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防,回防,手上有长枪的人全部给我回头御敌,不想死的就跟老子回防,他娘的……”
    虽然李良栋知道现在改变战术已经晚了,但是他还是做了努力,因为他知道,若是现在不阻挡一下,很有可能被对方一举击溃。
    在李良栋和他心腹手下的努力下,终于聚集了一支五百来人的长枪队,在叶思文的队伍即将冲入流贼队伍的时候,长枪队终于排好了阵型,阵型虽然有些松散,但是好歹是一个防御骑兵的长枪队。
    虽然组成了长枪阵防御,但是这些长枪兵心里都很恐惧,两股战战,随时准备跑路。
    在平原地区,骑兵乃是步兵的克星,即使数量十分不对等,骑兵仍然对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更何况一方是训练有素的骑兵,一方是懒散慵懒的步兵,当年南宋朝廷训练的重型长枪兵都挡不住精锐的蒙古精骑,更何况是流贼的普通长枪队?
    李良栋想用简单的长枪阵迟滞叶思文等人的进攻,简直就是打错了算盘,而且是大错特错。
    况且,叶思文率领的骑兵还是一支火器化到极致的骑兵,在距离长枪队还有十来步的地方,叶思文掏出一颗手雷,拉开拉环,扔进了流贼的长枪队里面,其余的士兵如法炮制,每人赏了流贼一颗手雷。
    “轰、轰、轰……”
    一百多颗手雷在长枪阵里轰然爆炸,把长枪兵们炸得人仰马翻,本来军心不稳的长枪队立刻崩塌丢了手中的武器,不要命的向后溃退。
    叶思文举起刀,吼道:“两人一排,一人负责左边,一人负责右边,鱼贯冲入流贼的队伍!”
    叶思文说完,和李大憨排成一排,一手控马,一手握着马刀,马刀的高度和膝盖齐平,这个位置,正好与步兵的脖子高度差不多。
    叶思文和李大憨率先冲入了流贼的队伍,他们一冲进流贼的队伍,刀上立刻沾满了鲜血,剩余的虎牙大队士兵也按照平时的训练,两人一组,紧紧的跟在叶思文和李大憨的后面。
    叶思文率领的骑兵如同一把利剑插入流贼的队伍,无数的流贼死在了他们的刀下,他们的刀一直保持在一个位置,不用挥动,不用变化,依靠马的冲击力和马刀的锋利,他们就能轻易的把流贼的脑袋劈下来。
    虎牙大队骑兵如同一只巨龙,在叶思文和李大憨的带领下,在流贼的队伍里翻滚腾挪,肆意昂扬,把流贼杀得人仰马翻。
    原本还在往孙家庄营地溃退的流贼在虎牙大队的犀利打击下,彻底溃退了,他们四散逃开,根本没有章法,他只知道逃跑,根本不敢战斗。
    “高阳孙承宗在此,尔等流贼,前来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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