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林宇还想给兰姐上一堂书法入门课的。
    可考虑到以兰姐的书法智商,恐怕这是一个长期工程,三两句无法解释。
    现在还是抓药治病第一。
    装逼什么的,机会多得是,还是等以后吧。
    然而,林宇还是太天真了。
    他万万没想到,每个人,无论年龄,不分性别。
    心里,都有着一颗深沉的装逼之心。
    只见,兰姐将纸铺开。
    然后拿起了笔,听林宇报着药材名。
    然后极为认真的一笔一划,将药材记在纸上。
    “看,姑爷,我们炎黄的汉字博大精深,要想写好,就必须从基础开始,一笔一划,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慢慢写,所谓慢慢写出细字,不对,是出好字,你刚才写的光图个快,当然就写的不好看了,这点就像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老想着走捷径,要……”
    一边写着,兰姐还一边嘀咕着。
    林宇一头一脸的黑线。
    那是慢工出细活……什么鬼的慢慢写出细字啊!
    写完以后,兰姐拿起纸,在林宇面前晃了晃。
    “看,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写字,姑爷,你别看我读书少,那是没赶上好年月,想当年,我上小学的时候,每次交作业,老师都夸我字写的漂亮。”
    语气中,不无傲娇。
    神采风扬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往事悠悠的回忆。
    林宇呆呆地看着,说不出话来。
    眼前的这幅小学生钢笔字,让他无法评价。
    看着林宇如此惊讶的表情,兰姐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姑爷,你以后要是想练字的话,我可以帮你纠正。”
    说吧,她骄傲地抬头挺胸,走出了客厅。
    等兰姐将药买回来,已经是上午九点多。
    大包小包的中药材,足足装满后备箱。
    期间,林宇一直待在自己的卧室里,盘膝打坐调气。
    后背的那一只赤色手印,愈发地鲜亮。
    颜色中,透出一种诡异的艳丽。
    整个掌印,晶莹剔透,在阳光的折射下,竟散发出奇诡的光泽。
    乍一看去,好像由玉石玛瑙雕琢而成,煞是好看。
    但林宇却知道,在美丽的光环下,隐藏着致命的危险。
    一般的击打伤,随着时间越久,中招处的颜色逐渐转深,由红色变成紫黑色。
    这是因为受伤部位的淤血,慢慢凝结所致。
    可密宗大手印不同,一旦中招,伤患处会变得日益斑斓鲜艳。
    淤血并不凝结,而是顺着血管,入侵全身各处。
    渐渐的,掌印越来越大,在后背上慢慢扩散。
    整个人浑身上下,都会被这种鲜红的色彩所覆盖。
    直到最后,痛入骨髓,气绝身亡。
    因此,治疗密宗大手印所造成的伤势,与普通疗伤,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
    首先,林宇将其中一部分药材倒入大锅中。
    加满水,猛火煮沸,熬制一个时辰。
    将药汤熬制好,再倒入木质的澡盆中。
    待温度稍稍降低,林宇便脱去衣服,挑破掌印,跳入盆中。
    掌印下的毒血,顺着挑破的伤口,缓缓渗出。
    毒血鲜艳,弥漫着刺鼻的腥臭。
    与此同时,还有其他几味药材也要进行熬制。
    熬制好以后,每隔半个小时,都要将另一份药汤倒入澡盆里。
    如此反复三次,完成初步的治疗。
    接下来,再取几种药材加水放在药罐中,猛火煮沸,慢慢将水熬成黏稠状。
    把药材筛出,黏稠状药物放入冰箱凝固。
    最后轻轻地敷在掌印处,每隔六个小时,就要换一次药。
    直到这时,疗伤过程才算是最终完成。
    相对来说,林宇体内的暗伤,治疗就显得简单许多。
    只需要每日服用一剂自己熬制的补药,然后打坐休息,精心调养即可。
    因为林宇的内伤,主要是源于强行激发气血,造成了元气亏损。
    这种伤,没有什么特别便捷的法子。
    气血不足,元气亏损,唯有徐徐调养,欲速则不达。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指的就是这种元气亏损的内伤。
    除非,能得到传说中天材地宝的绝佳补品。
    否则,即便是林宇医术通神,也只能耐住性子,慢慢调理。
    好在,他对这种事儿,早已司空见惯。
    尤其是刚出道的那两年,伤病简直如影随形。
    久病自成医,更别说,当时他还有名师指导。
    医治完毕,林宇站在卫生间里,看着镜子中的背部。
    鲜红的掌印上,那一抹艳丽的色彩,黯淡了许多。
    ……
    一个人独自在卧室里,盘膝打坐了许久。
    突然,林宇想起一件事。
    貌似回家以后,一直都没看见李爷爷。
    念及此处,他心里有些奇怪。
    于是,林宇穿好了衣服,走到外面的客厅里。
    “兰姐,李爷爷呢?他出门了吗?”
