纹身,还有无数形状的疤痕。两人手是拿着绿色的小酒瓶,喝的正欢。在两人最顺手的地方,摆着两柄闪着幽蓝光芒的枪。
“绑架?”几乎是下意识的,从脑海内蹦出这么两个字。向罡天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双眼看着房间内,思索着要怎么办。
如果说没有遇见,那自然是管不着。但既然见到了,却没理由装做看不见,不理这中年男子的死活。
最后,他的眼睛落在放于一旁的枪上,这两人看上去孔武有力,从他们身上的伤疤也看得出,两人是那种真正从生死中走过来的人。这样的人沦落成匪,便是些不要命的暴徒,不好对付,何况两人还有枪!
对枪的威力,向罡天很清楚。不仅清楚,他还非常的精通。
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一个常居于山村的农家少年,怎么可能会触摸普通人根本无法企及的枪呢?何况还是精通?这更是不可能的事。要知道,精通二字可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时间的积累与沉淀才行。
但是,若让人知道,从初一到高二,这五年的时间里,每年的寒暑假向罡天都是在鬼虎特种大队渡过,就没有人会再怀疑。
鬼虎特种大队,全员五百一十人,三百正式成员,两百预备成员。其中预备队军衔最低者为少校,号称全军精英特种大队。和平时期,飞虎大队的死亡率每年约在百分之三十。建队十九年,荣获特等功近千。鬼虎大队的军人,是真正的精英军人。比起震燕京的幽龙特种大队也是要强上三分!被奉称为全国特种兵中的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