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森听了格朗尼的话,完全不觉得意外。
    他本身也没有完全信任格朗尼,之所以让格朗尼进入迷雾世界,那是因为在迷雾世界里他就相当于神灵,格朗尼一旦进入迷雾世界就翻不起浪花。
    “看来之前你很不看好我,说说你原来的计划。”张森看着格朗尼,开口说道。
    格朗尼苦笑道:“并不是什么特别惊天动地的计划,本来只是想要换个窝而已,我的挚友是你无法想象的存在,如果没有我的帮助,你必然会陨落在它所在的世界,然后……我就可以跟它在一起了。”
    “原来如此,不过现在你放弃了?”张森听完恍然大悟,接着问道。
    格朗尼慢慢的起身,眼睛被一层白色的薄膜覆盖,突然气势暴增无数倍,道:“你的实力虽然还不够强,但如果有我以及它的帮助,确实有成功的可能性,所以我想赌一把!”
    “不怕输?”张森似笑非笑地问道。
    格朗尼淡定道:“输了,不过是一死而已。”
    “你会赢,因为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输!”张森自信地说道。
    格朗尼认同道:“对,我们会赢!”
    接下来,格朗尼重新说明自身的能力,它的能力确实不是战斗类的能力,而是辅助型的能力。
    它不但具有空间侦查类的眼睛,同时鳞片还能够变色隐身,同时它的血液具有强大的治愈能力,张森即使只剩下一颗脑袋,只要还没死透,在伤口抹上它的血液就能够快速的恢复过来,堪称是bug级别的治愈力。
    事实上,它虽然战斗力不强,但张森想要杀死它,同样无比的艰难,因为它的治愈能力对自己也是有效的,所以它几乎杀不死。
    张森听完不得不承认,格朗尼确实是他比较难以对付的类型,毕竟现在他还没有毁尸灭迹一类的能力,光靠武士刀进攻,压根不可能杀死格朗尼。
    幸好格朗尼属于高智商异怪,有着自己的判断力,而不像大多数异怪那样全凭本能行事。
    半个小时后,张森休息的差不多,于是他再次踏入小空间。
    一瞬间,空间变换,他出现在一片草原上面。
    “小心,这是群马之王的空间!”
    格朗尼果然认真多了,看到这片草原就立即爆出敌人的底细。
    这群马之王是一种特殊的异怪,并不具备智力,往往在野马群里能够找到,一般是跟野马群里的马王共生。
    张森一边听格朗尼的介绍,一边观察四周,接着他就看到远处一条黑线快速的靠近,随着黑线不断的靠近,他总算看到具体的画面。
    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成千上万的骏马奔腾而来,黑压压的一大片,如同黑色的潮水。
    “这坑爹的空间,群马之王只是一根独角,放那么多马干嘛?”
    张森大骂一声转身就跑,后面千军万马快速的挺进,大地都在震动,声势极其浩大。
    所谓的群马之王,其实是一种类似于珊瑚的异怪。
    这种异怪新陈代谢非常的快,在马王还是小马的时候就会附着在小马的额头,然后不断的繁衍生息,渐渐形成类似独角的存在。
    作为共生型异怪,群马之王最大的能力就是掌控马群,调节马群数量,帮助马群寻找水源以及食物。
    当有猎食者出现时,群马之王可以调动马群防御反击,凭着集体的力量践踏一切猎食者,可以说有群马之王存在的马群,绝对是猎食者的禁区。
    可能有人会质疑,这个世界又不是地球,那么多超大型的掠食动物存在,马群再强也经不住这些大型掠食者的攻击吧?
    事实上,群马之王调动马群之力可不是单单的调动,而是整合型的调动,所有马群力量会连成一体,被一匹马撞击中就相当于被千军万马击中,如果同时被两匹马撞击中,那就相当于被两群马群击中,如此不断的叠加,可想而知有多么恐怖。
    可惜拥有群马之王存在的马群根本无法训话,否则这个世界的战争模式估计还处于冷兵器时代,因为凭着群马之王的冲锋就能够解决一切敌人。
    张森现在明显就被标志为猎食者,所以千军万马践踏而来,他要是被马群给撞击上,顷刻间就会被踩踏成肉泥。
    “速度好快,居然比我还要快,不科学啊!”
    张森疯狂的奔跑,但依然能够感觉到身后的马群在不断的靠近,他不由大吼道。
    他身高八米,马群里的野马身高最高的也只有两米多,即使野马长着四条腿也不可能跑的过他才对。
    “海默威先生,你回头看看,我需要寻找群马之王在什么位置!”格朗尼这时说道。
    张森一咬牙,整个人转过身,双眼不断的扫视四周的马群,越看就越觉得这马群可怕,仿佛是一道铁壁在推进过来。
    “果然如此,那群马之王不是一般的群马之王,而是群马之王中王!”格朗尼这时认真地说道。
    张森转过身继续跑,忍不住吐槽道:“王中王又怎么了,难道做成火腿肠味道更好?”
