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如刀。
    宽敞的马道上覆盖着积雪,将整片大地营造成了厚重的白色。街道两边的酒楼茶肆中,不时传出跑堂小二嘹亮的吆喝声。楼阁的角落间,又夹杂着不少摊位,小贩儿们纷纷十足全力吆喝着,向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推销着热气腾腾的烤红薯、晶莹鲜红的冰糖葫芦。
    随着一阵“哒哒”的马蹄声,一匹高大的白马从街道尽头的转折处奔行而来,马上坐着一名十岁左右的俊俏少年,剑眉星目,英俊潇洒。少年有着一头奇异的雪白长发,再加上身上的一袭白袍,就仿佛是这雪白天地间诞生的精灵,自然而纯净。
    “吁——”少年一拉缰绳,白马嘶叫一声,马蹄一顿,刚好停在了那座名为“醉乡楼”的酒楼前。少年纵身从马上跳下,酒楼旁的小贩儿便立刻迎了上来,一边帮少年将缰绳系在马桩之上,一边笑着说:“小少爷,再来个烤红薯?”
    少年微微一笑:“麻烦大叔了,可要给我挑个甜的哦!”那小贩笑道:“那是自然,不甜不要钱啊!”说着便转身去他摊子上的烤炉中翻找起来。“小少爷,这个保管您甜到心里!”小贩用一片风干的玉米叶将冒着热气的红薯包起,双手交换着递到少年身前。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贯铜钱,塞到小贩儿手中。“少爷,用不了这些!”小贩忙道。“大叔你先拿着,下次我来的时候再算好啦!嚯!还真热乎!”少年剥开了红薯的皮,金黄色的瓤散发出一股灼热之气,扑面而来。少年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真甜!大叔,我师父还没走是吧?”他指了指面前的酒楼说。
    那小贩儿刚有些不好意思的把铜钱收好,听少年问话,连忙答道:“对对!国主早晨的时候便来了,一直在这酒楼中。”少年点了点头,捧着冒着热气的烤红薯,一边吃着,一边迈进酒楼的门槛。
    “呦!小少爷来啦?国主在二楼老位置,要不要小的伺候一下?”酒楼的小二也是熟人了,见少年前来,殷勤的打着招呼。“不必了,你忙你的去吧。”少年摆摆手说。
    上了二楼,只听一阵翻滚之声,似乎是椅子倒下砸在地面的声响,紧接着,一阵悠扬的歌声便传了过来:“大梦初醒已千年,惊醉起阑珊;幻中犹念佳人语,离愁几人叹。天雨雪,路蹉跎,造化误人寰。他日远行海角,归来自相欢。”
    “怎么样?何兄,我这首还不赖吧?”那微醉的声音接着说道。“韵味倒是足够,不过却无处不透着伤感,国主有什么心事抑郁在心?不介意的话不妨说出来,看看何某能否为国主稍作开导。”另一个淡然的声音回应道。“没事没事,不过是想起一些陈年往事,心有所感罢了。来!我们再喝一杯!”
    这时,少年已然来到了声音传出的屋门外,他将最后一口红薯塞进嘴里。也不打招呼,直接闯了进来,一把将那人手中的酒壶夺了下来,坚决地说:“师父!别喝了,今天有人找你。”又朝着坐在另一边的青衫人施礼道:“何伯伯,打扰您实在不好意思,不过今日有人来找师父,恐怕师父不能陪您喝酒了。”那青衣人笑着点点头:“无妨。”又转向那之前与自己饮酒之人:“国主,那何某就先告辞了,改日再聊!”“好好!何兄走好!路上滑,小心些。”
    不用说,此人便是已就任辽公三载的李逸云,而那十岁左右的白发少年,自然是长了几岁的李聃。
    刚刚从镐京出发之时,李玉龙便向李逸云提出要分道扬镳,李逸云知道,两人虽看似性格迥异,但不过是由于身份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表现罢了。同自己一样,李玉龙外表淡然,但内心高傲,而又处在了那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心中自然难以顺遂。于是也不虚言挽留,任他离去了。
    风沐翎则借口要回族中探望而告辞,李逸云自然看得出,她是因为曾与楚怀义合作而陷于自责之中,才在李逸云伤势康复后坚决地提出离去。至于少女对他的感情,李逸云也不是毫无知觉,但刚刚经历了造化弄人般的伤痛,他暂时无心思虑其他,略作挽留后,便与少女各奔东西了。
    晶晶和彭祖两人倒是陪着李逸云一起到了封地,但半年之后,晶晶便嫌弃天气寒冷,自行南下游玩去了。彭祖则住了一年有余,帮助李逸云安定了辽地,又传授了李逸云许多卜卦的技巧,这才飘然远去。
    初到辽地之时,李逸云掌握的只有从昆仑军中调出的原属先锋营的四千余人。而当时的辽地完全是个烂摊子,以西南东北走向的辽水为界,辽水以西的区域还保留着基本的城池和官员制度,而辽水以东则被北方的狄族不断地侵袭着,不少百姓都逃到了南方的高丽一带。
    花了半年时间安置好辽西之后,李逸云率领军队横渡辽水,在辽东的土地上与狄族展开恶战。每控制住一处土地,李逸云便召集附近或逃亡或隐匿的百姓,鼓励他们加入军队,保卫家乡,又将新法中关于恢复奴隶自由的制度率先颁布,不过却是略作调整,规定想要恢复自由的奴隶必须要当满三年兵。
