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一早,阳若茂回了英勇府,正困倦着,想要去补个觉,书童却道:“公子,贤王府来人,让您尽早去贤王府聚会。”
“不去不去。贤王定是又要让他的新宠云歌,出来歌一曲。本公子又不好男风,不稀得去。”阳若茂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你看看我的眼睛,眼皮都睁不开了。”
书童只是笑:“公子今日晚回,昨儿个在陈国公府,怕是很尽兴吧?”
“笑得这样猥琐!滚滚滚!你去回了贤王府人,就说我今日身体不适。”阳若茂鞋都没脱,直直地扑到床上,想到看不到女侠,心里便有火气升上来。
“公子,今日的聚会可不普通,是诗会呢。前杜相的女儿来京,贤王求娘娘帮忙说情,才让白太妃办了这个诗会,专程见见杜相的女儿杜若笙。”书童笑嘻嘻地:“届时京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小姐都会去。虽说嘛,小姐们一院,公子哥一院。但您只要守在途中,便能见到安平候府的洛程程了!哦对了,安平候府又新进了两个小姐……”
阳若茂果然自床上坐了起来:“去去去,去回话,就说我立马就到。见洛程程啊,那得换一身衣裳!可惜了,世子位传嫡,我娘偏又生了两个儿子,我行三,是嫡次子。若前头两个哥哥都是庶出的,那我就是世子了。我早看中洛程程,凭爹和洛候爷的交情,怎么也轮不他陈建舟!”
“是是是,小的这就去回话。”书童弯着腰退出了房门。
那厢阳若茂又问:“安平候府不是只新进了一个,齐王私娶的五小姐,颇有才华,又发明了新酒,发明了救世济人药物的丑胖小姐么?怎么还有新小姐?这小姐,莫不是跟程程小姐、怜巧小姐长得不一样,倒跟丑胖小姐一样吧?”
书童摇头:“小的却是不知。但据送布料的老板说,新进的小姐,那才叫一个风姿绰约,眉目含情!”
“再怎么艳,也艳不过陈湘湘。”阳若茂撇了撇嘴:“这种美艳型的,本公子可尝腻了。还就喜欢程程小姐这种钟灵毓秀的气质美人儿。”他又想起女侠的样子,那可也是美艳型的,那身姿,绝世尤、物啊!
可惜了……
那是个得不到的女人!
他觉得这辈子,看过女侠后,旁的美艳型女人,都再入不了他的眼!
书童端着笑:“小的回了话后,再来帮公子准备洗漱。那些小丫头,眼光都不怎么样。公子你先小憩一会儿,小的马上回来。”
除开英勇候府,几乎整个京城的公子小姐都开始行动了。
公子们想要在诗会上争个头筹,得太妃或者小姐们青睐是真,在诗会在得以扬名更是真。
小姐们也是同样的想法,当然两个想法得调过来。毕竟这时代女子,扬名也是为了高嫁。
安平候府内,洛程程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去了百花院。
“春花妹妹,你如何还是这副妆扮?”洛程程直摇头:“你衣裳那样多,我娘也送了好些时兴的,怎么不换上?还有你的头饰,怎么一直都是这两件?”
