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红粉骷髅
现在的人,对爱情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聊几天微信,就说喜欢上了,喜欢的快,讨厌的也快,因为一个眼神,两句话三句不和,就可以轻易的放弃了。
而像富婆这样仅仅看到年轻小伙的身材,便要收为禁脔的强盗女人,男人在她眼里不过是可以用钱买来的玩物,更别提人性中最珍贵的爱情了。
“你觉得你要怎样?”李民浩拍了拍手,嘴角闪过一丝邪异的微笑,像猫玩老鼠一样慢慢朝那个慢慢后退的肥婆,不似人类的笑道。
“我……你……”胖肥婆身子都有些颤抖,显然被吓的够呛。
“你什么你,我是你永远得不到的爸爸!!”
说完,李民浩便拉着还处在震惊失神中的陈舒涵直接走坐回了车里。
“李民浩,你怎么那么厉害?”一走出去,陈舒涵就盯着李民浩的眼睛,有些激动的问道。
对于李民浩这么能打,她一直很好奇。
“厉害吗?”
“当然,轻易的就打倒那几个人,李民浩,你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啊?都告诉我好不好?”陈舒涵眨着杏仁大眼睛,突然靠近李民浩,两人几乎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然后拽着他的衣服领,有些撒娇的道。
“额?”香气袭来,李民浩满头冷汗,还真有些顶不住。
这小妮子,肌肤润泽,眸子闪亮,本来就是祸国殃民级别的,现在又撒娇,而且这么靠近,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缭绕在李民浩的鼻尖,实在是让人躁动啊!
深吸了一口气,有种迷醉的感觉,差点没把持得住。
李民浩摸了摸鼻子,眼睛躲闪,下意识往下瞥去。
扫过陈舒涵的颈部,如珍珠般光滑温软,赛羊脂般白皙。
当他看到陈舒涵精致的蝴蝶骨时,眼睛再也挪不开了。
如艺术品一般,非常漂亮。
美,美得窒息!
再往下一点,就看到她伟大的胸怀,直欲撑裂衣襟。
“这是个秘密,以后再告诉你吧!”
“哼,装神秘!”
陈舒涵猛地一脚踩在油门上,轮胎猛烈的摩擦地面,保时捷发出低沉的吼叫,骤然加速,呼的一声冲了出去,红色的尾灯在街道上拉出弧形的流光。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李民浩慌忙系好安全带,座椅上立马传来超跑加速带来的强烈推背感。
“咯咯咯……”陈舒涵笑得很大声。
可保时捷刚起步没走出五百米,忽然一个尖锐的急刹车,保时捷差点与一辆法拉利相撞。
两辆跑车只相隔一指的距离。
太惊险了!
陈舒涵拉上手刹,头发从耳后垂下,把头埋在方向盘里。
青州市是个海滨城市,是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夕阳的光在缓缓地褪去,巨大的日轮即将沉没在海平面之下,最后的光把天空中的云烧成火焰的颜色,夜色也在越来越浓郁。
已经是晚上7点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人流和车流都很大。
夜色降临,长街上的店铺都亮起了灯,那些大大小小的路灯,像是沿着一条线散落的珠子。
刚刚路过的步行街,那里有大型的电玩城,有奢华高档的咖啡厅、歌舞厅、华夏巨幕电影院,是很多富家子弟约会泡妹子,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一些习惯了都市生活规律的男男女女,在白天养精蓄锐,到了晚上如打了鸡血一般,生龙活虎,开始了他们缤纷多彩的夜生活,他们彼此贴面热舞,交杯换盏,没心没肺的放声大笑。
舞曲响起,人们劲歌热舞,无数长腿绷出妙曼的弧线。
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人们在纸醉金迷,声色犬马中麻痹自我,迷失自我,忘记自我,迷迷糊糊,浑浑噩噩,甚至都不愿去找一个生存下去的理由。
有时候,站在路边看人来人往,会觉得城市比沙漠还要荒凉。
不够这样并不让人见怪,城市不过是一个几百万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每个人都靠得那么近,但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心事,那么嘈杂,那么多人在说话,可是没有人认真在听。
每个人都害怕被看出内心的脆弱。
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路人甲,可能就是别人做梦都想见,却再也见不到的人。
这便是一座城市的符咒。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这样写:无论走在哪里,都应该记得,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自娱自乐才最为孤独。
人心本炎凉,非世态过错。
社会的复杂其实就是个人的复杂,看似浩瀚的大海,其实并不是社会而是个人。
万般皆苦,唯有自渡。
陈舒涵对这里并不陌生,以前的时候,也经常约朋友一起过来玩玩。
黄色的法拉利打开如翅膀般的车门,副驾驶的位子上一只高档的定制高跟鞋踏了出来,小腿的弧线纤细圆润。
是一位衣着光鲜靓丽的摩登女孩,穿着淡紫色开襟连衣裙,露出白皙娇嫩的后背,连衣裙的下摆在膝盖以上,仅仅遮住关键部位,露出大半个雪白的大腿。
时尚杂志中说,年轻貌美有资本的时尚女孩,都会得意地暴露出肩膀和后背,而这个女孩很年轻,长得也不错,有的是资本。
今晚,她和新认交的富二代小男友准备去酒吧蹦迪,自己计划着喝个微醺,然后假装喝醉了,半推半就的将自己的身子给他,强行让生米煮成熟饭,等彻底傍上这个富二代,自己下半辈子就可以有用不完的钱了。
现在差点发生了车祸,打扰到了她蹦迪的心情,让她很生气。
“该死,你怎么开车的?!”