    就这样,李逸云麾下的军队很快的扩张到了万人。他就地取材,借用辽东的高头大马,组建了清一色的骑兵部队。不同于犬戎,东北的狄族没有统一的领导,在李逸云势如破竹的攻势之下,一盘散沙的狄族很快被从辽地一扫而空。而李逸云此时所拥有的军队,已然达到了七万余人,分为三个军团,每个军团的战斗力都要超过他当初率领的昆仑军。
    横扫辽东之后,李逸云在辽水北岸旧城的基础上加以修缮,建立起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城池,作为辽国的都城。都城的名字则模仿晋国的国都,取名辽阳。
    三年来,李逸云依照从昆仑山学习的治国之道以及多年的耳濡目染,在建立军队的同时推行仁政,广纳人才。辽国在短短三年间,便由饱经战火摧残的荒野之地,变成了人间的乐土,从前逃亡到高丽的百姓纷纷返回,就连南方燕国的不少手艺人也到辽国谋生,辽国数百里的土地上焕发出勃勃的生机。而作为都城的辽阳,变化更是巨大。三年间,亭台楼阁拔地而起,酒楼茶肆应时而生。若抛却规模大小,仅看热闹程度,辽阳的繁华,甚至可以和镐京相比较了。
    这样的环境下,李逸云也有些懈怠了。将事务全部交给任命的大臣后,他自己落得清闲,经常到这家“醉乡楼”来喝酒,作为一国之主,身居公爵之位的李逸云,却是毫无贵族的架子,与市井百姓们谈笑风生,毫不顾忌。而那姓何的儒雅文士,则是半年前相识的酒友,两人志趣相投,又颇为谈得来,便越发密切的相约一同饮酒。
    这时,李逸云正被李聃拉扯着走下楼来,店小二见状忙上前行礼道:“国主安好!”店中的其他人也都纷纷起身行礼。李逸云摆摆手说:“小二,我上次多付的钱还够吧?不够的话先记着,下次一起算。”小二笑着说:“好嘞!国主您走好!下次再来!”李逸云点点头,在众人的目送中走出了酒楼。
    “这么急着找我什么事啊?”李逸云揉着发红的眼睛问。李聃伸手按住他的后背,一股清凉的灵力输入其中,李逸云脸上的酒色顿时消了大半。“师父,燕国公子远前来拜访,说是要和您商议马匹交易的事情,王六叔叔他们都做不了主,便将他请到了我们府上,我这才来找您回去。”
    “哦,那确实不是小事,我们快些回去吧。”说着,他将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一匹全身如凝玉般的骏马从远处奔来,嘶鸣着停在李逸云身前。经过了三年,玉骥已变得更为矫健,目光中的神色也更具灵性。李逸云拍拍它的脖颈,爱惜地说:“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修炼成人型,我还能不能看得到,可真令人着急。”说着腾身跃起,也不用鞍鞯缰绳,直接跨坐在马背之上,双腿轻轻用力,玉骥一掉头,朝着李聃来的方向风一般奔去。李聃也赶忙跨上自己的白马,轻抖缰绳,追赶上前。
    玉骥驮着李逸云一路奔进辽公府中,直到自己的马厩前才停下脚步,李逸云翻身下马,又拍了拍玉骥的后背,这才大步走向正厅。正厅之中一个三十余岁的男子正坐在那里正在喝茶,他身边的椅子上还有一个双十年华的少女,略微有些紧张的模样。见李逸云进门,那男子站起身来,施礼道:“在下燕国姬远,见过国主大人。”那女子面色有些泛红的微微欠身道:“见过国主。”
    李逸云一抬手:“免礼免礼!快快请坐!”二人这才直起身来,再度落座。李逸云则坐在了对着门口的主位之上,冲着二人礼貌地笑笑说:“没想到远公子竟然亲自前来,为何不提前知会一声?我也好出城迎接公子啊!”姬远笑道:“又不是什么大事,何必兴师动众?再说,以我和国主间的情谊,又何须此等俗礼?”
    李逸云心想:“这关系拉的,真是滴水不漏啊!”面上不动声色地瞧了瞧坐在下首的少女,问道:“公子,这位姑娘又是何人?”姬远用眼神示意了少女一下,少女站起身,向着李逸云颔首施礼道:“小女子刘蕊,见过国主大人。”姬远跟着介绍道:“这是在下姑母所生的表妹,早就听说过国主您大败匈奴的壮举。这次听说我要来辽地,便偏要跟来见识见识辽地的风土民情,以及她仰慕已久的您。”“哈哈!谬赞了,谬赞了!”李逸云打了个哈哈,敷衍了过去。
    交易马匹之事之前早已有了计较,这次不过是交换相关文书诏令而已,因此不多时便被处理妥当。于是,李逸云下令筹备宴席,款待姬远,刘蕊二人,以及他们带来的随从。李逸云府上的家丁也随之一同欢饮,还有不少与他多年征战的老友,像公孙篪、王六等人,李逸云也都借着这个机会一起叫了来,整个府邸灯火通明,欢声不断。而在众人揶揄般地频频劝酒之下,无法调动灵力化解酒力的李逸云,很快地醉成了一滩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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