    “群马之王只是这异神的种族名,实际上这种异神往往也能够诞生特殊的个体,这些特殊的个体就被我们称之为种族王。”格朗尼无视张森的吐槽,耐心的解释道。
    张森拼了老命在跑,已经连吐槽的力气都没有了。
    还好精神体还能发问:“种族王和我知道的异怪王有区别?”
    “你身上有黑森之王的力量,如果将黑森之王当作是领主,那么种族王则属于家主,这样解释可以理解吗?”格朗尼回答道。
    张森点头道:“那群马之王中王跟一般的群马之王有什么区别?”
    “其实区别并不大,只是多了一个集体之力,简单来说每一个个体能够增加集体一定比例的速度,所以这马群的速度才会那么快。”格朗尼答道。
    虽然只是多了一个辅助能力,不过张森承认这能力很逆天。
    假如一匹马能够增加马群整体速度2%,那么十匹马就是增加20%,一百匹马就是增加200%。
    难怪这马群的速度那么快,主要原因显然是马群数量庞大,对集体速度的加成极大。
    虽然张森已经使出吃奶的劲在狂奔,但身后的马群依然在靠近,张森最后只能无奈的飞到空中避开冲击。
    不过接着他就看到马群直接在他下方形成一个圈,所有的马围绕着圈疯狂的奔跑,只要他掉下去就会被碾死。
    “擒贼先擒王!”
    张森迅速锁定额头长着独角的马王,拔出武士刀从空中俯冲而下,一刀猛的斩出。
    不过他的刀还没碰到马王,刀身就被一匹野马跳起撞中,武士刀直接被撞的弯曲,同时他的双手瞬间爆裂,武士刀脱手飞了出去。
    “好恐怖的力量!”
    张森赶紧飞高一点,看着爆裂的双手,倒吸一口凉气。
    他的手不止是皮肤爆裂,同时骨头也断了,现在想要握拳都握不上。
    格朗尼这时贡献出自己的鲜血,张森通过白雾将鲜血涂抹到手上,果然伤口快速的恢复,转眼间除了血迹之外已经没有任何的伤口。
    “格朗尼,有办法对付这些马吗?”张森看着下方依然在绕圈的马,无奈的问道。
    这些马都很普通,单独一匹的话,张森一拳就能够打死,问题是有了群马之王中王后,它们的力量整合成一股,他就不是对手了。
    “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群马之王毕竟只是无意识的异怪,如果你有精神控制一类的能力,其实还是能够对马群造成影响。”格朗尼这时幽幽地说道。
    张森顿时脸一黑,道:“那你不早说!”
    “可你有吗?”格朗尼反驳道,张森一看就知道是走身体强化路线的膳剂师,怎么可能有精神控制一类的能力。
    张森淡道:“我当然有,勾魂眼算不算?”
    “呃……你有勾魂眼?”格朗尼惊讶了。
    张森不说了,直接对着马群发动勾魂眼,果然整个马群一下子就乱了,一匹老马摔倒在地,接着引发连锁反应,大量的野马倒下。
    “这里的野马至少有八千,看来我又不用担心食物问题了!”张森看着这些东倒西歪的马,忍不住笑道。
    接下来,他凭着勾魂眼的能力,不断将落单的野马打晕,随后就扔进迷雾世界。
    为此,他专门在迷雾世界开辟出一个草原,让这些野马可以有一个栖身之所。
    前前后后忙碌了两天,他才将所有的野马送进迷雾世界,同时将群马之王弄到手。
    群马之王从马王的额头剥落下来之后,基本上就相当于无牙老虎,已经完全无法威胁到张森,张森决定趁机在这片草原休息休息,顺便将群马之王研磨成粉末。
    这群马之王中王是由无数细小的异怪组成,研磨成粉末泡酒喝下去,对人体有着极大的帮助。
    比如强化骨骼、整合肌肉、祛除风湿、治愈暗伤……
    虽然效果并不强,甚至连青铜级配方都比不上,但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效果,所以外界总有猎人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去猎取群马之王。
    不过群马之王在外界最值钱的功能并不是以上这些,而是壮阳!
    男性都喜欢的壮阳,所以群马之王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一旦出现在市场往往会立即被贵族抢购一空。
    当然张森是肯定看不上这一点,毕竟他现在本钱雄厚的一般女性压根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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