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裴天闭上眼,等着自己从噩梦的痛苦中挣脱。
    一双温暖而熟悉的手,轻轻在抚摸他的发头。
    叶裴天骤然睁开眼,看见了站在床边的人,那个人手持着锋利的刀具,冷漠而无情地看着他,冰凉的刀锋切割开衣服触碰到了他的肌肤。
    “千寻?”他的心突然害怕起来,“不,千寻,你别这样对我。你想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
    那双手抚摸着他的脸颊,顺着脖颈往下,那个人府下身,贴近他的脸,在他耳边轻轻说,
    “把你整个人,都给我。”,
    第26章
    楚千寻被叶裴天的动静吵醒,在半梦半醒中伸出手把他推醒,
    “醒醒裴天,你是不是又做噩梦了。”她迷迷糊糊说完这句,手掌在叶裴天的肩头拍了拍,又睡着了。
    在野外露宿的几日,她和叶裴天轮流守夜,知道这个男人在夜里时时噩梦缠身,于是已经习惯在这种时候打断他的梦,把他唤醒。
    叶裴天猛然睁开眼,按住自己的胸口,心脏已经快跳到嗓子眼,他仓皇四顾,发现自己睡在郭铁匠那间昏暗的杂物间里。
    桌上专门为了他点了一盏小油灯,楚千寻就睡在他床边的椅子上。
    那个女孩为了照顾他,睡在了两张椅子拼成的床上,一手枕着脑袋,一只手垂落下来,朦胧的灯光打在她沉睡的面孔上,那张面孔清秀单纯,给他带来过无限温暖。
    自己竟然敢坐那样的梦。
    叶裴天悄悄坐起身,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全是梦境中的画面。
    梦中的那个人红唇潋滟,眉目生春,而自己……
    叶裴天伸手捂住了自己滚烫的脸,如果不是怕吵醒千寻,他恨不得能打自己一个耳刮子,再裂开大地,用黄沙把自给埋了。
    苍白的手术台,被禁锢的自己,和那个对自己为所欲为的人。初时的极度惊恐交织着后来极度的快乐,难以言诉的体验几乎要将他在凌迟处死。
    楚千寻醒来的时候,叶裴天的床铺已经空了。
    她收拾收拾自己走出屋外,看见叶裴天背对着她独自坐在院子内的栏杆上。他的头发湿漉漉的,显然一大早就洗了个澡,蒙着面低垂着眉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楚千寻刚刚打了个招呼,那个男人双耳骤然间红了,他甚至没有转过身来,手一撑从院墙上翻出去,消失不见了。
    老郭从屋内出来,喊住了楚千寻,
    “千寻,你来得正好,林非把早餐都准备好了,说他吃过了叫我们两一起吃。”
    早餐很清爽,有炸得香酥的油条,和热乎乎的白面馒头。这两样东西看起来简单,却要提前很长时间做准备功夫。楚千寻怀疑叶裴天半夜没睡觉就爬起来折腾了。
    那个男人今天是怎么了?
    楚千寻咬了一口油条,“哇靠,这个太好吃了,郭叔你悠着点,多留点给我。”
    “就是这个味,多少个年头没吃到了。”老郭吃得满嘴是油,话都说不清楚了,“林非是个好小伙,厨艺了得人还勤快。一大早起来把我这里里外外都收拾干净,连水缸都给装满了。”
    他和楚千寻把最后两个馒头瓜分了,确定空荡荡的盘子中已经没有需要抢夺的食物了,这才开始放心地说话,
    “你这个女娃娃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全世界,不然不能够这么好命,林非这样肯给老婆做饭的男人,在我老家那是找不出来的。”
    混熟了以后,楚千寻发现这位看起来脾气暴躁的老郭,其实有着一颗属于中年男人八卦的心,特别爱满嘴跑火车。
    他压低声音凑近楚千寻,“你可得看紧一点,早上林非回来,我看到对面站街的吴莉莉就想去撩他,你想不想知道他怎么反应?”
