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天魔
天魔,必杀决,剑快似电,一击必命。自出道以来,很难遇到敌手。过度的骄纵让他失去了自我,大有行径天下无人所匹敌之境界。
近而立之年,痴迷剑道而耽隔了婚姻之事。在他看来唯武第一,娶妻生子到成了累赘。即便是生理上的需要,随意找个妓院便草草了事。
三十二岁时他己经挑战了江湖绝顶高手无数,从无败迹。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甘南路,逢仙镇,他终于遇到了平生第一次的失败。就是这一次的失败,注定了他成为了一个秘密组织的剑奴,一发而不可收拾。
聚仙楼,人声鼎沸,嗓杂的让人心烦。他年轻气盛猛的一拍桌子大声呵到:“能不能静一下。”
“你嫌噪吗?可以到西郊的乱葬岗去,那里面安静。”这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后生站了起来,笑嘻嘻的挑衅着说。
“放屁,小兔崽子,你他妈的想找死?”血气方钢的康汝气极败坏的骂到。
“即便我想死,谁能杀死我哪?求败都不成啊!”他不急不恼的说:“你要是能杀死我到也是个造化,三年了从学艺归来就没有遇到对手,孤独啊!”
“你吗?小伙子就是太嫩了,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本大爷也不消与你计较,快滚吧?”康汝说完也不屑与他理会了。
“说的轻巧,你说啥就是啥吗?敢不敢与我打个赌,咱俩比试一下,你要是赢了我生死由命。你就是输了怎么办?今天在坐的诸位就给做个凭证。”说着他坐在了康汝的对面挤眉弄眼的说:“怎么样?听说你素有魔剑之称,就算死在你的剑下,我也无憾终生。”
“这可是你自己找死,我先让你三招,要是真能赢了我,就给你为奴,一生一世供你驱使。”康汝真被这个小孩子给烦死了,随口便说到。
“魔剑用剑,可我用刀,为了让你心服口服,我也用剑。”说着他一伸手,不知何时从楼下上来了一大帮的人。就象事先早就安排了一样,齐刷刷的站在屋边。店里的食客眼见要出事了,疯子似的逃了出去。
康汝突然感到很奇怪,这一些象是事先早就有了安排一样。难道这是个圈套,也不可能。即便是圈套,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能耐我何,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当他再次看见那孩子的目光时,己经没有了当初的玩世不恭与戏笑人生。取而代之的是冷静与威严,一个与年龄恰恰相反的面孔。
一位三十几岁的中年人头系方巾,不苟言笑的坐在了椅子上。见他点了下头,身边的随从们连忙将桌椅板凳撤到了一边。若大的饭堂立即象个播台一样,年轻人接过了一把普普通通的青锋剑。点头示意一下康汝,摆了个仙人指路的架式。
事以至此,康汝只得出手了。魔剑一出手便是山崩地裂的一击,无往而不利的一招。那孩子只是稳稳的站着,虚中有实的一剑己经直指向了他的咽喉。只着两寸时康汝己经感到了不对。也许是将他当作了孩子,也许太过于轻敌。他脖子上露出的空门地方竟然多了件铠甲,跟皮肉相同颜色的铠甲。再想抬高剑尖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对方的青锋剑已经毫不客气的穿透了他的肩胛骨上。
一切都结束了,康汝败了,他没有以为这是阴谋,愿赌服输吗?