一顿呵斥声随之传来,一张嘴便是愤怒的吼声,女孩声音尖细,龇牙咧嘴,表面上看到的洋娃娃般的人设瞬间崩塌。
李民浩眯起眼睛,他并不反感女孩衣着暴露,但也不是露得越多越好,这个女孩给人的感觉很俗气,仿佛是刻意露肉来博人眼球,而且她脾气很暴躁,没有任何的素质和气质可言。
女人终究不过是披着皮肉的红粉骷髅。
美丽出众的皮囊之下,竟然是一个不堪入目的灵魂。
“好啦,好啦,晴儿,我们也有错啊!”法拉利车主走了出来,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拉着女孩的胳膊,安慰道。
“不,我们没错,你给我下来道歉,开豪车了不起啊,我坐的也是豪车……”女孩不听男友的劝阻,指着保时捷车主,依旧骂骂咧咧的吼着,涂着厚厚一层粉底的眼角抽动着,仿佛有一条毒蛇在那里跳动。
气急败坏之下,最后还用高跟鞋踢了保时捷的前盖一脚,狐假虎威,一点都没在怕的。
觉得小伙子声音有些耳熟,陈舒涵抬起头来,隔着并不敞亮的灯光,先看到依旧在车门前破口大骂的女孩,随即她看到了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人了。
两人透过车玻璃四面相对,脸上都是布满惊疑的神色。
“陈慕寒!”
“姐!!”
现在的人,对爱情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聊几天微信,就说喜欢上了,喜欢的快,讨厌的也快,因为一个眼神,两句话三句不和,就可以轻易的放弃了。
而像富婆这样仅仅看到年轻小伙的身材,便要收为禁脔的强盗女人,男人在她眼里不过是可以用钱买来的玩物,更别提人性中最珍贵的爱情了。
“你觉得你要怎样?”李民浩拍了拍手,嘴角闪过一丝邪异的微笑,像猫玩老鼠一样慢慢朝那个慢慢后退的肥婆,不似人类的笑道。
“我……你……”胖肥婆身子都有些颤抖,显然被吓的够呛。
“你什么你,我是你永远得不到的爸爸!!”
说完,李民浩便拉着还处在震惊失神中的陈舒涵直接走坐回了车里。
“李民浩,你怎么那么厉害?”一走出去,陈舒涵就盯着李民浩的眼睛,有些激动的问道。
对于李民浩这么能打,她一直很好奇。
“厉害吗?”
“当然,轻易的就打倒那几个人,李民浩,你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啊?都告诉我好不好?”陈舒涵眨着杏仁大眼睛,突然靠近李民浩,两人几乎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然后拽着他的衣服领,有些撒娇的道。
“额?”香气袭来,李民浩满头冷汗,还真有些顶不住。
这小妮子,肌肤润泽,眸子闪亮,本来就是祸国殃民级别的,现在又撒娇,而且这么靠近,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缭绕在李民浩的鼻尖,实在是让人躁动啊!
深吸了一口气,有种迷醉的感觉,差点没把持得住。
李民浩摸了摸鼻子,眼睛躲闪,下意识往下瞥去。
扫过陈舒涵的颈部,如珍珠般光滑温软,赛羊脂般白皙。
当他看到陈舒涵精致的蝴蝶骨时,眼睛再也挪不开了。
如艺术品一般,非常漂亮。
美,美得窒息!
再往下一点,就看到她伟大的胸怀,直欲撑裂衣襟。
“这是个秘密,以后再告诉你吧!”
“哼,装神秘!”