    “哦?怎么反应?”楚千寻很配合。
    “嘿嘿,你放心,他一点都没有怜香惜玉,吴莉莉想粘上去,被他一把推得差点掉沟里。”他挥了挥手中的帮个馒头,“这男人靠得住,你就好好的跟他过。”
    楚千寻本来想解释一下她和叶裴天不是夫妻,也不是情侣,但不知为什么,话到嘴边最后还是没有说。
    算了,这样也有利于隐藏叶裴天的身份,她愉快地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老郭笑容突然淡了点,“曾经我也有婆娘的,还有个娃娃。可惜喽。”
    楚千寻不知该说些什么,时至今日,悲惨的记忆几乎人人都有,完整的家庭已经极其少见。
    “其实也没啥,不管在哪,日子都还是要过的,他们娘俩在另外一个世界,也许过得比我还好。”
    老郭回到操作台,捡起昨夜加工了一半的铠甲武器,挥动起巨大的铁锤,铁铺中发出规律枯燥的叮叮当当。
    白马镇世一个不大的小型基地,
    但由于地理位置处于几个大型基商道的交汇点,往来的流动人口多,集市也就十分热闹。
    楚千寻穿梭在人群中,采购一些接下来旅途需要的补给用品。
    街道上多了些着几个衣着打扮都十分独特的人。他们和镇上的居民显然不同,穿着统一的制式长袍,脸上带着一个嘴上是突出的鸟嘴的面具,身上佩戴着一种工会的标志。
    他们三五成群地或凑在街边,或穿梭行走。
    楚千寻隐隐听见一些关于“神爱,研究所,人体试验,”等断断续续的话语。
    “别理他们,那些都是创世的人。”卖菜给楚千寻的大婶一边打包着蔬菜一边开口说话,她看着楚千寻出手大方买得又多,于是热情地套着近乎,“小周村,就之前被神爱封闭起来的那个。最近神爱走了,有人进去一看,妈勒,全村的人都变成半人不鬼的怪物。”
    “怎么回事?”楚千寻打听起来。
    “听说神爱在村里设置了研究所,用整个村子的人做人体试验,把村民全都改造成了还保留着人类的心和意识,却有着魔物身躯的怪物。”
    “那些变态,竟然干这种事。”
    “谁说不是呢,简直丧尽天良。打神爱撤离了,这个村子暴露出来,咱们这里来往穿行的人就变得一日日多起来。要我说啊,这些一个个打着为民除害害得旗号,其实都没安什么好心。”
    楚千寻提着菜回到西巷,刚进巷子口没两步,就被一个年轻的男人伸手拦住了。
    男人的容貌很秀美,一双桃花眼带着点水光,斜眼看人的时候天然就带着点勾引的调调。
    “我只要一颗魔种。”他用只有楚千寻能听得到的声音低低地说。
    楚千寻立刻就知道他干得是什么营生。
    在这个时代从事这种营生的人很多,为了很多人活命杀人放火都干得出来,何况只是舍弃自己的尊严。
    楚千寻没有搭理他,错开身位向里走,那人后退两步,跟在楚千寻身边,
    “我知道你有男人,这会他不在,你难道不想换个口味试试?”他再度拦住楚千寻,声音带着魅惑,“我肯定比他好,我什么都会。”
    他伸手松开衬衫的前两颗扣子,想要向着楚千寻靠近一点。
    一柄冰冷的刀鞘顶住了他的胸膛,
    “我说了,不需要。”楚千寻回答的很干脆,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余地。
    看着楚千寻走远的背影,站在对面弄堂口阴影中的一个女人发出了毫不掩饰地嘲笑声,
    “哈哈哈,怎么样,我们西巷第一帅哥小穆都失手了呀。”
    名叫小穆的男人呸了一声,“吴莉莉你笑个屁,我好歹还说上了话,你连话都没来得说,就被人家推到地上去了。”
    吴莉莉的沉下脸不悦地哼了一声。
    她看着那个一直和自己不对付的小穆,手插着兜又开始在街上游荡着,吴莉莉知道他已经在开始物色下一个猎物。
    经过一个小巷子口的时候,一个带着口罩的高瘦身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伸手将他一把拖了进去。
    紧接着吴莉莉就听见巷子里响起了沉重的拳脚声,和小穆杀猪一般的求饶声。
    “呸,揍死活该。想撬人家老婆。”吴莉莉解气地骂了句,完全忘记了自己也一样干过类似的举动。
    第27章
    麒麟基地内,辛自明坐在一张宽大的工作台前,低头翻阅着桌面上的文献。
    一位下属站在他桌前汇报着收集来的信息,
    辛自明头也不抬,只在听到下属说道周边各大势力团体把沙漠挖了个底朝天也没能找到叶裴天的时候,轻轻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团副,我们真的不行动吗?叶裴天戴着束魔锁,施展不出异能。现在创世,神爱,荣光……全都派人来了,听说搜索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周边各大小基地。”
    辛自明端起手边的咖啡喝了一口,目光从眼前的文献上离开,看了眼站在身前下属。
    “阿凯,之前是我短视了,你有没想过,我们也许可以得到叶裴天,但我们却未必守得住。这个人带来的利益过于巨大,福兮祸兮,一个不慎反而会毁了麒麟。”
    辛自明把温热的咖啡杯放下。
    那时候,不过是刚刚抓捕到了叶裴天,为了这个巨大的诱惑,那些三四流的小公会都敢铤而走险,向他们麒麟发起非议。在那一刻,他突然就意识到自己不应该趟这摊浑水。若是他真正公然囚禁叶裴天,麒麟必将成为众矢之的,永无宁日。
    阿凯很不服气:“团副,我们麒麟怕过谁?”
