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凑了过去,顾如笙抽出纸巾,擦了擦我的脸颊开口说:“以后,再有狗咬你,不用怕,你想怎么打怎么打,我给你撑腰。”
    我的眼睛在眼眶里转了转:“原来是这件事,那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说。”
    “你比较牛掰还是那只狗比较牛掰?”
    “种类都不同,你觉得呢?”
    “你的言下之意是你比较厉害,那我怎么感觉那只狗也很有实力呢?我不会给你添麻烦吧?”
    “我只是少一个教训他的理由。”
    听着顾如笙这么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有了底气,感觉自己的腰杆都直起来了,可以昂首挺胸的走路了。
    我抱了个拳:“那就要请警察叔叔好好的保护我的人身安全了。”
    “嗯。”
    顾如笙说完就开着自己的车离开了,我转身走进学校,没回寝室直接去了玫瑰酒吧。
    酒吧的生意和往常一样,异常那个火爆,毕竟这里上到老板,下到服务员都是貌美如花。
    就比如我,不接受反驳。
    我刚刚进酒吧,李愁就一下子迎了上来:“你怎么才来了?”
    目光不自觉的瞥到我的手套问道:“你怎么还带着手套,快去换衣服吧!”
    我看了一眼吧台和后厨,都不见老板的身影问道:“姐呢?”
    “喝多了,回房间睡着去了。”
    看了看自己受伤的手,虽然上课并不是很深,但是却看着吓人,换好衣服,我还是带着手套。
    李愁也意识到了不对劲,看着我说:“你怎么还戴着手套呢?”
    “我的手不小心被刀划到了,不能碰水,才戴手套的。”
    “你怎么那么不小心,有没有事啊?”
    “没事没事。”
    李愁人很单纯也很善良,但是自己的秘密多一个人知道,自己就多一份危险。
    不仅仅自己身边的人会躲自己远远的,觉得自己是神经病,渐渐远离自己,有时候还会不小心连累到自己身边的人。
    自己喜欢顾如笙,很久之前就已经感觉到了,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钱又帅还有正义感。
    最重要的是,他是除了外婆和妈妈唯一一个知道自己的秘密,没有表现出厌恶,害怕,恐惧的人。
    那些以前自以为会接受我全部的人,当知道我的秘密的时候,就躲得远远的,还用一种眼神看着自己。
    那种眼神好像在说:“她不会有神经病吧!”
    “整天神经兮兮的,她就是个神经病。”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愿意接近我,要么接近之后就远离。
    做完了一天的工作,我和李愁收拾收拾,就出了酒吧,然后我就一直低着头走路。
    李愁:“你怎么了?怎么一直低着头?”
    “啊啊……那个,我有夜盲症,看不清路。”
    其实,我怕的是,前面一个灵魂飘过来,我下意识做出避让的动作。
    这样的话又会引起不少的麻烦,所以自己以前是不会轻易在晚上出门的。
    突然,我感觉自己的脚踝一阵凉意,冷风往自己的衣服里一直吹。
    我低头一看,一双惨白的手握住了我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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