“一个殿下送的,一个表妹送的,都不能摘。”洛春花护着脑袋:“至于衣裳嘛,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再说殿下不在,我又早嫁了殿下,穿什么也不打紧。倒是姐姐你,小若若回来,你打扮也不同了,这藕色衣裳,越发衬得你肌肤胜雪,眼神灵动。”
洛程程一度赧然。
“好了。你不是时常让小若若住在家里么?如今我们可以让她住百花院。这里与承福院不同,说话也不用拘着了。”
洛程程越发红着脸:“就知道打趣我……我,我不与你说了。你自己丑名在外,今日可是正名的好时机。快快,初夏你带我去看你们小姐的衣裳首饰。”
“这倒也是。小若若可说了,她专程先进的宫,白太妃一定想着她的婚事,她会借机让白太妃特意办了诗会,邀了全京城的名流。她让我把握机会,出出风头,势必要堵了天下人的嘴!让言官无法从我相貌上挑刺。”
洛程程喜道:“她果真如此说?她与我相法一致。”
“是是是,你们心有灵犀一点通,还不行吗?”恋爱中的小女人,哪怕对方跟她有了一样的相法,也会觉得是天注定的缘分。
这个姐姐啊,真是……
一番打扮后,洛程程拍拍洛春花的肩:“好了,别睡了,快瞧瞧镜子里。”
洛春花正想揉眼睛,手却被洛程程拍了:“别别别,今日你定要好好端着,别把妆弄花了。”
“我知道了。”洛春花睁开眼睛,看着镜子里的极具侵略性的小美人儿。
好吧,她真的被自己的样子惊呆了。
这种眸子一动,便要勾人摄魄的美艳相貌,一经浓妆,竟被放大了无数倍。
洛春花敢说,无论多精致好看的人,都不太愿意站在她身边。
她这副样子,简直就是传说中能一笑倾国的妖女啊!
“百媚横生。”洛程程赞了声:“怜巧妹妹向来以媚眼出名,如今是要给你比到地上去了。”
“也就你这样耐看灵秀的,能与我比肩。”
“不不不,只有云妹妹那种清秀的,敢跟你站一起。”洛程程吸口气:“哎,我们候府小姐,真是个个拔尖。”
可惜了,前世她与洛云站在一起,确实没有人不多看一眼……
当两姐妹出得百花院时,洛云也装扮齐整了。
阿祈叹口气:“您让贤王为您举办个诗会,贤王真的做到了,并且还是借了白氏太妃的势,如今却做了这们的打扮。小姐,您穿得这般素……”
洛云淡淡地道:“诗会一起,洛春花为挽回名声,定然美艳逼人。我的相貌不如她,身子也弱,不如她窈窕曲线动人,怎么打扮也比不上她。所以,我只能反其道而行之。阿祈,你可知道,要想俏,一身孝。病了这许久,我脸色也白着,倒不如就这样淡淡地抹层脂粉,连唇也白着,如此,方能让人多看一眼,多怜惜一些。”
“不去不去。贤王定是又要让他的新宠云歌,出来歌一曲。本公子又不好男风,不稀得去。”阳若茂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你看看我的眼睛,眼皮都睁不开了。”
书童只是笑:“公子今日晚回,昨儿个在陈国公府,怕是很尽兴吧?”
“笑得这样猥琐!滚滚滚!你去回了贤王府人,就说我今日身体不适。”阳若茂鞋都没脱,直直地扑到床上,想到看不到女侠,心里便有火气升上来。
“公子,今日的聚会可不普通,是诗会呢。前杜相的女儿来京,贤王求娘娘帮忙说情,才让白太妃办了这个诗会,专程见见杜相的女儿杜若笙。”书童笑嘻嘻地:“届时京里有头有脸的公子小姐都会去。虽说嘛,小姐们一院,公子哥一院。但您只要守在途中,便能见到安平候府的洛程程了!哦对了,安平候府又新进了两个小姐……”
阳若茂果然自床上坐了起来:“去去去,去回话,就说我立马就到。见洛程程啊,那得换一身衣裳!可惜了,世子位传嫡,我娘偏又生了两个儿子,我行三,是嫡次子。若前头两个哥哥都是庶出的,那我就是世子了。我早看中洛程程,凭爹和洛候爷的交情,怎么也轮不他陈建舟!”
“是是是,小的这就去回话。”书童弯着腰退出了房门。
那厢阳若茂又问:“安平候府不是只新进了一个,齐王私娶的五小姐,颇有才华,又发明了新酒,发明了救世济人药物的丑胖小姐么?怎么还有新小姐?这小姐,莫不是跟程程小姐、怜巧小姐长得不一样,倒跟丑胖小姐一样吧?”
书童摇头:“小的却是不知。但据送布料的老板说,新进的小姐,那才叫一个风姿绰约,眉目含情!”