陈舒涵猛地一脚踩在油门上,轮胎猛烈的摩擦地面,保时捷发出低沉的吼叫,骤然加速,呼的一声冲了出去,红色的尾灯在街道上拉出弧形的流光。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李民浩慌忙系好安全带,座椅上立马传来超跑加速带来的强烈推背感。
“咯咯咯……”陈舒涵笑得很大声。
可保时捷刚起步没走出五百米,忽然一个尖锐的急刹车,保时捷差点与一辆法拉利相撞。
两辆跑车只相隔一指的距离。
太惊险了!
陈舒涵拉上手刹,头发从耳后垂下,把头埋在方向盘里。
青州市是个海滨城市,是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夕阳的光在缓缓地褪去,巨大的日轮即将沉没在海平面之下,最后的光把天空中的云烧成火焰的颜色,夜色也在越来越浓郁。
已经是晚上7点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人流和车流都很大。
夜色降临,长街上的店铺都亮起了灯,那些大大小小的路灯,像是沿着一条线散落的珠子。
刚刚路过的步行街,那里有大型的电玩城,有奢华高档的咖啡厅、歌舞厅、华夏巨幕电影院,是很多富家子弟约会泡妹子,消磨时间的好地方。
一些习惯了都市生活规律的男男女女,在白天养精蓄锐,到了晚上如打了鸡血一般,生龙活虎,开始了他们缤纷多彩的夜生活,他们彼此贴面热舞,交杯换盏,没心没肺的放声大笑。
舞曲响起,人们劲歌热舞,无数长腿绷出妙曼的弧线。
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人们在纸醉金迷,声色犬马中麻痹自我,迷失自我,忘记自我,迷迷糊糊,浑浑噩噩,甚至都不愿去找一个生存下去的理由。
有时候,站在路边看人来人往,会觉得城市比沙漠还要荒凉。
不够这样并不让人见怪,城市不过是一个几百万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每个人都靠得那么近,但完全不知道彼此的心事,那么嘈杂,那么多人在说话,可是没有人认真在听。
每个人都害怕被看出内心的脆弱。
在街上随随便便遇见的路人甲,可能就是别人做梦都想见,却再也见不到的人。
这便是一座城市的符咒。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这样写:无论走在哪里,都应该记得,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自娱自乐才最为孤独。
人心本炎凉,非世态过错。
社会的复杂其实就是个人的复杂,看似浩瀚的大海,其实并不是社会而是个人。
万般皆苦,唯有自渡。
陈舒涵对这里并不陌生,以前的时候,也经常约朋友一起过来玩玩。
黄色的法拉利打开如翅膀般的车门,副驾驶的位子上一只高档的定制高跟鞋踏了出来,小腿的弧线纤细圆润。
是一位衣着光鲜靓丽的摩登女孩,穿着淡紫色开襟连衣裙,露出白皙娇嫩的后背,连衣裙的下摆在膝盖以上,仅仅遮住关键部位,露出大半个雪白的大腿。
时尚杂志中说,年轻貌美有资本的时尚女孩,都会得意地暴露出肩膀和后背,而这个女孩很年轻,长得也不错,有的是资本。
今晚,她和新认交的富二代小男友准备去酒吧蹦迪,自己计划着喝个微醺,然后假装喝醉了,半推半就的将自己的身子给他,强行让生米煮成熟饭,等彻底傍上这个富二代,自己下半辈子就可以有用不完的钱了。
现在差点发生了车祸,打扰到了她蹦迪的心情,让她很生气。
“该死,你怎么开车的?!”
一顿呵斥声随之传来,一张嘴便是愤怒的吼声,女孩声音尖细,龇牙咧嘴,表面上看到的洋娃娃般的人设瞬间崩塌。
李民浩眯起眼睛,他并不反感女孩衣着暴露,但也不是露得越多越好,这个女孩给人的感觉很俗气,仿佛是刻意露肉来博人眼球,而且她脾气很暴躁,没有任何的素质和气质可言。
女人终究不过是披着皮肉的红粉骷髅。
美丽出众的皮囊之下,竟然是一个不堪入目的灵魂。
“好啦,好啦,晴儿,我们也有错啊!”法拉利车主走了出来,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拉着女孩的胳膊,安慰道。
“不,我们没错,你给我下来道歉,开豪车了不起啊,我坐的也是豪车……”女孩不听男友的劝阻,指着保时捷车主,依旧骂骂咧咧的吼着,涂着厚厚一层粉底的眼角抽动着,仿佛有一条毒蛇在那里跳动。
气急败坏之下,最后还用高跟鞋踢了保时捷的前盖一脚,狐假虎威,一点都没在怕的。
觉得小伙子声音有些耳熟,陈舒涵抬起头来,隔着并不敞亮的灯光,先看到依旧在车门前破口大骂的女孩,随即她看到了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人了。
两人透过车玻璃四面相对,脸上都是布满惊疑的神色。
“陈慕寒!”
“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