    此时,兰姐正拿着抹布,手脚麻利地擦拭着桌椅。
    听到林宇问话,她停下了手头的活,有点闷声闷气地回答道:“老爷出门疗养散心去了,昨天下午刚走。”
    乍一听,声音里好像带着几分怨气。
    “出门散心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林宇心头浮现的第一缕情绪,就是喜大普奔。
    那种喜色,不由自主地浮现在眼角眉梢。
    前段时间,他和李馨雨两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奸情正炽……
    不对,是感情进入佳境。
    若不是顾忌李爷爷在家,他早就把未来老婆给吃干抹净了。
    现在守得云开见月明,拦路虎终于走了。
    等馨雨老婆回到家里,嘿嘿,那场面,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嘶……
    或许是太过激动,以至于扯到了伤口,疼得林宇倒吸了一口气,立马从香-艳的憧憬中清醒过来。
    随即,他发现。
    兰姐正用一种怪异的目光,一直死死地盯着他。
    饶是林宇脸皮厚的没边,也不禁为之一窘。
    貌似自己刚才的表情,有点小龌蹉呢。
    于是,他赶紧装出一副惋惜的表情,谓然叹道:“李爷爷怎么走了呢?他老人家年纪这么大,我还想侍奉床前,好好尽孝呢……”
    虚情假意的嘴脸,让兰姐这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作为当事人,李馨雨没有发现爷爷与未来老公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不好的苗头。
    但兰姐,却将一切都看在眼里。
    很多次,她都看到,李老爷子一个人在花园里百无聊赖地发呆。
    那孤孤单单的背影,让人不禁为之伤感。
    甚至有几次,兰姐还偷偷地听到,老爷子一个人自言自语地感叹着。
    说什么自己老了,看不懂年轻人的世界,就不跟着瞎掺和了。
    过了没几天,老爷子就走了。
    表面上说自己在家里待不习惯,要出去散心疗养。
    实际上,老爷子是因为没办法融入两名后辈的世界,感到了一种失落,才不得已选择离开。
    想到这儿,兰姐瓮声瓮气地说道:“按理说,家务事外人不应该多嘴,不过,我在李家做佣人十几年了,老爷和小姐也都没把我当外人看,有些话,我还真多说几句。”
    “你们这一代年轻人有自己的活法,这我也能理解,可是,在平常的时候,总要顾忌一下老年人的感受吧,尤其是……”
    说到这儿,兰姐有点不好意思了。
    作为一个传统女性,有些事儿,还真不方便说出口。
    “尤其是什么?”
    林宇茫然地问道,满脸的无辜。
    支支吾吾了半天,她把心一横,红着脸说道:“尤其是你们亲热的时候,能不能顾忌一下场合,让老爷子看到,多不好。”
    听到这儿,林宇甭提多尴尬了。
    他讪讪地笑了笑:“呵呵,说的是,说的是。”
    除了点头之外,他尴尬的不知做何动作。
    但尴尬归尴尬,指望他改过自新,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情到浓处。
    枪都亮了,火拼在所难免。
    这车,哪是说刹就能刹住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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