“你有什么吩咐,那怕要我死都可以。”康汝颓唐的说。
“这位是我父亲,”年轻人指了下那个中年人:“我们是岭南花家,家父花武群。我叫花少北,本想出来闯一番天地,怎耐手下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果你要不嫌弃我们可以共同合作。对于中土的武林我们不是很熟悉,如能得你相助,定能干出一番事业来。”
“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还请见谅,”花武群终于开口了,说着他隔空一扬手,桌上的酒壶稳稳的飘到了他的手中。倒上了一杯酒,左手一摁桌面,那杯酒又慢慢滑到了他对面的那个坐位前:“簿酒一杯不成敬意。孩子的话你大可当作玩笑,咱哥俩喝上一杯。“
康汝当即懵在了当场,要说那孩子是使诈。这中年人的功夫是自己万万所不能及的。
“技不如人,愿赌服输,我愿意鞍前马后,唯首是瞻。”康汝说完端起面前的那杯酒一饮而尽。
康汝名正言顺的成了花武群驾下之臣,他与地魔、人魔是三大护法。三个月后飞武神堂正式的成立。
周平听说过天魔,陕西飞武神堂的大护法。虽然从未谋面,但终归知道这么个组织。无恶不做到是谈不上,可名声并不怎么好。包娼设赌,打架劫财。但所劫之辈均是些不良之辈。虽然刚刚拙起三年,可势力从西北逐渐有向中原发展的趋势。中原逐鹿,德者居之。
一介武夫与地主自然不会看的那么远,武痴自然是永争第一的。银枪无极并非图有虚名,那也是多年以来苦苦努力而得到的荣誉。有时他也很希望那有个挑战者,验证一下自己是不是己经老了。每每得胜,也很高兴,起码能证实自己还宝刀未老。
天地人三魔虽然出道很短,也掀起了一阵的血雨腥风。飞武神堂的兴起更令天下武林动荡不安,这也说明了他的实力与意图就是司马昭之心了。对于天魔挑战,这绝对是个阴谋。
周平是个典型的武夫,他都能够想到这点。可想而知事态的状态,扑朔迷离了。
长歌跟在姚彬,姚晴的屁股后面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对于父亲要比武较量一事早就忘在了脑后。
三天转眼就过去了,清晨起来长歌才想起了天魔就要来了。他连忙去到了大厅,见父亲早已经准备停当。一双银枪闪闪发光,花甲之年的老人虽然硬郎,满头的白发也历经了苍伤。他抬头看了眼儿子,那眼神顿时让长歌有种恐惧的感觉。
近而立之年,痴迷剑道而耽隔了婚姻之事。在他看来唯武第一,娶妻生子到成了累赘。即便是生理上的需要,随意找个妓院便草草了事。
三十二岁时他己经挑战了江湖绝顶高手无数,从无败迹。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甘南路,逢仙镇,他终于遇到了平生第一次的失败。就是这一次的失败,注定了他成为了一个秘密组织的剑奴,一发而不可收拾。
聚仙楼,人声鼎沸,嗓杂的让人心烦。他年轻气盛猛的一拍桌子大声呵到:“能不能静一下。”
“你嫌噪吗?可以到西郊的乱葬岗去,那里面安静。”这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后生站了起来,笑嘻嘻的挑衅着说。
“放屁,小兔崽子,你他妈的想找死?”血气方钢的康汝气极败坏的骂到。
“即便我想死,谁能杀死我哪?求败都不成啊!”他不急不恼的说:“你要是能杀死我到也是个造化,三年了从学艺归来就没有遇到对手,孤独啊!”