“再怎么艳,也艳不过陈湘湘。”阳若茂撇了撇嘴:“这种美艳型的,本公子可尝腻了。还就喜欢程程小姐这种钟灵毓秀的气质美人儿。”他又想起女侠的样子,那可也是美艳型的,那身姿,绝世尤、物啊!
可惜了……
那是个得不到的女人!
他觉得这辈子,看过女侠后,旁的美艳型女人,都再入不了他的眼!
书童端着笑:“小的回了话后,再来帮公子准备洗漱。那些小丫头,眼光都不怎么样。公子你先小憩一会儿,小的马上回来。”
除开英勇候府,几乎整个京城的公子小姐都开始行动了。
公子们想要在诗会上争个头筹,得太妃或者小姐们青睐是真,在诗会在得以扬名更是真。
小姐们也是同样的想法,当然两个想法得调过来。毕竟这时代女子,扬名也是为了高嫁。
安平候府内,洛程程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去了百花院。
“春花妹妹,你如何还是这副妆扮?”洛程程直摇头:“你衣裳那样多,我娘也送了好些时兴的,怎么不换上?还有你的头饰,怎么一直都是这两件?”
“一个殿下送的,一个表妹送的,都不能摘。”洛春花护着脑袋:“至于衣裳嘛,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再说殿下不在,我又早嫁了殿下,穿什么也不打紧。倒是姐姐你,小若若回来,你打扮也不同了,这藕色衣裳,越发衬得你肌肤胜雪,眼神灵动。”
洛程程一度赧然。
“好了。你不是时常让小若若住在家里么?如今我们可以让她住百花院。这里与承福院不同,说话也不用拘着了。”
洛程程越发红着脸:“就知道打趣我……我,我不与你说了。你自己丑名在外,今日可是正名的好时机。快快,初夏你带我去看你们小姐的衣裳首饰。”
“这倒也是。小若若可说了,她专程先进的宫,白太妃一定想着她的婚事,她会借机让白太妃特意办了诗会,邀了全京城的名流。她让我把握机会,出出风头,势必要堵了天下人的嘴!让言官无法从我相貌上挑刺。”
洛程程喜道:“她果真如此说?她与我相法一致。”
“是是是,你们心有灵犀一点通,还不行吗?”恋爱中的小女人,哪怕对方跟她有了一样的相法,也会觉得是天注定的缘分。
这个姐姐啊,真是……
一番打扮后,洛程程拍拍洛春花的肩:“好了,别睡了,快瞧瞧镜子里。”
洛春花正想揉眼睛,手却被洛程程拍了:“别别别,今日你定要好好端着,别把妆弄花了。”
“我知道了。”洛春花睁开眼睛,看着镜子里的极具侵略性的小美人儿。
好吧,她真的被自己的样子惊呆了。
这种眸子一动,便要勾人摄魄的美艳相貌,一经浓妆,竟被放大了无数倍。
洛春花敢说,无论多精致好看的人,都不太愿意站在她身边。
她这副样子,简直就是传说中能一笑倾国的妖女啊!
“百媚横生。”洛程程赞了声:“怜巧妹妹向来以媚眼出名,如今是要给你比到地上去了。”
“也就你这样耐看灵秀的,能与我比肩。”
“不不不,只有云妹妹那种清秀的,敢跟你站一起。”洛程程吸口气:“哎,我们候府小姐,真是个个拔尖。”
可惜了,前世她与洛云站在一起,确实没有人不多看一眼……
当两姐妹出得百花院时,洛云也装扮齐整了。
阿祈叹口气:“您让贤王为您举办个诗会,贤王真的做到了,并且还是借了白氏太妃的势,如今却做了这们的打扮。小姐,您穿得这般素……”
洛云淡淡地道:“诗会一起,洛春花为挽回名声,定然美艳逼人。我的相貌不如她,身子也弱,不如她窈窕曲线动人,怎么打扮也比不上她。所以,我只能反其道而行之。阿祈,你可知道,要想俏,一身孝。病了这许久,我脸色也白着,倒不如就这样淡淡地抹层脂粉,连唇也白着,如此,方能让人多看一眼,多怜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