    辛自明摆手打断了他,“不说别的,就是叶裴天这个人,都难以掌握。他太狠了,不只是对敌人狠,更是对自己狠。我想很难有人永远束缚他。”
    “况且,”辛自明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拨动佩戴在脖颈上的鳞片,“总归也算欠他一个人情,姑且先观望一下。”
    阿凯是从麒麟创立之初,就跟在辛自明身边的成员,最是清楚他们这位副团长是一位怎么样的人。在他们团副面前,是非观念几乎是不存在的,对待外人的时候,只要利益足够,他随时可以撕毁条约,翻脸无情。自从团长封成钰离世之后,他还是第一次从团副口中听见人情这个词。
    “团副,你……是不是有些同情叶裴天?”阿凯挠了挠头,想起那个在黄沙中不惜用自我毁灭来和他们同归于尽的恐怖男人,“说起来,那个人也确实是倒霉。落在了神爱手中可有得他受,听说神爱早期在小周村的研究所最近暴露了,里面简直就和地狱一样。”
    “同情?”辛自明嘴角勾起一点冷笑,埋下头去,重新开始研究资料,“自从在葫芦镇,团长和兄弟们被不该同情的人害死之后,这个词就永远不存在我的字典上了。”
    在一间光线昏暗,装饰厚重的神殿内,背生双翼的神像低垂着眉眼,悲怜地看着跪拜在脚下的信徒。
    “圣父。”一位身穿铠甲的女性战士来到了他的身后。
    被称呼为圣父的男人站起身来,转过身,“怀玉,你是神最忠诚的孩子,这一次,一切就拜托给你了。”
    ……
    老郭的两个房间都堆满杂物,腾不出摆饭的地方。
    于是在屋门口的院子里,支了张小桌子,三个人围着吃晚饭。
    叶裴天煮了白米饭和红烧肉。
    切成小方块的三层肉,在焦糖中着了色,放在砂锅里文火煲了两小时,一块块晶莹剔透泛着诱人的色泽。咬在口中肥而不腻,咸香得宜,汤汁中微微透着点特殊的辛辣味,就着香喷喷的白米饭,能让人把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楚千寻的口味偏重,喜欢吃一点辣,虽然说她吃什么都不挑,但如果有一个人刻意迎合她的口味变着花样做三餐,也难免把她的胃口惯起来。有时候她都不太敢去想离开叶裴天以后,怎么再过回从前那种吃凉水泡面饼的日子。
    老郭吃得那叫一个气吞山河,楚千寻毫不示弱地风卷残云,她还同时不忘飞快地往叶裴天碗里夹菜,以便戴着口罩的他一会端回屋再吃。
    转眼一盆红烧肉瓜分得个精光,剩下砂锅底一点流着油的肉汁,老郭和楚千寻一左一右同时伸手扳住了锅沿。
    “千寻,你这天天都能吃得到,我可就这几日能吃的了,你就让让叔叔我吧,啊。”老郭愁眉苦脸地哀求。
    楚千寻白了他一眼,终于松开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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