“你吗?小伙子就是太嫩了,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本大爷也不消与你计较,快滚吧?”康汝说完也不屑与他理会了。
“说的轻巧,你说啥就是啥吗?敢不敢与我打个赌,咱俩比试一下,你要是赢了我生死由命。你就是输了怎么办?今天在坐的诸位就给做个凭证。”说着他坐在了康汝的对面挤眉弄眼的说:“怎么样?听说你素有魔剑之称,就算死在你的剑下,我也无憾终生。”
“这可是你自己找死,我先让你三招,要是真能赢了我,就给你为奴,一生一世供你驱使。”康汝真被这个小孩子给烦死了,随口便说到。
“魔剑用剑,可我用刀,为了让你心服口服,我也用剑。”说着他一伸手,不知何时从楼下上来了一大帮的人。就象事先早就安排了一样,齐刷刷的站在屋边。店里的食客眼见要出事了,疯子似的逃了出去。
康汝突然感到很奇怪,这一些象是事先早就有了安排一样。难道这是个圈套,也不可能。即便是圈套,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能耐我何,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当他再次看见那孩子的目光时,己经没有了当初的玩世不恭与戏笑人生。取而代之的是冷静与威严,一个与年龄恰恰相反的面孔。
一位三十几岁的中年人头系方巾,不苟言笑的坐在了椅子上。见他点了下头,身边的随从们连忙将桌椅板凳撤到了一边。若大的饭堂立即象个播台一样,年轻人接过了一把普普通通的青锋剑。点头示意一下康汝,摆了个仙人指路的架式。
事以至此,康汝只得出手了。魔剑一出手便是山崩地裂的一击,无往而不利的一招。那孩子只是稳稳的站着,虚中有实的一剑己经直指向了他的咽喉。只着两寸时康汝己经感到了不对。也许是将他当作了孩子,也许太过于轻敌。他脖子上露出的空门地方竟然多了件铠甲,跟皮肉相同颜色的铠甲。再想抬高剑尖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对方的青锋剑已经毫不客气的穿透了他的肩胛骨上。
一切都结束了,康汝败了,他没有以为这是阴谋,愿赌服输吗?
“你有什么吩咐,那怕要我死都可以。”康汝颓唐的说。
“这位是我父亲,”年轻人指了下那个中年人:“我们是岭南花家,家父花武群。我叫花少北,本想出来闯一番天地,怎耐手下没有得力的帮手。如果你要不嫌弃我们可以共同合作。对于中土的武林我们不是很熟悉,如能得你相助,定能干出一番事业来。”
“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还请见谅,”花武群终于开口了,说着他隔空一扬手,桌上的酒壶稳稳的飘到了他的手中。倒上了一杯酒,左手一摁桌面,那杯酒又慢慢滑到了他对面的那个坐位前:“簿酒一杯不成敬意。孩子的话你大可当作玩笑,咱哥俩喝上一杯。“
康汝当即懵在了当场,要说那孩子是使诈。这中年人的功夫是自己万万所不能及的。
“技不如人,愿赌服输,我愿意鞍前马后,唯首是瞻。”康汝说完端起面前的那杯酒一饮而尽。
康汝名正言顺的成了花武群驾下之臣,他与地魔、人魔是三大护法。三个月后飞武神堂正式的成立。
周平听说过天魔,陕西飞武神堂的大护法。虽然从未谋面,但终归知道这么个组织。无恶不做到是谈不上,可名声并不怎么好。包娼设赌,打架劫财。但所劫之辈均是些不良之辈。虽然刚刚拙起三年,可势力从西北逐渐有向中原发展的趋势。中原逐鹿,德者居之。
一介武夫与地主自然不会看的那么远,武痴自然是永争第一的。银枪无极并非图有虚名,那也是多年以来苦苦努力而得到的荣誉。有时他也很希望那有个挑战者,验证一下自己是不是己经老了。每每得胜,也很高兴,起码能证实自己还宝刀未老。
天地人三魔虽然出道很短,也掀起了一阵的血雨腥风。飞武神堂的兴起更令天下武林动荡不安,这也说明了他的实力与意图就是司马昭之心了。对于天魔挑战,这绝对是个阴谋。
周平是个典型的武夫,他都能够想到这点。可想而知事态的状态,扑朔迷离了。
长歌跟在姚彬,姚晴的屁股后面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对于父亲要比武较量一事早就忘在了脑后。
三天转眼就过去了,清晨起来长歌才想起了天魔就要来了。他连忙去到了大厅,见父亲早已经准备停当。一双银枪闪闪发光,花甲之年的老人虽然硬郎,满头的白发也历经了苍伤。他抬头看了眼儿子,那眼神顿时让长歌有种恐惧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